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詹姆斯·A.邦德(James A. Bond),西雅图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曾任普及桑大学法学院(现西雅图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经任教于维克森林大学、华盛顿和李大学。年轻时曾参与民权运动,后长期担任公民权利保护会,他致力于为个人合法权利受公权力侵害的公民提供帮。作为一位学者,他主要关注优选法院如何行使权力以保护个人免受权力侵害的问题。译者:陈林林,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导,浙江大学学理学科点负责人,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司法决策的跨学科研究,译有《法律与道德》、《解读》、《英美法中的形式与实质》等书,主持重量、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三次,入选世纪很好人才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层次培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