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苏宁会员
购物车 0
易付宝
手机苏宁

服务体验

店铺评分与同行业相比

用户评价:----

物流时效:----

售后服务:----

  • 服务承诺: 正品保障
  • 公司名称:
  • 所 在 地:
本店所有商品

  • 醉染图书民法典总则之理论与研究 第2版9787519724597
  • 正版全新
    • 作者: 尹田著 | 尹田编 | 尹田译 | 尹田绘
    • 出版社: 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 出版时间:2018-08-01
    送至
  • 由""直接销售和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
  • 加入购物车 购买电子书
    服务

    看了又看

    商品预定流程:

    查看大图
    /
    ×

    苏宁商家

    商家:
    醉染图书旗舰店
    联系:
    • 商品

    • 服务

    • 物流

    搜索店内商品

    商品参数
    • 作者: 尹田著| 尹田编| 尹田译| 尹田绘
    • 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 出版时间:2018-08-01
    • 版次:2
    • 印次:1
    • 字数:768千字
    • 页数:794
    • 开本:16开
    • ISBN:9787519724597
    • 版权提供: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 作者:尹田
    • 著:尹田
    • 装帧:精装
    • 印次:1
    • 定价:169.00
    • ISBN:9787519724597
    • 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 开本:16开
    • 印刷时间:暂无
    • 语种:暂无
    • 出版时间:2018-08-01
    • 页数:794
    • 外部编号:1201767402
    • 版次:2
    • 成品尺寸:暂无

