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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雅的疯狂 尼古拉斯A巴斯贝恩 巴斯贝恩代表作 纽约时报年度好书 书话经典 古今藏书家群像 藏书 爱书 世纪文景 世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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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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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图书名称: | 文雅的疯狂 |
作 者: | 尼古拉斯·A.,巴斯贝恩(Nicholas,A.,Basbanes),. 著,陈焱 译 |
定价: | 128.00 |
ISBN号: | 9787208158115 |
出版社: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开本: | 16开 |
装帧: | 精装 |
出版日期: | 2019-05-01 |
编辑推荐 |
适读人群 :广大读者 “新京报2014年度好书” “深圳读书月2014年度30大好书” 《华尔街日报》盛赞“20世纪颇具影响力的书话经典” 《纽约时报》年度好书 入选美国国家图书奖落地名单的西方书话登峰之作 ,出版25年畅销不衰 西方书话大家、传奇作者巴斯贝恩代表作, 全景描摹古今藏书家群像,向世间爱书人致敬! |
内容介绍 |
《文雅的疯狂》是西方书话大家、传奇作者巴斯贝恩的代表作,也是20世纪西方书话的不朽经典,不仅内容宏博,横跨古今,而且篇幅浩大,格局恢弘。它讲述了2500年来,100多位藏书雅痞,对书籍这一个世间文雅精贵前赴后继的执意追逐,惊心动魄的珍本拍卖,叹为观止的奇闻怪谈,缠绵隽永的书情人事……书中到处都是形形色色、奇奇怪怪,却又万般吸引人的书痴狂人,且一个赛过一个。激情与沧桑同行,文雅与疯狂共舞,只因人类对书籍永恒的爱恋。 |
作者介绍 |
《文雅的疯狂》是西方书话大家、传奇作者巴斯贝恩的代表作,也是20世纪西方书话的不朽经典,不仅内容宏博,横跨古今,而且篇幅浩大,格局恢弘。它讲述了2500年来,100多位藏书雅痞,对书籍这一个世间文雅精贵前赴后继的执意追逐,惊心动魄的珍本拍卖,叹为观止的奇闻怪谈,缠绵隽永的书情人事……书中到处都是形形色色、奇奇怪怪,却又万般吸引人的书痴狂人,且一个赛过一个。激情与沧桑同行,文雅与疯狂共舞,只因人类对书籍永恒的爱恋。 |
目录 |
二○一二年新版序言 原版序言 引言 第一章 上帝之手 第二章 灵魂香膏 第三章 英伦旧事 第四章 北美先哲 第五章 群雄竞逐 第二部 第六章 书林怪客 第七章 藏书世家 第八章 观书知人 第九章 学府奇才 第十章 优游自得 第十一章 有志竟成 第十二章 加州俊杰 第十三章 窃书大盗 第十四章 暂得于己 后记 参考文献 译后记 |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
天佑之文学兮,集往昔于一身,使我辈与异代同时;读此辞章,吾侪可与古人纵谈清论,又令逝者生者,于我教之诲之;读此辞章,后人亦可由此,深味吾人此生之所感所遇。 ——选自塞缪尔·丹尼尔(Samuel Daniel)长诗《穆索菲勒士》(Musophilus),刊于一五九九年 无书作伴,生有何欢?——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致约翰· 亚当斯信》(一八一五年) 在自然界,起得最早的鸟,捉虫最多。但在藏书界,见“虫”即知的“鸟”,才能夺得珍品。——迈克尔·萨德利尔(Michael Sadleir) 宝无定相,随处皆有。——摘自拉里·麦克默特里(Larry McMurtry)的小说Cadillac Jack 罗森巴赫博士提到:“根据我的所见所闻,有人甘冒倾家荡产的风险,不远万里,走遍半个世界,和朋友绝交,甚至撒谎偷骗,都是为了得到一本书。”