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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版] 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解 九民会议纪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纠纷解决之道裁判观点 类案精要三步法 类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解 九民会议纪要
    • 作者: 李明著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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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李明著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863900720
    • 版权提供:法律出版社

             店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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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店铺无纸质均开具电子,请联系客服开具电子版

     



    基本信息

    书名:*高ren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解
    书号:9787519741358
    定价:188.00
    作者/编者: 李明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编辑推荐:

    重磅推出!

    本书依据并结合新发布的*高ren民法院《九民会议纪要》、*高ren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撰写

    覆盖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解析疑难法理问题,提供便捷类案检索

     

    内容简介

    本书全力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纠纷提供务实有效的解决之道,提取近600件*高ren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设计出法理辨析→裁判观点→类案精要三步法,清晰地向读者呈现该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法律依据与判决思路。

    法理辨析:以*高ren民法院审判案例为对象,简明扼要阐明理论问题

    裁判观点:以*高ren民法院的*裁判观点为依据,归纳裁判要旨

    类案精要:*创类引词检索,快速指明类似问题解决方案


    作者简介 

    李明,男,法学博士,*高ren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民事专业wei员会副秘书长。

    目录

    细目

    *章合同效力

    常见问题与法条导航

    *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

    【法理辨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范围

    2.合同效力的认定原则

    【典型案解】

    1.合同效力的审查判断,以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

    2.审计报告不影响合同效力

    3.未与承包人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不承担合同义务

    【类案精要】

    1.类引词:补充协议合同效力

    2.类引词:省级规章合同效力依据

    3.类引词:合同效力法官释明

    4.类引词:请求权基础变更诉讼请求合同效力 

    *节合同无效的相关议题

    【法理辨析】

    1.法定无效的情形

    2.违反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3.中标合同的“备案”制度已删除

    4.违反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无效

    5.禁止中标前实质性磋商(谈判)

    6.串通招投标

    7.低于成本价竞标

    【典型案解】

    1.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建筑资质等级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非必须招投标项目采取招投标的,串通投标,合同无效

    4.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5.招标前就实质性内容签订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6.被挂靠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7.BOT建设工程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无效

    8.没有证据证明对项目的投标价低于其企业个别成本价的,合同有效

    【类案精要】

    1.类引词:合同无效担保合同

    2.类引词:低于成本价

    3.类引词:串通招标

    4.类引词:合同效力必须招标中标通知书

    第三节合同无效的责任承担

    【法理辨析】

    1.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原则

    2.合同无效的过错

    【典型案解】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按照缔约过错承担民事责任

    2.中标后发包人擅自另行招标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约定窝工损失的,发包人因过错应予承担责任

    4.明知发包人要解除合同,但承包人未采取防损措施的,就扩大的窝工损失,发包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赔偿范围,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确定

    【类案精要】

    1.类引词:缔约过失责任基础法律事实

    2.类引词:损失赔偿自由裁量

    3.类引词:停工损失意思表示

    4.类引词:合同无效利益衡量

    第四节合同无效的结算

    【法理辨析】

    1.多份合同无效的处理

    2.“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适用

    3.无效合同下返还财产的性质

    4.结算协议的效力

    【典型案解】

    1.合同无效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在性质上为发包方的不当得利返还之债

    2.合同无效,可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

    3.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也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4.参照合同结算工程价款,并不意味着承包人可以获得其他结算方式的选择权

    5.工程价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人工费、利润等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bu分

    6.合同无效,退场结算协议并不因此而无效

    7.合同无效,折价补偿应以据实结算为标准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补充协议均无效时,未经招标投标且对中标合同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补充协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9.合同无效,但发包方对工程实际进行了管理,对双方有关扣除管理费的约定予以支持

