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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册套装 法学中的体系思维与体系概念 以德国私法为例 第2版 法律漏洞的确定 [德]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 著 陈大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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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德]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著 | | 陈大创译
    •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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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德]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著| 陈大创译
    •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4-01
    • 开本:32开
    • 装帧:套装
    • ISBN:9787301347195
    • 版权提供: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

     

    〔德〕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Claus-Wilhelm Canairs,1937—2021),1957年至1961年在巴黎、日内瓦和慕尼黑学习法律、哲学与日耳曼学,先后于1963年和1967年在慕尼黑取得博士学位和教授资格,1972年接替卡尔·拉伦茨(Karl Larenz)成为慕尼黑大学民法、商法、劳动法与法哲学教授,2005年荣休。作为德国联邦司法部召集的给付障碍法委员会成员,卡纳里斯教授对德国2002年债法改革贡献 。其一生所获殊荣颇多,曾当选为巴伐利亚科学院院士、欧洲科学与艺术学院院士、奥地利科学院院士、伦巴 科学与人文学院院士、伦敦 法律研究会会员、日本科学促进会会员等,被里斯本大学、马德里大学、格拉茨大学、雅典大学、维罗纳大学等授予荣誉博士学位,并荣获德意志研究基金会颁发的莱布尼茨奖、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一等十字勋章等。

    卡纳里斯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商法、法学方法论与法哲学。其代表性作品主要有《法律漏洞的确定:法官在法律外续造法之前提与界限的方法论研究》(1964年 1版;1983年 2版)、《法学中的体系思维与体系概念:以德国私法为例》(1969年 1版;1983年 2版)、《德国私法中的信赖责任》(1971年)、《分配正义在德国合同法中的意义》(1997年)等,续写拉伦茨著《法学方法论》(1995年 3版)和《债法教科书:各论》( 二分册,1994年 13版)、卡尔-赫尔曼·卡佩勒(Carl-Herrmann Capelle)著《商法》(修订至2006年 24版)以及《银行合同法》(修订至2005年 4版)等重要的教科书和评注,并围绕法学方法论、基本权利与私法的关系、信赖保护、法律行为效力、债权的物权化、合同法的实质化、给付障碍法、不当得利法、交往安全义务、损害赔偿法、银行合同法、票据法等各种主题发表大量论文,其中有关信赖责任的研究被誉为“法学上的发现”。其教科书、评注以外的主要作品被收录于《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作品全集》(2012年),涵盖“法理论”“信赖责任”和“私法”三大领域,三卷合计三千三百余页。其学术影响力远远超出德语国家的范围,许多作品被翻译为包括中文在内的多国语言。

    卡纳里斯教授桃李满天下,其门生遍布德国学术及实务界,在德国之外亦培养了诸多法律人才。为庆贺其寿辰,弟子们会同学界同仁先后为其出版四部祝寿文集:《法学思维中的统一性与一致性》(1998年)、《法秩序变迁中的延续性》(2002年)、《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七秩华诞祝寿文集》(两卷,2007年)、《21世纪的私法教义学: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八秩华诞祝寿文集》(2017年)。

     

    译者简介:

    杨旭,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海德堡大学联合培养博士、清华大学“水木学者”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法学方法论与计算法学,于《法学》《中国法律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比较法研究》《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南京社会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陈大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文学学士、法学硕士,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LLM、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信托法、案例教学法。出版德文专著一部,发表论文、译文若干。

     

     

     

    书名:法学中的体系思维与体系概念:以德国私法为例(第2版)

    作者:[德]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Claus-Wilhelm Canaris) 著 陈大创 译

    ISBN:9787301347195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年1月

    定价:49.00元

    开本:32开

    版次:2


    内容简介


    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自法秩序整体内部中孤立存在的评价,体系漏洞则是评价漏洞的结果。论题学虽然无法正确反映法学的结构,但可发挥紧急辅助工具和体系化固定筹备阶段的作用,与体系思维相互补充。


