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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夏书系 好校长 是怎样炼成的 任国平 著 中小学教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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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余慧娟著
    • 出版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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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余慧娟著
    • 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 开本:16开
    • ISBN:9787567583894
    • 版权提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书名: 大夏书系 好校长 是怎样炼成的

    定价: 52

    ISBN: 9787567583894

    作者: 任国平

    出版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8-11

    装帧: 平装

    开本: 16


    大夏书系携手《人民教育》,倾力打造、全新奉献
    凭借着深厚的历史财富、广博的教育资源、深远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公信力,《人民教育》被誉为“中国基础教育刊”,这样的定位保证了本书的公正性。
    《“好校长”是怎样炼成的》中汇集了姚跃林、林卫民、柳袁照等多位校长的管理智慧,为广大一线学校管理者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经验。
    《“好校长”是怎样炼成的》议题广泛,校长价值领导力、课程变革、中层管理、学校危机管理、校长情怀等涵盖了校长发展的方方面面,为一线校长乃至一线教师成长提供了指导。
    荐文章:

    P39《校长,如何成为一名专业行政领导》
    P89《如何扶正“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
    P155《学校中层的自我“定位”》
    P195《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需综合施测》
    好校长是如何修炼出来的?要正确认识我们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教育在社会转型时期的作用;要经常思考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样的教育根本问题;要积极营造学校教育良好的内外部生态环境;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面对和处理学校管理中的问题;要善于以价值引导和制度设计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这一切,都在指向专业化校长,*终的目标是提高学校的育人水平。
    总序 办伟大的学校,做伟大的校长和教师 翟 博 1
    序 新时代呼唤更多的“好校长” 毛亚庆 7
    辑一
    校长的价值领导力从何而来
    守护教育的良心 厉佳旭 3
    办一所学生喜欢的学校 姚跃林 8
    叩问教育的本质 朱祥烈 11
    我有一个“芽”与“露”的梦想 王淑芳 14
    我为什么越来越不会当校长了 柳袁照 17
    校长如何实现价值引领 翁光明 22
    校长的价值领导力从何而来 曾祥琼 27
    如何走出“办学理念”误区 孔凡哲 32
    辑二
    把校长当作一门“学问”来做
    校长,如何成为一名专业行政领导 林卫民 39
    校长职级制改变了校长生态环境 李升全 44
    从“职务”向“职业”的转身 张景和 48
    把校长当作一门“学问”来做 周 颖 52
    校长的学科专业追求会提升管理“含金量” 周 婷 56
    校长应坚持自己的学科专业追求 李 丹 60
    管理才是校长的一专业 李建华 63
    辑三
    从行政思维转向法治思维
    从行政思维转向法治思维 封留才 69
    法治思维更多地体现为制度管理 祝 郁 71
    以师生合法权利制约校长权力 丁莉莉 75
    一部好章程,一所好学校 乔锦忠 79
    每位教师都是章程的制定者和受益者 张浩强 83
    辑四
    谁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如何扶正“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 周 彬 89
    绩效考核该如何避免流于形式 陈松信 95
    “绩效工资”考验校长的管理智慧 张洪锋 99
    莫让新事物成为学校发展的羁绊 赖高明 102
    走出单一评价教师的困局 吴国平 105
    谁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以“完全组阁制”化解学校管理难题 周 华 109
    辑五
    用课程改变学校
    使核心素养落地是校长课程领导力的重要标志 任学宝 119
    从学生真实生活出发建设课程 周 颖 124
    当学校课程走向深度建构 杨培明 130
    用课程改变学校 罗树庚 136
    辑六
    沟通就是一种领导力
    沟通就是一种领导力 赵桂霞 145
    中层干部,该不该“中规中矩” 薛元荣 151
    学校中层的自我“定位” 罗刚淮 155
    中层如何更卓越 段安阳 159
    我如此投入,怎么还有这么多抱怨 沈茂德 163
    辑七
    检查评比:从被动“应付”转化为主动
    “应对”
    管得太具体,教育没希望 陈立群 171
    由被动“应付”转化为主动“应对” 贡和法 174
    期待科学民主地评教 李 军 177
    检查评比应成为学校发展、学生成长的“助推器” 段安阳 180
    回归教育检查评比的初心 张洪锋 184
    将检查评比“融入”学校生活 王文英 188
    辑八
    学校危机管理2.0版
    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需综合施策 俞伟跃 耿 申 195
    家校纠纷中,应如何给学校赋权、确权 侯春平 200
    站在互联网“风口”的家校关系如何处理 林卫民 207
    网格化管理:提升学校危机事件处置能力 邓加富 213
    辑九
    教育公平:校长的情怀与担当
    尊重文化多样性是教育集团治理的基础
    管 杰 李金栋 王志清 黄 京 219
    要鼓励集团内学校个性发展 汪培新 226
    打破信息不对称 厉佳旭 232
    化博弈为双赢 叶翠微 235
    从“不需选”到“不怕选” 周 婷 237
    辑十
    管理标准时代,校长如何走向专业化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怎么用 吴颖惠 241
    管理标准时代:从经验式、碎片化迈向规范化、
    科学化 任国平 246
    做好高中校长,能力为重 沈玉顺 251
    专业的校长“专”在哪里 林卫民 255
    坚持“标准”,还要超越“标准” 柳袁照 258
    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需综合施策
    俞伟跃 耿 申
    当前,我国中小学生中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出现了新的特点和趋势,在对近两年网络新闻平台上收集到的61起欺凌和暴力事件进行分析后发现:发生在校外的事件共有36件,占59.0%;涉事者中在校生207人,占66.8%,初中生182人,占87.9%;涉事者中女性占大多数,共有215人,占69.4%等。有些事件还呈现出性质非常恶劣、方式翻新、网络欺凌高发等特点。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需要明确思路,多管齐下,多措并举,采取针对性措施,凝聚社会、家庭、学校多方合力,构建安全成长的良好环境,呵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积极完善法制建设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而,对于未满14周岁或已满14周岁故意伤害但没有致人重伤的,不能构成犯罪,这类行为均作为一般民事纠纷,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校方轻则警告、训诫,重则开除学生息事宁人。
    与中国相同,德国、日本都把14岁作为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但法国定为13岁,荷兰、印度、加拿大、希腊、匈牙利、丹麦都定为12岁,中国香港和美国的纽约州都定为7岁。为了惩戒校园欺凌行为,很多社会人士呼吁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建议未满14岁也应该治罪,但要予以轻罚。
