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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创新型政府 构建公共与私人部门共生共赢关系 玛丽安娜马祖卡托 著 经济学书籍出版社图书 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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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创新型国家面对的热点问题: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相爱相杀的关系,我们该如何破解这一谜团呢?作为创新型先驱的美国,在互联网、纳米技术、生物技术、清洁能源等方面的历史经验,对于中国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或许能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
▪ 重新界定政府在经济中扮演的角色:政府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策制定者、市场漏洞修复者,而是市场主要风险承担者和新市场的塑造者。政府必须成为创新的引领者,在创新、创业方面发挥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颠覆大众对苹果公司成功的传统认知:每一种新技术都使得iPhone看上去智能又时髦,也让“科技改变世界”这句话深入人心。然而,不为人知的却是——在苹果公司背后,美国政府对于其应用研究给予资金资助的国家战略。
▪ 影响深远,知名度高,已被译为六七种语言:本书于2015年10月在美国出版后,目前已经有六七种语言的译本;《金融时报》首席经济评论员马丁•沃尔夫专门为本书撰写了评论,《纽约书评》评价这本书是“这些年关于经济学的最尖锐最深刻的著作之一”。
书名:创新型政府
定价:55.00元
作者:玛丽安娜马祖卡托
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
出版日期:2019-10
页码:23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ISBN:9787508699547
·聚焦创新型国家面对的热点问题: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相爱相杀的关系,我们该如何破解这一谜团呢?作为创新型先驱的美国,在互联网、纳米技术、生物技术、清洁能源等方面的历史经验,对于中国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或许能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重新界定政府在经济中扮演的角色:政府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策制定者、市场漏洞修复者,而是市场主要风险承担者和新市场的塑造者。政府必须成为创新的引领者,在创新、创业方面发挥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颠覆大众对苹果公司成功的传统认知:每一种新技术都使得iPhone看上去智能又时髦,也让“科技改变世界”这句话深入人心。然而,不为人知的却是——在苹果公司背后,美国政府对于其应用研究给予资金资助的国家战略。
·影响深远,知名度高,已被译为六七种语言:本书于2015年10月在美国出版后,目前已经有六七种语言的译本;《金融时报》首席经济评论员马丁·沃尔夫专门为本书撰写了评论,《纽约书评》评价这本书是“这些年关于经济学的最尖锐最深刻的著作之一”。
在这本书中,玛丽安娜?马祖卡托揭穿了一个广为流传的错误观念:公共部门古板守旧,而私人部门富有活力,二者格格不入。马祖卡托对案例的研究可谓细致入微,如她在第五章中深入分析了苹果公司的成功之路。她揭示的真相——国家一直富有胆识,积极推动创新,发挥了巨大的价值,和人们的普遍认知恰恰相反。否认这个真相正使我们误入歧途。集体努力取得的成果,只落在少部分私人部门的手中,这导致美国的政府投资已开始远离创新。这种发展趋势必然挫伤经济增长潜力,加剧不平等效应。马祖卡托告诉我们该如何及时扭转这种趋势,而不是等到局势恶化再采取应对措施。
致谢
赞誉
导言善谋者谋其大
一场东拉西扯的战争
谋其大者
要去创造市场而不仅仅是调节市场
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估
打造富有活力的政府组织
风险与回
长期滞胀并非不可避免
新的角色、新的理论
本书的结构
第一章从危机意识到创新型劳动分工
且看欧元区
政府挑选赢家和输家选择政府
超越市场失灵与体制的障碍
无限风光在险峰
共生与寄生创新“生态系统”
金融化趋势
第二章技术、创新与成长
技术和增长
从市场失灵到系统故障
超越系统故障
关于创新驱动因素和无效创新政策的误区
第三章政府勇于承担风险:从“去风险”到“敢于面对风险”
何种风险
政府引领突破性(风险性)创新
药物:激进药物与“创新仿制”药物
生物技术:政府部门引领,私人部门滞后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造浪者与冲浪者
第四章美国的创新型政府
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
小型企业创新研究计划
《罕见病药物法》
国家纳米技术计划
第五章苹果公司成功的背后:政府功不可没
苹果公司的创新与政府的作用
在技术进步的浪潮中击楫而行
iPod兄弟产品的诞生:iPhone和iPad
是美国政府“挑选”了iPod吗
培育本土产业
第六章主导、助推绿色产业革命
资助绿色产业革命
绿色经济发展的国家路径
推动而不是阻碍绿色发展
“耐心资本”的重要性:公共财政与国家开发银行
第七章风力和太阳能发电:政府成功案例与技术危机
风能和太阳能发电:深受危机影响的增长
从第一次“风潮”到中国风电行业的崛起
太阳能发电公司及其技术来源
太阳能的破产:有志者事竟成
竞争、创新和市场规模(谁在抱怨)
结论:危机中的清洁技术
第八章风险和回报:从害群之马到共生的生态系统
回到苹果:美国政府为投资做了什么
今天的贝尔实验室在哪里
第九章风险社会化与收益私有化:创新型政府也能吃自己做的蛋糕吗
风险和收益扭曲的现实
一个新理论
直接或间接收益
第十章结论
附录
