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此商品库存有限,请在下单后15分钟之内支付完成,手慢无哦!
100%刮中券,最高99元无敌券,券有效期7天
活动自2017年6月2日上线,敬请关注云钻刮券活动规则更新。
如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的,或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需暂停举办的,或者系统故障导致的其它意外问题,苏宁无需为此承担赔偿或者进行补偿。
牛津通识读本:神圣罗马帝国(中英双语)
¥ ×1
本书清晰明了地介绍了神圣罗马帝国的起源、发展与衰落,将帝国千年历史的迷人之处通过一本通史般的小书重现了出来,从查理曼大帝、“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等知名历史人物到确立选帝侯、三十年战争等重要历史事件,每个在神圣罗马帝国历史上发挥重大影响的节点都浓缩其中。作者在梳理历史的同时,还指出了这一政体对当代欧洲和欧盟的影响,使得人们对于神圣罗马帝国的思考多了一个维度,也对欧洲的前世今生产生了更多了解。
| 商品名称: | 牛津通识读本:神圣罗马帝国(中英双语) | 开本: | 32开 |
| 作者: | 约阿希姆·惠利 著,陆赟 译 | 定价: | 39.00 |
| ISBN号: | 9787544790864 | 出版时间: | 2022-05-01 |
| 出版社: | 译林出版社 | 印刷时间: | 2022-05-01 |
| 版次: | 1 | 印次: | 1 |
致 谢
导 论 界定神圣罗马帝国
章 罗马帝国与德意志王国:从查理曼到奥托王朝
第二章 中世纪盛期的帝国:从萨利安王朝到 霍亨斯陶芬王朝
第三章 中世纪后期的帝国:哈布斯堡王朝的崛起
第四章 近代帝国(上):从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到 三十年战争
第五章 近代帝国(下):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到 1806 年
后 记 神圣罗马帝国的遗产
年 表
索 引
英文原文
导 论 界定神圣罗马帝国
政体性质
“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这是1756年出版的《风俗论:论各民族的精神与风俗》一书中,法国思想家伏尔泰对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所做的讽刺性描述。神圣罗马帝国是一个饱受误解的政治实体,在许多人看来,伏尔泰的说法相当公正。通常认为,神圣罗马帝国建立于公元800年,终于1806年解体。然而,当查理曼于800年接受教皇加冕成为皇帝时,他统治的国家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实体。当德意志国王于962年取得皇帝头衔时,这个帝国还没有被冠以“神圣”字样,更没有完全“德意志化”。在1806年之前,皇家威严使得这些国王以及他们的继任者位列欧洲君主的等级。但他们的王国名称慢慢发生了变化,直到1500年左右,“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才正式确立。同样,这个头衔所依附的政体在历史上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初的法兰克王国本质上属于部落社会,经选举产生。在此基础上,后来的统治王朝演变为成熟的封建制度。某种程度上,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806年帝国解体。皇帝和德意志诸侯经常通过更新封地等仪式来确认彼此之间的关系。18世纪,在重要的仪式和其他正式场合,等级和排序问题—也就是这些大人物的站位或座次—时常引起激烈的争论。从这个意义上说,帝国仍然是德国历史学家所说的“以个人联合为基础的国家”,或者说只是个人联合,而不是领土型国家。
此类联合的特点在于,诸侯和自由城市保留了对领地的大部分管辖权,从而限制了君主的权力,这使得后者更像是法官和军事指挥官,而不是德意志领土的强力统治者。除非得到所有人的同意,否则他不可能采取任何影响到全体民众的措施。1500年左右,这一理念得到认可,成为调节皇帝与帝国议会关系的基本宪法准则。帝国议会是一个由诸侯和自由城市组成的大会,起源于初的宫廷集会,当时国王和皇帝不时召集贵族到皇宫商讨事务。大约在1500年,帝国议会的程序被正式固定下来,并计划定期举行会议,通常称为Reichstag(字面意思是帝国下属的邦国会议)。从1663年起,帝国议会固定在雷根斯堡举行,并且持续召开,诸侯和城市统治者无须亲自出席,而是派遣特使。
