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良宜,现为全职靠前商事仲裁员,在过去四十年中处理了大量靠前商事、海事、贸易领域的案件,熟悉亚洲地区及靠前的有关实务,曾在中国香港特区、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奥地利、美国、韩国以及中国内地的仲裁案件中担任仲裁员,作出超过六百份的仲裁裁决书。现任中国靠前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靠前咨询委员会(International Advisory Board)委员、丹麦哥本哈根波罗的靠前海事协会(Baltic &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uncil)文件委员会副、香港靠前仲裁中心(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名誉、新加坡海事仲裁员协会(Singapore Chamber of Maritime Arbitration) 务员会 (General Committee) 成员、马来西亚吉隆坡仲裁中心(Kuala Lumpur Regional Centre for Arbitration)靠前咨询委员会(International Advisory Board)成员以及韩国商事仲裁院(Korean Commer Arbitration Board)靠前仲裁委员会(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ommittee)成员。曾任香港靠前仲裁中心、亚太仲裁组织(Asia Pacific Regional Arbitration Group)、法国巴黎靠前商会靠前仲裁庭(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香港代表、英国特许仲裁员学会(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东亚分会。杨大明,现为欧华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合伙人以及诉讼与监管业务部负责人,主要业务包括商业诉讼和仲裁。在处理涉及靠前贸易和商品、合资企业和股东纠纷、靠前和离岸项目以及科技相关的靠前商业纠纷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同时,具有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和英国伦敦等各地处理仲裁纠纷的丰富经验,涉及范围广泛的辖区、管辖法律和仲裁机构,包括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靠前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靠前仲裁中心、靠前商会、伦敦靠前仲裁法院、伦敦海事仲裁协会、斯德哥尔摩商会、新加坡靠前仲裁中心等。2013年,当选为上海市政协委员,并被任命协上海发展成为靠前仲裁中心。2015年,作为领导小组成员之一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交了有关“打造上海为航空航运融资租赁中心”的方案,并获评2016年“年度很好提案”。2017年,被《钱伯斯亚洲太平洋》(Chambers Asia Pacific)评为争议解决在华仲裁领域的靠前律师。2016/2017年,被《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杂志评为“The A List法律精英100强”之一。杨大志,现为高伟绅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金融市场部门的合伙人。专长于处理场外衍生品交易和各类结构化产品,包括股权和信用挂钩产品、结构型重新组合券与挂钩的衍生品以及SA净额结算及套期保值交易。入选《钱伯斯亚洲太平洋》(Chambers Asia Pacific)律师名录,并因其在场外衍生品监管改革方面的丰富经验获得特别肯定与认可。经常为监管机构、行业组织以及各类客户就涉及场外衍生品的报告义务、清算义务和(非清算型产品的)保金义务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与帮。2007年,在英国取得律师资格;2013年,在中国香港取得律师资格。在加入高伟绅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之前,曾在伦敦主流靠前律师事务所与美国很好律师事务所的结构金融产品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