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西欧中世纪史
定价: 125
ISBN: 978730116634503
作者: 布莱恩·蒂尔尼,西德尼·佩因特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1-12
装帧: 平装
开本: 16
中世纪史研究在西方学术界有悠久传统,通史著作已有很多,布莱恩·蒂尔尼、西德尼·佩因特著袁传伟译的《西欧中世纪史(第六版)西方大学中世纪史教材》以其识见之高明、选材之博洽、叙述之生动而独树一帜,历经半个世纪的修订完善,常销不衰,是欧美大学用作中世纪史教科书的选择。
《西欧中世纪史(第六版)西方大学中世纪史教材》全面、深入地讲述了中世纪欧洲务方面的历史脉动,及其对近代西方文化与制度的深刻影响,两位作者均为享誉已久的中世纪史学者。西德尼·佩因特以细致生动的叙事见长,布莱恩·蒂尔尼的专长是教会制度和法律的研究。在佩因特初版基础上,蒂尔尼在文化和制度方面加以补充,文哲、艺术之外,增加了教会史、法制史和政治思想史等内容。高明史家于浩如烟海的史料中精当取材,信手拈来,叙述文笔轻松自如,是该书显著优点。
英文第六版说明
前言
导论
一篇 西方历史的创立
一章 欧洲:疆域与民族
1.疆域、气候、农作物
2.居民:早期的欧洲人
第二篇 罗马人、基督徒、蛮人:古代世界的变迁
第二章 罗马帝国
3.罗马:衰落中的文明
4.戴克里先与君士坦丁的改革
5.经济、社会与文化生活
第三章 基督教
6.希腊化时代的文化与基督教
7.基督教与罗马国家
8.教父时代——哲罗姆、安布罗斯、奥古斯丁
9.罗马教廷的领导地位:西尔威斯特至利奥一世
10.早期修道主义
第四章 蛮族
11.日耳曼民族
12.蛮族入侵
13.日耳曼人的继承者国家:高卢、意大利与西班牙
第三篇 欧洲的出现
第五章 拜占庭、法兰克高卢与罗马
14.拜占庭文明
15.法兰克王国
16.罗马教会
第六章 8世纪的危机
17.修道院制度与传教会:北部罗马基督教
18.伊斯兰:一种新的文明
19.拜占庭破坏圣像运动:法兰克一罗马教皇联盟
第七章 早期的欧洲
20.查理曼帝国
21.加洛林王朝的文化
22.受围困的西方:马扎尔人、穆斯林与维金人的入侵
第四篇 中世纪早期的欧洲:一个新的社会
第八章 封建世界
23.起源
24.社会的纽带
25.封建无政府与封建秩序
26.领主与贵妇:封建家庭
第九章 农业与农村社会
27.农民的生活与农村经济
28.领主和农民:中世纪的庄园
29.人口增长与耕地扩大
第十章 中世纪早期的政府
30.法兰西:早期卡佩王朝诸王
31.英格兰的萨克森人与诺曼人
32.中世纪帝国
第十一章 教会的改革
33.分裂与改革
34.从改革到革命
35.余波
第十二章 欧洲及其邻居
36.欧洲的边疆:基督教的传播
37.拜占庭:伟大与衰落
38.伊斯兰世界
第五篇 全盛的12世纪
第十三章 欧洲的扩张:一次十字军运动
39.西班牙与西西里
40.拜占庭、伊斯兰与一次十字军东征
41.十字军参加者及其国家(1099—1204年)
第十四章 经济复兴与社会变化
42.商业的恢复
43.城市与行会
44.社会与经济状态
45.农民的生活
46.骑士精神:一种新的社会准则
第十五章 宗教与学术
47.新的修会:明谷的伯尔纳
48.主教座堂学校:安塞姆、阿伯拉尔与
彼得·伦巴第
49.法律的恢复
第十六章 封建君主政治:帝国与罗马教廷
50.英格兰:诺曼人与金雀花王朝
51.法兰西:从腓力一世到腓力·奥古斯都
52.帝国与教廷
第六篇 中世纪文明的收获
第十七章 教皇权力和宗教异端
