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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秦前红著
-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5-05-01 00:00:00
- 版次:1
- 印次:1
- 印刷时间:2015-05-01
- 字数:230000.0
- 页数:0
- 装帧:平装
- ISBN:9787562060215
- 国别/地区:中国
- 版权提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按照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两分格局而铺陈开来的。如果说由秦前红所著的《法律能为文化发展繁荣做什么》一书中的第二章给出了一幅文化生活中国退民进的历史画卷,那么第三章就是要充分描述当前文化生活中的这一基本的二元结构。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两分格局如何形成?这一格局将如何影响文化法律制度的建构过程?文化权利作为法律制度建构的中心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中又分别有怎样的规范内涵?这些会是第三章的阐述重点。
第四章专门讨论文化产业以及以此为基础而形成的文化市场的法律机制问题。文化市场是文化产业、文化受众与文化监管部门多方互动的场域,也是最生动地反映文化之发展程度和繁荣程度的晴雨表。实际上,社会文化生活的主要实现方式就是文化市场,且文化多样性与创造性也主要通过文化市场予以呈现――这是目前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共识之一。可以说,有关文化产业与文化市场的法律机制的成熟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国能否回归文化生活的常态。
第五章留给文化事业。如果说文化市场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自由之维,那么文化事业就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公平之维。提供普遍的、基本的、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培育公民独立人格的必由之路。在当下中国,文化事业之法律制度的建构实际上是对原有公办文化职能进行艰难改革的过程,复杂程度可想而知。在这一过程中,如何真正贯彻法治精神、实现公民在文化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将是制度设计的关键。
第六章的任务是在先前论述的基础上提出当前文化法律制度的改革完善之道。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指标――文化多样性、文化创造性与健全的公共文化服务――将是检视这一改革过程的最终依归,而且必须指出的是,这一改革过程实质上是没有终点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归根结底是以人为本的,因此不断因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时时检视法律机制必须是一项持之以恒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