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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部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都十分独特的小说,以抒情浪漫的笔法描写了女家庭教师简·爱与庄园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的深挚爱情,成功塑造了英国文学中*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态度的女性形象,被视为“现代女性小说”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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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商品名称: | 简·爱 | 开本: | 16开 |
| 作者: | (英国)夏洛蒂·勃朗特 | 定价: | 37.00 |
| ISBN号: | 9787020130665 | 出版时间: | 2018-05-01 |
| 出版社: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印刷时间: | 2018-05-01 |
| 版次: | 1 | 印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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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那天是没法出去散步了。尽管早上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灌木林间闲逛了一个小时,可是从吃午饭起(没客人来,里德太太午饭总吃得很早),就刮起冬天凛冽的寒风还夹着绵绵苦雨,这就谈不上再到外面去活动了。
这倒正合我心意,本来我一向就不喜欢远出散步,尤其是在午后的冷天气里,因为我怕直到阴冷的傍晚才回到家里,手脚冻僵,还被保姆蓓茜数落得挺不痛快,又因为自觉身体不如里德家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娜强壮而感到丢脸。
随后,上面所说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娜就在客厅里团团围在他们妈妈的身边,而她则斜靠在炉边的沙发上,让几个宝贝儿簇拥着(这会儿既不争吵,又不哭闹),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我呢,她就让我不必去跟他们坐在一起了,说是:她很抱歉不得不让我去独自待在一边,除非她能听到蓓茜报告加上自己亲眼目睹,发现我确实在认真养成一种比较天真随和的脾气,活泼可爱的举止,——比较开朗、坦率一点,或者说比较自然一些,——那她确实只好让我得不到那些只有高高兴兴、心满意足的小孩子家才配得到的特殊待遇了。
“蓓茜说我干了什么啦?”我问。
“简,我可不喜欢爱找碴、爱寻根究底的人,再说,一个孩子家竟敢这样回大人的嘴可真有点可怕。找个地方坐着去,除非会说中听的话,就闭嘴别再作声啦。”
客厅隔壁是间小小的早餐室,我悄悄溜了进去。那儿有个书架,我马上找了一本,特意挑那满是插图的。我爬上窗龛里的座位上,缩起脚,像个土耳其人那样盘腿坐下,把云纹呢红窗帘拉得差不多完全合拢,这样我就在一个加倍隐蔽的地方安下身来。
褶裥重重的猩红窗幔挡住了我右边的视线,左边是一扇扇明亮的玻璃窗,它们在十一月阴沉沉的白昼下成了我的屏障,但同时又并不把我跟它完全隔绝开来。在翻书页的间歇中,我时不时地眺望一下这个冬日午后的景象。远处,只见云遮雾罩,白茫茫一片。近处,呈现的是湿漉漉的草地和风吹雨打的树丛,一阵持续的凄厉寒风,把连绵的冬雨刮得横扫而过。
我重新又去看我的书——彪依克的《英国禽鸟史》。一般说来,我对书的正文不大感兴趣,不过尽管是个孩子,书中某些文字说明我还是不能当它空页似的一翻而过。其中有讲到海鸟栖息处的,讲到只有它们居住的那些“孤寂的岩石和海岬”,讲到从南端的林内斯或者叫纳斯直到北角,岛屿星罗棋布的挪威海岸,——那里北冰洋卷起巨大旋涡,
绕着北方极地荒凉的岛屿咆哮,
而大西洋的汹涌波涛,