玛丽安娜·马祖卡托,是英国萨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ofSussex)科学政策研究所(SciencePolicyResearchUnit)创新经济学讲席教授,曾先后任教于丹佛大学(UniversityofDenver)、伦敦商学院(LondonBusinessSchool)、开放大学(OpenUniversity)和博科尼大学(BocconiUniversity)。2014年,她获得《新政治家》(NewStatesman)颁发的政治经济学斯佩里奖(SPERIPrize)。2013年,美国《新共和》(NewRepublic)杂志将她评为“重要的创新思想家”。她曾担任苏格兰政府和工党的经济顾问,世界经济论坛创新经济学全球议程委员会成员。她的在研项目得到欧盟委员会、新经济思维研究所、福特基金会、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巴西科技部等多家机构资助。她的2013年TED(技术、娱乐、设计)全球演讲的观众已超过650000名。
第二章技术、创新与成长
《经济学人》于2010年在关于世界经济的特别报告中指出:
总之,一个明智的创新议程与富有的政府意欲支持的动议有所不同。大力创新将更多地解放市场,而不是选择赢家;更多地为明智的想法创造条件,而少谈像绿色工作这样的承诺。但是,制定这种政策需要勇气和远见——大多数富裕经济体并不能表现出足够的实力。
这种观点受到一些进步学者的支持,他们认为国家只能创造创新条件:
国家将确保市场达到“恰到好处”的平衡,这将促进创新,为创新者提供充足的投资,并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伦特(Lent)和洛克伍德(Lockwood),2010年]。
这个观点除了纠正市场失灵以外——投资于基础科学、教育和基础设施,对政府几乎没有什么要求。政府所谓“适当的”角色不是一个新的问题,而是对学术文献中相关创新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行更广泛的了解的问题。
100多年前,当亚当·斯密讨论他对“看不见的手”的看法时,他认为,资本主义市场本身就会自我调节,政府的作用仅限于创建基础设施(学校、医院和高速公路),确保私有财产和行为人之间的“信任”(道德准则)并让这种信任得到培育和保护(亚当·斯密,1904年)。亚当·斯密具有的政治哲学背景,使他的著作比他通常承认的简单自由主义经济学立场要深刻得多。但是同样存在不足:他认为资本主义的魔力在于市场有能力在不受政府强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和分配市场。
法学博士、著名经济学家卡尔·波兰尼的开创性工作反映出市场的自我调节的概念,是市场历史起源的一个误区:“持续、有组织和有控制的干预主义大大增加了自由市场的开放性。”(波兰尼,2001年)。他接着解释道:
亚当·斯密提出“自由既简单又自然”,然而,让这个观点不违背人类社会的需求却非常复杂,难以实现。……就像发明了省力的机器却未能减少反而增加了人们的劳动量,这和我们的预料恰恰相反。实行自由市场之后,管理、规范、干预的需要远未消失,实际上这类需求却大大增加了。监管者必须密切关注市场,确保自由市场体系正常运转。
波兰尼认为,正是政府为市场经济的出现创造了条件。波兰尼的工作革命性地展示了政府与市场的区别:在所有市场中,资本主义程度最高的是全国市场,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产生。本地化、国际化程度更高的市场比资本主义出现得更早。如果要描述这些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它们和政府之间的联系反而不太密切。但资本主义通常被认为是由“市场”驱动的制度,这个观念从一开始就被政府强烈地嵌入与推行(埃文斯,1995年)。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认为资本主义市场无论其来源如何,都需要被不断地监管,因为资本主义具有固有的不稳定性。凯恩斯认为,资本主义的稳定性依赖于保持四类消费(总需求)在GDP中的平衡:商业投资(I),政府投资(G),消费支出(C)和净额出口(X-M)。其中极度波动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商业投资。它变化如此频繁,远非利率或税收的原因,而在于它受制于“动物精神”——投资者对经济或特定行业未来增长前景的直觉假设(凯恩斯,1934年)。在凯恩斯看来,这种不确定性不断地造成投入不足或过度投资,造成了经济的剧烈波动。凯恩斯认为,除非私人投资由于政府增加支出而得到平衡,否则消费和投资的下降将导致市场崩溃和萧条。在凯恩斯主义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政策之前,这些都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实。
凯恩斯主义者强烈主张用政府开支来推动市场需求和稳定经济。经济学家受约瑟夫·熊彼特的启发,进一步要求政府也在那些提高国家创新能力的特定领域投入资金(下文将进一步论述)。对创新的支持可以采取在研发、基础设施、劳动技能领域以及对特定技术和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投资形式。
在政治光谱(Politicalspectrum)的左侧,对提高计划领域的生产力的投资比简单地投资国家福利机构(如教育或卫生)的支出更少。国家福利机构如果没有生产型经济,就无法产生利润和税收收入[诺德豪斯和谢伦伯格,2011年;阿特金森(Atkinson),2011年]。虽然逐步的再分配政策是确保经济增长结果公平的基础,但它们本身并不会导致经济增长。不平等可能会伤害增长,但平等并不能促进增长。大部分凯恩斯主义者忽视了创造并同时重新分配财富的增长议程(growthagenda)。结合凯恩斯和熊彼特的经验,这一切皆有可能发生(马祖卡托和兰迪·雷,2014年)。这就是为什么本书的最后几章着眼于更好地理解为什么创新与不平等可以携手并进,如何重新调整经济增长的风险和收益,以及制止现代资本主义的不幸后果——不仅出现在金融部门而且出现在IT行业、石油行业以及医药行业。
一般来说,凯恩斯财政支出理论与熊彼特投资创新理论之间缺乏联系。联系的缺乏归因于凯恩斯主张“无用的政府”,那就是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可能基于以任何方式发生的临时支出(如同雇用工人在废弃的煤矿里挖掘宝藏)。的确,微观与宏观的联系在现代经济学中仍然不足。然而从经验上来说,这种联系是存在的。不仅是生产型投资产生了增长,而且当支出更“定向”于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信息技术革命或者绿色革命时,凯恩斯乘数效应(multipliereffect)a会更强。正如塔西(Tassey)所说:
最重要的问题是提高生产力的投资长期不足(如技术、人力、物力和组织资本)。增加对住房的需求确实对该行业的供应链产生了乘数效应,但与在许多行业中驱动生产率的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投资相比,这种效应相形见绌。同样重要的是,由技术驱动的供应链创造的工作,其报酬要比其他劳动报酬高得多,但是,它们必须在整个技术生命周期中持续下去。
