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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版 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实务操作进阶 风控精解与案例指引 企业法律与管理实务操作系列 中国法制出版社 劳动合同案例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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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无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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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无著
    • 出版社:图书其它
    • ISBN:9786655815194
    • 版权提供:图书其它

    基础信息

     

    书名: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实务操作进阶:风控精解与案例指引【企业法律与管理实务操作系列】

    作者:德恒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

    ISBN:9787521615081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12

    定价:78.00

    包装:平装

    用纸:轻型纸/730*1030/70g

    开本:16开

    页数:344

    字数:286千字

    版次:B1

     

     

     

    编辑推荐

     

    涵盖劳动合同解除、加班管理、女职工管理、竞业限制、年休假管理五大板块,案例真实,解读精细,准确实用。

     

     

    内容简介

     

    在企业管理活动中,人力资源管理合规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贯穿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也影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

    实践中,不同企业在不同环境、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遇到的问题,存在诸多差别,这些差别成了管理中的难点、风险点。为了给用人单位提供真正有效的指导,本书注意贴合人力资源管理实务,解读实践中的各类细节问题,同时,配有154个真实的案例,以此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有关问题,并提示易发生风险的环节,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本书涵盖劳动合同解除、加班管理、女职工管理、竞业限制、年休假管理五大板块,希望能够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合规业务提供深入而到位的指引。

     

     

     

    作者简介

     

    德恒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德恒律师事务所的优秀法律业务团队,致力于劳动和人力资源相关立法、科研、实践工作,提供国内一流的法律服务。2007年打造专业团队以来,成功完成了一系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劳动人事案件,参与了国内涉及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劳动政策等的起草、制定、修改论证或其他相关工作。团队主要合伙人和律师连续数年入围ALB、钱伯斯、Legal500、Legalband、CCH等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的顶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排行榜,主要合伙人曾获得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卓越律师和十佳劳动法律师等荣誉称号。

     

     

    目录

     

    第一节严重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一、过失性解除的情形

    (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案例1员工手册规定的严重违纪行为不明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三)劳动者未经许可兼职

    案例2缺乏制度依据和相关事实证据,用人单位以兼职代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四)劳动者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案例3工作经历造假构成欺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五)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案例4员工私自找人代岗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六)严重违反公序良俗

    案例5上传不雅低俗视频违反公序良俗及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二、过失性解除的规章制度依据应合法有效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和发布程序合法

    案例6规章制度未公示送达不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二)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合理

    案例7规章制度责罚不当不具有合理性,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三)规章制度的体系完整

    三、过失性解除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一)劳动者过错行为真实存在

    案例8未能充分举证员工存在违纪事实,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二)劳动者过错行为应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

    案例9员工行为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四、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正当行使管理权

    案例10用人单位需及时处理违纪员工,超出合理期限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第二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

    一、试用期约定合法有效

    (一)试用期期限的确定

    (二)重复约定试用期的效力

    案例11员工离职当天重新入职再次约定试用期,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试用期不成立

    案例12员工离职后6年重新入职担任不同岗位,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中止与延长的效力

    案例13延长试用期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延长的试用期无效

    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定理由

    三、用人单位应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用人单位有明确、合法的录用条件

    (二)向劳动者告知录用条件

    (三)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案例14工作经历虚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四、试用期内劳动者出现解雇保护情形的,用人单位应谨慎行使解除权

    五、用人单位应在试用期满前行使解除权

    案例15试用期内未及时考核,用人单位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第三节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

    一、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认定条件

    (一)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再适用

    (二)人民法院判处处罚

    (三)免予刑事处罚

    二、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

    案例16被追究刑事责任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期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三、劳动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期间的处理

    (一)刑事强制措施的性质

    案例17刑事拘留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二)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

