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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法图正版 民事证据实务 思维实例技巧 杨中洁 法律出版社 民事案件诉讼策略证据举证质证意见 青年律师办理案件思维技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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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杨中洁著著 | 无编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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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杨中洁著著| 无编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页数:无
    • ISBN:9788198727342
    • 版权提供:法律出版社

    基本信息


    书名:民事证据实务:思维·实例·技巧
    书号:9787519791247
    定价:168.00
    作者/编者: 杨中洁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25年06月


    内容简介

    本书总结了大量举证质证的规律和常用意见,这些规律和意见可以直接用于具体案件;本书还通过实例,全面展示办理案件的全过程和流程以及相应的文书,全面展示办理案件的思维策略和技巧,让读者通过一个案件,了解掌握办好一个民事案件该如何思考、如何制定诉讼策略、如何收集证据、如何举证、如何质证、如何将己方的举证质证意见用直观的可视化图表展示并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
    特点1:教会读者如何运用证据思维收集证据、举证和质证。
    思维决定行动,没有证据意识,没有证据思维,就无法有效地在实务中收集证据、举证和质证,本书将教会读者何为证据思维,如何运用证据思维进行推理,如何运用证据思维进行举证质证。
    特点2:紧紧围绕实务,手把手教会读者如何收集证据。
    收集证据是举证的前提,如何收集证据,如何才能收集到完整且案件所需的证据,本书以实际案例为例,总结收集证据的规律和方法,让读者读罢此书,可以在短时间内学会如何有效地收集到所需要的证据材料。  
    特点3:以实例为例,全面展示如何通过证据的收集、编排和展示,对证据进行审核和质证,在二审和再审中实现逆转。
    本书中,笔者以典型的实际案例为例,向读者全面展示,在二审和再审中,如何运用证据思维,制定诉讼策略,收集和组织证据,通过可视化的图表展示证据;如何能在二审和再审中,在事实不变的情况下,逆转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让读者通过该案,可以在短时间内提升办案的思维及收集证据、组织证据的能力。
    特点4:书中总结的方法、要点可以直接用于具体案件中。
    全书贯穿的理念是让每一个读到此书的人,能迅速准确地将书中介绍的方法、要点等在实务中予以运用,因此本书所论述的各种举证、质证要点和常用举证质证意见,均可以用于实际案件。
    特点5:本书第四章“举证实务和运用”总结了举证的11条规律,读完此书,可以迅速掌握举证规则:实务中,哪些证据需要收集、提供;哪些证据不能提交等。
    特点6:本书对实务中的难点“鉴定”进行了全面论述。
    本书将教会读者,在有鉴定的案件中,该不该申请鉴定,该如何申请鉴定;如何对鉴定申请提出异议,如何将提出的异议反映在鉴定意见中,如何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如何与鉴定人对质等,让看似困难的鉴定变得简单容易。


