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怕猫,那是谣传——团伙的威力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团伙。
问你一个略微有些脱线的问题。千万不要往深里想,请务必在三秒钟之内用你的直觉回答。
这个问题是:在你的心目中,团队和团伙哪一个战斗力 强? 相信不出大的意外,七成以上的人会选择后者。
没错,在我们的直觉里,“团队”这个词似乎有些僵硬、刻板的感觉;而“团伙”则是一个虽带着几分邪气,却又活力四射、充满 力的名词。
为什么会这样? 很简单。团队似乎是必须借助外部的某种强制力才能勉强凑在一起的一群人;而团伙则是一个 靠自觉自发、浑然天成的生命体。是的,在很大程度上,“团队”是无生命的、死的东西,而“团伙”则是有生命的、活的东西。
这可是一个耸人听闻的观点,也许颠覆了迄今为止管理学中所有的常识。但事实就是这样,无论你愿意抑或不愿意承认。
我们在港台和国外的警匪片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场面:明明是猫捉老鼠的游戏,结果往往是老鼠占上风,让貌似强大的猫狼狈不堪、疲于奔命、吃尽苦头。尽管碍于某种共通的道德规范, 胜出的一定是猫,却丝毫改变不了老鼠在观众心目中的强者地位。
不信咱们可以一起回忆一下。无论是中国香港的周润发、刘德华,还是外国的阿兰?德龙、马龙?白兰度,在这些 的银幕生涯中,到底是扮“猫”的次数多,还是扮“老鼠”的次数多?又或者到底是“猫”的角色经典,还是“老鼠”的角色经典? 其实不只是在银幕上,生活中亦如此。相信只要你不是太固执,就一定会认可我的话:每一个团队里都会有几个团伙,而且这些团伙往往都会比团队的力量 强大。很多事情看似团队的领导在做决定,其实真正的决策者常常是那些团伙的头头——他们点头、配合,事就能成;他们不点头、不配合,任凭你再着急上火,想办成事也照样没戏。 要命的是,单单强大也就算了,这些团伙还有一个强项,就是命大:它们往往都很长寿,具有极强的抗打击能力。经常是团队都垮了,团伙却还在。即便新的团队成立,这些团伙依然存在、活跃,可谓打不倒的不倒翁,其生命力之强大真无愧于“老鼠”的英名。
“州官能放火,百姓可点灯” 当然,团伙也有软肋,也有分化瓦解的时候,但是这种瓦解一般都源于团伙内部,很少有人可以利用外部力量打垮团伙。这一点也颇符合老鼠的本性——人类和老鼠斗了几千年,却一直拿这个既强大又命大的团伙没辙,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人家把鼠夹当健身器材,把鼠药当营养午餐,让人家吃饱喝足外带锻炼身体,一代 比一代强,一代 比一代旺。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估计有 即便老鼠团伙真被灭了,也只能是它们的基因发生了变异,开始自相残杀惹的祸,否则,要想看到人类灭鼠的那一幕,恐怕只能去电影院了。
公平地讲,按照管理学的基本逻辑,团伙确实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从必然性来说,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只要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团伙。职场(亦即我们常说的“团队”)就是这个世界上存在范围 广、规模 的江湖,所以这片江湖自然也就成为各路团伙得以繁衍、茁壮成长的 肥沃的土壤。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当某个团队内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走到一起的时候,你是不可能阻止他们以某种方式(当然是自觉自发的方式)形成一个团伙的。这几乎是人类的一种本能,不是单靠某种学问或某种制度性安排就能轻易改变得了的。
从必要性来说,团伙的存在极大地丰富了团队的内涵和可能性,既给团队带来了困扰,也给团队带来了机会和希望。关键看你怎么理解,怎么处理,怎么运用。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几乎所有的老板都很喜欢在下属面前做这样的训示——“你们不要想着搞小团伙,要公司一盘棋!”其实这种话只能用来骗鬼,甚至连老板自己都骗不过。因为也许老板自己就是一个小团伙的积极践行者,尽管他们自己不会承认这一点,他们会把这种小团伙形容为一个领导核心,而且实事求是地说,这样的领导核心确实有其存在的必要。问题是,你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如果你认可自己的团伙,又有什么理由否定下属的团伙呢? 强调“价值观”的蠢事,只有“猫”会做 既然这个叫作“团伙”的家伙如此顽强,拥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团伙的威力到底源自哪里?这种威力是否可以复制到团队身上呢? 这是一个靠谱的问题,也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让我们从“团队”的基本概念说起。
按照管理学家罗宾斯的观点,所谓团队,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个体,为了特定目标而按照一定规则结合在一起的组织。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是人数: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
其次是目标:必须有共同的奋斗方向。
是规则:必须有具备约束力的游戏规则。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辅助性的因素也很重要,比如说个体的能力、相互协作,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