    【类案精要】

    1.类引词:依法必须招标实质性磋商实际履行

    2.类引词:下浮比例承诺书结算条款

    3.类引词:实质性磋商结算依据

    4.类引词:竣工验收约定结算据实结算

    5.类引词:固定价款合同解除工程价款

    6.类引词:折价补偿据实结算计价方式

    7.类引词:合同解除结算协议

    8.类引词:合同无效授权结算

    9.类引词:实际施工人中标通知书工程款结算

    10.类引词:实质性内容下浮率

    *章实质性内容与合同变更

    常见问题与法条导航

    *节实质性内容

    【法理辨析】

    1.实质性内容的功能

    2.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主要情形

    3.关于“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中“等”的理解

    4.不属于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情形

    【典型案解】

    1.工程范围、工期、工程价款等,是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2.中标合同约定之外对工程量、工程款结算与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属于实质性变更

    3.计价标准明显不同,属于实质性内容变更

    4.正常合同变更,不构成对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

    5.改变预付款和进度款等支付款约定,属于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

    6.固定总价是在固定单位的计价方式基础上根据工程量计算得出,工程量需双方磋商确认的情况下,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及价格的调整不属于背离实质性内容

    7.发承双方对工程价款约定了8%的让利条款,属于对合同实质性内容作了重大变更

    【类案精要】

    1.类引词:履约保证金实质性内容

    2.类引词:让利协议工程质量

    3.类引词:可调价款显失公平

    4.类引词: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方式显失公平

    5.类引词:工程价款重大变更

    6.类引词:结算方式违约金意思自治

    7.类引词:农民工工资举证责任

    8.类引词:另行订立“当事人”

    9.类引词:“黑白合同”中标通知书

    10.类引词:计价方法结算依据

    *节合同变更

    【法理辨析】

    1.实质性内容与合同变更的区别

    2.合同变更主要情形

    3.合同变更范围

    4.合同变更权限

    5.合同变更程序

    6.合同变更估价

    7.变更估价程序

    8.合同变更与工期调整

    【典型案解】

    1.新增工程量,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

    2.下浮率应视双方对工程款结算的约定,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

    3.双方材料价格确认函对材料差进行变更,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

    【类案精要】

    1.类引词:补充协议结算方式

    2.类引词:民用建筑结算依据

    3.类引词:补充协议实质性内容

    4.类引词:工程增量结算依据

    5.类引词:材料价格人工费调整

    第三节情势变更

    【法理辨析】

    1.正常的商业风险与情势变更的区别

    2.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

    3.情势变更的主要适用情形

    【典型案解】

    1.因政策调整出现材料调整,但未提供证据证明的,不属于情势变更

    2.原材料上涨超过约定幅度,但未提供证据证明的,不属于情势变更

    3.居民阻工构成情势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当予以扣除

    【类案精要】

    1.类引词:融资贷款商业风险

    2.类引词: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固定价格

    3.类引词:市场风险已预见到

    4.类引词:无法预见政策调整

    第三章招标与资质

    常见问题与法条导航

    *节必须招标工程

    【法理辨析】

    【典型案解】

    1.依法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违反《招标投标法》,合同无效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重大项目未招标的,合同无效

    3.商品住宅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但地方发改wei有特别批复的且行政主管bu门审核的,合同应认定有效

    【类案精要】

    1.类引词:依法必须招标工程恶意串标

    2.类引词:EPC总包资金来源

    3.类引词:住宅楼合同无效

    4.类引词:《招标投标法》授权依法必须招标

    5.类引词:直接发包住宅楼“黑白合同”

    6.类引词:依法招标工程范围

    *节借用资质与*资质

    【法理辨析】

    1.建筑企业资质管理

    2.借用资质(挂靠)的主要情形

    3.挂靠的认定

    4.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5.挂靠人的工程款请求权

    6.挂靠人的诉讼主体地位

    【典型案解】

    1.被挂靠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2.发包人已向被挂靠人支付完毕工程款的,挂靠人不可再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3.挂靠人与发包人形成直接的合同关系,发包人直接对挂靠人承担给付责任

    4.发包人对挂靠关系明知的,构成事实合同关系

    5.发包人已向挂靠人支付的工程款,应认定为已付工程款

    6.发包人向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的任何一方支付工程款的,即在给付范围内消灭债务关系

