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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染图书民法总则案例疏义及条文解析978756533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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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基本规定
条 【主旨】目的
第二条 【主旨】调整范围
第三条 【主旨】权益保护原则
第四条 【主旨】平等原则
第五条 【主旨】自愿原则
第六条 【主旨】公平原则
第七条 【主旨】诚信原则
第八条 【主旨】公序良俗原则
第九条 【主旨】生态保护原则
第十条 【主旨】法律适用原则
十条 【主旨】特别法优先原则
第十二条 【主旨】适用范围
第二章 自然人
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 【主旨】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起止
第十四条 【主旨】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第十五条 【主旨】自然人出生和死亡判断标准
第十六条 【主旨】胎儿利益保护
第十七条 【主旨】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年龄划分
第十八条 【主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标准
第十九条 【主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标准
第二十条 【主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标准
第二十一条 【主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民事行为能力认定
第二十二条 【主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民事行为能力认定
第二十三条 【主旨】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 【主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五条 【主旨】自然人住所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六条 【主旨】法定监护人义务
第二十七条 【主旨】未成年人监护人
第二十八条 【主旨】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
第二十九条 【主旨】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主旨】协议确定监护人
第三十一条 【主旨】担任监护人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主旨】特定机构担任监护人情形
第三十三条 【主旨】协商监护
第三十四条 【主旨】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
第三十五条 【主旨】监护人履行职责要求
第三十六条 【主旨】撤销监护人资格情形
第三十七条 【主旨】监护资格被撤销义务承担
第三十八条 【主旨】监护人资格恢复
第三十九条 【主旨】监护关系的终止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条 【主旨】宣告失踪的条件
第四十一条 【主旨】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
第四十二条 【主旨】失踪人的财产代管
第四十三条 【主旨】财产代管人职责
……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章 代理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十章 期间计算
十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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