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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染图书环境民法9787513064361
  • 正版全新
    • 作者: 贾爱玲著 | 贾爱玲编 | 贾爱玲译 | 贾爱玲绘
    • 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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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贾爱玲著| 贾爱玲编| 贾爱玲译| 贾爱玲绘
    •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9-09-01
    • 版次:1
    • 印次:1
    • 字数:290000
    • 页数:297
    • 开本:16开
    • ISBN:9787513064361
    • 版权提供:知识产权出版社
    • 作者:贾爱玲
    • 著:贾爱玲
    • 装帧:平装
    • 印次:1
    • 定价:88.00
    • ISBN:9787513064361
    •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 开本:16开
    • 印刷时间:暂无
    • 语种:暂无
    • 出版时间:2019-09-01
    • 页数:297
    • 外部编号:1201972004
    • 版次:1
    • 成品尺寸:暂无

    章 法的社会化:民法与环境法
    节 法的社会化
    一、公法私法化
    二、私法的社会化、生态化
    第二节 公法、私法融合:环境法的社会法属
    一、公法、私法融合
    二、社会法:公法和私法之外的“第三法域”
    第三节 环境法的社会法属
    一、利益考量:以社会利益为本位
    二、调整方式:经济刺激机制
    三、价值目标: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物权法视野下的自然资源所有权
    节 自然资源所有权的“物权化”
    一、自然资源所有权属辨
    二、自然资源所有权的私权属
    第二节 自然资源所有权损害法律救济分析
    一、自然资源所有权损害公法救济的局限
    二、环境法律“重处罚轻赔偿,重环境轻生态”
    第三节 我国自然资源所有权损害私法救济的完善
    一、强化自然资源所有权的私权
    二、引入自然资源损害的生态价值填补制度
    三、形成民事为主、行政为辅的救济体系
    四、确定以生态恢复为主的责任体系
    第三章 海域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
    节 海域使用权之阐释
    一、海域的界定
    二、海域使用权的含义及内容
    三、海域使用权的质
    四、海域使用权与相似权利的比较
    第二节 海域使用权流转之解析
    一、海域使用权流转的含义
    二、海域使用权流转的方式
    第三节 我国海域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之检视
    一、缺少对海域使用权的明确界定,妨碍其流转
    二、行政强制规定对海域使用权的流转产生了极大限制
    三、以申请审批作为出让主渠道存在弊端
    四、海域使用权的实际流转方式有限
    五、海域使用权的评估作价问题成为实践操作层面的难题
    六、对海域使用流转的监管不力
    第四节 部分沿海海域使用权流转制度之考察与启示
    一、部分沿海海域使用权流转制度
    二、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节 完善我国海域使用权流转制度之对策
    一、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海域物权
    二、一级市场海域使用权的出让
    三、完善海域使用权在二级市场的流转方式,尽可能放开二级市场
    四、逐步推行规范化的海域使用权流转管理
    第四章 《物权法》视角下的矿业权制度研究
    节 矿业权的阐释和界定
    一、矿业权的阐释
    二、矿业权与相关权利的比较
    第二节 我国关于矿业权的规定及意义
    一、明确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
    二、明确矿业权的概念及其属
    三、鼓励矿业权流转
    四、实行矿业权审批登记制度
    五、监管矿业权交易市场
    第三节 《物权法》与矿业权相关法律法规的
    一、矿业权运行现实困境: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二、《物权法》与《矿产资源法》之间的错位
    三、《物权法》与《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之间不协调
    第四节 国外矿业权的实践及其启示
    一、矿山环境保护的
    二、矿业权的归属
    三、矿业权的取得
    四、矿业权的流转
    五、矿业权的抵押
    六、矿业税费制度
    七、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节 我国矿业权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矿产资源所有权行使机制
    二、在《物权法》基础上修改《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
    三、《矿业权交易规则》与《物权法》的协调
    四、规范矿业权与土地物权的关系
    第五章 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节 碳排放权的质
    一、碳排放权的法律属纷说及评析
    二、碳排放权的法律属——准用益物权
    第二节 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监管释义
    一、碳排放权交易是以确立产权为基础的碳减排经济刺激手段
    二、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是基于市场的宏观调控
    第三节 碳排放权交易监管的或然分析
    一、碳排放权交易监管的必要
    二、碳排放权交易监管的可行
    第四节 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法律制度的实然探究
    一、交易平台落后,难以真正独立
    二、监管法律短缺,与现实脱钩较严重
    三、监管机构多元,尚有九龙治水之嫌
    四、分配标准不一,许可分配显混乱
    五、监管执法不严,以政代法明显
    第五节 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法律制度的应然向度
    一、在完善相关监管法律的基础上注重交易平台建设
    二、在设立独立监管机构的前提下落实监管职责
    三、既要推进碳排放监测制度又要完善总量控制制度
    四、实行公平的碳排放许可初始分配制度
    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进而落实责任追究
