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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染图书规制、治理与法律9787302498100
  • 正版全新
    • 作者: (英)科林·斯科特(Colin Scott) 著;安永康 译著 | (英)科林·斯科特(Colin Scott) 著;安永康 译编 | (英)科林·斯科特(Colin Scott) 著;安永康 译译 | (英)科林·斯科特(Colin Scott) 著;安永康 译绘
    • 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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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英)科林·斯科特(Colin Scott) 著;安永康 译著| (英)科林·斯科特(Colin Scott) 著;安永康 译编| (英)科林·斯科特(Colin Scott) 著;安永康 译译| (英)科林·斯科特(Colin Scott) 著;安永康 译绘
    •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8-03-01
    • 版次:1
    • 印次:1
    • 字数:414千字
    • 页数:366
    • ISBN:9787302498100
    • 版权提供:清华大学出版社
    • 作者:(英)科林·斯科特(Colin Scott) 著;安 译
    • 著:(英)科林·斯科特(Colin Scott) 著;安 译
    • 装帧:精装
    • 印次:1
    • 定价:89.00
    • ISBN:9787302498100
    •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 开本:暂无
    • 印刷时间:暂无
    • 语种:暂无
    • 出版时间:2018-03-01
    • 页数:366
    • 外部编号:1201687171
    • 版次:1
    • 成品尺寸:暂无

    部分规制之语境章导论: 规制、治理与法律所面临的挑战1一、 背景2二、 规制治理、规制体系与规制3三、 规制治理中的发展趋势与挑战11四、 规制中的法律: 正当与可问责17五、 结语21参考文献21第二章分析规制空间: 碎片化的资源与制度设计29一、 空间中的规制32二、 碎片化的资源36三、 规制的起源与改革41四、 标准制定44五、 监督与执行46六、 制裁49七、 规制空间分析对制度设计的意义51八、 结语: 规制空间分析的局限与潜能57参考文献58第二部分规制过程与规制体系第三章规制体系中的标准制定65一、 引言66二、 规制标准67三、 标准制定74四、 标准制定中的可问责7五、 结语80参考文献81第四章公共部门的私人规制: 被忽视的当代治理维度85一、 引言86二、 公与私88三、 监督89四、 权力及授权91五、 制定标准98六、 监督与执行100七、 结语102参考文献105目录规制、治理与法律前沿问题研究第三部分规制与治理的重要发展第五章治理时代的规制: 后规制国的兴起111一、 引言112二、 规制和控制113三、 规制国115四、 后规制国理论118五、 后规制国的蓝图129六、 结语136参考文献139第六章规制革新与线上消费者147一、 引言148二、 消费者和线上交易150三、 规制革新论说154四、 线上交易的规制革新160五、 结语174参考文献175第七章无法律之治理抑或无之治理?欧盟新型治理与正当11一、 引言182二、 治理与欧盟183三、 新治理185四、 正当193五、 结语196参考文献197第八章反身治理、规制与元规制: 控制抑或学习?203一、 引言204二、 规制与反身治理207三、 非反身治理与制度经济学214四、 的反身治理218五、 规制中的反身式政策制定222六、 监督与反馈224七、 行为纠正226八、 结语: 元规制与反身治理227参考文献229第九章全球体系下的规制一、 引言二、 全球规制体系的出现241三、 全球规制的工具244四、 全球规制体系与过程中的正当重构248五、 结语: 全球规制政治的下一步走向251参考文献252第十章事事谈规制: 从全能规制到元规制257一、 引言258二、 规制机构的扩散260三、 规制体系: 参与的碎片化与控制多样263四、 对规制设计与改革的启示275五、 结语279参考文献280第四部分规制与治理中的可问责十章规制中可问责27一、 引言288二、 定义与勾勒可问责290三、 规制影响293四、 延伸的问责298五、 利用延伸的问责与平衡其规范内容304六、 结语309参考文献310第十二章评估规制机构的绩效与可问责317一、 引言318二、 全球金融危机319三、 碎片化的规制3四、 可问责324五、 从可问责到绩效326六、 规制与后代议制民主335七、 结语337参考文献338第十三章 独立规制者343一、 作为问责平的立规制者344二、 独立规制者的扩散345三、 独立规制者与可问责治理的强化348四、 规制权力与设计的多样351五、 作为问责机制的独立规制者的影响354六、 规制者的可问责: 谁来监督监督者?356七、 研究议程357参考文献360译后记365

    年青 资历律师,二心理咨询师,家族财富管理和企业风险防控专家,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不错合伙人,中国法商教育的推广者和实践者。担任吉林大学等10余所高校总裁班特聘教授,兼职几十家金融保险机构和民间商学院法律顾问和特聘教师。坚持普法17年,主讲《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家族财富的保障和传承》等主题讲座1000余场。著有《法商智慧:公民维权36计》《感恩》《我要成功》年鹤童 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在读硕士,现在深圳从事法律工作。