注入风吹浪打的赫布里底群岛。这是苏格兰诗人汤姆逊一诗中的诗句。还有些使我不能漠然翻过的地方,提到了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的荒凉海岸,那“辽阔无垠的北极地带,那一片片凄凉广漠荒无人烟的地区——那儿常年雪压冰封,千百个严冬积聚起来的坚硬冰原,像在阿尔卑斯山上那样层层高耸,——晶莹发光,它们围绕着极地,使严寒的力量集中起来更增威势”。对这些惨白色的地区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印象:朦朦胧胧,就像所有那些似懂非懂的概念那样,它们隐约浮过孩子们脑际,但却又出奇地生动。这些说明中的文字都跟后面伴随着的小插图息息相关,使得那孤立在浪花飞溅、波涛汹涌的大海中的礁石,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小船,那从云缝间俯视正在没入水中的沉舟的幽灵般冷漠的月亮,都显得更意味深长了。
我说不清在那块冷冷清清的墓地上究竟笼罩着一种什么情调,那里有刻了字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被破墙围住的狭隘视野,以及表明时间已近黄昏的一弯初升的新月。
两艘停在死寂海面上的船,我相信准是两个海中的幽灵。
魔鬼从后面按住窃贼背的包,我赶紧翻了过去,那样子挺可怕。
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高踞在岩顶上,远望着一大群人团团围住绞架也是这样。
每幅画都在讲述一个故事,尽管我理解力还不太强,鉴赏力也不够,常觉得它们神秘莫测,但仍旧感到它们总是十分有趣,就跟蓓茜有时候在冬天的夜晚所讲的故事那样,不过那得碰上她心情好的时候,那时她把熨衣板搬到育儿室的壁炉旁边,让我们在周围坐好,一边熨平里德太太的挑花绉边,把她睡帽边缘烫出褶线来,一边就让我们全神贯注地饱听一段段爱情和历险的故事,它们都来自古老的神话和远古的民间传说,或者(我后来发现)来自《帕美拉》和《莫兰伯爵亨利》。
当我膝头上摊开着彪依克的书的那一会儿,我觉得很快乐,至少是自得其乐。我只担心别人来打搅,可它却偏来得很快。早餐室的门一下打开了。
“嘿!烦闷小姐!”约翰·里德的声音在叫唤,跟着他沉默了一会儿,发现房间里显然是空的。
“见鬼,她上哪儿去了?”他接着说,“丽茜!乔琪!丽茜、乔琪:伊丽莎、乔治娜的昵称。(他在叫他的姐妹)琼琼:简的别称。不在这儿。告诉妈妈她跑到外面的雨地里去了,——坏畜生!”
“幸亏我拉上了窗帘。”我心想,同时急切地希望他不会找到我藏身的地方。说来约翰·里德自己也不大会找得到,他这人眼光不锐利,头脑也不灵敏。可惜伊丽莎刚往门里一探头,就马上说道:
“她在窗龛里坐着呢,准没错,杰克杰克:约翰的昵称。。”
我马上走了出来,因为一想到我会被这个杰克硬拉出去就害怕极了。
“你有什么事?”我局促不安地问。
“该说:‘你有什么事,里德少爷?’”对方回答,“我要你到这儿来。”说着就在一把扶手椅上坐下,做了个手势示意让我走近去站在他跟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学生,比我大四岁,我才十岁。尽管按年纪来说他长得又胖又大,但却肤色灰败,一张宽脸盘,粗眉大眼,腿臂肥壮,大手大脚。他吃起饭来老是狼吞虎咽,结果弄得肝火很旺,目光呆滞无神,两颊松垂。他这会儿本来早该住进学校去了,可是他妈妈却把他接回家来住一两个月。说是“由于身体不好”。老师迈尔斯先生断言,只要他家里少给他捎些糕饼甜食去,他准会过得很好。可是做母亲的心不能接受这样粗暴的意见,而宁愿抱着另一种较为高雅的看法,那就是约翰所以脸色不好是因为用功过度,或者是想家。
约翰并不怎么爱他的母亲和姐妹,对我更抱有一种反感。他常欺负和虐待我,远不止每星期两三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接连不断,以致只要他一走近来,我身上每一根神经都紧张害怕,骨头上每一块肌肉都吓得抽缩。有时候我都被他吓呆了,因为无论对他的威吓也好,虐待也好,我都无处申诉。用人们不愿意为了帮我对付他而得罪了他们的少爷,而里德太太对此完全装聋作哑,她从来没看见他打过我或者听见他骂过我,尽管他时常当着她的面这样做,当然,背着她时就更多了。
由于对约翰顺从惯了,我只好走到他椅子跟前。足有两三分钟,他拼命向我伸出舌头,就差撑断了他的舌根。我知道他马上就要打我了,一边畏惧着那一击,一边却凝神打量着这就要动手打我的人那副丑恶可厌的模样。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从我脸上看出了我这种念头,因为他二话没说,一下子就猛地狠狠给了我一下。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跟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站稳了身子。
“这是教训你刚才敢无礼地跟妈妈顶嘴,”他说,“也因为你鬼鬼祟祟躲在帘子背后的行为,还因为你刚刚在两分钟以前眼光里的那副神气,你这只耗子!”
