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进一步完善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必须抓住《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专门法律(以下简称“两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基于此,起草建议稿的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几个原则:
一,实用性原则。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保障法律能有用、有效,必须立足解决问题和回应现实需要。完善“两法”,一方面,要从解决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发,细化有关规定,增强可操作性,保障权利义务责任相一致、实体与程序相匹配。另一方面,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将一些地方探索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及时上升为立法条文。
二,全面性原则。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涉及家庭、社区、学校、政府、司法机关以及社会等多个方面,涵盖教育、医疗卫生、食药安全、社会治安、劳动就业等多个领域。如果其中一个环节存在短板,彼此衔接不畅,或者存在漏洞,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