    编民法典总则的意义
    章民法典总则的地位与功能
    节中国民法的法典化
    一、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的背景与现状
    二、中国民法法典化之原因
    第二节民法典总则与民法典体系模式
    一、问题的提出
    二、《德国民法典》设置总则的奥秘
    三、民法典总则与“物文主义”
    四、中国民法典需要总则
    第二章民法典总则的内容结构
    节《德国民法典》的模式及我国有关草案的选择
    一、《德国民法典》总则的内容结构
    二、我国民法典草案和学者建议稿的设计
    第二节权利客体在民法典中的正确位置
    一、“权利客体”辨析
    二、权利客体在民法典中的安排
    第三节权利之一般规定的取舍
    一、概说
    二、对我国2002年民法典草案及建议稿的评价
    第四节民事责任之一般规定的技术障碍
    一、民事责任的特
    二、民事责任的独立成章与侵权责任的独立成编
    第五节时效制度的妥当安排
    一、例及其评价
    二、取得时效规定于物权编的必要
    第六节 我国《民法总则》的选择
    一、2016年草案的设计及其讨论
    二、《民法总则》的选择
    第三章民法调整对象的理论检讨与表达
    节民法调整对象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一、概说
    二、“平等主体关系说”评价
    三、民法调整对象之表达的意义
    第二节民法调整对象的具体范围
    一、概说
    二、“人身关系”流变考
    三、“人格关系”的质
    四、“身份关系”辨析
    五、“平等主体”及其范围
    第三节“”在民法上的地位
    一、问题的由来
    二、既有理论及其矛盾
    三、所有权的物权法地位
    四、结论
    第四节“集体”在民法上的地位
    一、农村“集体”的民法地位
    二、城镇“集体”的民法地位
    第五节非法人组织在民法上的地位
    一、概说
    二、大陆法系各主要及地区的相关理论和
    三、结论
    第六节民法调整对象的表达
    一、各国例
    二、我国民法典草案及建议稿的设计
    三、评价及建议
    四、我国《民法总则》的表述
    第四章民法基本原则及其表达
    节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及其表达形式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二、民法基本理念的历史发展
    三、民法基本原则的表达形式
    四、选择
    第二节平等原则的理解和适用
    一、平等原则的含义
    二、平等原则在财产法中的适用
    第三节意思自治原则的地位
    一、概说
    二、意思自治原则在近代民法上的地位
    三、意思自治原则在现代民法上的地位
    四、意思自治原则在中国民法上的价值及其表达
    第四节诚实信用原则的意义
    一、历史沿革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和作用
    第五节公序良俗原则的法律适用
    一、各或地区例及理论分歧
    二、公共秩序的渊源及其法律适用
    三、善良风俗的渊源及其法律适用
    第六节《民法总则》对基本原则的确认
    一、《民法总则草案(次审议稿)》的相关规定及其讨论
    二、《民法总则》的选择
    第二编自然人的民法地位
    第五章自然人的人格与权利能力
    节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的本质
    一、从“人格”到“权利能力”的历史演进
    二、关于权利能力本质的结论
    第二节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取得
    一、自然人出生的法律意义
    二、胎儿利益的保护
    第三节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消灭
    一、自然人死亡的法律效果
    二、死亡的判断标准及死亡明
    三、同时遇难之死亡时间推定
    第六章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节自然人行为能力的质与特征
    一、自然人行为能力的质
    二、行为能力与法律资格的关系
    第二节自然人行为能力的限制
    一、大陆法系和地区概况
    二、我国《民法总则》有关自然人行为能力的规定之评价
    第七章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节模式及其选择
    一、各国主要模式
    二、各国模式之比较及选择
    第二节宣告失踪
    一、宣告失踪的条件
    二、宣告失踪的效果
    三、失踪宣告的撤销
    第三节宣告死亡
    一、宣告死亡的意义和效果
    二、宣告死亡的条件
    三、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的法律效果
    第八章人格权的本质及其民法保护
    节人格权民法保护概况
    一、近现代民法中的人格权保护
    二、中国的实践与争论
    第二节人格权的本质及其模式
    一、人格的本质及其与人格权的关系
    二、人格权的本质
    三、人格权的私权化与人格权向权利的回归
    四、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理论漏洞
    五、人格权独立成编在法律适用上的弊端
    六、人格权独立成编的技术障碍
    七、《民法总则》的选择
    第三节人格权概括保护的模式:“一般人格权”概念的废除
    一、概说
    二、“一般人格权”的由来及有关其质的学说
    三、以人格权保护的一般条款取代“一般人格权”的理由
    四、人格权保护一般条款的价值
    第四节各种具体人格权的民法保护
    一、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民法保护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民法保护
    三、人格权的安排
    第九章自然人的住所
    节自然人住所的确定
    一、住所的意义
    二、住所的确定方法
    第二节自然人住所的分类
    第三编法人的民法地位
    第十章团体人格的本质
    节团体人格的法律基础
    一、法人制度的产生
    二、有关法人本质的各种学说及其评价
    第二节法人分类的选择
    一、传统民法对法人的分类
    二、我国《民法通则》对法人的分类及其评价
    三、模式选择
    十章法人“人格权”之否定
    节团体人格的法律属
    一、概述
    二、团体人格与自然人人格的本质区别
    第二节法人“人格权”之有无
    一、概述
    二、法人格权的理由
    三、《民法总则》的选择
    第十二章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节法人的权利能力
    一、法人的权利能力概念辨析
    二、法人得享有的具体权利的范围
    第二节法人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一、法人的行为能力
    二、法人的责任能力
    第十三章法人的设立与消灭
    节法人设之立模式
    一、历史演变
    二、现代各和地区模式
    第二节法人成立的条件与程序
    一、法人成立的条件
    二、法人的登记
    三、法人的住所
    第三节法人的机关及其民法地位
    一、法人机关及其构成
    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之民法地位
    第四节法人的消灭
    一、法人的消灭的法定事由
    二、清算
    第四编法律行为制度
    第十四章法律行为的意义
    节法律行为理论的价值
    一、法律行为概念的来源与定义
    二、法律行为理论的贡献
    第二节中国民法中的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质的改造
    二、对改造的评价及《民法总则》的矫正
    第十五章法律行为的特征和分类
    节法律行为与“准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特征
    二、准法律行为
    三、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第二节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分类之检讨
    一、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
    二、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第三节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分类之逻辑错位
    一、德国民法上的“有因”与“无因”
    二、简要评论
    第十六章法律行为的要件
    节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一、法律行为成立、有效与生效之辨析
    二、成立要件的选择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一、概说
    二、法律行为违法的判断
    三、《民法总则》的选择
    第三节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一、法律行为的法定生效要件
    二、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或者“期限”质辨析
    三、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法律规制
    四、遗嘱行为之附条件或附期限
    第四节法律行为的解释
    一、法律行为解释的目的
    二、法律行为解释原则的模式
    三、我国民法上的法律行为解释
    第十七章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法律判断
    节意思表示不真实的类型化
    一、意思表示的传统理论及其评价
    二、意思表示不真实的类型化处理
    第二节虚表示及其法律效果
    一、虚表示的概念
    二、虚表示的效果
    第三节重大误解的法律适用
    一、误解的特征
    二、误解方主观心理状态的效果
    第四节欺诈的法律判断
    一、欺诈的法律效果
    二、欺诈行为及欺诈故意的表现方式
    第五节胁迫的构成要件
    一、胁迫的特征
    二、胁迫的构成要件及其分析
    第六节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的质及其安排
    一、概述
    二、法国民法有关“乘人之危”与“合同损害”的安排
    三、德国民法及或地区民法上的“暴利行为”
    四、我国的模式之变化
    第十八章法律行为的无效及其效果
    节概述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无效与相对无效
    一、分类的意义
    二、无效与相对无效的具体范围
    三、相对无效法律行为之“变更权”的纠正
    四、法律行为无效的溯及力
    五、法律行为无效的对抗力
    第三节主张法律行为无效的权利之归属及其行使
    一、权利人范围
    二、权利的行使方式
    三、权利的消灭原因
    第四节法律行为无效的效果
    一、概说
    二、法律行为无效后的财产返还
    第五编代 理 制 度
    第十九章代理的质
    节代理制度独立存在的价值
    一、授权行为的独立
    二、授权行为的无因
    三、代理关系的抽象与独立
    四、我国的选择
    第二节显名主义及其发展
    一、代理的安排
    二、我国《合同法》对显名主义的突破
    三、《合同法》第403条与有关行纪合同的规定的与化解
    四、《民法总则》的安排
    第三节代理的适用范围
    一、代理人的独立地位
    二、代理适用范围的确定
    第四节代理权与代理行为
    一、代理权的质
    二、代理行为的要件
    三、代理行为的效果归属
    第二十章法定代理权
    节法定代理权的享有及其权限
    一、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二、监护人的法定代理权
    三、失踪人之财产代管人的法定代理权
    四、家事代理权
    第二节法定代理权的行使与消灭
    一、法定代理权的行使
    二、法定代理权的消灭
    第二十一章委托代理权
    节授权行为
    一、授权行为的质
    二、本人及代理人的行为能力
    三、授权形式及授权范围
    四、授权行为无效的效果
    五、授权不明的法律效果
    第二节委托代理权行使的限制
    一、代理权滥用之禁止
    二、违法代理之禁止
    三、擅自转委托之禁止
    四、共同代理人单独行使代理权之禁止
    第三节委托代理权的消灭
    一、委托代理权的消灭事由
    二、委托代理权消灭的效力
    第二十二章无权代理
    节无权代理的法律特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及其发生原因
    二、广义无权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区分之否定
    三、无因管理中的“无权代理”
    第二节委托代理中之无权代理的一般效果
    一、概述
    二、本人的承认权和拒绝权
    三、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回权
    四、无权代理人的责任
    第三节表见代理的选择
    一、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
    二、我国学界有关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论争
    三、表见代理成立要件缺陷之弥补
    四、《民法总则》的选择
    第六编诉讼时效制度
    第二十三章时效的本质及诉讼时效模式之评价
    节时效制度正当研究
    一、既有理论之概述
    二、批判分析
    第二节时效规范的特
    一、时效规范的强制
    二、时效规范的援用
    第三节我国诉讼时效之模式评价
    一、诉讼时效与消灭时效的关系
    二、消灭时效客体之选择
    三、我国模式选择
    第二十四章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效力和期间
    节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研究
    一、既有理论之分析
    二、关于诉讼时效仅适用于债权的论
    三、关于非属实体权利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四、《民法总则》的选择
    第二节诉讼时效的效力
    一、诉讼时效效力之范围
    二、时效利益的放弃
    第三节诉讼时效期间
    一、各个和地区例
    二、我国诉讼时效期间
    第二十五章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节诉讼时效的起算
    一、起算原则
    二、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二节诉讼时效的中止
    一、“时效之停止”与“时效不完成”
    二、中止的条件
    三、中止的效力
    第三节诉讼时效的中断
    一、中断事由
    二、中断的效力
    三、诉讼时效的延长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草案建议稿
    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编——诉讼时效章》
    草案建议稿
    主要参考文献

