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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法基本概念 从案例出发的德国私法体系导论第 17 版 哈里 韦斯特曼[德]哈尔姆 彼得 韦斯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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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本书概述了《德国民法典》规定的私人法律关系制度,从简单的案例入手,以解答案例引起的思考为依托,详细阐释了一些重要的民法制度和法律条文,并以此为基础清晰地展示了不同法律规定间的相互联系;以此为方法,重点阐述了《德国民法典》前三编中的财产法,也介绍了家庭法和继承法中的重点法律问题。 本书密切关注德国民法的最新发展,特别是欧盟指令以及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等对德国民法的影响,例如欧盟消费者货物买卖指令等在本书中均有体现。
作者简介:
哈里·韦斯特曼(Harry Westermann,1909—1986),德国著名法学家,其研究领域广泛,包括民法、经济法、合作社法、公司法和能源法等。生前一直任教于德国明斯特大学,曾于1952年至1953年任该校法学院院长,于1953年至1954年任明斯特大学校长。他逝世后,明斯特大学专门设立哈里·韦斯特曼奖以纪念他,并以此奖励法学博士论文。哈里·韦斯特曼著作等身,在民法领域影响较大的著作除本书外,还包括《物权法》和《民法总论》等。其中,《物权法》和本书一直由其子哈尔姆·彼得·韦斯特曼持续增订出版。
哈尔姆·彼得·韦斯特曼 (Harm Peter Westermann,1938— ),德国著名法学家哈里·韦斯特曼之子。曾先后任教于德国比勒菲尔德大学、柏林自由大学和图宾根大学,期间还拒绝了瑞士洛桑大学和德国明斯特大学的任教邀请。主要研究领域是民法和公司法。其著作等身,除修订续写由哈里·韦斯特曼创立的几部民法著作外,还著有《债法总论》和《个人合伙法》等。
译者简介:
张定军,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湖北潜江人。1992年9月至1996年7月就读于华中理工大学政治与法律系 ,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至今。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赴德国拜罗伊特大学访学。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在德国马普学会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汉堡)做访问学者。著有专著《连带债务研究——以德国法为主要考察对象》,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
雷巍巍,男,畲族,浙江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硕士,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家庭法、继承法。在德国出版专著一部,出版译著《德国家庭法》(第6版)(独译)、《私法的体系与原则》(合译),在《财经法学》《中德法学论坛》等期刊上发表论文、译文若干。
李方,女,德国慕尼黑大学文化与认知语言学硕士,留学期间曾获德国拜仁州优秀国际留学生奖学金,多次参与德国公证翻译和国际展会翻译。2023年通过中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任教于中国计量大学人文与外语学院英语系,主要从事大学德语、法律德语基础的教学和认知语言学方向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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