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齐鲁法律文化是中国先秦时期在齐鲁大地酝酿形成的一种地域法律文化形态,是齐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成于西周时期齐国、鲁国建国之际,以齐法家和鲁儒家为主要代表,历史源头可以追溯到夏商乃至更早的历史时代。秦汉以后,齐国、鲁国不复存在,但齐鲁法律文化经由儒法合流已以一种地域法律文化形态融入中华主流法律文化体系之中。齐鲁法律文化可谓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母体形态和主干部分,蕴含着古人丰富的治国理政学术思想。在当代中国法治本土化构建过程中,齐鲁法律文化传统在德法兼治、民本思想、无讼思想、司法调解和乡村治理等诸多领域仍能产生重要的思想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