凯恩斯着重指出,政府需要干预,以便带来稳定和防止危机。在今天看来,这无疑是一个紧迫的问题。但是为了了解这种投资的动态,我们首先要更好地理解经济增长理论的不同观点,然后确立技术和创新在推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技术和增长
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增长和国民财富一直是经济学家的关注焦点。20世纪50年代,阿布拉莫维奇(Abramovitz)和索洛(1956年)的研究表明,在美国这样先进的工业化国家,传统的资本和劳动力投入未占到经济增长的90%。据推测,无法解释的剩余价值反映了生产率的增长,而不是生产要素的数量的增长。而且当前经济学家对于哪些因素在经济增长中是最重要的仍然存在巨大的争议。这些争议反映了对经济增长势头强劲的不同看法,却忽视了其背后的理论假设和驱动这些观点的根源。
多年来,经济学家一直试图建构经济增长模型。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哈罗德(Harrod,1939年)与多马尔(Domar,1946年)建立了第一个经济增长模型,而索洛建立的经济增长模型为其赢得了诺贝尔奖。在索洛的经济增长模型中,增长是通过生产函数来建模的,其中产出(Y)是有形资本(K)和人力资本(L)的函数(其他要素保持平衡)。这里的“其他要素”包括技术变革。
Y=f(K,L)
K和L的增加会引起生产函数(曲线)的移动,外源性(无法解释的)技术变化会导致曲线的上升(允许K和L更有效地使用)。当发现经济产出的90%不能被有形资本和人力资本所解释时,索洛称之为剩余的“技术变革”。阿布拉莫维奇对技术变革所支持的社会条件的了解远远超过了索洛,他有句名言叫“剩余价值——衡量我们的无知”(阿布拉莫维奇,1956年)。
如果底层模型的缺陷巨大,以至无法解释其所描述的90%的因变量,那么它就应该被抛弃,从而一种新的模型呼之欲出。确实有许多人(如琼·鲁宾逊等)对此研究了几十年。鲁宾逊和其他人也对生产函数框架非常挑剔。然而,技术变革并没有摆脱旧模式,即将技术变革简单地添加其中。索洛的理论(1956年)被称为“外生增长理论”。由于公式中包括作为时间的趋势A(t)(类似于人口的增长趋势),因此技术变革的变量具有外源性:
Y=A(t)f(K,L)
随着经济学家更加意识到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关键作用,人们有必要更加认真地考虑如何将技术纳入经济增长模式。这引发了“内生”或“新增长”理论,该理论将技术作为研发投资的内生功能,以及对人力资本形成的投资[格罗斯曼(Grossman)和赫尔普曼(Helpman),1991年]。不像在索洛模型中的假设恒定或边际收益递减(增加运营资本,获得更小的收益),人力资本和技术的增加带来了收益的增长——经济增长的引擎。越来越多的收益来自不同类型的动态行为,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某些公司或国家的表现会持续超过别的公司或国家,而没有出现“追赶”效应。
虽然新增长理论为政府投资提供了理性的论据,但并没有明确是哪些论据。这是因为新的想法被视为公司内生的而不是将观念转化为产品所需的机构组织的一部分。然而,人们越来越强调技术变革与增长之间的关系,间接地使政府决策者关注投资在技术和人力资本方面的重要性,以促进经济增长。结果产生了旨在支持知识经济的创新主导增长政策——该术语用于表示在促进经济竞争力方面投资于更加重要的知识创新[梅森(Mason)、毕晓普(Bishop)和鲁宾逊,2009年]。研究表明,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创新绩效之间存在直接关系,因为研发支出和专利成功地衡量和支持了这些政策[格里利谢斯(Griliches)、霍尔(Hall)和佩克斯(Pakes),1991年]。
从市场失灵到系统故障
纳尔逊和温特(1982年)在其开拓性的《经济变革理论》(AnEvolutionaryTheoryofEconomicChange)中指出,生产函数框架(外生或内源性)实际上是理解技术变革的错误方式。约瑟夫·熊彼特在其1949年的著作中论证了生产(以及经济变革)的“进化理论”,他深入研究了生产函数的“黑箱”(blackbox),以及了解创新是如何发生并影响竞争力和经济增长的。在该理论中,“代表性理论”(如标准增长理论)的假设不复存在;由于不同的内部惯例和能力带来了不同的创新能力,不同的公司之间产生了持续的差异化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说,竞争是企业之间不断变化的共同演进和竞争选择的过程。而竞争选择的过程利用企业之间存在的差异,只允许部分公司生存和成长。
不依靠法律的“收益递减”(diminishingreturns),而是创建一个独特的平衡和“平均”公司的假设,这种方法侧重于动态规模的收益递增[从学习动力学以及戴维(David)在2004年所描述的“路径依赖”动力学来看],在不同类型的过程中长期生存的公司之间存在着持续的差异。问题是:哪些公司能够生存和成长?该问题的答案并不总是“适者生存”,而要归因于收益递增的影响(允许先发优势,再坚持下去)以及政策的影响——这些政策可能有利于某些类型的公司而不利于其他公司,也有可能是产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选择动力各不相同[杰罗斯基(Geroski)和马祖卡托,2002年]。
最重要的是,从政策角度来看,创新是具体的,而且是高度不确定的。研究公司行为与竞争的“进化”和“熊彼特式”的研究方法,已经形成了一种“创新体系”,即在部门、区域和政府层面上,不同类型的公司嵌入在创新体系中的方式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个系统中,重要的不是研发的数量,而是如何在整个经济体中分配研发领域,这往往反映了政府在分配研发领域时的关键作用(弗里曼,1995年;伦德瓦尔,1992年)。赞同熊彼特理论的经济学家批评内生增长理论,因为内生增长理论认为研发可以像彩票一样,能够在一定数量的研发投资基础上创造出一定程度的成功创新。他们认为,事实上,创新是真正的“奈特不确定性”(Knightianuncertainty)的一个例子,它不能以一个正常的(或任何其他的)、在内生增长理论中隐含的概率分布来建模。他们认为,研发通常是用博弈论[赖因格纳姆(Reinganum),1984年]来建模的。通过强调技术创新的强烈不确定性,以及创新、增长和市场结构之间存在的非常强烈的反馈效应,熊彼特强调了技术的进步和增长。系统的创新被定义为“网络机构在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活动的交互、发起、导入、修改和扩散新技术”(弗里曼,1995年),或者“影响生产、扩散和使用新的、经济上有用的知识元素和互动关系”(伦德瓦尔,1992年)。