我已经挨惯了约翰·里德的辱骂,所以压根儿就不想回嘴,我一心只想着怎么来挨过辱骂之后必然会来的殴打。
“你躲在帘子后面干什么?”他问。
“我在看书。”
“把书拿来。”
我回到窗前把书拿了过来。
“你没资格拿我们家的书。你是个靠人养活的,妈妈说过,你没钱,你父亲一文也没留给你。你本该去要饭,不该在这儿跟我们这样上等人的孩子一起过活,跟我们吃一样的饭,穿花妈妈的钱买来的衣服。现在,我要教训教训你再不敢去乱翻我的书架,那全是我的,这家里的一切都是我的,多再过上几年就都是了。滚,站到门口去,别站在镜子和窗子跟前。”
我照着做了,起初还没觉察他到底想干什么,但是当一看到他举起书来,掂一掂,起身做出一个要扔过来的架势时,我本能地惊叫一声往旁边一闪,但已来不及,书已经扔了过来,打中了我,我跌倒了,头撞在门上,碰破了。伤口流出血来,痛得要命。我的害怕心理已经超过了极限,被其他心情所取代了。
“你这残酷的坏孩子!”我说,“你简直像个杀人凶犯……你像是个监工头……你就像那些罗马暴君!”
我读过哥尔斯密哥尔斯密的《罗马史》,对尼禄、克利古勒这些人有了我自己的看法。而且我还在心里暗暗作过一些类比,但决没想到竟会这样公开说出来。
“什么!什么!”他嚷了起来,“她竟敢对我说这样的话?你们听见了吧,伊丽莎和乔治娜?我不该去告诉妈妈吗?不过我先要……”
他向我直冲过来。我感觉到他揪住了我的头发,抓住了我的肩头,他真是在跟一个亡命之徒决一死战了。我看他真像是个暴君、杀人犯的样子。我觉着有几滴血从我头上淌下脖子去,感到有几分剧痛难忍。这些感觉一时压倒了畏惧,就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我不大清楚自己的双手究竟干了些什么,只听见他骂我“耗子!耗子!”一边还大声尖叫。帮手就在他身边,伊丽莎和乔治娜早已去找了里德太太,她已经跑上楼梯,来到了现场,身后还跟着蓓茜和她的使女阿博特。我们给拉开了。只听得她们在说:
“哎呀!哎呀!居然撒泼到敢打约翰少爷!”
“谁见过有发这么大脾气的!”
随后里德太太接上来说:
“带她到红屋子里去,关起来。”马上就有四只手抓住了我,把我拖上楼去。第二章
我一路都在反抗,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可这一来就大大加重了蓓茜和阿博特小姐对我的恶感,超过了她们本来愿意抱有的。实际上,我是有点失掉了自制,或者像法国人常说的:忘乎所以了。我明知道,一时的反叛早已经使我难免要受到种种难以想象的惩罚,因此像所有造反的奴隶那样,我在绝望中下决心索性一不做二不休。
“抓住她胳臂,阿博特小姐,她简直像只发了疯的猫。”
“真丢脸!真丢脸!”那使女喊道,“多吓人的举动呀,爱小姐,居然打起一位有身份的年轻人,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来了!”
“主人!他怎么会是我的主人?难道我是个用人吗?”