然而,诸侯和自由市从未获得主权,在1806年之前,他们然需要服从皇帝和帝国法律的权威。事实上,从14世纪中期开始,帝国发展出了一套制度和法律框架,终这些框架的重要性胜过了皇帝和封臣之间的封建关系。纵览帝国的整个历史,君主一直都是在一个小规模核心团队的辅助下管理帝国事务,这个团队包括帝国首辅和其他大臣。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帝国事务的运作框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本用来选举国王的贵族集会演变成由七位选帝侯组成的小型会议。到1500年左右,贵族的宫廷聚会变成了更加正式的“宫廷”议会,之后又变成了帝国议会。到了16世纪,原先在贵族聚会上由君主亲自主持的司法特别会议也被两个法院(位于施佩耶尔的帝国枢密法院和位于维也纳的帝国宫廷法院)所取代,在每个法院中负责审判的都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官。
14世纪之后,教皇和帝国之间的联系变得松散,而且宗教改革严重破坏了这种联系。事实上,教皇从未承认1648年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因为它终确认了路德宗和新教徒在帝国的权利。在查理曼统治时期,德意志帝国教会是巩固统治的重要工具。到了16世纪后期,它的力量已大幅削弱,沦为帝国西南部和莱茵兰地区的王室支持者的附庸。从1519年起,新当选的皇帝在加冕之前,必须签订一份内容繁杂的选举让步协议,君主的权力由此受到很大的限制。
从《金玺诏书》(1356)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德意志人已经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基本法。到了18世纪,他们拥有的基本法数量超过了任何尚未开启现代进程的宪政国家。根据这些法律,德意志人比欧洲其他国家的臣民享有更加广泛的权利,而且这些权利已经通过公开立法形成法律条文。如果德意志臣民的权利受到侵犯,帝国法律确保他们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向皇帝本人提出申诉。根据法律规定,他们甚至可以对自己的统治者采取法律行动。
领 土
查理曼的帝国包括的法国全境和德国西部,但它的持续时间只有几十年。加洛林王朝的萨克森继承人将王国进一步向东迁移,而西方的法兰克王国则为日后的法国君主制奠定了基础。萨克森王朝后来被法兰克尼亚王朝和施瓦本王朝所取代。到了13世纪,帝国领土不仅包括德意志王国,还得到了勃艮第王国和意大利王国的加入。卢森堡家族和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者再次转移视线,他们更关注东南部的波希米亚和奥地利。到了16世纪,勃艮第已经消亡,意大利只剩下北部的一小部分封地。这些土地可以说是哈布斯堡家族(而不是帝国)的意大利封地,直到1806年前,它们仍然属于帝国。1505年,瑞士脱离帝国。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认了瑞士与荷兰共和国的独立地位,之前荷兰曾是隶属于帝国的行省。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上半叶,许多持民族主义立场的德国历史学家非常关注紧邻德国东部边界的部分土地,但那个地区在历史上并不属于帝国。那里在13世纪曾是条顿骑士团的定居点,1525 年成为普鲁士公国。历史上,那里是波兰—立陶宛联邦的封地,1618 年由勃兰登堡选帝侯继承。在1657年至1660年以及1772年,他们曾两次成为普鲁士公国的统治者,但那个地区历来不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直到1806年之后才与勃兰登堡正式合并。人们曾以为“向东方进发”的想法一直驱使着德意志人,然而这其实是19世纪后期才发明的说法,当时一些德意志民族主义者鼓吹占领东部领土并进行殖民活动,他们声称这样做是为了追随中世纪先辈的足迹。从1500年左右起,近代神圣罗马帝国的核心就是原先的德意志王国。
加冕仪式
自始至终,帝国的历史很复杂,它没有统治中心,并且统治者的选举和加冕程序变换了很多次。帝国始终没有设立首都。名义上的帝国中心只是宫廷所在地,但这个地点取决于谁能成为皇帝。从15世纪中叶起,帝国中心大体上是维也纳,不过它的地位并不牢固,直到1612年鲁道夫二世去世后,哈布斯堡家族终放弃了将布拉格作为居住地和统治根基的设想。维也纳就此成为哈布斯堡王朝和帝国的中心城市,帝国宫廷法院和帝国枢密院的设立进一步增强了它的重要性。作为一个主要的欧洲王朝的所在地,它的重要性超过了其他的德意志城市。出身于巴伐利亚的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皇帝查理七世(1742—1745年在位)曾经短暂地统治帝国。在此期间,慕尼黑和法兰克福成为帝国中心,但它们无法取代哈布斯堡宫廷的重要地位。