    7.被借用资质的承包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类案精要】

    1.类引词:项目bu劳动关系

    2.类引词:工程价款请求权管理费

    3.类引词:发包人明知实际施工人

    4.类引词:挂靠管理费

    5.类引词:被挂靠人补充赔偿责任

    6.类引词:挂靠人直接拨付

    7.类引词:承包人诉讼主体地位

    8.类引词:工程款抵扣个人债务

    9.类引词:价值评判标准法确定性

    10.类引词:诉讼期间拘束力

    11.类引词:劳动合同关系挂靠关系

    12.类引词:被挂靠人明知推定

    13.类引词:举证责任调查收集

    14.类引词: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

    第四章招标文件与转包分包

    常见问题与法条导航

    *节招标文件

    【法理辨析】

    1.中标通知书的性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

    【典型案解】

    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包人擅自将建设工程另行招标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无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类案精要】

    1.类引词:招标文件明确承诺

    2.类引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类引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同无效

    *节非法转包

    【法理辨析】

    【典型案解】

    1.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 名为联营合同,承包人未参与施工,属于非法转包,合同无效

    【类案精要】

    1.类引词:转包分包

    2.类引词:转包内bu承包

    第三节分包

    【法理辨析】

    1.违法分包的情形

    2.分包合同的效力

    3.劳务分包的认定

    4.转包与分包的区别

    【典型案解】

    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类案精要】

    1.劳务分包与资质等级

    2.劳务分包与违法分包

    3.劳务分包合同

    第五章工期

    常见问题与法条导航

    *节开工日期

    【法理辨析】

    【典型案解】

    1.实际开工日期与施工许可证上记载的日期不一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无开工通知的,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时间

    【类案精要】

    1.类引词:施工许可证实际进场

    2.类引词:开工日期实际开工

    3.类引词:实际进场时间双方认可

    4.类引词:施工准备开工推迟

    5.类引词:开工日期实际进场

    *节工期顺延

    【法理辨析】

    1.工期顺延的认定方式

    2.工期顺延的事由

    3.工期顺延的法律后果

    4.权利失效

    5.合理抗辩

    【典型案解】

    1.发包人及监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开工日期应当顺延

    2.有证据证明向发包人多次提交工期顺延报告的,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的损失

    3.工期顺延应向发包人申请并确认,承包人未提出的,视为工期不顺延

    4.工程增加设计变更,承包人未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的,工期不顺延

    5.承包人对工期顺延提出合理抗辩的,应予支持

    【类案精要】

    1.类引词:索赔报告工期顺延

    2.类引词:停工正当理由

    3.类引词:工期签证先履行义务

    4.类引词:人工费追加

    5.类引词:工期顺延权利失效

    6.类引词:工期延误报建手续

    7.类引词:工程欠款工期顺延

    8.类引词:工期签证双方同意

    9.类引词: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

    10.类引词:工程变更工期顺延

    11.类引词:图纸不确定工期顺延

    12.类引词:自然灾害同时履行抗辩权

    13.类引词:灾害天气工期顺延

    14.类引词:定额工期压缩工期

    15.类引词:甲供延误停工状态 

    第三节竣工验收与竣工日期

    【法理辨析】

    【典型案解】

    1.在法定期限内,发包人对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结算标准无异议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2.行政*竣工验收备案书日期,不等于竣工日期

    3.发包方未按约定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合格标准的风险应由发包方承担

    【类案精要】

    类引词:竣工时间证明力

    第四节工期索赔

    【法理辨析】

    1.工期延误的赔偿责任

    2.工期索赔程序

    3.工期索赔的举证

    【典型案解】

    1.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导致工期拖延的,由发包人承担延误工期责任

    2.发包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以及支付款项,并同意顺延的,由发包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

    3.迟延交付施工图等无法确定具体顺延天数的,工期顺延责任由ren民法院酌情认定

    4.主张工期延误系发包方造成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5.工期延误导致发包人有银行贷款损失的,不属于预见或应当预见的违约损失

