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此商品库存有限,请在下单后15分钟之内支付完成,手慢无哦!
100%刮中券,最高99元无敌券,券有效期7天
活动自2017年6月2日上线,敬请关注云钻刮券活动规则更新。
如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的,或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需暂停举办的,或者系统故障导致的其它意外问题,苏宁无需为此承担赔偿或者进行补偿。
中国古代的统治艺术 :〈淮南子·主术〉研究 安乐哲,滕复,汉唐阳光 出品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正版书籍
¥ ×1
◎安乐哲教授的学术研究范围主要是中西比较哲学,其对中国哲学独特的理解和翻译方法改变了一代西方人对中国哲学的看法。
◎中国的学者为什么要去读一位西方学生谈论中国文化的《淮南子》的那些东西呢?中国有句俗语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具体地讲,虽然所有的文化传统及历史时代都是复杂多样的,但是它们都建立在某种基本的、 而且往往是未揭明的设想上,这些设想赋予了它们各自特殊的发生之同一性和延续性。 这些设想虽则对于了解文化来说是非常之重要,然而往往是当局者迷,只有从特定的传统或时代的外部去观察,才能看得较为清楚。
| 商品名称: | 开本: | 32开 | |
| 作者: | (美)安乐哲,滕复,汉唐阳光 出品 | 定价: | 48.00 |
| ISBN号: | 9787559417800 | 出版时间: | 2018-04-01 |
| 出版社: |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 印刷时间: | 2018-04-01 |
| 版次: | 1 | 印次: | 1 |
译者前言…………………………………………………………01
中译本序…………………………………………………………10
序 言……………………………………………………………13
绪 论………………………………………………………… 001
**章 历史哲学 ……………………………………… 013
**节 孔子和儒家的历史观……………………………… 016
第二节 老子和道家的历史观……………………………… 022
第三节 商鞅和法家的历史观……………………………… 026
第四节 《淮南子》的历史观 ……………………………… 031
第五节 《主术》的历史观 ………………………………… 041
第二章 无为 ……………………………………………… 053
**节 先秦儒家著作中的“无为” ……………………… 055
第二节 先秦道家著作中的“无为” ……………………… 062
第三节 先秦法家著作中的“无为” ……………………… 079
第四节 《主术》中的“无为”……………………………… 087
第三章 势 ………………………………………………… 109
**节 作为法家特定概念的“势”的发展……………… 120
第二节 《主术》中的“势”………………………………… 147
《主术》中的“无为”(节选)
我们已概述了儒家、道家和法家传统的各不相同的无为思想。虽然每一种传统都为君主设计了一个理想的境界,这是他们的共同点,但只是看上去他们所代表的体系之间存有某种前后联系,其各自的思想在根本上则是迥然异趣的。例如,在道家政治理论中,“无为”是某种无政府主义的哲学指导原则,而在法家理论中,它是一种支撑强化的极权主义、消除对立面的手段。
《主术》中提出的 “无为”思想, 基本上是一个综合了儒家、道家和法家传统而具有自身特色的东西。 这三家传统的“无为” 思想是有明显差异的,《主术》则调和了这些思想并使之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实用性, 因而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但这也因此使对它的理解显得相当困难。“无为”思想在《主术》中具有十分突出的意义,故我们通过对这一思想的探讨,可以认识真正的汉代折中主义。