53.教皇英诺森三世
54.阿尔比派异端与韦尔多派异端
55.异端与宗教裁判所
56.方济各会与多明我会
57.基督教社会中的犹太人
第十八章 中世纪政府的发展
58.霍亨施陶芬帝国
59.地中海:西班牙与西西里
60.法兰西:王室权力的增长
61.英格兰:君主立宪制的发展
62.代议制政府:观念与组织机构
第十九章 思想界
63.早的大学
64.穆斯林与犹太教思想:亚里士多德的再现
65.中世纪的科学与技术
66.哲学与神学:托马斯·阿奎那
第二十章 建筑学、艺术与文学
67.罗马风格的文化:建筑与礼拜仪式
68.哥特式大教堂
69.拉丁文学
70.但丁以前的方言文学
第七篇 危机中的中世纪世界
第二十一章 苦难世纪
71.中世纪文明的问题:思想、社会、经济与政治
72.人口与气候
73.黑死病
第二十二章 教皇领导地位的衰落
74.教皇与中世纪的政治
75.教会与国家的冲突(1295—1350年)
76.教皇制度的批评者:世俗主义者与神秘主义者
第二十三章 百年战争:14世纪的战役
77.背景
78.爱德华三世的征战
79.法兰西的复兴
第二十四章 中世纪后期政治:百年分裂
80.英格兰与后期金雀花王朝
81.瓦卢瓦家族统治下的法兰西
82.教皇制:集权与分裂
83.帝国的残留:意大利与日耳曼
第二十五章 社会、经济与文化
84.乡村生活与农民暴动
85.城市与贸易
86.艺术与文学
第八篇 从中世纪到近代欧洲
第二十六章 百年战争的结束
87.英格兰攻打法兰西
88.圣女贞德与法兰西的胜利
89.中世纪后期的作战方式
第二十七章 大分裂的结束
90.大公会议派、威克里夫与胡斯
91.康斯坦茨大公会议
92.教皇的胜利
第二十八章 民族君主政体的发展
93.法兰西和勃艮第
94.哈布斯堡帝国
95.英格兰的玫瑰战争
96.近代欧洲的开端
尾声
97.中世纪的成就
附录 中世纪教皇与王朝世系表
表1 中世纪教皇
表2 查理曼王朝世系表
表3 卡佩王朝世系表
表4 日耳曼王国萨克森与萨利安王朝世系表
表5 英格兰诺曼王朝与金雀花王朝世系表
表6 霍亨施陶芬王室及其对手
表7 英格兰金雀花王朝晚期世系表
表8 法兰西瓦卢瓦王朝世系表
表9 卢森堡、哈布斯堡与威德巴赫帝国世系表
表10 10-13世纪西班牙国王世系表
表11 中世纪晚期西班牙国王世系表
索引
出版后记
布莱恩·蒂尔尼,著,[美]布莱思·蒂尔尼(Brian Tierney,1922-),美中世纪史名家。英国剑桥大学博士,先后任教美国天主教大学和康奈尔大学,曾任天主教历史学会主席,现为康奈尔大学荣休教授。2003年荣获康奈尔大学神学与宗教研究方面的高荣誉Johannes Quasten杰出贡献奖。代表作有Foundations of the Counciliar Theory与The Crisis of Church and State,1050-1300,以及Religion,Law,and the Growth of Constitutional Thought,1150-1300等。近作为The Idea of Natural Rights:Studies on Natural Rights,Natural Law,and Church Law,1150-1625。
西德尼·佩因特(Sidney Painter,1902-1960),中世纪史名家。耶鲁大学博士,先后执教耶鲁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尤其擅长中世纪英格兰的政治社会史,著作有A History of the Enghlish Feudal Barony,The Reign of King John,The Rise of Feudal Monarchies,Medieval Society等多种。
