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故事】 有一个小和尚担任撞钟一职,半年下来,觉得无聊至极,“做一天和尚撞 钟”而已。有 ,住持宣布调他到后院劈柴挑水,原因是他不能胜任撞钟一职。小和尚很不服气地问:“我撞的钟难道不准时、不响亮?”老住持耐心地告诉他:“你撞的钟虽然很准时,也很响亮,但钟声空泛、疲软,没有感召力。钟声是要唤醒沉迷的众生,因此,撞出的钟声不仅要洪亮,而且要圆润、浑厚、深沉、悠远。” 【管理思考】 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不同的企业上演,那个老住持就是我们这些企业管理者,小和尚则是我们的下属、我们的员工。我们常常指责下属办事不力,而他们却认为是我们的指示不明确,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已经做好了本职工作。
那么,细究起来,责任到底在谁呢?应该在我们这些管理者身上。
因为,小和尚的行为直接受老住持影响,换言之,老住持并没有清晰地划定小和尚的岗位职责。如果他能够在小和尚进入岗位的 天,就让他认识到撞钟的标准和重要性,包括相应的处罚等,让小和尚深刻认识到——“钟声是要唤醒沉迷的众生”的,那么小和尚就不会漫无目的、消极怠工。
其实许多公司都是这样,很多时候我们只看重效益,只顾着抓工作、忙业务,却忽视了企业的组织形式、岗位职责以及流程制度的建设,从而导致部门职责进一步混乱。但实际上,组织形式才是企业赖以存在的骨架,是命令得以传布的渠道,组织形式不健全,我们就会像那个老住持一样,无法使指挥发生功效。
要知道,一个人受其能力所限,所能指挥的人员必定有一定的限度,直接管理4~6人为宜。日本 管理专家山本成二就提出,主管的要素有三:人为,目标的贯彻,各自的自发行动。
所谓“人为”,意思是指附加于人的行动,“为了有效地发挥组织的力量,必须适当地限制部下的自由意志”。
管理者必须明白,领导力就是建立在这种事实之上,而且必须了解到,意志的自由不愿意受到限制,此乃人类的本能,所以应该尽可能减少这种限制,进而减少这种限制对部下产生的心理上的刺激。
因此,管理者应该多运用积极的刺激,而不能用消极的刺激,甚至要使人类生理上动物本能的部分也能均衡地运作,以使部下不至于产生意志的自由受到限制的不愉快的感觉。
这一点,可以说是管理者领导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以平常人而论,如果桌上摆三四部电话,尚可以应付得来;如果超过了六部电话,连哪一个在响大概都分不清楚。
同样,如果要使数人同时运作,就得适当地加以分组。以一个2000人的公司为例,可以分成5个部门,一个部门又可以分为4个司,一个司又可分5个股,每股之下再分4个组,这样 小的组织单元就仅有5个人。适当地把权责委任给各部门经理、主任、股长、组长,那么指挥2000人就如同指挥4~5个人一般轻松。
军队的组织常采用三三制,这样的组织 容易指挥。办公室、工厂自不必像军队那么严谨,可以稍微放松些。
比如说,一个工长如果管理20名车床工的话,他可以把他们分为3个组,自己只需指挥3个组长即可。
指挥的人数与号令、命令、训令之间有很大的关系。体操的号令,只要通过麦克风,一个人就可以指挥几万人,因为集体操的动作都一样。
如果每个人的动作各不相同,也就是说对每个人都得下不同的号令时,那么能够指挥的人数顶多就是3人,而且3人就足以让管理者手忙脚乱了。
而训令的方式只在于表明意图,实行的方法采用放任为主,所以是一种能指挥 多的人数的方式。
至于编组中的个人,必须只接受一人的命令进行动作。如果有两位上司的话,他们同时下了不同的命令,就会使受令者难以适从。
因此,当适当的组织形式健全之后,各级领导就必须尽量避免越级指挥,也不允许下级随意越权上报。
举例来说,厂长 不要越过各车间主任而直接命令工长,而且还要避免同级的两个部门同时对一个下级单位发布命令,因为一旦这些命令是相互冲突的,那么组织的工作就会发生混乱。
总而言之,组织形式说到底就是实现企业目标的一种手段,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企业目标的实现;健全组织形式的内涵是人们在职、责、权等方面的划分与相互联系,从而形成一定的结构体系。这一点很重要,我们一定要做好。P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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