这里强调的不是研发的体量,而是知识的流通及其在整个经济体中的扩散。体制变迁不是基于静态配置效率的变化,而是基于它如何促进技术和结构的变化。这种观点既不是宏观的,也不是微观的,而是更为中观的——个体企业被视为与更广泛的网络合作和竞争的关系,并被作为这种网络的一部分。创新体系可以是企业间的、区域性的、政府的或全球性的。从中观的角度来看,网络是分析单位,而不是公司。网络由客户、分包商、基础设施、供应商、不同功能组织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或关系)组成。其中,关键的创新能力是通过行动者网络及其联系(或关系)产生的集体活动的一部分(弗里曼,1995年)。
在基础科学、大规模研发、应用和传播创新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果关系不是线性的。相反,创新网络充满了市场与技术、应用和科学之间的反馈循环(feedbackloops)。在线性模型中,研发体系被视为创新的主要来源,这激发了经济学家利用研发数据来研究经济增长的动力。一种更为非线性的观点认为,教育、培训、设计、质量控制和有效需求的作用同样重要,它更清楚地认识到创新过程的特征——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它有助于理解历史上不同经济力量的兴衰。例如,它解释了19世纪的德国经济崛起的原因——国家大力发展技术教育和培训制度的结果[钱德勒(Chandler)、弗里曼,1995年]。它还解释了在20世纪,由于大规模生产和内部研发的兴起,美国经济迅速崛起的原因(钱德勒,1991年、1993年)。由于不同的情况,美国和德国成为经济大国,但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关注的是发展创新体系,而不是专注于提高或降低研发支出。
我们可以通过对比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的日本与苏联的经验来说明这一点(弗里曼,1995年)。日本的崛起被解释为一种新的知识流经一个由通商产业省(MITI)、学术界和商业研发部门组成的更横向的经济结构。在20世纪70年代,日本研发费用支出占其GDP的2.5%,而苏联的研发费用支出超过GDP的4%。然而,日本最终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苏联,这是因为其研发资金分布在更广泛的经济领域,而不像苏联只专注于军事和太空领域。在日本,企业层面的研发、生产和技术进口实现了有效的融合,而在苏联,它们则是分离的。至关重要的是,苏联不允许商业企业将政府开发的技术商业化。在日本,用户与生产者之间有着很强的联系,这在苏联体系中是不存在的。日本还鼓励创新,为企业的管理和劳动力创新提供奖励,而并非集中于科学部门的创新。
查默斯·约翰逊(ChalmersJohnson)认为,“日本奇迹”本质上是因为日本是一个“发展型国家”(1982年)或者通过通商产业省深思熟虑后制定的有针对性的工业政策来协调日本经济。然而,拉佐尼克(2008年)补充道:“日本发展型国家的贡献无法抽象地从公司的发展情况来理解(如丰田、索尼或日立)。”除了日本政府对工业的公开支持之外,日本领先企业利用内部战略、组织规划和金融手段将自己“从创业型企业转变为创新型企业”,并“成功地”挑战了世界上最发达经济体的竞争力。同样重要的是,日本人在西方国家学习到的技术和经验,以及这些公司与美国公司之间的关系。这些公司受益于美国发展型国家的经验,然后将这些知识转移到日本公司。这些公司开发了内部例程,可以利用西方技术,最终超越西方。日本企业集团是20世纪50年代初从贝尔实验室获得晶体管的第一批外国公司之一,因此,它与通用电气、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惠普和施乐帕克等西方公司建立了重要的联系。一些特殊行业如电子行业的目标明确,它们采用的组织创新系统体现了灵活的“即时性”和“全面质量管理”(这是必要的,以避免资源闲置和浪费来应对日本自然资源匮乏问题)。这个系统应用于各种各样的经济领域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表1(表略,详见纸稿)比较了日本和苏联的创新制度。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通商产业省的产业政策超越了今天许多人反对的“挑选赢家”的观念。日本的做法是协调内部工业变革、部门间联系、公司间联系和私人—公共空间,从而使经济增长能够以全面且有针对性的方式发生。日本模式替代了美国的导致工会与管理层之间僵化的“福特主义”(Fordist)生产模式,从而使经济中知识和能力的流动更为坚实,展示了日本的横向结构和灵活的公司模式的优势。而在政治谱系的两端,苏联和美国的生产模式同样僵化,使得日本模式可以取代两者。
区域创新体系侧重于在文化、地域和机构层面创造和促进不同社会经济行为者之间的交易。重点关注工业区和当地创新体系等创新环境的研究表明,区域性公约和具体的社会因素会影响到政府的技术变革。例如,在意大利工业区,具体的因素可能包括地方行政机构、工会和家族企业之间的相互作用。
超越系统故障
政府的作用不仅仅是通过国家实验室和高校创造知识,而且还需要调动资源,使知识和创新能够广泛地扩散到各个经济部门。它通过集合现有的创新网络或促进新公司(汇集了一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发展来实现这个目标。
演化经济学家和研究创新的学者并不关注如何纠正市场失灵,而是强调政府应该积极发挥作用,纠正“制度失灵”[伍尔图伊斯(Woolthuis)等,2005年]。相关文献将“制度失灵”定义为一个未能发挥其核心作用(如促进创业、学习、知识传播、市场形成、资源动员等)的特定的创新制度[赫科特(Hekkert)等,2007年;内格罗(Negro)等,2007年]。
然而,拥有一个“正常运转”(横向和纵向联系密切,形成错综复杂的网络,能够有效利用资源、促进创新、有助于技术传播等)的政府创新制度还不够。换言之,关注“制度失灵”虽然比只盯着“市场失灵”更能触及问题的实质,却可能会造成误导。政府还必须领导产业发展,为优先发展的领域制定发展战略,推动技术进步。政府引领既不是纠正创新体系的某种失灵,也不是针对市场失灵,而是设法创造、塑造市场和制度。
这种政府角色已经被多个国家所接受,这些国家正试图赶上大多数技术发达的经济体。有一部文献专门致力于研究发展型国家的作用,即国家不仅在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中处于活跃状态,而且在工业化进程中也处于领先地位。最典型的例子是东亚经济体,它们通过规划和积极的工业政策能够在技术上和经济上赶上西方[阿姆斯登(Amsden),1989年]。在工业化进程较晚的国家,国家本身也引领了工业化进程。它具有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功能,例如通过给某些部门注入资金,给外国竞争者制造障碍,直到目标行业的公司准备出口,还在公司寻找新的出口市场方面提供帮助。例如,在日本,约翰逊(1982年)阐述了通商产业省如何协调日本企业在新的国际市场上的合作。这种情况发生在特定技术的投资(挑选赢家)时,以及制定具体的商业战略旨在赢得特定的国内和国际市场时。此外,日本政府通过日本银行及财政投资贷款计(由邮政储蓄系统资助)来协调金融体系。