“不,你还比不上用人呢,因为你白吃白住,却什么也不干。得啦,坐下来,好好想想你那坏脾气。”
这时候她们已把我拉进了里德太太指定的那个房间,把我按在一张凳子上。我禁不住要像弹簧似的立刻站起来,她们那两双手马上抓住了我。
“你要不好好坐着,就得把你绑起来。”蓓茜说,“阿博特小姐,把你的袜带借我使使,我那副她准会一下就挣断的。”
阿博特小姐动手从一条胖腿上解下所需的带子。这种捆人的前奏曲,以及它所带来的加倍的耻辱,使我的愤激情绪稍微冷静了一点。
“别解啦,”我喊道,“我不动就是了。”
作为保证,我两手紧紧抓住了凳子。
“记住可别动。”蓓茜说。当她确信我真的已经安静下来了,她才放开了我,然后跟阿博特小姐抱着胳臂站在那儿,沉着脸不放心地瞧着我的脸,好像还拿不准我是否已经清醒了似的。
“她以往从来没有这样过。”末了蓓茜终于转过脸去对那位阿比盖尔说。
“不过这种根性她是一直就有的。”对方回答说,“我常跟太太说起过我对这孩子的看法,太太也同意我。她是个鬼头鬼脑的小家伙,我从没见过像她这么点大的小姑娘那么会装腔。”
蓓茜没接碴儿,但稍过了一会儿她朝我说:
“你该明白,小姐,你是受了里德太太的恩惠的。要是她把你赶出去,你就只好进贫民院了。”
对这我无话可答,这些话对我来说并不新鲜,在我幼年时期早的回忆中就包含着别人诸如此类的暗示。这种指责我靠人养活的话在我耳朵里已经成了含意不明的老生常谈了,尽管听了十分难受和丧气,却叫人有点似懂非懂。阿博特小姐也附和说:
“你别因为太太好心,容许把你跟里德小姐和少爷们放在一块带大,就自以为可以跟他们平起平坐了。他们将来会很有钱,你可一个子儿也不会有。你得低声下气,尽量合他们的心意,这才是你的本分。”
“我们跟你说这些都是为了你好,”蓓茜接着说,口气倒还算缓和,“你该尽量学得能干和讨人欢喜,那样说不定你还能在这儿待下去,要是你变得粗暴无礼,爱发脾气,我敢说太太准会把你撵走的。”
“再说,”阿博特小姐说,“上帝也会惩罚她,他会在她正大发脾气的时候叫她忽然死掉,而且知道死后会到哪儿去么?得啦,蓓茜,咱们就随她去吧,反正怎么说她也不会对我们有好感的。剩你一个人的时候,爱小姐,你好好做做祷告,因为你要是不忏悔,说不定就会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从烟囱里下来把你抓走的。”
她们走了,关上门,还上了锁。
红屋子是个空房间,很少有人在里面睡,可以说从来没人去睡,当然,除非盖茨黑德府里偶尔来了大批客人,以致不得不动用它所有的房舍。不过,这间屋子却是全府里宽敞堂皇的一间卧室。一张有粗大红木架的床,挂着深红锦帐,像个神龛似的摆在房间正中央。两扇大窗子,经常拉下了百叶窗,几乎被一色帷幔布做成的褶皱和垂帘遮得严严实实。地毯是红的。床脚边的桌子铺着深红色桌布。墙是柔和的淡褐色,稍带微红。衣橱、梳妆台、椅子都是乌油油的桃花心木做的。床上堆起层层的垫褥和枕头,上面盖着雪白的马赛布床罩,在周围的深沉色调中显得耀眼而突出。几乎同样醒目的是床头边一张铺着坐垫的大安乐椅,也是白色的,跟前还放着脚凳,我想,它看上去就像是个苍白的宝座。
因为难得生火,这屋子很冷。它离育儿室和厨房都很远,所以很静。因为谁都知道极少有人进来,所以显得庄严。只有女用人在星期六进来擦拭一下家具和镜子,清除掉一星期积起来的薄薄一点灰尘。里德太太自己则隔很长时间才进来一次,查看一下大橱里的一只秘密抽屉,那里面存放着各种羊皮纸文契,她的首饰盒,此外还有她已故丈夫的一帧小肖像,而红屋子的秘密和魔力就在于此,使得它尽管富丽堂皇,却显得如此冷落。
里德先生过世已经九年,他就是在这间卧室里断气,在这里停灵,他的棺材也是从这里由殡仪馆的人抬出去的。从那时起,一种哀伤的神圣感就使得这屋里不常有人闯进来。
蓓茜和刻薄的阿博特让我坐着别动的,是放在大理石壁炉架近旁的一张软垫矮凳。我面前就耸立着那张床。我右边是黑沉沉的高大衣橱,散漫、柔和的反光使橱壁板上显出斑驳变幻的光泽。我左边是遮严的窗户,窗和窗间安着一面大镜子,重现出大床和屋子空荡荡的肃穆景象。我拿不准她们是不是真把门锁上了,因此等我稍敢动弹的时候,我就站起身来走过去瞧瞧。哎呀,真锁上了!比牢房还严实。走回原处时得在镜子前经过,我的眼光被吸引着不由自主地向镜中映出的深处探究。在那片幻象的空间中,一切都比现实中显得更阴沉、更冷漠。里面那个眼睛直瞪着我的古怪的小家伙,在昏暗朦胧中显出苍白的脸和胳膊,在一片死寂中只有那双惊惶发亮的眼睛在闪闪转动,看上去样子真像一个幽灵,我觉得它就像是蓓茜夜晚讲故事时所说的那种半神半妖的小鬼中的一个,它们常在沼地上杂草丛生的荒谷中出现在夜行者的眼前。我回到了我的矮凳上。
那时候我很迷信,不过眼下它还没到完全能占上风的时候;我的火气还很旺,起来造反的奴隶那种怨气冲天的心情还在激励着我,要我向黯淡的现实低头,还得首先能克制住不再去想那如潮的往事才行。