我们已经探讨了促使中世纪社会形成的基本成分中的两项:罗马帝国的文明,以及基督教会的信仰。现在我们可以转向第三个重要因素,即凯尔特人和日耳曼人的蛮族文化。这些文化在某个意义上还是“原始的”,它们缺乏古典文明中的许多文雅气质。但是原始的社会往往产生出朝气蓬勃的文学和艺术,以及原始的习惯法。尽管这些习惯法对我们来说似乎不太合理,它却能够为维护一个社会的稳定和团结提供有效的原则。在有这些领域内,野蛮民族的生命力对后来中世纪文明的发展做出了主要的贡献。
11.日耳曼民族
在公元前500年前后,日耳曼民族开始从北方的故乡往外迁移:公元前1世纪,他们已占领了我们现在称为德国的地区——以前那儿是凯尔特人的领土,并沿着罗马帝国的西部边界定居下来(尤利乌斯·恺撒在出征莱茵河西部地区时,与他们在那儿遭遇,并在约公元前50年,对他们进行了书面的描述)。其他的日耳曼民族继续向东移,并在俄罗斯南部的大草原上建立了一个王国。日耳曼人在罗马帝国的国土上定居下来以后,自4世纪起,他们的观念、风俗,深深地影响着中世纪早期欧洲文化。因此,尽可能充分地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是很重要的。资料比希望的要少,但是,从恺撒的描述中,再加上考古发掘物和研究资料(源于对日耳曼晚期法律和语言的研究,它们往往保持了古代的成分)的补充,我们仍然能够勾勒出日耳曼社会在迁居时期符合实际的一些概况。
在物质文化方面,早期日耳曼人原是一个游牧民族,他们依赖牛、羊产品——肉、奶油及乳酪——为生。他们知道如何冶铁,但这类金属的供应非常缺乏。他们主要用铁锻造武器;其他器具则用青铜、木头或皮革制作。日耳曼人开始实行农业耕作(用牛拉犁),但这是他们的第二产业。他们通过狩猎,使肉类供应得到增加,打猎是日耳曼男人热衷的娱乐消遣。他们喜欢的其他消遣就是打仗,有时候是有组织的战役,目的是为了从邻族那里夺得土地;但通常是搞个人突袭,以寻找掠夺物:牛群、奴隶、珍贵的装饰物和武器。
像其他原始的民族一样,日耳曼人对于单个公民与有序政府的政治关系一无所知;相反,日耳曼社会的结构却通过个人忠诚的纽带而被编织在一起。存在于史前时期并维持到中世纪的两条主要纽带是“家族关系”和“贵族权力”。家族关系或团体是原始的单元。一群有关联的氏族组成一个部落,这个部落通过编造一个共同祖先的故事而维持了它的团结,这个祖先通常是某些传说中的神或英雄。
日耳曼家族群无法被整齐地纳人人类学家通常用以描写其他原始民族的范畴,他们的体制并非属于严格的父系社会或母系社会;我们可以在男性和女性两条线都找到继承的实例。同样,尽管我们在论述男人统治的军事社会,在此社会中,男人间的关系得到强调——比如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对男方的亲戚比对女方的亲戚称谓要多——但人们仍然没有单单通过男方这一条线来追溯家族关系。一个人的家族群不仅包括父亲的家族关系,也包括母亲的家族关系。
日耳曼体系势在几代人里面就产生出一个分布宽广的家族,其家族成员的血缘关系相距较远。每一桩婚姻产生一个新的关系网。我们不知道家族关系的联接实际上延伸多远;毫无疑问,一个人的“有效家族”实际上是在情况危急时愿意给予支持的亲戚集团。家族群的重要作用是相互保护,如果一个人被杀或者被伤害,他家族的成员就会对此冒犯者或他的家族强施报复。家族间的仇杀是原始日耳曼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普遍特征。
