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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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李玉明著|
李玉明编|
李玉明译|
李玉明绘
- 出版社:三晋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8-01-01
- 版次:1
- 印刷时间:2018-11-01
- 字数:650000
- 页数:688
- ISBN:9787545717884
- 版权提供:三晋出版社
以抢救和存史为收录原则。收录范围:以《三晋石刻总目》为基础,凡古代、近现代和新中国成立后现存和佚失石刻全部全文收录(其中新中国成立后没有社会文化价值的私人墓碑等除外)收录上下限:上限从本地早的石刻起,下限到定稿为止。
以县(市、区)分卷,原则上每县(市、区)一卷,另有山西省博物院卷、五台山卷、晋商会馆卷和总目各一卷。
“概述”为一个县(市、区)或石刻收藏单位总论性的文章,既有资料性,又有学术性,内容主要包括:石刻历史发展(收藏)演变情况、现在分布区域、类别、时代、数量和保存情况,重要石刻简述、主要特色和价值评估、保护和利用建议等。
石刻单位称谓:各类碑刻(包括造像碑)一律称“通”;石碣(或刻石),称“块”或“方”;经幢(包括石幢)称“尊”;墓志和墓志铭,有盖的称“盒”,无盖的称“方”;画像(图像)石、匾额、塔铭、法帖,称“方”或“块”;摩崖题记称“处”或“条”。石柱,称“根”;戒牒,刻在碑上的称“通”,刻在碣上的,称“方”或“块”。石文称谓:碑,称“碑文”;碣(刻石),称“碣文”或“刻文”(镌刻诗赋的,称“诗文”);造像碑(含座),称“发愿文”;墓志铭和墓志,称“志文”;石匾,称“匾文”;镌刻帝王诏令的,称“敕文”;摩崖题刻、画像石、石幢(内容非经文者)、石柱等,称“题记”或“题刻”;经幢,称“经文”;塔铭,称“铭文”;墓表,称“表文”;石对联,称“联文”;戒(度)牒,称“牒文”;法帖,称“帖文”。
不设篇、章、节,一件石刻独立成篇。全卷录文分两部分,即现存石刻、佚失石刻。以县(市、区)为纲,分别按时代顺序排列,不分类。
每件石刻编纂内容包括名称(全称)、简介、录文(全文)。另附照片或拓片。
凡涉及人物的石刻,“简介”除介绍石刻外,还应介绍人物的生卒年、籍贯、主要官职、生平事迹、著述等;凡涉及人物籍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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