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参数
-
- 作者:
李怀胜著
-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3年02月
- ISBN:9787538779281
- 版权提供:中国检察出版社
| | 限时疯抢 2014年06月21日--2014年06月28日10时00分 | ![]() | 活动: | 单笔订单满 200 元(订单金额),即可包邮!不免邮地区 立减5元 免邮地区:海南*西藏*广西*甘肃*青海*宁夏*台湾*新疆*香港*澳门*内蒙古*云南*贵州 特大优惠开始啦,欢迎新老客户选购! | | |
基本信息
书名:刑事典型疑难问题适用指导与参考:侵犯财产罪卷
原价:108.00元
作者: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年2月1日
ISBN:9787510208119
字数:
页码:857
版次: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
商品重量:1.1 Kg
编辑推荐
《刑事典型疑难问题适用指导与参考:侵犯财产罪卷》紧密结合各地司法实践,归纳提炼出三百余个司法典型疑难问题并作出精准解析,同时附以具有权威性的指导、参考案例对同类案件的案情、诉辩情况、裁判结果、裁判理由等核心要素加以介绍,以帮助读者寻求破解疑难问题的办案思路、标准和尺度。还提供了各类型纠纷全面、准确的办案依据。《刑事典型疑难问题适用指导与参考:侵犯财产罪卷》所提炼的法律适用问题凸显典型性、疑难性、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参考性,特别适合公检法人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使用。
内容提要
《刑事典型疑难问题适用指导与参考:侵犯财产罪卷》分为总则卷,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卷,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卷,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卷,侵犯财产罪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卷,贪污贿赂罪卷,渎职罪卷共八卷。各卷紧密结合各地司法实践,归纳提炼出百余个司法典型疑难问题并作出精准解析,同时附以具有权威性的指导、参考案例对同类案件的案情、诉辩情况、裁判结果、裁判理由等核心要素加以介绍,以帮助读者寻求破解疑难问题的办案思路、标准和尺度。各卷还提供了各类型犯罪全面、准确的办案依据。《刑事典型疑难问题适用指导与参考:侵犯财产罪卷》所提炼的问题凸显典型性、疑难性,解答思路具有很强的指导、参考和专业性,参考案例具有真实性、权威性,办案依据提供了便捷查询的通道,特别适合公检法人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使用。
目录
一、抢劫罪
1.行为人将他人禁闭于其设置的房间内,使其丧失抗拒能力,进而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构成何罪?
2.在抢劫过程中,实行犯使用超出与其他共犯事先预谋的抢劫手段致人死亡的,未在现场的其他共犯是否对致人死亡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3.行为人无故殴打他人取乐后,临时起意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实施抢夺的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伤的,构成何罪?
5.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后,又继续威胁并挟持被害人前往其亲友处,谎称被害人开车时撞人需要交押金,由被害人向其亲友索要、借用财物后交给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6.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趁人不备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当公安执勤人员对其实施抓捕时,又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的,构成何罪?
7.行为人在火车上秘密窃取旅客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持刀刺伤旅客的,构成何罪?
8.行为人预谋寻找女性先抢劫后,但部分行为人当场提出只参与抢劫而不参与事后,所有行为人于行为当天手持尖刀、胶带寻找作案目标时被公安巡逻队员抓获的。对于各行为人的行为,应当如何评价?
9.行为人以暴力致被害人死亡劫得其银行存折后,又诱骗被害人亲属取出存折上的存款,并杀死被害人亲属,最终劫得所有现金的行为,构成何罪?
10.对于抢劫馆藏国家一级文物的情形,如何量刑?
11.事先无通谋,但在明知他人抢劫的情况下,行为人于他人的暴力行为结束后参与共同搜取被害人财物的,如何定罪量刑?
12.对于行为人事先预谋,首先实施抢劫,然后再直接杀人灭口的,如何定罪?
13.行为人行骗过程中尚未骗得钱财便被揭穿,又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占有他人财物的,应当如何定性?
14.行为人劫持被害人后,要求被害人以勒赎之外的名义联系其家属汇款到指定账户的行为,构成何罪?
15.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对“吊模宰客”行为进行定性?
16.在共同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当场,行为人明知其他共犯又对被害人当场实施暴力并当场取财,不予制止反而给予帮助的,是构成敲诈勒索罪还是抢劫罪?
17.出租车驾驶员利用天气、时间等条件,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于途中突然加收高额运费,并强迫乘客中途下车的行为,构成何罪?
18.抢劫行为完成以后,行为人出于灭口或者其他目的而杀害被害人的,如何定性?
19.行为人以索要财物为目的,暴力劫持、拘禁他人之后,直接向本人索取钱财或者迫使被害人以其自己名义向亲友筹款的,构成绑架罪还是抢劫罪?
20.敲诈勒索被害人后,当场实施暴力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并当场强行索取财物的,应如何认定?
21.行为人以威胁方法当场强迫被害人借款,后写借条给被害人的,是否构成抢劫罪?
……
二 盗窃罪
三 诈骗罪
四 抢夺罪
五 聚众哄抢罪
六 侵占罪
七 职务侵占罪
八 挪用资金罪
九 挪用特定款物罪
十 敲诈勒索罪
十一 故意毁坏财物罪
十二 破坏生产经营罪
十三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作者介绍
文摘
版权页:
二审裁判结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裁判理由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充值卡的明文密码及与之相对应的密码共同代表着一定金额的电信服务,明文密码是充值卡有效充值的依据,不论何人获得,均可通过充值程序获得享受固定金额的电信服务的权利,所以该密码本身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同属于财物范畴,能够作为盗窃自的对象;而《刑法》规定的商业秘密,特指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信息的价值需要通过生产经营行为才能体现,故充值卡不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程稚瀚非法侵入北京移动公司充值中心,对未充值数据库中主机尚未集中转移到已充值数据库中的充值卡数据修改后,将修改过的数据重新写入未充值数据库,使已经充过值的充值卡不具有经济价值的充值卡重新注入资金具有了充值功能,又通过对外公开销售的方式,使这些已经失效的充值卡再次被使用,非法获利并占为己有,给北京移动公司造成了相应的资费损失,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程稚瀚的行为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一审法院适用《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盗窃罪对其定罪处罚,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程稚瀚对已经充过值的充值卡进行非法充值,使之重新具有充值功能后予以销售,其又开立专用账户收取销售所得的行为,已经实际占有了公共财产,故其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其上诉后所提今后对非法所得的处置没有证据证实且不影响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程稚瀚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一审法院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非法所得已全部被追缴,未给北京移动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等情节,对其酌予从轻处罚量刑适当。
北京移动公司统计的损失金额人民币3123600元,只是该公司对保留有数据的非法充值卡进行统计得出的结果,不是全部的损失额;且依据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程稚瀚的供述以及相关账户的查询、冻结材料,确定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程稚瀚通过销售非法充值的充值卡获利高达377.5万元,故应依据该数额认定盗窃数额,因此将追缴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程稚瀚非法获利的全部款项发还北京移动公司并无不当。
序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