然而,帝国议会和帝国法院都在别处开会。之前的几个世纪,大批贵族被召集到皇帝临时居住的地方商讨国是,这种会议后来在中世纪晚期变成固定的宫廷议会,又在近代演变为帝国议会。1356年颁布的《金玺诏书》规定,每一位皇帝都应该在纽伦堡召开他的次帝国议会,不过并非所有人都遵循这一规则。从1663年起,帝国议会在雷根斯堡召开常设会议,这里就此成为日益重要的外交中心。法院之一的帝国枢密法院由帝国下属的各个邦国提供运营资金,初设在纽伦堡,从1527年起固定设在施佩耶尔,直到1689年法国入侵后迁往韦茨拉尔。施佩耶尔和韦茨拉尔两地吸引了司法官员、参与案件的律师,以及像歌德这样寻求帝国法律培训的年轻人。
帝国举行仪式的地点并不固定。现在我们并不清楚查理大帝如何当选或加冕成为法兰克国王,甚至不清楚他是否真的当选或加冕,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在800年圣诞节由教皇加冕成为皇帝,而且他坚持要在813年给他的儿子加冕。这两件事深刻影响了帝国后来的传统。中世纪的德意志统治者首先在德意志当选国王,然后在罗马由教皇加冕成为皇帝。国王的选举没有明确的规则。位萨克森国王于919年当选,当时有五位公爵是加洛林王朝的地方统治者,他们中的两位私下达成协议,决定了新的国王人选。他的继任者往往需要公爵和其他主要贵族的支持才能当选。在1356年《金玺诏书》指定七位选帝侯之前,有权投票的诸侯的确切人数没有定论。到了17世纪,又增加了两位选帝侯。
选举的地点初也并不固定,常见的选择是美因茨和法兰克福:前者是帝国大首辅美因茨大主教的所在地,后者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处于帝国中心,同时也有能力容纳和款待出席仪式的大量贵族及其随从。1356年,《金玺诏书》明确规定法兰克福今后将成为的选举地点,不过还是有一些选举在奥格斯堡和雷根斯堡举行。
16世纪之前,德意志国王的加冕礼往往在亚琛举行,随后再前往罗马举行帝国加冕礼。初授予的头衔是“条顿”(即德意志人的国王),从12世纪起改为“罗马”(即罗马人的国王)。在罗马举行第二次加冕礼后,国王接受帝国头衔,成为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于1486年成为“罗马”,并于1493年继承了他父亲的统治权。然而,他与罗马教廷的长期争端导致教皇不可能为他加冕。从1508年起,马克西米利安接受了新的头衔,成为“经选举产生的德意志皇帝”。直到1806年之前, 他的所有继任者都采用这个头衔。的例外是查理五世,他是后一位由教皇加冕产生的皇帝。然而,由于1527年查理的几乎摧毁了罗马,因此他的加冕典礼于1530年改在博洛尼亚举行。
从中世纪晚期开始,预定的继承人通常在皇帝
伏尔泰曾将神圣罗马帝国描述为“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这使得帝国的历史和意义在很大程度上遭到了误解。在本书中,约阿希姆·惠利概述了神圣罗马帝国迷人的千年历史。帝国建立于800年,以查理曼大帝的法兰克王国为基础,1500年左右,“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这一称呼正式出现。帝国的进程和历史始终受到欧洲重大发展的影响,从宗教改革到三十年战争,再到法国大革命,直到1806年拿破仑摧毁帝国。一千多年的共同历史感和帝国建立的法律传统塑造了欧洲德语区的过往图景。惠利通过这本书分析了帝国在欧洲权力和政治史上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并指出:德国历史上从未有过比这更持久的政治制度。
""
"
导 论 界定神圣罗马帝国
政体性质
“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这是1756年出版的《风俗论:论各民族的精神与风俗》一书中,法国思想家伏尔泰对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所做的讽刺性描述。神圣罗马帝国是一个饱受误解的政治实体,在许多人看来,伏尔泰的说法相当公正。通常认为,神圣罗马帝国建立于公元800年,终于1806年解体。然而,当查理曼于800年接受教皇加冕成为皇帝时,他统治的国家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实体。当德意志国王于962年取得皇帝头衔时,这个帝国还没有被冠以“神圣”字样,更没有完全“德意志化”。在1806年之前,皇家威严使得这些国王以及他们的继任者位列欧洲君主的等级。