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此商品库存有限,请在下单后15分钟之内支付完成,手慢无哦!
100%刮中券,最高99元无敌券,券有效期7天
活动自2017年6月2日上线,敬请关注云钻刮券活动规则更新。
如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的,或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需暂停举办的,或者系统故障导致的其它意外问题,苏宁无需为此承担赔偿或者进行补偿。
正版 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丛书 重印本 人民法院出版社
¥ ×1
|
|
| |||||||||||||||||||||||||
|
|
| |||||||||||||||||||||||||
|
|
| |||||||||||||||||||||||||
|
|
| |||||||||||||||||||||||||
|
|
| |||||||||||||||||||||||||
内容推荐
为帮助大家更准确地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的内容及指导思想,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写了理解与适用一书。本书为该书的再版。
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年10月25日)
依法保护当事人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的解释》答记者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第二条[合同无效,工程验收合格的处理原则]
第三条[合同无效,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原则]
第四条[违法转包、分包合同的处理原则]
第五条[施工中取得资质的,按有效处理]
第六条[垫资原则按有效处理]
第七条[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
第八条[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
第九条[承包人的合同解除权]
第十条[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原则]
第十一条[承包人拒绝修复的处理原则]
第十二条[质量缺陷的处理原则]
第十三条[未经验收擅自使用]
第十四条[实际竣工时间的确定]
第十五条[质量争议期间的处理]
第十六条[工程价款的计算标准]
第十七条[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标准]
第十八条[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标准]
第十九条[工程量计算]
第二十条[逾期不结算的后果]
第二十一条[“黑白合同”的认定]
第二十二条[按固定价款结算]
第二十三条[可以不全部鉴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不适用专属管辖规定]
第二十五条[总承包人、发包人、施工人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利益的保护]
第二十七条[保修责任]
第二十八条[解释的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1不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未招标并不导致合同无效
2建设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认定
3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4超过法定期限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不予保护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终止履行
6法院判决解除无法继续履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7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的认定
8委托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
9工程擅自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约定违约条款互相矛盾如何适用
11工程逾期与顺期的认定
12发包方未及时提供施工图纸,竣工日期应否相应顺延
13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方提前擅自使用的法律后果
14擅自提前使用的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15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房屋,其房屋质量问题由使用人承担
16未经验收即实际使用建设工程,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应
如何处理
17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多年后,发包方提出质量异议
18承包人承担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修复责任
19建设工程质量瑕疵和质量保修问题的处理
20增加工程量,工期顺延
21合同对停工条件有明确约定,能否认定承包方违约
22对合同约定的不是包死价,如何适用定额结算工程款
23包干风险费、赶工费的认定及税费的处理
24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的变化
25确定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依据的原则
26拖欠工程款利息起算时间的确定原则
27工程未竣工,不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罚息
28拖欠工程款利息时间应从建设工程交付之日起算
29对工程结算有关证据的认定
30对鉴定结论有关问题的认定
31收款收据及工程结算鉴证等证据的认定
32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结算工程价款
33未约定工程款结算期限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34当事人单方委托所作的鉴定结论效力的认定
3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经补正后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36审计材料未经质证,二审质证弥补程序不足
37对评估结论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委托评估是否允许
38超越资质等级作出的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39诉讼请求不当释明后仍不变更,法院不予支持
40对当事人之间已形成的事实合同关系的处理
41建设工程的所有权人应否承担发包人的义务
42对因债务加入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的处理
4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债的加入问题的认定及处理
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重印精选(18种)
总定价:1200元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和有关立法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制定的司法解释是对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的统一规范,具有法律效力,是法院裁判的依据。为帮助司法实务工作者更好地理解司法解释制定的背景、条文的涵义、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每部重要司法解释公布后都组织参与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审判经验丰富的专家法官撰写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图书,交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自2001年首部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图书问世至今,人民法院出版社已出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丛书50余种。这些图书被实务工作者视为准确理解司法解释要旨、统一裁判尺度的圭臬。
为满足广大读者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需要,人民法院出版社从已出版的50余种理解与适用图书中,精选18种实务中仍有学习、适用价值的图书品种,重印出版,以飨读者。具体品种包括: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定价:58.00元);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释义与适用(定价:62.00元);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司法解释条文精释及案例解析(定价:62.00元);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定价:58.00元);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定价:58.00元);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定价:66.00元);
7.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定价:58.00元);
8.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定价:72.00元);
9. 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定价:88.00元);
10. 最高人民法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定价:76.00元);
11. 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定价:68.00元);
12. 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定价:60.00元);
13. 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定价:62.00元);
14. 最高人民法院仲裁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定价:50.00元);
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侵权赔偿责任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定价:78.00元);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理解与适用(定价:88.00元);
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定价:76.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定价:60.00元)。
..............
..............
亲,大宗购物请点击企业用户渠道>小苏的服务会更贴心!
亲,很抱歉,您购买的宝贝销售异常火爆让小苏措手不及,请稍后再试~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