张夏淮(2008年)为韩国和其他最近出现的经济体提供了类似的例证。中国也从事有针对性的工业化战略,一旦行业准备好竞争,便将其纳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管辖范围,而不是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支持的工业化战略的一部分。中国的战略揭示了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Consensus)理论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弱点,否认了主要的工业化国家如美国、德国和英国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如果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国家可以通过将资源集中在某些工业部门以占得主导地位来有效地实施有针对性的追赶政策,那为什么国家不能在发展和应用新技术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不仅仅是资助基础科学和拥有支持私人部门活动的基础设施呢?关于创新驱动因素和无效创新政策的误区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在经济增长过程中都强调创新,这个事实使政策制定者开始更加关注研发和专利等变量,以作为创新和经济增长的预测因素。例如,欧盟的里斯本议程(2000年)和欧洲2020战略(欧共体2010年)确定了将欧盟GDP的3%投资于研发领域,除了鼓励高校和企业之间的知识流动,还鼓励金融市场和不同规模的创新公司之间要有更紧密的联系。
尽管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在研发支出方面仍存在很大差异(见图1,图略,详见纸质稿),但有趣的是,那些遭受金融危机最严重后来演变成主权债务危机的欧洲国家,就是研发支出最低的国家。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它们的低研发导致了债务危机,但这肯定是相关的。就意大利而言,其债务与GDP的高比率(2011年为120%)并不是因为支出太多,而是因为错误的支出。其多年的财政赤字率相对温和,约为4%。但是,由于缺乏对生产率提高的研发和人力资本开发的投资,意味着其经济增长率仍然低于其债务增长率(债务与GDP比率的分子增长超过了分母)。欧盟国家在创造长期经济增长的领域中的花费有如此差异,这是经济危机对它们影响如此巨大的原因之一。许多促进经济增长的方法都是以团结一致为前提的。德国人觉得德国的税收不应该用来纾困希腊人。他们错误地认为希腊人喜欢挥霍浪费。欧洲项目工作不仅需要“结构性”改革(增加税收倾向、劳动力市场改革等),而且特别需要政府和私人部门增加研究和人力资本投资来促进创新。在目前新的“财政协定”下,此类政策获得支持是不可能的,这种“财政协定”将欧洲成员国的支出限制在GDP的3%,而不能通过创新和资本投资来促成经济增长[马祖卡托和希普曼(Shipman),2014年]。
虽然研发费用低是欧洲大部分外围国家的问题,但如果一个国家的研发支出低于平均水平就一定有问题。如果一个国家的优势不在于通过研发来进行创新,那么这并不一定是个问题[皮埃拉基斯(Pierrakis),2010年]。例如英国的金融服务行业、建筑行业和创意产业(如音乐)——所有这些行业的基本研发需求都相对较低。而且有很多行业尤其是服务行业,根本就没有研发。然而,这些行业经常雇用大量的知识工作者来产生、吸收和分析信息。如果其他所有因素都相同,这些行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较小,那么就更容易实现研发总值占GDP3%的目标(以欧盟委员会的里斯本议程和欧共体2020议程为特征)。但是,经济表现会如何呢?这取决于这些行业对经济的贡献。这些“低科技”行业是否提供重要的服务,以提升其他行业的价值创造能力或将为家庭消费者创造福利?或者就像金融服务业的情况一样,它们能否专注于从经济中提取价值,即使这个过程破坏了其他行业创新的条件(马祖卡托和拉佐尼克,2010年;马祖卡托和希普曼,2014年)?
这些简单目标遇到的问题之一是,它们将注意力转移到行业中甚至跨行业的研发支出的巨大差异上。它们还可以掩盖政府和企业在研发投资(这些投资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的互补水平上的显著差异。
以上从国家创新的视角系统强调了中介机构在整个系统中推动研发创造知识的重要作用。研发型创新政策的更大问题是缺乏对企业层面互补性资产的了解,如营销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等。
人们对创新引领的经济增长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这些都是基于对研发、小企业、风险投资和专利创新的关键驱动因素的错误论断。以下是对这些问题的简短讨论。我称它们为“误区”,尽管它们或许可以被称为导致无效创新政策的错误假设。
误区1:创新即研发
来自不同阵营的创新经济学文献常常假定,研发与创新、创新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虽然上面提到的创新文献体系强烈反对创新的线性模型,但许多创新政策仍然以企业、行业和国家层面的研发支出为目标。然而,很少有研究证明大公司或小公司进行的创新实际上会提高它们的绩效,而创新和增长的宏观模型(无论是“新增长理论”模型还是“熊彼特”模型)却没有强大的“微观基础”(杰罗斯基和马祖卡托,2002年)。一些公司层面的研究发现,研发对经济增长具有积极的作用[杰罗斯基、梅钦(Machin)和托克(Toker),1992年、1996年;安田(Yasuda),2005年],而其他人则没有发现明显的影响[阿尔穆斯(Almus)和内林格尔(Nerlinger),1999年;博塔齐(Bottazzi)等,2001年;卢夫(L??f)和赫什马蒂(Heshmati),2006年]。一些研究发现,研发对公司成长甚至产生不利影响,这并不奇怪:如果样本中的公司没有所需的补充资产,研发就增加了成本[布劳尔(Brouwer)、克莱因克内希特(Kleinknecht)和雷南(Reijnen),1993年;费里尔(Freel)和罗布森(Robson),2004年]。