但他们的王国名称慢慢发生了变化,直到1500年左右,“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才正式确立。同样,这个头衔所依附的政体在历史上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初的法兰克王国本质上属于部落社会,经选举产生。在此基础上,后来的统治王朝演变为成熟的封建制度。某种程度上,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806年帝国解体。皇帝和德意志诸侯经常通过更新封地等仪式来确认彼此之间的关系。18世纪,在重要的仪式和其他正式场合,等级和排序问题—也就是这些大人物的站位或座次—时常引起激烈的争论。从这个意义上说,帝国仍然是德国历史学家所说的“以个人联合为基础的国家”,或者说只是个人联合,而不是领土型国家。
此类联合的特点在于,诸侯和自由城市保留了对领地的大部分管辖权,从而限制了君主的权力,这使得后者更像是法官和军事指挥官,而不是德意志领土的强力统治者。除非得到所有人的同意,否则他不可能采取任何影响到全体民众的措施。1500年左右,这一理念得到认可,成为调节皇帝与帝国议会关系的基本宪法准则。帝国议会是一个由诸侯和自由城市组成的大会,起源于初的宫廷集会,当时国王和皇帝不时召集贵族到皇宫商讨事务。大约在1500年,帝国议会的程序被正式固定下来,并计划定期举行会议,通常称为Reichstag(字面意思是帝国下属的邦国会议)。从1663年起,帝国议会固定在雷根斯堡举行,并且持续召开,诸侯和城市统治者无须亲自出席,而是派遣特使。
然而,诸侯和自由市从未获得主权,在1806年之前,他们然需要服从皇帝和帝国法律的权威。事实上,从14世纪中期开始,帝国发展出了一套制度和法律框架,终这些框架的重要性胜过了皇帝和封臣之间的封建关系。纵览帝国的整个历史,君主一直都是在一个小规模核心团队的辅助下管理帝国事务,这个团队包括帝国首辅和其他大臣。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帝国事务的运作框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本用来选举国王的贵族集会演变成由七位选帝侯组成的小型会议。到1500年左右,贵族的宫廷聚会变成了更加正式的“宫廷”议会,之后又变成了帝国议会。到了16世纪,原先在贵族聚会上由君主亲自主持的司法特别会议也被两个法院(位于施佩耶尔的帝国枢密法院和位于维也纳的帝国宫廷法院)所取代,在每个法院中负责审判的都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官。
14世纪之后,教皇和帝国之间的联系变得松散,而且宗教改革严重破坏了这种联系。事实上,教皇从未承认1648年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因为它终确认了路德宗和新教徒在帝国的权利。在查理曼统治时期,德意志帝国教会是巩固统治的重要工具。到了16世纪后期,它的力量已大幅削弱,沦为帝国西南部和莱茵兰地区的王室支持者的附庸。从1519年起,新当选的皇帝在加冕之前,必须签订一份内容繁杂的选举让步协议,君主的权力由此受到很大的限制。
从《金玺诏书》(1356)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德意志人已经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基本法。到了18世纪,他们拥有的基本法数量超过了任何尚未开启现代进程的宪政国家。根据这些法律,德意志人比欧洲其他国家的臣民享有更加广泛的权利,而且这些权利已经通过公开立法形成法律条文。如果德意志臣民的权利受到侵犯,帝国法律确保他们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向皇帝本人提出申诉。根据法律规定,他们甚至可以对自己的统治者采取法律行动。
领 土
查理曼的帝国包括的法国全境和德国西部,但它的持续时间只有几十年。加洛林王朝的萨克森继承人将王国进一步向东迁移,而西方的法兰克王国则为日后的法国君主制奠定了基础。萨克森王朝后来被法兰克尼亚王朝和施瓦本王朝所取代。到了13世纪,帝国领土不仅包括德意志王国,还得到了勃艮第王国和意大利王国的加入。卢森堡家族和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者再次转移视线,他们更关注东南部的波希米亚和奥地利。到了16世纪,勃艮第已经消亡,意大利只剩下北部的一小部分封地。这些土地可以说是哈布斯堡家族(而不是帝国)的意大利封地,直到1806年前,它们仍然属于帝国。1505年,瑞士脱离帝国。