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苏宁会员
购物车 0
易付宝
手机苏宁

服务体验

店铺评分与同行业相比

用户评价:----

物流时效:----

售后服务:----

  • 服务承诺: 正品保障
  • 公司名称:
  • 所 在 地:
本店所有商品

  • 正版新书 基础规范的基础:凯尔森基础规范学说批判 周林刚著 法律出版社 律师法律法规实务图书籍
  • 新商品上架
    • 作者: 周林刚著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9-10
    送至
  • 由""直接销售和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
  • 加入购物车 购买电子书
    服务

    看了又看

    商品预定流程:

    查看大图
    /
    ×

    苏宁商家

    商家:
    句字图书专营店
    联系:
    • 商品

    • 服务

    • 物流

    搜索店内商品

    商品分类

    商品参数
    • 作者: 周林刚著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9-10
    • 页数:189
    • 开本:16开
    • ISBN:9787186036846
    • 版权提供:法律出版社

     

    书号:9787519740481 书名:基础规范的基础:凯尔森基础规范学说批判 作者:周林刚著
    定价:59 装帧:精装 版次:1    印次:1 
    出版时间:2019/10/1 页数:189 字数:173千
    开本:16 正文用纸:—— 重量:435g

     

     

    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宪法,如果不考虑任何社会学的因素——也就是不考虑任何权力的分配和组织机制——那么,它是不可能先天地呈现它的*效力的。任何高级规范,对于违反它的下位阶规范,如果没有实际的纠正机制,而放任自流,以致必须根据下位阶的实际内容,重新解释这个高级规范,那么,与其说是高级规范决定了下位阶的规范,不如反过来说,是下位阶的规范决定了高级规范。换句话讲,规范等级体系,必须包含经验的成分,而不可能由先验的成分单独支撑。凯尔森区别了等级体系的静态成分和动态成分,并且也意识到了两种成分之间可能产生的冲突,那个先验的成分——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只能支撑动态体系,并不能支撑静态体系;但他却以一种牺牲静态成分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

     

     

    序言

    差不多从十年前开始,我关注的重心就向中国宪法理论问题偏移了,并且持续至今。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把自己这篇有关凯尔森的青涩作品,作为自己的*部著作,公诸于世。从某种程度上讲,我觉得它是不值得出版的。然而,时势所迫,无奈为之,只好露拙了。

    不过,对于我在文中据以批判凯尔森基础规范学说的核心理由,我至今仍然是坚持的。并且我仍然认为,这个理由具有决定性的分量。奠立在基础规范基础上的规范等级体系,仅仅依托基础规范的思想,会出现等级倒转的效果。我当时受到卡尔·施米特的影响,把问题指向了所谓的“终局性”。然而,若要更加简明地概括我的意图,或许可以这样说:不存在纯粹的授权规范这回事。规范等级体系恰恰需要某种“社会学”的因素,才能够成立。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宪法,如果不考虑任何社会学的因素——也就是不考虑任何权力的分配和组织机制——那么,它是不可能先天地呈现它的*效力的。任何高级规范,对于违反它的下位阶规范,如果没有实际的纠正机制,而放任自流,以致必须根据下位阶的实际内容,重新解释这个高级规范,那么,与其说是高级规范决定了下位阶的规范,不如反过来说,是下位阶的规范决定了高级规范。换句话讲,规范等级体系,必须包含经验的成分,而不可能由先验的成分单独支撑。凯尔森区别了等级体系的静态成分和动态成分,并且也意识到了两种成分之间可能产生的冲突,那个先验的成分——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只能支撑动态体系,并不能支撑静态体系;但他却以一种牺牲静态成分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

    上述批判意识,连同我后来对宪法理论的关注,都跟另外一个更为一般的理论意识有关。无论是从法律思想史的角度看,还是从实证法系统的运作机制看,实证法的中心问题,与其说是实证性,不如说是实证化。因为,实证法是通过实证化的机制才现实地拥有其实证性的;它是实证性的生产和再生产。只有用“实证化”这样一种过程性的或动态性的说法,才能表达出法律体系内部某种“除不尽的余数”,而这个“除不尽的余数”其实又是一个体系内部与外部区分的临界面。我还没有机会阐明这个“除不尽的余数”的问题,但在不同的时期也曾以零散地方式有所涉及。*初转向宪法理论之时,引起我兴趣的一个宪法思想史现象便是,自然法与实证法的二元论在如美国宪法这样的实证法形式中,合二为一了。但这种一元化的历史方案,与其说解决掉了自然法,倒不如说是把外在的超越变成了内在的超越。更不用说,在宪法理论中,始终都存在对抗合法性一元论的竞争思想。我在本书中附录了五篇相关的文章。它们分别从程序、伦理和政治三个层面,探讨了构成实证化这个过程的不同场景。这些探讨从法律体系内部,特别是基本权利自身内部的再度等级化(实际上也就是自我分化),逐渐进展到法律世界与非法律世界之间的那个“莫比乌斯曲线”。这种像是自动机制一样的自我分化和等级化现象,正表现了那个“除不尽的余数”,并成为实证化的前提。

    在这样的思考框架下,本书*部分所说的“终局性”构成了一种转换中介或“中继站”。但更严格地说,正当性、终局性和合法性三者是互为中介的,从而也是彼此牵制和互相驯化的。一种具体的法律概念将会是这三个要素的历史状态,甚至是更为具体的时间中的状态。也因此,法律概念的理论应当内在地包含时间要素。法学总是具体的时代诊断。

    *有一点附带的说明。由于部分参考文献在行文中会反复和密集地出现,为了简明起见,在这类文献每章*次出现之后的引注中,将不再标注完整的出版信息。

     

    目录

    序言

    第一部分凯尔森基础规范学说批判

    第一章引论:实在法的基本现象与基础规范学说

    第二章基础规范学说的基本内涵及其前提

    第三章基础规范的内容:合法性概念的结构

    第四章基础规范的内容:作为法律的共同体

    第五章基础规范的内容:法律的概念

    第六章古典法律实证主义及其背离

    第七章终局性与正当性

    第八章结论:作为中介的终局性

    第二部分附录从实证性到实证化:程序、伦理与政治

    1.程序主义的法律确定性概念

    2.司法审查与民主立法机关的优先性问题

    3.基本权利的两面性:现象及其基础

    4.拉德布鲁赫公式与信念伦理:关于“恶法”概念的评论

    5.“敌意”的政治学:关于《利维坦》的思索

    参考文献

    后记

     

    1
    • 商品详情
    • 内容简介

    售后保障

    最近浏览

    猜你喜欢

    该商品在当前城市正在进行 促销

    注:参加抢购将不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x
    您已成功将商品加入收藏夹

    查看我的收藏夹

    确定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关闭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此时为正式期SUPER会员专享抢购期,普通会员暂不可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