    参考目录

    第一章民事证据思维
    第一节民事证据思维的特征
    一、民事证据思维是建立在民事证据规则框架下的特有思维方式
    二、民事证据思维以民事证据规则为据,由此也区别于行政诉讼证据思维和刑事诉讼证据思维
    三、民事证据思维的过程同时也是逻辑推理的过程
    案例1-1:对于较大金额房款的支付,不能仅提供购房收据,还应提供支付的证明文件
    案例1-2:自认的事实与已经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二节应然与实然
    一、应然是收集证据的要求和标准
    (一)应按应然的要求和标准收集提供证据
    案例1-3:开工令记载的开工时间与实际进场时间不符的,应按实际进场施工时间确定开工时间
    (二)应然证据产生于特定领域实施和操作的每一环节,只有对案涉领域专业熟悉,了解案涉专业领域的实施和操作流程,才能掌握完整的应然证据并收集
    (三)应然证据、充要条件和实然证据
    案例1-4:实际施工人认定的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其一,是否投入资金独自完成;其二,是否采购材料或租赁设备;其三,是否投入了人力和劳动力完成工程
    二、实然证据不符合应然证据,被告可以辩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待证事实
    (一)实然证据达不到应然证据要求,被告可抗辩原告证据不足以证明待证事实
    (二)从被告答辩而言,应以应然证据为标准,论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符合应然证据要求,因此对原告诉讼请求应予驳回。如提供反驳证据的,亦应按照应然证据要求提供反驳证据
    (三)案例:就原告诉讼请求,应按照应然证据要求举证;被告反驳,亦应按应然证据提供反驳证据
    案例1-5: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属于民事委托法律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第三节民事证据思维的三段论推理
    一、民事证据思维中的三段论推理
    二、民事证据思维中三段论思维的推理过程和步骤
    (一)民事证据思维中的三段论推理
    (二)从一个案件看三段论思维的具体运用
    案例1-6:构成表见代理,相对人需善意且无过失
    第四节以实例为例:民事证据思维在实务中的运用
    一、案情简介、当事人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
    二、诉讼过程中印章真伪的鉴定情况
    三、一审法院认定的主要事实
    四、本案一审法院归纳的争议焦点和部分判决结果
    五、二审法院的认定和判决结果
    六、申请再审以及再审阶段的思路和策略
    七、本案再审结果
    八、案件发回重审后的结果
    九、律师点评(综合评述)
    第二章证据的收集
    第一节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
    一、收集证据的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
    (一)收集证据应尊重证据本身原样,不得对证据进行后期的编辑、加工,更不得对客观形成的证据进行涂改、篡改等
    (二)应以收集到的证据所反映的客观事实提起诉讼,不得背离证据反映的事实而捏造事实,也不得对证据进行断章取义的截取和理解而故意捏造、编造事实
    案例2-1:经法院释明,证据原件的持有人未予提交原件,可以认定复印件内容为真实
    案例2-2:对方当事人否认控制书证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法律规定、习惯等因素,结合案件的事实、证据,对于书证是否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事实作出综合判断
    案例2-3:无法与原件核对一致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但并非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此时,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由法庭予以综合认定。就此,应尽可能收集实际履行该证据内容的其他证据或收集对方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的证据
    案例2-4:在国家机关存档的文件,其复制件、副本、节录本经档案部门或者制作原本的机关证明其内容与原本一致的,该复制件、副本、节录本具有与原本相同的证明力
    案例2-5:测谎的形式及内容不属于法定的证据形式
    案例2-6:“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人民法院认定案件基本事实所必需的证据
    案例2-7:如何对证据的关联性进行审核和质证——以被告视角对证据关联性进行判断和质证
    案例2-8: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可能时,应当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详细询问当事人,全面严格审查诉讼请求与相关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以及当事人诉讼中言行是否违背常理。经综合审查判断,当事人存在虚构事实、恶意串通、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以谋取非法利益,进行虚假民事诉讼情形的,应当依法予以制裁
    二、收集证据的原则2:完整性原则
    三、收集证据的原则3:全面性原则
    (一)收集全面证据,必须遵循的思考路径:“现有的证据能否证明己方主张,能否充分证明己方主张,还可能存在哪些疏漏,对方对现有证据可能提出何种质证意见,如果提出,现有证据是否足以反驳”
    案例2-9:以对方对己方主张和证据的质证意见收集提供证据
    (二)应想尽一切办法、使用一切合法手段收集证据
    案例2-10:通过诉讼的方式收集证据
    第二节收集证据的方法和要点
    一、收集证据的方法和要点1:司法三段论是收集证据的基本手段和方法
    (一)原告提供证据是为了证明其诉讼请求,被告提供证据是为了反驳并推翻原告诉讼请求,如何证明原告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应证据,如何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应反驳证据,司法三段论是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二)司法三段论在证据收集中的运用
    (三)司法三段论在证据收集中的运用——以具体案例为例
    案例2-11:李某雄、张某敏民间借贷纠纷案
    二、收集证据的方法和要点2:收集证据应了解相应领域的惯例、流程和运行规则
    (一)案例2-12:如何收集齐备的建设工程资料和证据
    (二)实务要点
    三、收集证据的方法和要点3:收集证据应当与当事人进行充分而有效率的沟通;以己方当事人的陈述为线索收集证据
    (一)案例:收集证据应当与当事人进行充分而有效率的沟通;应熟知涉案领域的操作流程
    案例2-13:N公司与B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二)实务要点
    四、收集证据的方法和要点4:以原告的起诉状或被告答辩状、代理词或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法庭提交的其他文书、证据目录和证据为收集证据的线索并相应收集证据
    (一)原告的起诉状(或被告的答辩状)、代理词、证据和证据目录、向法院提交的其他文书(如追加被告、第三人申请书、鉴定申请书等),是对方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重要线索
    (二)以原告的起诉状(或被告的答辩状)、代理词、证据和证据目录、向法院提交的其他文书(如追加被告、第三人申请书、鉴定申请书等)作为线索收集证据的方法和应注意要点
    (三)实务运用
    案例2-14:以原告起诉状为线索收集证据
    五、收集证据的方法和要点5:在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或被告答辩状、代理词或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法庭提交的其他文书、证据目录和证据中寻找收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并作为己方证据提交
    (一)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或被告答辩状、代理词或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法庭提交的其他文书、证据目录和证据,亦成为己方收集证据的来源和线索
    (二)案例:起诉状、答辩状陈述的事实,构成自认,如无证据推翻,法院将其作为定案依据并无不当