另一个效忠的纽带,亦即领袖和随从战士之间的支配关系,也起因于早期日耳曼人好战的癖好。与家族关系所不同的是,这是一种自愿的关系。一个人出生在一个家族中,这是天生的:但是领主却是他自己选择的。当一个领导人物打算进行某一突袭或袭击时,他将对追求冒险的勇敢青年发出号召。那些自愿跟随他的人发誓要忠诚地为领袖服务,以报答他的保护及分给他们的一份战利品。不同部族的成员各自参加这样的队伍,用不着强迫他们家族的其他成员来支持这一冒险行动。他们形成一个以誓言结合的团体,使彼此负有义务,并在精心挑选的关系中对领袖负有义务,这些都是在传统的家族关系纽带之外的。
迄今为止,我们所考虑过的风俗存在于我们的证据能够追溯到的有日耳曼民族之中。也许,在日耳曼人开始从家园往北欧迁移之前,他们在语言上或者风俗习惯上彼此相差甚微;但是在漂泊期间,群与群之间变得相互隔离,并发展了语言和文化的独特性。还有,每一个群体不得不使自己的生活方式适应于各自不同的环境。于是在他们之间就有显著的不同产生了。到4世纪,引人注意的不同之处并不是单个日耳曼民族间的不同,而是在西日耳曼人和东日耳曼人两大群体之间的不同。西日耳曼人——萨克森人、苏维人( Suevi)、法兰克人与阿莱曼尼人( Alemanni) -只是从家乡往南,移人在本质上具有相同特性的地区,并一直扩展延伸至罗马帝国的边界为止。在那里,他们长期定居下来,并以农业为生。
然而东日耳曼人——哥特人、汪达尔人与伦巴底人——移入与西北欧截然不同的地区。匈牙利平原和黑海北部大草原提供了广阔的牧地。在那里的日耳曼征服者就以游牧的骑手和牧马人的方式而生活着。还有,俄罗斯大草原南部长期以来都是斯拉夫农民、黑海沿岸的希腊殖民者与亚洲草原上剽悍的游牧民族之间的分界区。这个地区被游牧民族统治了好几个世纪。他们作为侵略者迁往该地,作为征服者住在那里,反过来又被新的入侵者吞并。在哥特人入侵时期占支配地位的民族是萨尔马提亚人(Sarmatians),一个伊朗游牧民族。从他们那里,哥特人学会马背上的战斗技巧。在俄罗斯南部,哥特人成功地打败了有的敌手,使自己成了统治民族。像以前的征服者一样,他们是一个军事少数派,统治着一团由各式各样受支配民族组成的奇怪凝聚物。哥特人本身分成了两个派系。西哥特人生活在多瑙河下游一带,而广大东哥特人的国土从聂斯特河( Dniester)伸展到顿河(Don)。在征服过程中,哥特民族发展了比其他日耳曼民族更加先进的政治组织;他们团结在强有力的国王之下。
在4世纪,哥特人与东罗马帝国来往甚密。有敌对的阶段,也有和平时期的文化交流。哥特人的贵族访问了君士坦丁堡,他们的人民学会了罗马人的许多风俗习惯。这一交往重要的成果是基督教在哥特民族之间的传播。这一过程由圣乌尔菲拉斯(St. Ulfilas)发起,他是一位哥特人后裔的罗马公民,在4世纪中期开始对西哥特人传教。乌尔菲拉斯发明了哥特字母表,并把《圣经》中许多经文译成哥特语言。正如在蛮族的历史上反复发生的情况一样,皈依基督教不仅意味着采纳了一种新教,而且意味着整个文化世界的打开。乌尔菲拉斯的哥特文《圣经》中幸存的片段,是有条顿语言中早的书面的文学作品。乌尔菲拉斯的传教工作由君士坦丁堡的传教士继续下去。但是(如同乌尔菲拉斯本人一样)他们是阿里乌派的传教士,受命于阿里乌派皇帝君士坦提乌斯二世(Constantius Ⅱ.337-361年在位)统治时期。因此,西哥特人以及接下来的其他东日耳曼民族,接受了阿里乌派的基督教;在他们移居罗马帝国以后,这一情形具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