“无为”是《主术》 阐述的一个主要问题, 至少其中有一半篇幅是讨论“无为” 及与之有关的思想的。由于它的“无为”思想基本框架是法家的,并且运用的是法家语言和表达方式,因此, 对它综合了儒、道、法特点的分析或许*有效的方法,是首先揭明《主术》 的“无为” 思想中那些背离法家理论的因素。并进而逐步探寻这些因素的思想来源以及它们对《主术》的整个政治理论的影响程度。
1. 轻君主之利,重民之大利
法家政治思想的首要特征是:其整个政治机器的建立都是为了君主的利益服务的。当然这利益也被认为在根本上是与他的大臣们的利益相矛盾的:“君臣之利异,故人臣莫忠,故臣利立而主利灭。”(《韩非子 · 内储说下》)因此,君主以赏罚勉励和强迫臣属放弃私利,效命于国家。 然而在《主术》中,首要关切的已不是君主的利益,而是百姓之大利。这一思想贯穿了整章:“是故人主覆之以德,不行其智,而因万人之所利。夫举踵天下而得所利,故百姓载之上,〔而〕弗重也;错之前,〔而〕弗害也;举之而弗高也,推之而弗厌〔也〕。”
《主术》 并不认为百姓之利与君主之利是根本对立的。 相反它坚持这样一种观点:个人的、社会的和政治的目的是可以共容的。它认为,百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同君主对社稷安定的追求,其实现各自目标的途径应是相同的、的。它不仅反对关于私利与公利之间相互对立的观点,而且坚持认为:君主利百姓即是利己:“夫防民之所害,开民之所利,威行也,若发碱决唐。故循流而下易以至,背风而驰易以远。” 这种认为百姓与君主的利益实际一致的看法也是儒家的基本信念,后者认为君主的政治稳定根本上即依赖于百姓之富足,而当君主远其百姓,他事实上即是在自毁社稷。因此,在《主术》中,法家关于君臣对立的鲜明观点已为一种合作的观点所取代,法家剥夺百姓的观点已为一种利民的观点所取代。
2. 反对以君主意志为法律之本,主张法律基于民众之意愿
依据法家的政治理论,维护君主利益的*有效方法,是建立一个以各种自我调节体系为基础来控制的政府机构。这些体系中有两个*重要的构成:一部客观的和具有普遍效用性的法律;以及一个官僚机构。它们都是以“形名” 的实用理论所包含的客观化准则来支配的。《主术》所发展的政治理论采纳了法家的这些体系的观点,也主张由形名理论原则所支配的一部普遍的法律和一个官僚制度。为使这一法律和官僚制度顺利运转,君主只须恒处于无为,因为他是权力的化身,是这些体系确立的根本所在。若只从术语及其表述来看,《主术》的法律概念似乎完全套搬了法家传统的东西,但事实上,这些概念有几个十分显著的特点,从而使得它们与法家的相似概念有明显差别。首先,这些法律产生于百姓对公正的意愿和要求,而不是君主的专制意志,正因为如此,它体现了对人的状况的普遍同情。此外,君主意志本身亦要受普遍适用之礼法的约束。其次,这些法律亦被认为是以百姓的道德水准为其确立基础的。*后,就法家学说而言,法律面前无分等级差别人人平等这类东西,并非是既定目标,它只是专制统治偶然提供的一个副产品。但在《主术》的法律思想中则不然,平等的概念引起了作者更多的强调和重视。
这是一部有相当学术质量和学术价值的著作,也是**部较为系统地阐述《淮南子》政治思想的专著。作者从《主术》入手,完整地透视了《淮南子》中有关政治、法律、道德、哲学等各种思想观念在内的整个中国古代统治哲学的理论架构,并且进一步对先秦儒家、道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作了一个完整的归纳和论述。作者试图寻求现代中国和古代中国的联系,不难看出,《淮南子》对于形成汉代思想和生活所造成的巨大影响,而且,其思想精髓直到今日仍在影响着中国的思想界,并且决定了中国宗教和哲学发展的进展和架构。
安乐哲(Roger T. Ames),1947年生于加拿大多伦多。曾任夏威夷大学哲学系教授(1978年至2016年)、夏威夷大学和美国东西方中心亚洲发展项目主任(1990年至2013年)、《东西方哲学》(Philosophy East and West)主编(1987年至2016年)、《国际中国书评》(China Review International)主编(1992年至2016年)。在中国,他广为人知的身份是世界儒学文化研究联合会会长、国际儒联副主席。
安乐哲教授的学术研究范围主要是中西比较哲学,其对中国哲学独特的理解和翻译方法改变了一代西方人对中国哲学的看法。
亲,大宗购物请点击企业用户渠道>小苏的服务会更贴心!
亲,很抱歉,您购买的宝贝销售异常火爆让小苏措手不及,请稍后再试~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