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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染图书物权法 第7版9787519747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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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物权法通则
章物权概述
节物权的名称、概念与特
第二节物权的起源与罗马法、日耳曼法的物权观念
第三节物权与债权
第四节物权与知识产权、继承权
第二章物权法概述
节物权法的特
第二节物权法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中国物权法与《民法典》物权编的制定和编纂
第三章物权的客体与一物一权原则
节与物权有关的物的主要分类
第二节一物一权原则
第四章物权的效力
节概要
第二节物权的排他效力
第三节物权的优先效力
第四节物权的追及效力
第五节物权请求权
第五章物权法定原则与物权的类型
节物权法定原则
第二节物权的类型
第六章物权变动
节概要
第二节物权变动
第三节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原则
第四节物权行为
第五节物权消灭的原因
第二编所有权
第七章所有权通说
节所有权的含义与功用
第二节所有权的变迁与演进
第三节所有权的类型
第四节所有权的权能
第五节所有权的
第六节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
第七节取得时效
第八章土地空间权
节概说
第二节土地空间权的基本理论
第九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专有权
第三节共有权
第四节业主的成员权
第五节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
第十章相邻关系
节相邻关系总说
第二节相邻关系的类型
十章共有
节概说
第二节按份共有
第三节共同共有
第四节准共有
第十二章所有权的特别取得
节善意取得
第二节遗失物的拾得
第三节先占
第四节添附
第五节货币所有权
第三编用益物权
第十三章用益物权总说
节用益物权的意义
第二节用益物权的特与功
第三节用益物权的类型体系
第十四章土地承包经营权
节概说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第三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第十五章建设用地使用权
节概说
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十六章宅基地使用权
节概说
第二节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流转
第三节宅基地使用权的效力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十七章居住权
节概说
第二节居住权制度
第十八章地役权
节概说
第二节地役权的取得
第三节地役权的效力
第四节地役权的消灭
第四编担保物权
第十九章编物权法通则
章物权概述
节物权的名称、概念与特
第二节物权的起源与罗马法、日耳曼法的物权观念
第三节物权与债权
第四节物权与知识产权、继承权
第二章物权法概述
节物权法的特
第二节物权法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中国物权法与《民法典》物权编的制定和编纂
第三章物权的客体与一物一权原则
节与物权有关的物的主要分类
第二节一物一权原则
第四章物权的效力
节概要
第二节物权的排他效力
第三节物权的优先效力
第四节物权的追及效力
第五节物权请求权
第五章物权法定原则与物权的类型
节物权法定原则
第二节物权的类型
第六章物权变动
节概要
第二节物权变动
第三节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原则
第四节物权行为
第五节物权消灭的原因
第二编所有权
第七章所有权通说
节所有权的含义与功用
第二节所有权的变迁与演进
第三节所有权的类型
第四节所有权的权能
第五节所有权的
第六节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
第七节取得时效
第八章土地空间权
节概说
第二节土地空间权的基本理论
第九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专有权
第三节共有权
第四节业主的成员权
第五节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
第十章相邻关系
节相邻关系总说
第二节相邻关系的类型
十章共有
节概说
第二节按份共有
第三节共同共有
第四节准共有
第十二章所有权的特别取得
节善意取得
第二节遗失物的拾得
第三节先占
第四节添附
第五节货币所有权
第三编用益物权
第十三章用益物权总说
节用益物权的意义
第二节用益物权的特与功
第三节用益物权的类型体系
第十四章土地承包经营权
节概说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第三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第十五章建设用地使用权
节概说
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十六章宅基地使用权
节概说
第二节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流转
第三节宅基地使用权的效力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十七章居住权
节概说
第二节居住权制度
第十八章地役权
节概说
第二节地役权的取得
第三节地役权的效力
第四节地役权的消灭
第四编担保物权
第十九章担保物权总说
节担保物权的基本法理
第二节担保物权的类型
第三节担保物权的问题
第二十章抵押权
节概说
第二节抵押权的取得
第三节抵押权的效力(一)
第四节抵押权的效力(二)
第五节抵押权的效力(三)
第六节抵押权的消灭
第七节特殊抵押权(一):优选额抵押权
第八节特殊抵押权(二):共同抵押权
第九节特殊抵押权(三):财团抵押权、浮动抵押权与券抵押
第十节特殊抵押权(四):所有人抵押权
第二十一章质权
节概说
第二节动产质权
第三节权利质权
第二十二章留置权
节概说
第二节留置权的取得
第三节留置权的效力
第五编占有
第二十三章占有
节概说
第二节占有的分类和占有状态的推定与变更
第三节占有的取得
第四节占有的效力
第五节占有的保护
第六节占有的消灭与准占有
主要参考著作担保物权总说
节担保物权的基本法理
第二节担保物权的类型
第三节担保物权的问题
第二十章抵押权
节概说
第二节抵押权的取得
第三节抵押权的效力(一)
第四节抵押权的效力(二)
第五节抵押权的效力(三)
第六节抵押权的消灭
第七节特殊抵押权(一):优选额抵押权
第八节特殊抵押权(二):共同抵押权
第九节特殊抵押权(三):财团抵押权、浮动抵押权与券抵押
第十节特殊抵押权(四):所有人抵押权
第二十一章质权
节概说
第二节动产质权
第三节权利质权
第二十二章留置权
节概说
第二节留置权的取得
第三节留置权的效力
第五编占有
第二十三章占有
节概说
第二节占有的分类和占有状态的推定与变更
第三节占有的取得
第四节占有的效力
第五节占有的保护
第六节占有的消灭与准占有
主要参考著作
梁慧星,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44年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1966年于西南政法学院;1981年于院,获民法硕士。1988年晋升研究员,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被原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主要著作包括:独著《民法》《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说判例与研究》《民法解释学》《民总》《裁判的方法》《法学写作方法》《为了中国民法》《中国民事评说:民法典物权法侵权责任法》《读条文学民法》《民事解答录》《生活在民法中》《民法总则讲义》《民法课》《梁慧星谈民法》;合著《合同法》、《经济的理问题》、《民法债权》、《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总则编、物权编、债权总则编、合同编、侵权行为编、亲属编、继承编)、《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主编《民商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新时代学学文库》。陈华彬,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优选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967年11月出生,四川仁寿人。1991年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民法硕士;1994年于院,获民法博士。1996年1月至1998年7月,日本东海大学、日本学术振兴会、日本国际交流访问学者。主要著作包括:独著《中国民法典的编纂》、《物权法原理》、《物权法研究》、《物权法研究》(修订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民法典与民法物权》、《物权法》、《外国物权法》、《民总》、《债总》、《债各》、《民物权》、《我国物权难点问题研究》、《物权法前沿》、《物权法教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研究》、《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研究》、《民法总则》、《物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物权法要义》、《债通》、《债分》;合著《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财法》、《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物权编、债权总则编)、《中国物权法之考量》(日文)、《民事法制之新典范》、《两岸民事法学会通之道》。
本书堪为国内物权法教科书的扛鼎之作,是民法学集大成者的经典阐释和解读。新颁布的《民法典》之物权编是我国物权法发展目前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物权法的发展迈入崭新的时代。本书因袭现行法的体例,分为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占有五编,对物权法的内容做了全景式的阐述,并加以客观独到的评析。作者充分汲取《民法典》物权编的新规定,总结、司法解释、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吸纳域外物权法发展的新内容,以期为读者提供准确、系统、新鲜的物权理和知识,为读者深入学习《民法典》物权编提供全面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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