    目录


    第一章  体系思维在法学中的功能

    一、秩序和统一性作为一般体系概念的特征

    二、法秩序的评价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作为法学体系的基础

    (一)一致性和统一性作为科学理论上和诠释学上的前提

    (二)一致性和统一性作为法理念的衍生和假设


    第二章  体系的概念

    一、无法从法秩序的评价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思想中获得

    正当性的体系概念

    (一)“外部”体系

    (二)“纯粹”基本概念体系

    (三)形式—逻辑体系

    (四)作为问题关联的体系

    (五)生活关系体系

    (六)黑克和利益法学的“冲突裁判体系”

    二、从法秩序的评价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思想中发展体系概念

    (一)体系作为价值论或者目的论的秩序

    (二)体系作为“一般法律原则”的秩序


    第三章  体系的开放性

    一、“科学体系”的开放性作为科学认识的非封闭性

    二、“客观体系”的开放性作为法秩序的基础评价的可变迁性

    三、体系的开放性对法学中的体系思维和体系构建之可能性

    的意义

    四、体系变迁的前提条件和客观体系变迁与科学体系变迁

    之间的关系

    (一)“客观”体系的变迁

    (二)“科学”体系的变迁


    第四章  体系的动态性

    一、维尔伯格的动态体系的特征

    二、动态体系与一般体系概念

    三、动态体系与现行法

    (一)非动态体系原则上的优先性

    (二)动态体系部分的存在

    四、动态体系的立法和方法论意义

    (一)动态体系和进行更强烈区分的要求

    (二)动态体系与一般条款

    (三)动态体系在一般条款与固定要件之间的中间位置以及对

    三种可能构造进行结合的必要性


    第五章  体系与找法

    一、体系性归置和目的性内容的揭示

    (一)“体系解释”

    (二)  通过体系填补漏洞

    二、体系在法律续造时对于维持评价统一性和一致性的意义

    (一)评价矛盾的避免

    (二)漏洞的确定

    三、立法建构的评价内容

    四、基于体系找法的限制

    (一)目的性审查的必要性

    (二)体系续造的可能性

    (三)体系正确性与实质正义

    (四)体系构建的限度作为基于体系找法的限度


    第六章  体系构建的限度

    一、体系断裂

    (一)体系断裂作为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

    (二)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与类似现象的区别

    (三)通过法律续造避免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的可能性

    (四)违反体系的规范的拘束力和体系思维对立法者的约束

    的问题

    (五)保留的体系断裂对于法学中体系思维和体系构建之

    可能性的意义

    二、体系陌生的规范

    (一)体系陌生的规范作为对法秩序统一性思想的违反

    (二)违反体系的规范的解释和效力

    三、体系漏洞

    (一)体系漏洞作为评价漏洞

    (二)体系漏洞作为非体系导向的思维方式的突破口


    第七章  体系思维与论题学

    一、关于论题学的特征

    (一)论题学与问题思维

    (二)论题学和基于“普遍接受的意见”或者“常识”的前提

    正当性

    二、论题学对于法学的意义

    (一)对论题学原则上的批判

    (二)论题学尚存的可能性


    第八章论点


    参考文献

    索引

    译后记

     

     

     

     

     

     

    书名:法律漏洞的确定:法官在法律外续造法之前提与界限的方法论研究(2版)

    作者:[德] 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 著 杨旭 译

    ISBN:9787301341117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年6月

    定价:56.00元

    装订:精装

    开本:32开

    版次:1


    内容简介


    法律漏洞是指实证法违反计划的不完整性,其功能为界定“法律外的法之发现”领域,从而区别于“依据法律的法之发现”(解释)和“违反法律的法之发现”(修正)。漏洞领域与法律解释的区分标准为规范之可能文义,其 外部边界取决于作为整体的法秩序。漏洞确定的标准包括实证法规定本身、实证法的评价(尤其连同平等原理)以及普遍性法原则及法价值,由此决定三种不同的法律漏洞:拒 裁判漏洞、目的性漏洞与原则及价值漏洞。就漏洞确定与填补的关系而言,二者在拒 裁判漏洞的情形彼此分离,在目的性漏洞的情形保持统一性,而在原则及价值漏洞的情形,漏洞确定则为填补指明大致方向,由此便能揭示“可能”“ 然”和具有“具体化功能”的三种类推。漏洞填补之界限在前两种漏洞的情形分别涉及不可填补之漏洞和禁止类推的问题, 三种情形兼而有之。