    6.不能证明工期延误的,应当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

    【类案精要】

    1.类引词:工期顺延举证责任

    2.类引词:签证视为工期不顺延

    3.类引词:施工图纸设计举证责任

    4.类引词:工期顺延更改设计

    5.类引词:工程顺延鉴定意见

    6.类引词:停工时间赔偿标准

    7.类引词:延期竣工违约金

    8.类引词:逾期交工违约责任

    9.类引词:会议纪要合同变更

    10.类引词:报告义务工期顺延

    11.类引词:工期延误因果关系

    12.类引词:工期顺延举证责任

    第六章实际施工人

    常见问题与法条导航

    *节实际施工人的内涵与外延

    【法理辨析】

    1.实际施工人的内涵

    2.实际施工人的外延

    3.实际施工人与雇佣关系

    4.实际施工人的证明

    【典型案解】

    1.实际施工人,是无效合同的相对人

    2.挂靠人负责具体施工,被挂靠人按工程总造价收取管理费,挂靠人是实际施工人

    3.发包方与实际施工人建立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向发包方主张工程价款

    4.约定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而未约定劳务报酬的,是实际施工人

    5.建设单位主张自己是实际施工人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类案精要】

    1.类引词:农民工工资举证责任

    2.类引词:工期延误赔偿责任

    3.类引词:挂靠人与实际施工人

    4.类引词:被挂靠人补充清偿责任

    5.类引词:发包人明知

    6.类引词:实际履行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7.类引词:诉讼主体资格

    8.类引词:表见代理

    9.类引词:工程联营合同借用资质

    10.类引词:举证责任

    11.类引词:竣工图印章

    *节欠付工程价款范围

    【法理辨析】

    1.“欠付工程价款范围”的实际含义

    2.欠付工程价款范围的查明

    3.查明与举证责任分配

    4.严格限缩对合同相对性突破

    5.欠付工程价款的法律责任

    【典型案解】

    1.实际施工人有权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向发包方主张工程款

    2.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3.合同没约定利息,不符合《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17条关于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规定

    【类案精要】

    1.类引词:竣工验收欠付工程款范围

    2.类引词:竣工验收欠付工程款范围

    3.类引词:合同无效逾期付款利息

    第三节代位权诉讼

    【法理辨析】

    1.实际施工人制度的立法调整

    2.实际施工人的诉讼模式

    3.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条件

    4.实际施工人的程序处理

    5.代位权诉讼

    6.代位权诉讼的管辖

    【典型案解】

    1.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性质,属于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2.实际施工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3.实际施工人行使诉权的前提,是提供证据证明欠付工程款的事实

    4.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应当追加实际施工人

    5.实际施工人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第三人,提起诉讼

    6.发包人不欠付工程款的,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主张不予支持

    7.对方不是建设工程发包人的,不承担支付欠款工程款的责任

    8.投资人借用发包人名义开发,又与实际施工人签订协议的,债务由投资人和发包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9.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发包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10.案外第三人作为债权人,可向承包人行使代位权诉讼

    【类案精要】

    1.类引词: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关系

    2.类引词:仲裁协议程序性诉讼权利

    3.类引词:欠付工程款范围举证责任

    4.类引词:债权人担保人代位权诉讼

    5.类引词:实际施工人代位权 

    第七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常见问题与法条导航

    *节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法律属性

    【法理辨析】

    1.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性质和特征

    2.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其他的权利冲突

    3.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

    4.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前提

    5.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客体范围

    6.合同无效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7.放弃或限制优先权受偿权

    【典型案解】

    1.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法律性质是一种物上代位权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仍有效

    3.违法分包,不影响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条件下可以放弃

    5.建设工程价款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

    6.涉案土地被拍卖的,不影响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7.工程价款优先权不得对抗商品房的消费者

    【类案精要】

    1.类引词:工程价款优先权承包人实际施工人     

    2.类引词:合同无效优先受偿权

    3.类引词:到期工程款债权扣划资金

    4.类引词:公共停车场折价或拍卖

    5.类引词:抵押权消费者

    6.类引词:折价拍卖“三证”

    *节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范围

    【法理辨析】

    1.债权范围

    2.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具体债权形式

    【典型案解】

    1.未竣工的建设工程,可以行使价款优先权

    2.bu分工程已竣工验收,具备工程款结算条件的,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3.无法直接拍卖或折价的公路建设工程等,收益可为优先受偿权的行为对象

