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爱意的寿险》寿险,顾名思义,和人的寿命相联系,在被保险人去世或者全残的时候,给受益人理赔一笔固定的金额。
很多人对寿险的误会是:去世后才能获得赔付。
其实这是不准确的,寿险责任还包括了全残。比如双眼失明就属于全残的一种,会理赔给活着但是残疾的人。这笔钱对于全残的人和他的家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生活来源和依靠。
寿险虽然听起来冷冰冰的,却是 充满爱意的险种。“留爱不留债”,说的就是寿险的价值和意义。
笔者曾有一个客户的朋友因为心梗去世,留下了每个月2万多元的房贷和一个还在念初中的孩子,妻子的收入很有限,无奈之下只能卖掉房子,全力支持孩子上学。一个原本富裕的家庭突然就变得窘迫起来。相信我们每个人的周围都有这样的朋友,原本生活优渥,直到有 家庭发生重大的变故——一般是重要的亲人去世,导致家境突然变得窘迫,原本的衣食无忧变成了在贫困线以下挣扎。这样的悲剧是每个人都不想看到的, 所以为了防止自己的生活一夕之间发生变故,一定要通过配置保单做好家庭风险管理。
寿险可以分为两种: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定期寿险:房奴的标配定期寿险,顾名思义,指保到一个固定的期限,现在市面上比较常见的保障年龄有60岁和70岁,一般来说保到60岁 会 高一些。如果选择保到60岁的寿险,指的是如果在60岁之前身故或者全残(包括疾病、意外等),保险公司可以一次性把保额理赔给受益人。
根据生命周期表来看,女性一般比男性 长寿,所以在定期寿险的价格上,男性是女性的2倍左右。
定期寿险又可以分为定额定期寿险和减额定期寿险。
下面笔者以王先生和李先生的投保为例,做一个详细讲解:王先生今年30岁,刚组建了新家庭,迎来了一个可爱的小宝宝,房贷约有300万元。为此,王先生给自己配置了400万元的定期寿险,保障到60 周岁,每年保费3500元。不幸的是,王先生在40岁的时候因为一场意外导致双腿截肢,失去了劳动能力。因为符合全残的标准,王先生一次性获得理赔400万元。王先生计划用这笔钱一次性还清房贷,剩下的作为下半生的生活开销。
李先生是王先生的同事,也是30岁,和王先生情况类似,家庭也有300 万元的房贷。但是因为预算有限,李先生选择了300万元的减额定期寿险和100万元的定额定期寿险,每年的保费约为2000元。50岁的时候,李先生不幸因病去世,那么受益人可以理赔到的金额为:100万元(300÷30×10) 减额定期寿险加上100万元定额寿险,合计200万元。李先生的妻子用减额定期寿险理赔的100万元还清了剩下的房贷,剩余的100万元用作孩子的教育费用。
减额定寿一般和房贷一样,随着年限的拉长,保额降低,并且都是同比例降低。以上述李先生的案例来看,他30岁的时候保额是300万元,因为保障30年,所以保额每年递减10万元(300÷30),这和李先生家庭房贷总额每年降低的比例基本持平。
但是王先生和李先生的房贷明明只有300万元,为什么保额都配置了400万元呢?一般来说,除了家庭日常贷款,我们还会把孩子必需的教育费用、父母的赡养费用,以及其他必需的家庭开支计算进去。
定期寿险的保额=家庭贷款(房贷+车贷+消费贷等)+孩子教育费用+ 父母赡养费用+其他必需开支。
对于很多北上广深的客户来说,房贷过千万是 普通的事情,在如此重的负债压力下,定期寿险会是这类家庭 需要的一款保障产品。如果预算比较宽松,建议选择定额终身寿险;如果预算吃紧,可以选择搭配减额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不可不知的强法律属性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 的区别是保障时间。终身寿险是保终身的,这就意味着终身寿险一定会获得保额的理赔,区别在于时间的早晚而已。 的理赔可能性直接决定了终身寿险的保费不便宜,那为什么还有很多人选择它呢?终身寿险 大的作用其实是法律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身故保险金可以进行 传承。比如父亲 女儿为身故受益人,将2000万元理赔留给她。可以定向传承,不会出现任何的传承失效。 第二,身故保险金不用偿还被保险人的债务,可以保全资产。假如父亲生前因为生意原因欠了1000万元的债务,身故后身故保险金有2000万元, 受益人是女儿,则女儿可以直接拿走2000万元,无须偿还父亲生前的债务。
第三,身故保险金属于受益人自己的财产。假如上文的女儿结婚后婚姻不幸福,想要离婚,这2000万元不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它仍旧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第四,寿险保单不会被强制执行,也可以保全家庭财产。假如父亲是保单投保人,但是在公司后续经营中他不幸陷入了债务纠纷,被债权人诉至法院,正常来说法院不会冻结这份寿险保单。
对第四点法律属性有一些争议,各地法院判决也莫衷一是。笔者的看法是,如果投保人用来投保的钱是借债所得,这份保单设立的目的就是恶意躲避债务,则法院有可能会强制解除这份保单,并且用保单的现金价值偿还一部分债务。如果投保人是善意投保的,且保费来源清楚,则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执行。
这也提醒了一些想要通过保单实现资产隔离、定向传承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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