    第六章 我国水权交易实践探究
    节 水权交易相关学说及概念界定
    一、水权与水资源所有权、水权交易
    二、水权与取水权、水商品所有权
    第二节 我国水权交易的实践
    一、东阳义乌水权交易
    二、漳河跨省调水
    三、甘肃张掖山丹县的水权交易
    四、宁夏水权转换和水权交易
    五、内蒙古自治区黄河干流盟市间水权转让
    第三节 从实践看我国水权交易中存在的问题
    一、水资源产权不明晰
    二、水权交易法律依据缺乏
    三、水权交易缺乏相应制度支持
    第四节 完善我国水权交易法律制度
    一、完善水权交易的前置条件——水权产权化制度
    二、完善水权交易的公平基础——水权优先权制度
    三、构建水权交易平台
    四、建立水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开放二级水权市场的水权价格
    五、完善在水权交易中的职能
    第七章 侵权责任法的变革
    节 侵权责任法与环境法的关系
    一、侵权责任法催生了环境法
    二、侵权责任法:一般与特别
    第二节 生态破坏侵权: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缺失与回应
    一、缺失:《侵权责任法》无视生态破坏侵权
    二、生态破坏侵权与环境污染侵权的作用机理相同
    三、回应:《侵权责任法》应救济生态破坏侵权
    第三节 生态环境损害私法救济成
    一、私法对“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缺失
    二、私法调整应把对“人”的损害扩大到对“生态环境”的损害
    三、《侵权责任法》的因应之变
    第八章 损失转移:环境侵权损害的个别化救济
    节 环境侵权新解
    一、环境侵权的界定
    二、环境侵权损害:公害与私害
    三、环境污染侵权损害与不可量物侵害的区别
    第二节 环境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一、环境侵权责任是损失转移的个别责任
    二、环境侵权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
    三、环境侵权责任是以损害赔偿为主的财产责任
    第三节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四节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之“违法”的取舍
    二、损害事实
    三、因果关系
    第五节 环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排除危害之灵活运用
    二、恢复原状之优先
    三、损害赔偿之扩展
    第九章 侵权责任社会化视角下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研究
    节 传统环境侵权责任制度的困境与突破
    一、环境侵权行为的特殊,凸显传统侵权责任法的困境
    二、社会化发展:侵权责任法突破困境的途径
    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侵权责任法的相互作用
    第二节 责任社会化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阐释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含义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功能
    第三节 浙江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研究
    一、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与实践
    二、浙江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实践
    三、浙江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经验总结
    四、浙江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问题分析
    第四节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域外及启示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之法律保障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之投保方式
    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之承保范围
    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之责任免除
    五、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之配套机制
    六、域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践的经验启示
    第五节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
    一、以侵权责任法为基础,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关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制度设计完善
    三、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配套制度
    后记

    贾爱玲(1970年-),女,汉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法学研究。教授《经济法学》、《民法学》、《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等课程,并连续多年校内教学业绩考核为A。其中《民法学》在2008年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2015获得社会科学项目《侵权责任法视角下生态利益的救济研究》;在主持浙江省哲学与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基础上完成了《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一书的写作;2010年主持哲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课题成果《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制度研究》已付梓出版。发表的相关有30余篇,其中3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007年12月入选为“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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