因此,我们必须确定公司的具体情况,以使研发支出能够对经济增长产生积极影响。这些情况在不同部门之间无疑会有所不同。例如,德米雷尔(Demirel)和马祖卡托(2012年)发现,在制药行业中,只有那些连续五年获得专利(持久的专利权人)以及参与联盟的公司才能从研发支出中获得利益。因此,这个领域的创新政策不仅要着眼于研发,而且要针对不同的企业属性。科德(Coad)和拉奥(Rao)于2008年指出,只有增长最快的公司才能从研发支出中获益。马祖卡托和帕里斯(Parris)于2011年指出,在竞争特别激烈的情况下,研发支出和快速增长的公司之间的关系只在行业生命周期的特定时期存在。
误区2:小即好
人们发现,创新对业绩增长的影响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确实有所不同,这对于“小企业”提升业绩、促进创新和就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许多不同政策需要创新和发展。休斯(2008年)表明,在英国,中小型企业每年接受近90亿英镑的直接和间接政府资助,这超过了对警察部队的投入。这笔钱花得值吗?围绕小企业的争论主要来自规模和经济增长之间的混淆。最有力的证据强调的不是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是在更大程度上扮演了年轻的高增长型企业的角色。例如,英国国家科学技术和艺术基金会(NESTA)指出,在英国,对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企业是少数快速发展的企业,2002—2008年,它们创造了该国最大的就业增长(英国国家科学技术和艺术基金会,2011年)。尽管许多高增长型企业规模很小,但许多小企业却没有高增长。促进创新和创造就业的快速增长往往是由已坚守数年的公司进行的,直到它们达到了一个起飞阶段。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因此许多政府政策都把重点放在税收减免和中小型企业的利益上,目的是使经济发展更具创新性和更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尽管有很多关于小企业创造就业机会的说法,而且越来越多地成为决策焦点,但这完全是个误区。根据定义,小企业会创造就业机会。但事实上,当它们破产时,它们也会毁掉大量的工作岗位。霍尔蒂万格(Haltiwanger)、贾明(Jarmin)和米兰达(Miranda)于2010年指出,企业的规模和经济增长之间确实没有系统性的关系,而年轻的企业(创新型企业)在创造就业和生产总值方面都有很大的贡献。更不用说小的统计效应:当一个人的微型企业雇用额外的一名员工时,会显示出100%的就业增长,雇用1000名员工的拥有10万名员工的企业将显示只有1%的就业增长。显然这样的微型企业在宏观层面上对失业率的下降做出了更大的贡献。
生产率是衡量企业的重要标准,小企业往往比大公司的生产率低。事实上,最近的证据表明,一些偏爱小企业的经济体(如印度)实际上表现得更糟。例如,谢长泰(Chang-TaiHsieh)和克伦诺(Klenow)于2009年指出,印度和美国之间的总要素生产率相差40%~60%,是印度将产出分配给太多的生产率低的中小型企业造成的。由于大多数小型初创企业倒闭,或无法发展为一个独立经营者,政府只有通过赠款、软贷款或减税措施来帮助它们,这必然会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虽然这种浪费是创新过程中的必经阶段[詹韦(Janeway),2012年]。重要的是,我们至少要用对高增长型创新公司的了解来引导融资过程,而不是把实际上非常少的中小型企业的价值视为一个整体。
布卢姆(Bloom)和范里宁(VanReenen)于2006年指出,小企业的生产率比大公司低,因为它们管理不善,并受到家族势力的偏袒。此外,小企业的平均工资较低,技术工人较少,培训较少,附带福利更少,破产的案例也更多。他们认为,与美国和德国等国家相比,英国有许多家族企业管理记录不佳。此外,这与扭曲的税收制度有关,即政府给家族企业提供了遗产税减免的优惠政策。
一些人认为,创新是经济快速发展的结果,与规模无关,而政府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通过鼓励创新的政策为经济增长提供条件。布卢姆和范里宁(2006年)认为,除了减免中小型企业的税负外,支持小企业的最佳方式是“通过消除各种规模企业的进入和成长障碍,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坚决反对大企业及其代理人的游说工作”。但正如我们将在第三章和第五章中所看到的那样,通常最具创新性的企业正是那些从直接公共投资中受益最多的企业,这使得规模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
这给政府的启示是,与其向小企业发放补贴,希望它们能增长,不如给那些已经表现出雄心壮志的新兴企业提供机会。把需要创新的技术委托出去,比通过提供补贴来促进创新更有效。在预算赤字制约现有资源的时代,这种由于公司的规模而给予补贴和福利的做法,缺乏理论依据[施密特(Schmidt),2012年]。
误区3:风险资本即风险
如果小企业的作用和研发作用被政策制定者夸大了,那么就会有风险资本创造经济增长潜力的炒作,特别是在以知识为基础的行业中(资本密集度和技术复杂性都很高)。
风险资本是一种专注于早期、高潜力增长型企业的私募股权资本。这些资金要么作为种子基金,要么作为后期的增长资金,在首次公开募股(IPO)、合并或收购公司之后,风险资本家的目标是获得高回报。风险资本填补了新公司的资金空白,这些公司往往难以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获得信贷。因此,这些公司通常不得不依赖其他类型的资金来源,如“不参与企业管理的投资人”(包括家人和朋友)、风险资本和私人股本。对于以知识为基础的新公司试图抢占市场份额,或对于试图组建新部门的新公司而言,这种替代性的资金显得尤为重要。
风险资本在企业成长的萌芽阶段是稀缺的,因为萌芽阶段的风险较高,创意理念及其技术条件、需求条件是完全不确定的(见表2,表略,详见纸书)。在企业发展的后期,风险急剧下降。
图2(图略,详见纸书)显示了风险投资通常出现在创新过程的阶段(表2中的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事实上,真实的画面更加非线性,并充满了反馈循环。许多公司在新的科学或工程发现过程中和成功转型为商业应用的过程中破产。因此,图2中的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通常被称为“死亡谷”。