    (三)劳动合同暂停或中止履行

    案例18取保候审期间员工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需支付生活费

    (四)劳动合同恢复履行

    (五)劳动者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

    四、劳动者被行政/司法拘留期间的处理

    第四节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一、医疗期的期限及计算

    (一)医疗期与病假的关系

    (二)医疗期的期限

    (三)医疗期的计算

    (四)医疗期的工资待遇

    二、医疗期满解除的条件

    (一)医疗期满的认定

    案例19根据员工工作年限计算医疗期,医疗期期间可以循环计算

    (二)医疗期满不能提供劳动的认定

    案例20医疗期满未另行安排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三)适用员工限制

    三、医疗期满解除的特殊程序

    (一)劳动能力鉴定是否为法定程序

    案例21医疗期满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

    案例22劳动者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五节不胜任工作解除

    一、不胜任工作的认定

    (一)劳动者有明确的岗位职责

    (二)业绩考核目标及考核标准设定清晰、合理且得到劳动者确认

    (三)合法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

    案例23绩效考核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合格的考核结果不成立

    (四)认定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事实依据充分

    案例24绩效考核缺乏事实依据,司法机关对考核结果不予采纳

    (五)强制排名、末位淘汰并不等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

    案例25强制分布绩效考核不合格比例,不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

    案例26未完成工作任务且拒绝调岗和培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二、调岗的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不胜任工作调岗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单方权利

    (二)调岗应当具有合理性

    (三)薪随岗变应当合理

    (四)调岗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三、培训的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培训内容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方式

    (四)培训过程管理

    (五)绩效改进计划(PIP)与培训的关系

    四、第二次考核仍不胜任工作的认定

    (一)第二次考核的周期

    (二)两次不胜任工作考核必须是连续的

    五、适用主体限制

    第六节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

    一、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认定情形

    (一)“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认定要素

    案例27合作合同到期可以预见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法定情形

    案例28企业因自身经营需要进行迁移,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除外情形

    (四)存在争议的其他情形

    案例29企业自主决策进行业务调整,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协商

    (一)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提出与协商内容

    案例30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未履行协商变更程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案例31用人单位仅提出协商解除或待岗并未提供其他工作岗位,不符合协商变更的法定程序

    (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待遇调整应合理

    (三)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误区

    案例32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未经协商单方要求待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四)变更劳动合同的协商过程,应留存证据

    案例3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就变更合同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三、适用员工限制

    四、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下的特殊适用

    第七节经济性裁员

    一、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必须具备的实体条件

    (一)裁减人员规模应达到法定条件

    案例34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裁减人员规模应满足法定条件

    案例35用人单位分次实施经济性裁员,裁减人员规模应分别计算

    (二)进行经济性裁员应具备法定事由

    案例36财务报表显示严重亏损,可以作为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依据

    案例37预测订单量会下降,不能作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依据

    案例38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企业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二、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应当履行法定程序

    (一)在听取意见环节应关注的问题

    案例39经济性裁员未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案例40经济性裁员已向工会说明情况,虽然未提前30日但是已经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不影响法定程序的履行

    (二)履行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程序应注意的问题

    案例41实施经济性裁员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违法

    案例42实施经济性裁员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但不影响经济性裁员的效力

    案例43先实施经济性裁员,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解除违法

    (三)以协商一致解除实施经济性裁员是否需要履行听取意见及报告程序

    三、特殊员工的适用限制

    四、劳务派遣用工下的经济性裁员

    案例44用工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应合法退回劳务派遣员工,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一)劳务派遣单位无法对被退回的劳动者进行重新派遣

    (二)劳务派遣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重新派遣

    (三)劳务派遣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重新派遣

    第八节解雇保护制度

    一、享受解雇保护的特殊员工

    (一)职业病危害员工

    (二)工伤伤残员工

    案例45工伤职工经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不属于解雇保护范围

    案例46未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三)医疗期员工

    (四)“三期”女职工

    案例4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五)“15+5”老员工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事由的限制

    (一)禁止适用于六类特殊员工的解除事由

    (二)可适用于六类特殊员工的解除事由

    案例48与职业病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认定无效

    案例49协商解除后员工被认定患有职业病,员工可申请撤销解除协议

    案例50调解书违反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员工有权申请撤销

    案例51女职工辞职后发现怀孕,无权主张恢复劳动关系

    案例52接触职业病危害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案例53员工处于精神病发病期无民事行为能力,提出辞职无效

