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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染图书危害公共安全罪类案裁判规则与适用9787301324424
  • 正版全新
    • 作者: 刘树德//江珞伊著 | 刘树德//江珞伊编 | 刘树德//江珞伊译 | 刘树德//江珞伊绘
    •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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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刘树德//江珞伊著| 刘树德//江珞伊编| 刘树德//江珞伊译| 刘树德//江珞伊绘
    •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0-10-01
    • 版次:1
    • 印次:1
    • 字数:617000
    • 页数:484
    • 开本:16开
    • ISBN:9787301324424
    • 版权提供:北京大学出版社
    • 作者:刘树德//江珞伊
    • 著:刘树德//江珞伊
    • 装帧:平装
    • 印次:1
    • 定价:99.00
    • ISBN:9787301324424
    •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开本:16开
    • 印刷时间:暂无
    • 语种:暂无
    • 出版时间:2020-10-01
    • 页数:484
    • 外部编号:1202509194
    • 版次:1
    • 成品尺寸:暂无

    章 时间效力
    超过旧法追诉时效但根据新法应当追诉的行为如何处理
    第二章 犯罪概念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如何适用《刑法》3条“但书”之规定
    第三章 构成要件符合判断一:法益
    一、如何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公共安全”
    二、如何认定公共安全中的“不特定”
    三、以危害公共安全方式实施的针对特定对象的行为如何认定
    第四章 构成要件符合判断二:行为、结果及因果关系
    一、不纯正不作为犯中等价的判断
    二、如何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犯
    三、存在介入因素时,如何认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因果关系
    四、不作为犯罪中因果关系如何判断
    五、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存在被害人减损行为的如何处理
    第五章 构成要件符合判断三:犯罪主体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能否作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
    二、“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如何认定
    第六章 违法判断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紧急避险的适用及其引发的作为义务
    二、出于抢救车内病人目的,违章驾车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如何处理
    第七章 有责判断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行为人主观心态的区分
    二、醉酒、吸毒等状态对危害公共安全主观心态和刑事责任能力的影响
    第八章 犯罪形态
    一、如何界定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具体危险犯的既遂标准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具体危险犯未遂、中止形态的认定
    三、实际上未产生危害公共安全危险的行为如何判断及认定
    第九章 共同犯罪
    一、交通肇事后指使驾驶员逃逸的行为如何认定
    二、非交通运输人员对于交通事故存在过错的如何认定
    第十章 自首
    一、余罪自首中如何区分“不同种罪行”和“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
    二、对行为质提出辩解的属于翻供
    三、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中自首的认定及从宽处罚的程度
    四、交通肇事罪中自首的认定
    十章 量刑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缓刑适用及被判处缓刑后在上诉期内又犯新罪的法律适用
    二、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中量刑情节如何把握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被害人存在过错的如何认定
    第十二章 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第十三章 放火罪
    一、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放火行为既遂标准如何界定
    二、放火罪与失火罪之区分与转化
    三、如何区分放火罪与寻衅滋事罪、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敲诈勒索罪等相关犯罪
    四、以放火方式实施他罪的罪数如何认定
    五、如何区分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
    第十四章 罪
    罪认定中的罪数问题如何把握
    第十五章 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如何理解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污染环境罪之间的关系
    二、生产、销售具有毒害的产品的行为如何认定
    第十六章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如何理解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险方法”的含义
    二、盗窃、毁坏或私自开采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公共设施或资源的行为属于“危险方法”
    三、击、投掷或撞击等行为属于“危险方法”
    四、《刑法修正案(十一)》第33条中高空抛掷物品行为规定如何适用与理解
    五、使用危险物品或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何认定
    六、私设电网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行为如何认定
    七、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中干扰驾驶和司机擅离职守的行为如何认定
    八、交通“碰瓷”行为如何认定
    九、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十、使用燃料危害公共安全,可能发生火灾也可能发生的行为如何认定
    十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妨害公务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如何区分
    第十七章 破坏交通工具罪
    一、如何理解破坏交通工具罪中“足以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既遂标准
    二、破坏不特定交通工具的行为如何定
    第十八章 破坏交通设施罪
    一、如何界定破坏交通设施罪中的“交通设施”
    二、如何判断破坏交通设施罪中的“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与“造成严重后果”
    第十九章 破坏电力设备罪
    一、如何判断破坏电力设备行为“危害公共安全”
    二、盗窃电力设备过程中以暴力手段抗拒抓捕的构成转化型罪
    第二十章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一、如何界定“恐怖主义”的含义
    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并实施犯罪的如何认定
    第二十一章 、主义罪
    在网络上、主义行为的如何认定
    第二十二章 劫持航空器罪
    如何界定劫持航空器罪的既遂标准
    第二十三章 劫持汽车罪
    劫车行为中劫持汽车罪与罪如何区分与认定
    第二十四章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一、“广播电视设施”和“公用电信设施”的范围及两罪既遂的认定
    二、非法使用“”设备行为如何认定
    第二十五章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罪
    一、如何认定非法制造、买

    刘树德,很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审判员,法学博士。1990—2000年,先后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博士;2001—2003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2000年至今,先后在很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研究室、司改办、审管办从事刑事审判、司法解释起草、调查研究、司法改革、审判管理工作。
    江珞伊,北京市第四中级法官理,法学博士。曾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届学术讨论会全国一等奖,北京市特等奖;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全国二等奖,北京市一等奖。

    本书全面梳理与解读《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各罪名涉及的多方问题,实用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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