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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乔欣著
-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8-10-01
- 版次:1
- 开本:16开
- 装帧:平装
- ISBN:9787565327056
- 版权提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只要存在财产私有制,民事纠纷就不可避免。民事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社会就难得安宁与稳定,严重起来可能会引发刑事案件,甚至危及政权稳定。因此,预防和妥善处理民事纠纷,是执政者必须优先考虑的问题之一。或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民事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机制日益丰富和完善。但是,在不同的时期或者阶段,由于治国理念和纠纷特质不同,民事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机制各有特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公证、人民调解、仲裁、民事诉讼、民事执行等为基本手段的多元化民事纠纷预防和解决体系。这一体系不但与民事纠纷的多元性、私权的可处分性特征相适应,而且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协调,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到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再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社会建设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适应这一变化,习近平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不但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也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再次指出,必须促进社会和谐,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