    案例2-15:对方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目录和证据、其他向法院提交的文书,可以作为己方收集证据的来源和线索
    (三)案例:诉讼中提供的证据亦构成自认
    案例2-16: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自认不仅局限于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证据目录等,其中记载的事实亦构成自认
    第三节必须收集的证据
    一、被告签字或盖章的证据必须收集
    (一)被告签字或盖章的证据必须收集
    (二)收集被告签字或盖章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案例2-17: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上加盖具有特定用途的公司项目资料专用章,超越了该印章的使用范围,在未经公司追认的情况下,不能认定借款合同是公司的意思表示
    二、涉案项目或标的有政府依职权作出的行政许可、审批;报政府备案的文件;政府依职权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政府依职权作出的有关事故认定、事故调查报告等,以上证据必须收集
    (一)当事人资质证明文件、政府依职权作出的行政许可、审批(如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经政府确认的备案、政府依职权作出的事故认定和调查报告等(如竣工验收备案表、交通事故认定书等),以上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法院一般予以采纳作为定案依据,以上证据为必须收集的证据
    案例2-18:政府职能部门依职权作出的文书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二)当事人资质证明文件、涉案项目或标的有政府依职权作出的行政许可、审批;报政府备案的文件等证据,对合同效力、过错的认定、责任划分等具有重大影响,此类证据必须收集
    (三)报政府备案的文件;政府依职权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政府依职权作出的有关事故认定、事故调查报告等,对于认定各方过错、事故发生原因、责任划分等具有重大影响,法院一般也会以上述文件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的事实,上述文件确定的各方责任作为各方承担案件责任的依据,此类证据应当收集
    三、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被告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则收集相应的证据(如打印网页截屏);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类案并收集有关裁判文书;通过启信宝或企查查或其他查询工具查询被告公司股东情况、缴纳注册资本金情况等,打印并收集被告工商登记资料
    (一)查询被告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收集相应证据
    案例2-19:实务中如何运用不安抗辩权
    (二)通过启信宝或企查查或其他查询工具,查询被告的股东是否系全资单一股东;被告股东是否完成了注册资本金的实缴;查询完毕后,应同时打印相应的工商登记资料
    (三)通过启信宝或企查查或其他查询工具,查询数个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可以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关联公司之间因彼此存在人员、财务和业务混同而撤销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或要求关联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与本案有关的纠纷,如有相关生效裁判文书的,应收集
    (一)与本案有关的纠纷,如有相关生效裁判文书的,则本案一般亦会参照生效的案件作出相同或类似的裁判,因此有必要收集已经生效的文书,具体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
    (三)案例2-20: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无须举证
    五、案件涉及款项支付的,应收集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和发票
    (一)对于负有支付价款义务的一方而言,提供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其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
    (二)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
    (三)发票是证明法律关系和款项支付的重要证据
    第三章举证责任
    第一节“谁主张,谁举证”
    一、“谁主张,谁举证”
    (一)案例: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案例3-1: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
    (二)当事人提供证据必须证明的事项
    二、当事人应提供证据证明的待证事实
    (一)当事人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法律关系
    案例3-2: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
    (二)原告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为适格主体
    案例3-3:当事人之间系劳务法律关系,且系从事泥水劳务的人员,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实际施工人
    (三)原告应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系应承担责任的适格主体
    案例3-4:合同无效不能等同于没有合同关系。合同无效应产生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不是当事人主张突破合同相对性的理由
    案例3-5: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3-6:公司减资未按照法律规定程序通知债权人,公司股东应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例3-7: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对转让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四)原告应提供证据证明其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所要求的事实
    案例3-8:当事人就其提出的诉讼请求,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
    (五)原告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损失以及该损失与被告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案例3-9:原告主张的收益损失显属市场风险造成的,非为双方当事人所能预见,亦非被告过错所致。因被告行为与该部分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不应承担市场行情变化导致的收益损失
    第二节实体法对举证责任的规定


    作者简介

    杨中洁律师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西南区域重大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教育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2015-2019年度广西优秀律师。2008年执业至2025年,执业18年。
    杨中洁律师在18年的律师执业过程中,成功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除诉讼外,累计为百余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
    主要业务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代表作:《民事诉讼实务——思维·策略·技巧》(个人专著)
    《合同实务攻略——思维·实例·技巧》(个人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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