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认了瑞士与荷兰共和国的独立地位,之前荷兰曾是隶属于帝国的行省。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上半叶,许多持民族主义立场的德国历史学家非常关注紧邻德国东部边界的部分土地,但那个地区在历史上并不属于帝国。那里在13世纪曾是条顿骑士团的定居点,1525 年成为普鲁士公国。历史上,那里是波兰—立陶宛联邦的封地,1618 年由勃兰登堡选帝侯继承。在1657年至1660年以及1772年,他们曾两次成为普鲁士公国的统治者,但那个地区历来不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直到1806年之后才与勃兰登堡正式合并。人们曾以为“向东方进发”的想法一直驱使着德意志人,然而这其实是19世纪后期才发明的说法,当时一些德意志民族主义者鼓吹占领东部领土并进行殖民活动,他们声称这样做是为了追随中世纪先辈的足迹。从1500年左右起,近代神圣罗马帝国的核心就是原先的德意志王国。
加冕仪式
自始至终,帝国的历史很复杂,它没有统治中心,并且统治者的选举和加冕程序变换了很多次。帝国始终没有设立首都。名义上的帝国中心只是宫廷所在地,但这个地点取决于谁能成为皇帝。从15世纪中叶起,帝国中心大体上是维也纳,不过它的地位并不牢固,直到1612年鲁道夫二世去世后,哈布斯堡家族终放弃了将布拉格作为居住地和统治根基的设想。维也纳就此成为哈布斯堡王朝和帝国的中心城市,帝国宫廷法院和帝国枢密院的设立进一步增强了它的重要性。作为一个主要的欧洲王朝的所在地,它的重要性超过了其他的德意志城市。出身于巴伐利亚的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皇帝查理七世(1742—1745年在位)曾经短暂地统治帝国。在此期间,慕尼黑和法兰克福成为帝国中心,但它们无法取代哈布斯堡宫廷的重要地位。
然而,帝国议会和帝国法院都在别处开会。之前的几个世纪,大批贵族被召集到皇帝临时居住的地方商讨国是,这种会议后来在中世纪晚期变成固定的宫廷议会,又在近代演变为帝国议会。1356年颁布的《金玺诏书》规定,每一位皇帝都应该在纽伦堡召开他的次帝国议会,不过并非所有人都遵循这一规则。从1663年起,帝国议会在雷根斯堡召开常设会议,这里就此成为日益重要的外交中心。法院之一的帝国枢密法院由帝国下属的各个邦国提供运营资金,初设在纽伦堡,从1527年起固定设在施佩耶尔,直到1689年法国入侵后迁往韦茨拉尔。施佩耶尔和韦茨拉尔两地吸引了司法官员、参与案件的律师,以及像歌德这样寻求帝国法律培训的年轻人。
帝国举行仪式的地点并不固定。现在我们并不清楚查理大帝如何当选或加冕成为法兰克国王,甚至不清楚他是否真的当选或加冕,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在800年圣诞节由教皇加冕成为皇帝,而且他坚持要在813年给他的儿子加冕。这两件事深刻影响了帝国后来的传统。中世纪的德意志统治者首先在德意志当选国王,然后在罗马由教皇加冕成为皇帝。国王的选举没有明确的规则。位萨克森国王于919年当选,当时有五位公爵是加洛林王朝的地方统治者,他们中的两位私下达成协议,决定了新的国王人选。他的继任者往往需要公爵和其他主要贵族的支持才能当选。在1356年《金玺诏书》指定七位选帝侯之前,有权投票的诸侯的确切人数没有定论。到了17世纪,又增加了两位选帝侯。
选举的地点初也并不固定,常见的选择是美因茨和法兰克福:前者是帝国大首辅美因茨大主教的所在地,后者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处于帝国中心,同时也有能力容纳和款待出席仪式的大量贵族及其随从。1356年,《金玺诏书》明确规定法兰克福今后将成为的选举地点,不过还是有一些选举在奥格斯堡和雷根斯堡举行。
16世纪之前,德意志国王的加冕礼往往在亚琛举行,随后再前往罗马举行帝国加冕礼。初授予的头衔是“条顿”(即德意志人的国王),从12世纪起改为“罗马”(即罗马人的国王)。在罗马举行第二次加冕礼后,国王接受帝国头衔,成为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
约阿希姆·惠利 剑桥大学德国历史与思想教授,冈维尔和凯斯学院研究员。主要教授1500年以来的德国历史和文化以及当代德国政治。著有《1529—1819年汉堡的宗教宽容和社会变革》(1985)《1493—1806年的德意志与神圣罗马帝国》(2012),并以英德双语发表过多篇论文。1984年成为皇家历史学会会员,2015年被选为英国国家学术院院士。
亲,大宗购物请点击企业用户渠道>小苏的服务会更贴心!
亲,很抱歉,您购买的宝贝销售异常火爆让小苏措手不及,请稍后再试~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