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偷父亲 的体面12012 年春节,我被朱永新摆了一道。
那时我刚上班,担任社区民警。春节放假前 晚上,朱永新来警务室找我,没着没落地聊了几句,说自己代表社区居民,感谢我协调物业公司搭建电动车棚,解决了居民存车难的问题。
我把朱永新当成辖区的热心群众,客套地应了两句。朱永新临走时给我留下一份“年礼”—— 一块腊肉、一条腊鱼。我知道腊鱼腊肉是当地居民的常备年货,送礼多是心意,值不了多少钱, 不会涉及“廉政”问题,推辞不过便收下了。
春节收假,我大年初五回到岗位,不承想一到单位便被领导叫去了办公室。“你走之前收朱永新的礼了?”教导员 愤怒。我很诧异,赶忙实话实说。
“你跟他很熟吗?”教导员又问。我摇摇头,说之前并不认识。
“那还敢把东西留下,你脑子坏了吗?!”教导员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我急忙问原因,教导员瞪了我一眼,说腊鱼腊肉都是赃物,年后人被抓了,“说赃物都送给了你”。
我目瞪口呆,半天才反应过来,忙问教导员咋办。教导员问我收了多少东西,又问东西在哪儿,我说过年都带回老家了。教导员叹了口气,说没办法了,“毕竟收了他的东西,这 背定了,下次注意吧”。
之后我才知道,朱永新是个惯偷,节前偷了辖区居民和饭馆几十斤腊鱼腊肉。一半吃了,一半卖了。之所以送我一条腊鱼、一块腊肉,据他交代,是觉得只要警察收了“礼”,就跟他站在了同一条船上。即便东窗事发,只要公安局不处理“收礼”民警,也就不会把他怎样——朱永新知道我是新来的片警,不熟悉情况也没什么经验,因此拉我给他垫背。
就这样,我成了所在公安局有史以来 个实习期内便背了 的民警,朱永新也成了我入职后 个重点关注对象。
朱永新时年不到50 岁,身高一米六,很瘦,秃头,满脸褶子,看长相像是60 多岁了,住在辖区边缘四季小区一间很小的棚屋里。棚屋就在小区垃圾站附近,是朱永新用拾荒时捡来的废木头和烂铁皮搭建的,上面盖着同样是捡来的破被褥和旧衣服,远远看去犹如一个大号垃圾堆。加上常年散发着难以形容的刺鼻气味,周围居民皆避之不及。
而朱永新的“狱龄”已经快和我的年龄一样了。朱永新不是本地人,当年因招工来到本市,不久便入狱,出狱后没了工作,但也没回老家。他一直到处打零工,之后反复入狱多次。
2008 年,朱永新 一次入狱。那天晚上他溜门进入一户人家,在客厅桌上偷了100 多元钱,但转身离开时遇到了从厨房端菜出来的房主。朱永新顺手掏出一支圆珠笔大声威胁呵斥那名房主,被闻声而来的邻居按倒在屋里,之后被扭送派出所, 终因入室抢劫领了两年刑期。
2010 年刑满出狱后,朱永新开始以拾荒为生,但依旧没有改掉偷东西的习性。 2这两年,每次有居民来丢垃圾,朱永新都会让人先把垃圾放在他的棚屋门口,“检查”一遍有没有自己需要的。平时则拎着一条麻袋走街串巷,在路边垃圾桶里翻找各种纸壳和瓶瓶罐罐。
陌生人大多会觉得这个拾荒者憨厚、木讷、老实,甚至有点可怜,但熟悉他的人却都嗤之以鼻。尤其在四季小区里,他简直就是一个人人喊打的角色——与多数“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小偷不同,朱永新顺手牵羊的习惯,受害 深的反而都是邻居们。
四季小区是个老旧社区,大家习惯把一些家里暂时无处放置的物品堆在楼道里。朱永新会“拿”走任何他认为值钱的东西,且“默认”这些物品都是被居民丢弃的。方便出手的东西很快会被卖掉,而一些暂时卖不出去的就全被他藏在棚屋里。
时常有人站在棚屋门外一通叫骂,然后进屋搬回自己的东西。每当这时,朱永新或是像一只受惊的鹌鹑般缩在一旁不敢吱声,或是一脸“愧疚”地站在门口解释说:“以为是你家不要的垃圾。” 初接手社区的一年里,我几乎每周都能接到有关朱永新的警情,大多与偷窃有关——被盗物品包括居民晒在窗外的床单、衣物,停在楼门口的自行车,搁在窗外暂时没来得及处理的废纸壳、旧家具,甚至还有物业安放在路边的橡胶停车锥筒,等等。
朱永新就像只觅食的老鼠般叼走一切他看得到的东西,然后换成块儿八毛的票子。
“我接盆水出去擦车,中途回屋找块干抹布,再回来就发现水被倒掉,盆不见了。我去朱永新的窝里一看,好家伙,他正用这盆洗脚呢,跟我说盆是他‘捡的’,要还给我。他× × 那恶心样,谁知道有没有传染病?这盆我还能要?恨不得一脚踹死他……”由于被盗物品的涉案价值不高,多数居民也只是抱着出口恶气的心态来派出所抱怨一番,在报案大厅怒斥一通朱永新后便回去了,连我提出做份笔录的要求也会被拒 。
“太恶心人了!你看吧,他大事儿不犯小事儿不断,搞得整个小区的人整天提心吊胆,你们有没有什么办法把他 送进监狱去?”每次开社区治安联席会议时,居委会和街道办工作人员都会提出这个要求。可是现实中的朱永新的确就像他们所形容的,“大事儿不犯小事儿不断”,派出所也没办法把他“ 送进监狱”。
“那你们能不能出面把他赶走呢?”一招不成,居委会干事又提出另一个办法。我想了想,问他能不能协调城管部门过来把他私搭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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