    尹田,1954年2月出生,四川宜宾人,1983年于西南政学律系,后留校任教,1986年被破格评为讲师,1992年被评为副教授,1992年由教委公派赴法国图卢兹社会科学大学留学,1993年年底回国后任西南政学国法研究中心主任、硕士导师,1995年被破格评为教授,同年任法律系主任,1997年任博士导师。1999年6月调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博士导师、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现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特聘教授。从1984年起,发表学术170多篇,出版专著、译著、教材20多本。主要个人专著和译著有:《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研究》(重庆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法国现代合同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靠前版,2009年第二版;繁体字版《法国现代契约法》由台湾地区地区五南图书出版公司于1999年出版)、《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靠前版,2009年第二版;同名著作繁体字版由台湾地区地区五南图书出版公司于1999年出版)、《阿尔及利亚民法典》(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靠前版,2013年第二版)、《民事主体制度理论和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物权理评析与思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靠前版,2008年第二版)、《民法思维之展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靠前版,2014年第二版)、《物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靠前版,2017年第二版)。

     

     

    售后保障

    最近浏览

    猜你喜欢

    该商品在当前城市正在进行 促销

    注:参加抢购将不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x
    您已成功将商品加入收藏夹

    查看我的收藏夹

    确定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关闭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此时为正式期SUPER会员专享抢购期,普通会员暂不可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