    案例54工伤职工尚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案例55未为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案例56工伤职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第九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离职手续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一)用人单位应将解除理由事先通知工会

    案例57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通知劳动合同履行地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二)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三)劳动者担任特殊职务的,用人单位解除时需履行的特别程序

    (四)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有效送达劳动者

    案例58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未有效送达,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无效

    二、离职手续

    (一)办理工作交接

    (二)办理财务结算

    案例59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户口并约定服务期,员工违约离职应赔偿损失

    案例60用人单位以办理户口为由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违约金条款无效

    (三)竞业限制协议履行评估

    案例61离职时未通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3个月竞业限制补偿金

    (四)开具离职证明

    案例62未出具离职证明给员工造成损失,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五)办理社保、公积金、人事档案转移

    案例63劳动者不配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相应损失应自行承担

    案例64丢失员工档案,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及时处理离职外籍员工的工作居留手续

    案例65外籍员工离职,用人单位应及时处理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

    第十节经济补偿及相关补偿性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及支付

    (一)补偿年限

    (二)经济补偿金基数

    案例66加班工资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不应计入计算经济补偿的基数

    (三)经济补偿金的封顶限制

    (四)工作年限跨2008年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五)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

    (六)经济补偿金的税收优惠

    案例67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不属于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三、医疗补助费

    (一)医疗补助费的支付条件

    案例68劳动者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医疗补助费

    (二)医疗补助费的支付标准

    案例69正常工资超过月平均工资3倍的员工的医疗补助费基数,应当平衡双方利益

    (三)医疗补助费的支付时间

    (四)医疗补助费的个人所得税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劳动者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情形

    (二)支付主体

    (三)支付标准

    (四)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代通知金

    (一)代通知金的适用情形

    案例70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不可同时主张代通知金

    (二)代通知金的性质

    (三)代通知金的支付标准

    (四)代通知金的支付时间

    (五)代通知金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解除劳动合同实体违法

    (二)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违法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案例71举证证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无可能,用人单位无须继续履行

    案例72工会主席因履行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按照《工会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分类

    案例73双方均未能举证证实劳动合同解除原因,应视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内容

    (一)必备条款

    (二)可选条款

    三、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效力

    案例7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协商解除协议无效

    四、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撤销

    (一)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反悔,要求撤销解除协议,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案例75签署解除协议后发现已怀孕,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不支持

    (二)劳动者认为协议约定给付款项有漏项或差额,显失公平,要求补足差额

    案例76终止协议书约定的经济补偿标准低于法定计算标准,不存在可撤销情形仍然合法有效

    案例77解除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员工有权要求撤销

    第一节加班的安排与限制

    一、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

    (一)需要劳动者同意的加班

    (二)劳动者不得拒绝的加班

    (三)员工拒绝加班是否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二、加班时间的限制与“996工作制”

    (一)加班时长的限制性规定

    (二)“996工作制”的法律评价

    三、加班与值班的区别

    (一)工作内容不同

    案例78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值班,无须支付加班工资

    (二)工作强度不同

    (三)劳动待遇不同

    (四)法律适用不同

    案例79以“值班”名义变相安排员工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

    四、周末参加开会、培训、出差是否属于加班

    (一)周末参加开会、培训的认定

    案例80员工周末必须参加的例会属于加班,自愿参加的培训不属于加班

    (二)周末出差及路途时间的认定

    案例81员工出差休息日在途时间并无实际工作内容,不作为加班时间

    第二节加班工资的计算

    一、标准工时制员工的加班工资

    (一)工作日延时加班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工资

    (三)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工资

    (四)计件工资制员工的加班工资

    (五)防控新冠疫情延长春节假期及延迟复工期间的加班工资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的加班工资

    (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范围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