    2016年12月28日,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提出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学生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学生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但对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会同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要时交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要谨慎对待未成年人入罪范围扩大问题,积极探索构建刑罚之外的惩戒、矫治制度。可借鉴他国司法和救助制度,如美国设立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针对未成年人判决的大多数案件,都采取了非监禁执行,对于那些较轻微的行为如破坏财产、盗窃、伤害等,强制其参加一定期限的社区服务。
    目前,育正在研究起草《学校安全条例》和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意见,把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构建教育、预防、处理、救济于一体的防范处理机制和法律制度体系。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障和对中小学生欺凌与暴力事件的惩处。
    重视家庭教育方式
    家庭教育的质量以及父母的行为方式,关系孩子的终身发展。从对一些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分析来看,不少施暴者来自暴力家庭,存在父母监护缺位、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导致孩子身心成长发生了严重偏差。而大多数暴力和欺凌事件又发生在校外,家庭的监护责任尤其重要。
    家长要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建立对欺凌暴力的正确认知,掌握合理的应对方法。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从源头上防治孩子欺凌暴力行为的养成。在与孩子一起面对“欺凌事件”时,家长应尊重孩子,注意加强与孩子心灵的沟通。孩子若不愿意告诉被欺凌的事,家长可以选择在其他轻松的氛围中了解情况、出谋划策,或直接帮助孩子解决问题。
    育门应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努力构建较为完善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体系,减少因家庭教育缺失导致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开展家校互动活动,通过开办家长学校、组织家长委员会、设立家庭教育咨询机构,帮助家长开展好家庭教育,强化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及教育责任,引导家长言传身教,做孩子遵纪守法的榜样。及时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特别要动员父亲多参加亲子活动,多参与家庭教育。建立教育专家热线,便于家长向相关教育专家、心理专家、法律专家等多方人员咨询,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营造平安校园环境
    良好的校园文化有助于在潜移默化中建立学生间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助于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学校可以借助丰富的集体活动或主题活动,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等,优化学校文化环境,为学生间的友好交往创造机会,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和谐的人际交往氛围,并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017年,育会同中央文明办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动校园文化生活质量的提升。
    科学规范处置流程
    对于中小学校来说,“依法依规处置”的关键是以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身心安全及促进施加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为核心,建立和完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基本流程。各中小学校都应按照“强化事先预防、及时应对事件、做好事后辅导”的基本原则,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领导小组,制定和规范防治学生欺凌与暴力的处置流程,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对校园欺凌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欺凌或施暴学生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但对施暴情节严重者,则须采取请公安民警参与警示谈话,实施训诫、做义工、移交公安机关等惩戒措施。
    区域要加强校内与校园周边的安全工作管理,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措施上实行强化值班与狠抓宣传相结合,制定完善应急制度;责任上建立责任倒查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扰乱正常校园秩序、暴力情节严重的学生须遵照相关规定严厉惩戒。
    规范专门学校建设
    专门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义务教育的底线,在维护教育公平、教育和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时,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专门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因材施教。要把学生缺点当特点,把学生要求当成学校要求,把学校的特殊性当成特色,大力推进工读教育改革,重视课程开发,探索工读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的有效模式,让问题学生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校园欺凌的产生原因复杂,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既有教育内部原因,又有教育外部原因。各地要联合教育、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工作体系,坚决遏制校园欺凌频发的势头。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与当地公安、司法等机关密切配合,建立一套系统化、多元化处置机制,特别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探索建立符合未成年人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的监督管理措施。
    切实加强督查评估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各地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各地要建立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群众评议,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工作效果,把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绩效纳入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将学校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与暴力工作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并开展经常性检查,定期总结。对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突出的地方、学校要予以表扬和表彰,对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不力的地方、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各校要结合实际,形成各具特色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活动,编制学校年度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计划及班级、学生考评办法,将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优评先结合起来。
    (俞伟跃系育基础教育司副司长;耿申系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文章原刊于《人民教育》2017年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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