图2并没有说明公募资金比私募资金承担了更大的风险。在美国,小型企业创新研究项目和美国商务部的高级技术项目(ATP)等政府项目为早期技术公司提供了20%~25%的资金[奥尔斯瓦尔德(Auerswald)和布兰斯科姆(Branscomb),2003年]。因此,政府不仅在图2所示的早期研究中发挥了主导作用,而且在商业可行性研究阶段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奥尔斯瓦尔德和布兰斯科姆(2003年)声称,政府为早期技术公司提供的资金与“不参与企业管理的投资人”的总投资相当,大约是私人风险投资的2~8倍。
风险投资基金往往集中在潜在增长率高、技术复杂性低、资本密集度低的阶段,因为往后的阶段投资成本大大提高。由于在高危的成长阶段有如此多的投资失败的案例,风险投资基金往往拥有不同的投资组合,只在尾部(极端情况)获得高回报——这是一种典型的偏态分布。
虽然大多数风险投资基金组织通常有10年的寿命,但由于受管理费和高额回报的激励,它们往往倾向于提前退出。为了保持一个良好的投资记录以便筹集后续资金,早期退出是首选。这就造成了风险投资基金对商业可行性为3~5年的项目有偏见(高希和南达,2010年)。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偏见少有发生。就像生物技术或绿色科技这样的新兴行业,其知识基础(knowledgebase)仍处于早期探索阶段,这种短期偏见正在损害科学探索过程,这个过程需要更开阔的眼界和对失败的容忍。在美国,风险投资不仅提供了资金,还提供了管理专业知识,并建立了可行的组织机构(拉佐尼克,2012年)。
问题的关键不仅在于萌芽阶段缺乏风险投资,还在于风险投资有其自身的目标。这在生物技术产业中得到了有力的证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批评了风险投资的科学模型,表明重要的投资者的投机行为会对潜在创新造成不利的影响[科里亚特(Coriat)、奥尔西(Orsi)和温斯坦(Weinstein),2003年;拉佐尼克和图卢姆,2011年;米罗斯基(Mirowski),2011年]。许多风险资本支持的生物技术公司最终一无所获,而那些投资于公共市场的风险投资公司却赚了数百万美元,这是很有问题的。这需要质疑风险资本在支持科学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专利和风险投资,这并不是理解风险和长期创新的正确方式。皮萨诺(Pisano)于2006年宣称,事实上,股票市场从来没有被设计用来处理由研发驱动的企业所提出的管理挑战。米罗斯基(2011年)将风险资本支持的生物技术模型描述为:
任何产品线缺乏商业化的科学研究,依赖于早期的风险投资和后期上市,源于或将取代学术上的研究,以并购为最常见的终端状态,致力于促进大型企业的研发外包以摆脱原有的内部束缚。
该模型的问题在于,“科学的逐步商业化”似乎是徒劳的,因为它很少生产产品,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质疑先前的科学发现。詹韦(2012年)提出了另一种观点,认为股市投机是创新的必要条件。然而,他所说的资本主义的半自然因素(semi-naturalelement)是一个漫长的政治游说过程(拉佐尼克,2009年)。纳斯达克设立了一个投机市场以提供高科技初创企业所需的资金,但它很快便退出市场。而没有纳斯达克在1971年的这次行动,风险投资就不会在20世纪70年代成为一个定义明确的行业。风险投资和纳斯达克的共同进化是由政策引发的结果。而詹韦没有强调的另一个因素是,风险投资的收益与所承担风险不成比例。詹韦自己的华平投资公司(WarburgPincus)在一场交易中赚了数百万美元,他承认,公司是在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之后才开始投资的。尽管他说投资的时期是必要的,但面对风险投资,他并没有在如何获取高回报方面提供建议。而且风险投资也不会成为公司最大的敌人,因为作为一个公共资金低端说客(税收低),公司将无法为未来的风险投资和创新提供资金。
误区4:看看所有的专利,即知我们生活在知识经济中
类似于“创新即研发”的误区,人们对专利在创新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存在误解。例如,当政策制定者研究制药行业的专利数量时,他们认为这就是世界上最具创新力的行业之一。然而,专利数量的增加并没有反映出创新,而是反映了专利法律的改变以及使用专利的战略。在IT行业,专利的开发和保护是由内部研发的专利技术以及在开放系统中的交叉许可而引起的,其目的是购买其他地方生产的技术和专利[切斯布洛(Chesbrough),2003年;格林德利(Grindley)和蒂斯(Teece),1997年]。这导致了IBM等大公司研发预算的下降,与此同时,它们的
专利数量却在上升(拉佐尼克,2009年)。没有认识到这些动态,就会导致对专利数量的误解。专利数量的指数性上升,以及这种上升与实际创新(如新产品和新工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模糊,其中的原因多种多样。首先,可以获得专利的发明类型已经扩大,包括公共资助的研究、上游研究工具(而不仅仅是最终产品和过程),乃至如基因等现有研究对象的发现(而不是发明)。1980年的《拜杜法案》(Bayh-DoleAct)允许公共资助的研究获得专利,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公共领域,这促进了生物技术产业的繁荣,因为大多数新的生物技术公司都是由大学实验室发展而来的,并获得了大量的国家资金。此外,风险投资通常使用专利来表明公司投资的方式,这意味着专利对有意吸引融资的公司的战略价值增加了。所有这些因素造成了专利数量上升,然而它们中的大多数都没有什么价值(从其他专利中获得的引证很少),而且大多数都没有导致大量的创新,例如制药行业中的新药(见第三章中的图5)。因此,过多地关注专利的数量,而不是针对特定类型的专利(如那些被频繁引用的专利),可能会浪费大量的资金,如下面所述的“专利盒”案例。
研究人员认为,最近关于专利的许多趋势,如“研究工具”等上游专利的增加,导致了创新率不升反降,因为它阻碍了科学以开放探索的方式向前发展的能力[马佐莱尼(Mazzoleni)和纳尔逊,1998年]。在发达国家进行的重复实验特别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科学家能力的提升——无法复制结果,发展中国家无法从这些实验中创造价值,从而损害了它们的赶超能力[福雷罗—皮内达(Forero-Pineda),2006年]。
尽管大多数专利都没有什么价值,而且在创新动态中扮演着一个颇有争议的角色,但不同的政府政策仍然认为专利与正在进行的高科技研发有着紧密的联系,并且必然会鼓励创新,引领增长。2010年10月,乔治·奥斯本(GeorgeOsborne)(英国财政大臣,相当于其他国家的财政部长)宣布,英国政府将从2013年开始实施“专利盒”政策,这将降低占专利收入10%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这当然符合当前政府的意愿,投资和创新可以很容易地通过税收政策来推动。最近,荷兰也出台了同样的政策。