他明确指出,藏书家“是一群展翅待飞的秃鹫,耐心地等候某个同行归天,随后就猛冲下来,扑向逝者的藏品,凶残地攫走一些垂涎已久的珍宝。”他说自己也是其中一个。 读书令我们少时得到激励,老时有所消遣,名成利就时增添魅力,落难失意时得到安慰,居家可怡情悦性,处世可超逸洒脱。书与我们不离不弃,伴随我们度过长夜,跟从我们游历四方,陪同我们幽居田园。(西塞罗) 盖耽溺愈深,则痴书之情愈炽,故应除之于萌芽。奢靡每起于追逐浮华,如仆僮成群、宝马雕车、珍稀善本之属,招速祸患,实乃他日穷愁困厄之源也。精选书卷数册,存而读之,足供问道,乐亦在其中矣。舍此之外,皆为赘物。 这部《天文学大成》与洛根的很多藏书一样,页边空白处满满的全是相关评论,不过此书的扉页上,洛根在他的签名下方,写了两个拉丁文——“Liber rarissimus”(稀世奇珍),字迹清晰,令人体会到他爱书的无尽深情,即使时光已流逝了二百五十年。 从未想过要把这些摇篮本捐给某家公共机构,或者像近年一些收藏家那样为其创办一个私人基金。对后人来说,让他们体会猎书的喜悦,得书的激动,独拥佳本的特权,饶有兴致地去探究它们的印刷、装帧、装订、来源,这才是赠予后人更好的礼物。而当前的拍卖或许能给他们这样的机会。 卜斋友来时就像一团火球,照亮了整片天空。你想想,某个素不相识的不速之客,衣着华贵,突然坐在你的艺廊里,一掷千金买书,怎能不惹人注意呢?这位仁兄收藏已有十来年,来时携带重金,然后就消失了。 沙伊德曾经向一帮同事说过他“怎样与流传了两代的藏书一起长大”。他小时候的游戏室就在家藏珍秘之下……多年之后,他再次回忆起一生痴迷古书时说:“我小时候就是呼吸着这样的空气,对此家里人从来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与家传的藏书一起长大,再继承,再增添,培养了我的谦卑、责任感与爱。” 我的收藏心态是宁滥毋缺。我收藏时没有挑三拣四。所聚渐多,突然之间,这些资料就变成一堆重要的东西,很快变成了藏品。……做到了无所不收,就会看出差异,会得到真品。(迈克尔·津曼) “兰塞姆一走进房间,万物就停止了。如果还有人想做什么事情,那就是给他东西。有一个关于他的故事,很出名的。有一天某人从办公室里出来,一位在外面等候的人问起,‘他说了什么?’那个人回答,‘我不知道,不过我送了两万美元给他的计划。’”兰塞姆能够让他的热情感染别人,这是最重要的。“校董会很崇拜他。他一年只需下去一次,站在他们面前说,‘我要两百万美元。’他们甚至不会问他要钱干什么;他们完全信任他。” 我们要向前看,不要向后看。我们没有为以前所失去的痛哭,相反我们学会了未来要做什么。如今我已散尽藏书,但它们仍然长存于我心中,就像其他人与事一样,并不需在眼前方有爱意。(路易斯·绍特马里) 我生长在一个爱书惜书的家庭,妈妈和祖母都酷爱读书。在犹太文化中,书籍一向是很重要的。要是书掉了,就要捡起来,亲吻一下。刚开始时这么做,是因为那些书都是祈祷书,后来逐渐变成对每本书都同样尊敬,不管内容是什么。(阿伦·兰斯基) 一个人要到什么时候才成为藏书家?这个问题已争论了几十年,向来都没有一致的看法。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一个人在买某本书之前,已预先料定自己绝不会读这本书,从那一刻起,他就是藏书家了。不过,也有其他不那么刻薄的观点。一百年前,尤金·菲尔德就说过:“书癖太难以觉察,太容易感染,在让一个人完全着魔之前,他几乎不会知道其存在。”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布隆伯格好几次提到尊严的问题。他渴望大家承认他是二十世纪盖世无双的偷书贼,也希望世人赏识他对书的鉴赏力。有一次,他开玩笑地提出,“等到有一天,所有这些事情都烟消云散了,被人遗忘了”,他也许会去纽约格罗利耶书社主持一个讲座,谈谈藏书的“真正危险”。 藏品是主,藏家是奴。有时候,我们甚至不敢离家半步。我安装了所能想像的最精密防盗系统,但总是防不胜防。真是责任重大啊。藏品有很多叫人操心的事情,需要照料、修复、保存,一定要时时看护和投保,还要请专人来打理。至少对藏书来说,我就是自己打理的。(理查德·曼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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