    案例82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未超过法定标准,无须支付延时加班工资

    三、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加班工资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范围

    (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是否执行加班工资规定

    案例83经过审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 

    四、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案例84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合法有效

    五、包薪制的效力

    案例85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合法有效

    第三节加班补休的安排

    一、休息日加班安排补休的决定权

    二、非休息日加班安排补休替代加班工资的效力

    案例86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补休替代加班工资

    三、加班补休限期未休完作废的效力

    案例87加班调休逾期作废的规定无效

    第四节加班管理违规的法律后果

    一、超时限安排加班的法律责任

    二、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的法律责任

    (一)足额支付加班工资

    (二)劳动行政部门限期支付加班费未支付的,需加付赔偿金

    (三)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案例88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工资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被迫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案例89加班工资与劳动报酬并非同一概念,未支付加班工资不符合被迫辞职的情形

    (四)恶意欠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节加班争议的处理

    一、加班争议的举证责任

    (一)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

    案例90员工主张加班工资,应就存在加班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案例91用人单位未举证证明综合工时制获得审批,应当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

    (二)加班工资足额支付的举证责任

    案例92用人单位未举证证明已经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应承担不利后果

    二、加班争议的仲裁时效

    第一节性别歧视与平等就业权保护

    一、法律禁止实施的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一)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

    案例93用人单位招聘时存在性别歧视,侵犯平等就业权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二)招聘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

    案例94女职工隐瞒婚育状况不属于欺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三)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就业歧视

    案例95因女职工怀孕进行辞退,用人单位侵犯其平等就业权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二、实施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后果

    (一)劳动者以平等就业权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96平等就业权纠纷无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劳动者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投诉对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案例97劳动合同限制生育权,女职工可求助工会维权

    第二节“三期”女职工岗位及薪酬管理

    一、对“三期”女职工调岗降薪须依法合规

    (一)必须调岗的情形

    (二)可以调岗的情形

    案例98企业合理调岗未降薪,哺乳期女职工拒绝服从构成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二、对“三期”女职工违法调岗降薪的法律后果

    (一)女职工可以要求恢复原岗位、待遇,补发工资差额

    案例99用人单位违法对“三期”女职工进行调岗降薪,应依法补足工资差额

    (二)女职工被迫辞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例100因公司违法调岗降薪怀孕女职工被迫辞职,公司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第三节“三期”女职工休息休假管理

    一、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工作时间的限制

    (一)不得违法安排“三期”女职工进行加班和夜班劳动

    (二)违法安排“三期”女职工工作时间的法律责任

    二、孕期女职工产检假的时间、次数及待遇

    (一)产检假待遇

    案例101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产检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工资

    (二)产检费用报销

    (三)产检时间和次数

    三、保胎假或病假的条件、待遇

    (一)“三期”女职工休保胎假或病假的条件

    案例102怀孕女职工提交病假证明,用人单位以非三级医院出具为由不批准病假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二)保胎休息或病假的待遇

    (三)“三期”女职工“泡病假”的防范措施

    案例103怀孕女职工提交虚假病假手续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四、女职工流产假的条件、天数及待遇

    (一)女职工流产假的天数

    (二)流产假的待遇

    (三)流产假的享受条件

    五、女职工产假的条件、天数及待遇

    (一)国家法定产假的天数

    (二)女职工违法生育时的产假

    案例104违法生育的女职工有权休产假,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三)地方合法生育奖励假

    (四)产假天数是否包含公休假日

    (五)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案例105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本人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补足差额

    (六)纯母乳喂养产假

    案例106符合条件的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可以按当地规定享受额外产假

    六、女职工生育时男方享受陪产假的条件、天数及待遇

    (一)男职工享受陪产假的条件、天数

    (二)男职工享受陪产假的工资待遇

    案例107男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

    七、哺乳时间和哺乳假的享受条件、期限及待遇

    (一)哺乳时间

    案例108女职工外出哺乳时间不属于擅自离岗,用人单位作出违纪处理违法

    (二)地方哺乳假

    案例109女职工符合应当批准哺乳假的条件,用人单位不批准休假以其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第四节“三期”女职工离职管理