    4.利息和损失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5.中途退场的,可以享有价款优先受偿权

    【类案精要】

    1.类引词:人防工程

    2.类引词:装饰工程

    3.类引词:利润税金

    4.类引词:停窝工损失材料价差损失

    5.类引词:未竣工工程工程竣工

    6.类引词:未竣工工程合同解除

    7.类引词:未竣工工程另行发包

    8.类引词:优先受偿权违约金

    第三节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间

    【法理辨析】

    1.除斥期间为6个月

    2.工程价款“应当给付之日”

    3.以诉讼方式行使工程优先受偿权

    4.执行阶段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

    【典型案解】

    1.须以诉讼方式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超过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6个月的,不再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3.从移交工程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不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应尊重当事人对行使期限的约定

    5.实际竣工届满前,对工程价款优先权有约定按约定

    6.因发包人原因解除合同的,从合同解除之日起算优先受偿权

    【类案精要】

    1.类引词:起算点

    2.类引词:工程价款支付期限起算点

    3.类引词:行使期限

    4.类引词:竣工日期起算点

    5.类引词:工程价款支付期限行使期限

    6.类引词:应当给付之日      

    第八章计价方式与结算文件

    常见问题与法条导航

    *节计价方式

    【法理辨析】

    1.计价方式的约定

    2.以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

    3.定额标准的司法认定

    【典型案解】

    1.未完工工程,将合同约定的包干价款进行折算的方法,可通过鉴定计算工程量

    2.双方约定采用当地已停止执行的定额标准作为结算依据,合法有效

    3.双方约定的固定价,可以调整

    4.约定优先采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应当优先采信专用条款bu分有关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的特别约定,没有特别约定的,采信解释顺序在前的文件约定

    5.固定总价是在固定单价的计价方式基础上根据工程量计算得出,此时价格的调整不属于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6.双方会议纪要中对计价标准计价方法作出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7.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原定固定单价计价标准已无法适用

    8.合同约定总价包干,未对建设分bu分项工程约定计价标准的,工程未完工而解除合同的,不能按照约定计价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款

    9.约定以煤炭自行销售为工程款的计价方法的,应予支持

    【类案精要】

    1.类引词:劳务分包固定单价

    2.类引词:合同解除固定总价鉴定

    3.类引词:固定价据实结算

    4.类引词:装修工程变更签证价

    5.类引词:工程造价计价方式定额

    6.类引词:可调价实质性内容

    7.类引词:可调价强制性规范

    8.类引词:下浮率合同变更

    9.类引词:固定价下浮率

    10.类引词:下浮率工人工资

    11.类引词:装修工程鉴定工程造价

    12.类引词:定额市场价格zheng府*定价

    13.类引词:固定单价中途退场鉴定

    14.类引词:固定价未完工工程鉴定据实结算

    15.类引词:固定价结算

    *节工程价款结算

    【法理辨析】

    1.工程价款结算的原则

    2.工程竣工结算文件

    3.催告程序

    4.合同效力与结算依据

    5.审计报告与结算依据

    6.财政审核结论与结算依据

    7.默示结算

    8.工程结算中的抗辩权行使

    9.工程结算中的连带责任

    【典型案解】

    1.财政bu门出具工程结算意见,双方无异议的,视为形成的结算协议

    2.国jia审计*的审计报告,不影响结算协议的效力

    3.双方多次协商并以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文件,对方在约定期限不答复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4.《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20条中的“当事人约定”不能简单理解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3条第3款的约定,是指双方有专门约定

    5.双方约定默示结算的,应予支持

    6.只提交工程的决算书,未提交竣工验收结算报告的,不能简单地以未提出意见视为默认作为认定工程款的依据

    7.双方约定以决算审核bu门的审核结果为结算依据的,应予支持

    8.对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解决争议纠纷的约定,不因违法分包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

    9.迟延交付工程款**发票,不是拒付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10.双方未按约定完成结算并履行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间仍需遵从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11.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事实清楚的,可以就该bu分先行判决

    【类案精要】

    1.类引词:鉴定机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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