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参数
-
- 作者:
无著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08481
- 版权提供:法律出版社
店铺公告
为保障消费者合理购买需求及公平交易机会,避免因非生活消费目的的购买货囤积商品,抬价转售等违法行为发生,店铺有权对异常订单不发货且不进行赔付。异常订单:包括但不限于相同用户ID批量下单,同一用户(指不同用户ID,存在相同/临近/虚构收货地址,或相同联系号码,收件人,同账户付款人等情形的)批量下单(一次性大于5本),以及其他非消费目的的交易订单。
温馨提示:请务必当着快递员面开箱验货,如发现破损,请立即拍照拒收,如验货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在线客服处理,(如开箱验货时发现破损,所产生运费由我司承担,一经签收即为货物完好,如果您未开箱验货,一切损失就需要由买家承担,所以请买家一定要仔细验货),
关于退货运费:对于下单后且物流已发货货品在途的状态下,原则上均不接受退货申请,如顾客原因退货需要承担来回运费,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非破损问题)可在签收后,联系在线客服。
本店存在书、古旧书、收藏书、二手书等特殊商品,因受采购成本限制,可能高于定价销售,明码标价,介意者勿拍!
1.书籍因稀缺可能导致售价高于定价,图书实际定价参见下方详情内基本信息,请买家看清楚且明确后再拍,避免价格争议!
2.店铺无纸质均开具电子,请联系客服开具电子版
![]()
![]()
![]()
![]()
![]()
![]()
![]()
![]()
![]()
![]()
![]()
基本信息
书名:物业管理条例(实用版)
定价:12.00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70247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6-3
印刷时间:2021-2
页数:130
字数:131000
编辑推荐
精选法规——收录常用法律文件,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密切、直接的条文规定
详致解读——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
实川附录——提炼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法规提要
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实用附录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文本)
业主临时公约(参考文本)
业主及业主大会图解表
内容简介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实用版”法律图书至今已行销多年,因其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工具。
![]()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业主]
[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条 [物业管理定义]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的基本內容]
第三条 [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的方式]
[公开、公平、公正原則]
[物业管理的类别]
第四条 [物业管理发展的途径]
第五条 [物业管理的监管机关]
[国家级物业管理监管机构]
[地方一级物业管理监管机构]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业主定义及权利]
[业主与物业的使用人]
[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权利的行为]
第七条 [业主的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义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违反相关义务的业主可以采取的措施]
第八条 [业主大会代表业主合法权益]
[业主大会]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房管局作出的物管区域划分决定的效力]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方式]
第十一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方式及决定]
[业主参加大会的方式]
[业主大会的表决规则]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的会议类型及其启动方式]
[定期会议]
[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的通知及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责]
[业主委员会]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制度及其成员资格]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
[管理规约]
[管理规约的通过与修改]
[业主违反管理规约的责任承担]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限制]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不能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相关单位的关系]
[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 [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三条 [关于对临时管理规约的说明义务以及承诺遵守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
[物业管理招投标应注意的事项]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方式]
[招投标方式的选择适用]
第二十五条 [买卖合同内容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业主共有或者共用的物业]
第二十八条 [共用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二十九条 [物业承接验收时应移交的资料]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的物业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的保修期限]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时各单位之间的责任界定]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的性质、资质]
[不同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需满足的条件]
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合同]
……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实用附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