    目录


    一章 法律漏洞的概念

    导言 概念建构的方法

    一、普遍的语言用法:漏洞作为“违反计划的不完整性”

    二、漏洞概念的特殊任务:漏洞作为法律外法之发现的前提

    节 不完整性:与依据法律的法之发现(“解释”)的区分

    一、漏洞与类推

    二、漏洞与需具体化的法律概念

    三、漏洞与习惯法

    二节 计划违反性:与违反法律的法之发现的区分

    一、法律“有意义沉默”的情形

    (一)漏洞与“法外空间”

    (二)漏洞与“反面推论”

    二、法律沉默的其他情形

    (一)“普遍性消 原理”

    (二)漏洞与“(法律完整性的)沉默推论”

    附 论 漏洞与(广义的)补充性合同解释


    二章 漏洞确定的标准和工具

    节 与禁止拒 裁判有关的实证法规定

    一、(开放的)规范漏洞

    二、(开放的)规整漏洞

    三、法律程序范围内的问题

    四、在“完全法律”的情形缺少制裁

    五、(逻辑和目的性)冲突漏洞

    二节 实证法的评价与平等原理

    一、积 平等原理

    (一)类推作为漏洞确定的工具

    (二)当然推论作为漏洞确定的工具

    (三)规范漏洞与积 平等原理

    二、消 平等原理:目的性限缩作为漏洞确定的工具

    三、直接诉诸立法宗旨

    (一)目的性限缩作为漏洞确定的工具

    (二)目的性扩张作为漏洞确定的工具

    (三)目的性改造作为漏洞确定的工具

    三节 普遍法原则与法价值

    一、普遍法原则

    (一)从实证法中获取普遍法原则

    (二)普遍性原则之回溯法理念

    (三)普遍性原则之回溯“事物本性”

    二、法价值

    (一)从实证法中获取

    (二)回溯法理念

    (三)回溯“事物本性”

    总 结


    三章 漏洞的种类

    节 不适当的分类

    一、模糊与依据法律的法之发现的界分:“法律内与法律外”漏洞、“形式与实质”漏洞、“诫命与评价”漏洞

    二、模糊与违反法律的法之发现的界分:“可适用性与批判性”漏洞、“内在的与超验的”漏洞、“逻辑的与伦理的”漏洞、“原本的与非原本的”漏洞

    三、齐特尔曼关于“真正与不真正”漏洞的区分

    二节 重要的传统分类

    一、按照历史上立法者立场的区分:“有意的与无意的”漏洞

    二、按照漏洞产生时点的区分:“自始的与嗣后的”漏洞

    三、按照与法律文义关系的区分:“开放的与隐藏的”漏洞

    四、按照不完整性种类的区分:“规范漏洞、规整漏洞与领域漏洞”

    三节 本书的分类建议


    四章 漏洞确定与漏洞填补的关系

    节 拒 裁判漏洞情形下确定与填补的关系

    二节 目的性漏洞情形下确定与填补的关系

    一、“ 然”类推的情形

    二、“ 然”当然推论的情形

    三、目的性规范漏洞的情形

    四、目的性限缩的情形

    三节 原则及价值漏洞情形下确定与填补的关系

    总 结


    五章 漏洞填补的界限

    节 拒 裁判漏洞情形下漏洞填补的界限

    一、不可填补之漏洞的可能性

    二、禁止类推的问题

    二节 目的性漏洞情形下漏洞填补的界限

    一、不可填补的漏洞之可能性

    二、禁止类推、归纳与限缩的问题

    (一)类推的不被允许性

    (二)目的性限缩的不被允许性

    三节 原则及价值漏洞情形下漏洞填补的界限

    一、不可填补之漏洞的可能性

    二、禁止类推和归纳的问题


    重要结论总结

    文献索引

    内容索引

    重要例子的关键词索引

    卡纳里斯教授生平年表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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