英国财政研究所(IFS)反对这种政策,声称其唯一的作用是在不影响创新的情况下减少政府(大量)的税收[格里菲思(Griffith)等,2010年]。有研究认为,针对研发的税收抵免措施足以解决围绕研发的市场失灵问题,而“专利盒”政策的针对性较弱,因为政策针对的是专利技术所产生的收入,而不是或创新本身。此外,研究指出,“专利盒”政策将增加税收系统的复杂性,因此需要严密的监管系统以确保收入和成本被适当地分配给专利,以及企业不会滥用职权[米勒(Miller)]。另外,巨大的不确定性和专利技术的滞后性,将抵消激励的作用。
最近,欧盟委员会行为准则部门发布了一则官方消息,认为英国的“专利盒”政策违反了欧盟商业税行为准则(旨在避免有害税收竞争)(米勒,2013年)。由于国际合作越来越平常,出台“专利盒”政策的国家或许并不鼓励人们做更多的研究。除了英国以外,欧洲还有10个国家也制定了类似的“专利盒”政策。鉴于此,出台“专利盒”政策的国家不太可能开展更多研究(米勒,2013年)。总之,各种不同的所谓知识产权盒制度,制定和监督成本高,给各个国家带来的收益却难以确定[埃弗斯(Evers)等,2013年]。“专利盒”政策最终会造成收入再分配偏向那些有能力购买专利的大公司,同时还会造成专利战。这些负面影响将扼杀而不是促进创新。
误区5:欧洲的问题在于商业化
人们通常认为,与美国相比,欧洲在创新方面的主要劣势在于缺乏商业化的能力(见图2),这源于知识转移的问题。事实上,欧盟的问题不是来自研究的知识流动不足,而是来自欧盟企业的知识储备不足,这归咎于政府支出和私人支出在研发上的巨大差异。在美国,研发支出占GDP的比例为2.6%,而英国仅为1.3%。在意大利、希腊和葡萄牙——欧元区危机影响最严重的几个国家——研发支出占GDP的比例不足0.5%(马祖卡托,2012年)。
美国在创新方面做得更好,不是因为高校与产业联系得更紧密,也不是因为美国高校产生了更多的衍生产品。它只是反映了更多的机构做了更多的研究,从而产生了更好的技术技能[索尔特(Salter)等,2000年]。此外,美国对于研发阶段和企业的早期技术发展阶段的投资是分开的。让欧盟的高校来承担这两个阶段的投资,则会产生不适合市场需求的技术。
然而,欧洲高校的研究质量没有问题,产业和高校之间的合作也没有问题,在这两个方面,英国甚至超越了美国。由高校孵化的公司也没有什么问题,欧洲的此类公司的数量同样超越了美国,尽管人们对这些公司的质量有很大的担忧,(索尔特等,2000年;南丁格尔,2012年)。如果欧洲公司缺乏创新能力,那么技术转让政策就毫无意义。
更广泛地说,在创新经济学中,经常会谈到“欧洲悖论”(EuropeanParadox)——欧盟国家在顶级科学输出方面扮演着全球领先的角色,但在将这种力量转化为创造财富的创新能力方面较为落后。多西(Dosi)、列雷纳(Lierena)和拉比尼(Labini)于2006年支持了上述观点,并提供证据表明,欧洲的弱势不是缺乏科学园区,也不是缺乏教育和产业之间的互动,而是由于科学研究体系较弱,缺乏创新型企业。这给出的政策提示就是:欧洲国家较少强调“联网”,更多地强调旨在加强“前沿”研究的政策措施,它们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实现高校与企业之间分工明确,而高校应该专注于高级研究和技术开发。
另一种看法是,欧洲缺乏足够投机的股票市场来引发风险投资(詹韦,2012年)。虽然欧洲风险资本行业肯定存在问题[博塔齐和达·林(DaRin),2002年],或许不同于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但这种观点忽略了过度投机的美国模式是如何破坏创新的(通过股票回购等金融手段支持短期回报)。问题在于,围绕风险投资的作用、股市和创新的作用以及对创新来源的分析,阻碍了投机和投资的“健康平衡”,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持续下去。
误区6:企业投资需要减少税收和繁文缛节
虽然在创新方面有所突破,但研究与发展、创新和经济增长之间没有线性关系。虽然科学前沿及经济发展的重要节点和网络能够使得知识在不同的组织和个人之间转移,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单个企业中补贴研发活动是对纳税人资金的最好利用。尽管研发与成本之间存在着一种关系(见误区1),但大型和小型企业研发税收抵免政策的有效性调查表明,研发税收抵免政策对参与研发的决策几乎没有积极的影响,更不用说简单地向一些已经实施研发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司提供现金转账了。在许多国家,在现行的研发税收抵免制度下,也存在一个潜在的问题,即公司对创新(不会自然发生)不负责任,或者只是简单地追求产品开发的常规形式。因此,随着创新型国家的建立,研发税收抵免政策将直接促进技术进步。最近,荷兰推出了研发税收抵免政策,其目标不是提高研发的投入(容易掺假),而是提高研发人员的收入——这被认为是更有效的,且创造了以收入为基础的研发税收抵免政策的先河(洛克辛和莫南,2012年)。
更普遍的是,正如凯恩斯所强调的,商业投资(尤其是创新投资)具有“动物精神”,是投资者对经济增长前景的直觉。商业投资在很大程度上不受税收政策的影响,而受到一个国家科学基础、信用创造体系、教育质量以及人力资本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的减税措施并没有产生更多的创新投资,只影响了收入分配(加剧了不平等效应)。出于同样的原因,人们几乎只关注税收优惠和监管弱化的创业区而不是创新区。最好的办法是省下税收减免的这笔钱并将其投资于科学园区,因为那里有更好的证据证明创新多多益善[马西(Massey)、昆塔斯(Quintas)和维尔德(Wield),1992年]。
创新政策对于不同类型的税收措施具有不同的抵制作用,如上述“专利盒”政策或研发税收抵免政策,除非采取一种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生创新投资的方式,事实也印证了这一点。最重要的是,政策制定者必须警惕那些抱怨税收和繁文缛节的公司。它们在全球的行动反映了对于一个地区的偏好,而国家正致力于在这些区域打造信心和“动物精神”。
本章认为,目前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其背后的许多观点不应被视为理所当然。在过去的10多年里,寻求刺激经济增长因素的决策者一直在寻找答案,如研发支出、专利、风险资本投资以及被认为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的小公司数量。我试图阐明这些观点和现在最大的误区——政府在创业、创新和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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