    一、“三期”女职工的解雇保护情形

    (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劳务派遣员工的退回保护

    案例110医疗期满解除不适用于“三期”女职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二、“三期”女职工可以适用的解雇情形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失性解除

    案例111孕期女职工被证明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三)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三、女职工违法生育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112规章制度规定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构成严重违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四、违法解雇“三期”女职工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防治职场性骚扰

    一、性骚扰的有关规定

    二、职场性骚扰的表现形式及来源

    三、实施职场性骚扰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救济渠道

    (一)行政处罚

    (二)侵权责任

    四、用人单位防治职场性骚扰的措施要求

    (一)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律规定

    案例113用人单位对预防和制止性骚扰采取积极措施,无须对员工实施的性骚扰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二)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措施建议

    案例114员工对同事实施性骚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第一节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与效力

    一、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

    (一)法律规定的三类竞业限制人员

    (二)普通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

    案例115用人单位与不负有保密义务的普通员工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员工可以主张对其不具有拘束力

    (三)约定员工的近亲属负有竞业限制义务是否有效

    二、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

    (一)竞业限制的范围

    案例116双方明确约定了竞业限制的范围,员工入职竞争对手的关联公司构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二)竞业限制的地域

    (三)竞业限制的期限

    三、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时间、形式

    (一)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案例117竞业限制补偿金过低不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员工可以要求补差

    案例118未约定经济补偿并不当然导致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就补偿标准进行协商

    (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

    案例119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随工资发放的约定无效,用人单位需要另行支付

    (三)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是否可以以股权激励形式支付

    案例120股权激励作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约定有效,员工违约应当返还股权激励收益

    四、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标准

    (一)违约金的约定方式

    (二)违约金约定过高时的调整

    案例121竞业限制违约金约定过高,法院酌情调整违约金数额

    第二节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认定

    一、在职期间劳动者是否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案例122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在职期间负有竞业限制义务,未违反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

    二、违反就业汇报义务是否等同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案例123未履行就业汇报义务不能视同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主张违约金不应支持

    三、违反“禁止招揽”义务是否等同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一)“禁止招揽”条款的效力

    (二)违反“禁止招揽”义务的责任

    案例124未能证明离职员工唆使其他员工离职及给公司造成损失,用人单位主张不正当竞争及赔偿损失未获支持

    四、如何认定员工存在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

    (一)劳动者到新雇主处工作(或自营)的证据

    (二)原雇主与新雇主(或自营)业务相竞争的证据

    案例125用人单位初步证明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员工未作出合理解释可以认定违约事实

    第三节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及赔偿责任可否同时主张

    案例126调查、制止竞业限制违约行为的合理费用已在调整违约金时予以考量,法院不再另行支持

    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是否需要返还已经领取的经济补偿

    案例127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按约定需返还已领取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案例128虚构就业证明骗取竞业限制补偿金,员工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员工支付违约金后是否需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案例129员工支付违约金后,再次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节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

    一、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

    (一)解除的时间及后果

    (二)行使解除权的方式

    案例130约定停发竞业限制补偿金作为解除方式,仍须额外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的被动解除权

    (一)劳动者的解除条件

    (二)行使解除权的方式

    案例131用人单位超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到竞争对手单位工作视为以实际行为行使解除权

    (三)劳动者不得解除的情形

    三、协商解除

    第五节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的联系与区别

    一、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的联系

    (一)负有保密义务是竞业限制的前提和基础

    (二)竞业限制是实现保密义务的有效手段

    (三)保护商业秘密是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的共同目标

    二、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的区别

    (一)所适用的劳动者范围不同

    (二)劳动者承担义务的性质不同

    (三)履行义务的起始时间和期限不同

    (四)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支付对价不同

    (五)是否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反义务时的违约金不同

    (六)违反义务是否以侵犯商业秘密为前提不同

    (七)违反义务的救济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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