约翰·里德的蛮横,他姐妹的傲慢,他母亲的憎厌,用人们的偏心,这一切在我乱糟糟的脑海里,就像一口污井里的污泥沉渣那样翻腾了起来。我为什么老吃苦头,老被呵斥,老受责怪,老是有错呢?为什么我总是不讨人喜欢?为什么不管我竭力想赢得谁的好感却总是白费心机呢?伊丽莎既任性又自私,却受人尊敬。乔治娜脾气给惯坏了,尖酸狠毒,爱寻事找碴,盛气凌人,大家却还都娇纵着她。她的漂亮,她红红的双颊和金黄的鬈发,似乎能让谁见了她都满心欢喜,不管有什么错都得到原谅。而约翰呢,从来没人敢违拗他,更不用说责罚他,尽管他扭断鸽子脖颈,弄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摘掉温室葡萄的果子,掰下花房里珍贵花木的幼芽,还管他母亲叫“老姑娘”,有时候还为了她跟自己一模一样的黑皮肤而辱骂她,蛮横地不听她的话,不止一次撕破、弄坏她的绸衣裳,可他却还是她的“心肝宝贝”。而我虽不敢犯一点错,尽力把每一件事做好,却仍旧被说成淘气,讨厌,阴沉,鬼鬼祟祟,而且从早上到中午,从中午到晚上,无时不在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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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作品,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作品中的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这本小说的主题是通过对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简·爱》出版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世界女性文学的一部传世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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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经典名言:
1、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
2、我本来怒火中烧,嫉妒的难以忍受。但当我看到那个优雅的恶少(我认识他,本来就鄙视他),听到他们冷酷无情,轻浮浅薄的对话后,我的怒火被熄灭了。嫉妒的情绪也烟消云散了。因为这样的女人不值得我爱,这样的情敌也不值得我憎恨。
3、我无法控制自己的眼睛,忍不住要去看他,就像口干舌燥的人明知水里有毒却还要喝一样。我本来无意去爱他,我也曾努力的掐掉爱的萌芽,但当我又见到他时,心底的爱又复活了。
4、我曾那么爱罗切斯特先生,还几乎把他当成了上帝。虽然现在我也不认为他是邪恶的。但我还能再信任他吗?还能回到他身边吗?我知道我必须离开他。对我来说他已不是过去的他。也不是我想象中的他了。我的爱情已失去。我的希望已破灭、我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只想死去。黑暗慢慢把我包围起来。
5、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6、能被你的同伴们所爱,并感觉到自己的到来能给他们增添一份愉悦,再没有什么快乐能与此相比了。
7、那些无论我做什么去讨他们的欢心都始终厌恶我的人,我也应该厌恶他们;对那些不公平的惩罚我的人,我就应该反抗。她不久就要超脱于尘世风雨之外了,精神已挣扎着要脱离它物质的居所,而当它终于解脱出来之后,将会飞到哪里去呢?
8、被命运所抛弃的人,总是被他的朋友们遗忘。
9、你冷,是因为你孤独;没有什么人际的接触能撞击出你心中的火。你有病,是因为人被赋予的好的,贵的和甜美的情感离你很遥远。你傻,是因为不管怎么痛苦,你都不去召唤那种情感来接近你,你也不上前一步到它等待你的地方去迎接它。
10、如果别人不爱我,我宁愿死去而不愿活着——我受不了孤独和被人憎恶。
11、
夏洛蒂·勃朗特(1816-1855),英国小说家,出版著名的长篇小说《简·爱》,轰动文坛,另有作品《维莱特》(1853)和《教师》(1857)。夏洛蒂·勃朗特善于以抒情的笔法描写自然景物,作品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