    展现在读者面前的这部规制法新书,作者是爱尔兰都柏林大学法学院科林?斯科特(Colin Scott)教授,他是当代公法名家,特别是具有全球影响的规制法名家,他在规制、治理与法律的结合部,做出了卓著的学术贡献,其学术研究成果在国际学术界得到了相当重视,赢得了相当高的引率。斯科特教授1966年12月生于英国,他先后求学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和加拿大约克大学的奥斯古德霍尔法学院 (Osgoode Hall Law School)。斯科特于1989年至1991年在英国华威大学做法学讲师;在1992年至2006年间,先后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任讲师、不错讲师、副教授(Reader in Law);在2006年至2009年供职于坐落于比利时的欧洲学院(College of Europe),任欧洲法律与经济评估硕士项目的教授;自2010年起出任都柏林大学规制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在2011年至2014年间出任都柏林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都柏林大学副校长、社会科学与法律学部主任。斯科特教授一直以来的研究兴趣聚焦于规制、治理与法律的结合部,研究聚焦于规制治理、规制责任、非治理、全球规制与治理等,研究涉及传媒和电信规制、内规制、消费者法等。他目前正在研究的项目包括“跨国私人规制的宪政基础”“规制能力和治理网络”“反思治理”“规制国的治理”“公共服务中法律责任的风险管理: 苏格兰与爱尔兰的比较”等课题。斯科特的研究以英联邦公法与规制理论为学术流脉,他自己曾先后在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加拿大约克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等处求学或访学。斯科特曾先后倾力于诸多具体规制领域的研究,例如在食品规制领域,他曾讨论了食品规制中的标准制定、专家参与、自我规制、检查与执法。Colin Scott, 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British Food Law, 53 Mod. L. Rev. 785801 (1990).在对传媒规制的讨论中,他剖析了传媒规制所面对的监管套利、匿名和资源问题,探讨了分别以科层、社群、竞争和设计为基础的规制控制模式。Andrew Murray & Colin Scott, Controlling the New Media:  Hybrid Responses to New Forms of Power, 65 Mod. L. Rev. 491516 (2002).在电信规制领域,他在2000年即合著《电信规制: 规制过程中的文化、混乱与相互作用》,对作为英国电信监管机构的电信管理办公室(OFTEL)进行研究,探讨法律规定与规制实践的乖违,讨论了电信规制的规制体制、规制方式与规制执法。Clare Hall, Colin Scott and Christopher Hood, Telecommunications Regulation:  Culture, Chaos and Interdependence inside the Regulatory Process (London, Routledge, 2000).在笔者看来,斯科特教授更重要的贡献,在于在他的作品中,流淌着他对规制、治理与法律结合部的关注,他能把握规制与治理的学术精义,关注规制与治理的实务进展,探求公法学与公共政策研究的水融,关注国内规制与全球规制的互动。本书就体现了斯科特教授这样的学术关怀,斯科特教授在本书中致力于建构规制与治理的一般律理,对规制、治理、规制空间、规制国等概念流变与学术流脉加以爬梳,对标准制定、私人规制、规制治理、互联网规制、欧盟规制等制度加以探究,去反思反身治理、全球规制、元规制的功用与局限,分析规制问责、治理问责及独立机构的可问责,为我们初步摹绘出了规制与治理的法律蓝图。代译序: 迈向规制与治理的法律前沿规制、治理与法律前沿问题研究一、 探究规制与治理的学术语境在本书部分,作者探讨了规制与治理概念的学术语境,指出了规制治理面临的趋势与挑战,规制法的正当与可问责,并探讨了如何引入“规制空间”理念,利用分散化的制度资源,来实现规制政策的目标。(一) 何为“规制”在近年的国内外学术研究中,规制研究逐渐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但作为研究的基点,究竟何为“规制”,却是众说纷纭。《布莱克法律词典》中将“规制”界定为“通过规则或限制的控制行为或控制过程”。Black’s Law Dictionary 1311 (9th ed. 2009).《牛津英文词典》中则将“规制”界定为“规制的行为或事实”,将“去规制”(to regulate)界定为“去控制、支配或导引”。13 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524 (2d ed. 1989).日本学者植草益曾指出,规制“是指依据一定的规制,对构成特定社会的个人和构成经济的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日]植草益: 《微观规制经济学》,朱绍文、胡欣欣等译校,1页,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美国学者巴拉卡(Barak Y.Orbach)教授认为,“规制是对私人领域的干预,是我们不完美现实和人类局限的副产品”,Barak Orbach, What is Regulation?, 30 Yale J. on Reg. 10 (2012).他认为规制还包括了实施干预的法律规则,认为此规则是机关创设的有拘束力的法律规范,来试图塑造个人和企业的行为。Barak Orbach, What is Regulation?, 30 Yale J. on Reg. 6 (2012).斯科特教授在本书章中,援引了塞尔兹尼克关于规制的经典论说,即规制是“公共机构对那些社会群体重视的活动所进行的持续集中的控制”。Philip Selznick, Focusing Organizational Research on Regulation, in Roger G. Noll, Regulatory Science and the So Scienc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363(1985).斯科特教授指出规制的核心含义在于指导或调整行为活动,以实现既定的公共政策目标。他在规制研究中受到胡德(Hood)教授很深的影响,认为应将规制拓展至特定范围的一系列任务,包括设定规则、收集信息、建立反馈或监督机制,并设立纠正违反规范行为的回应机制。笔者较为赞同我国学者马英娟教授的论说,规制以解决市场失灵、维持市场经济秩序为目的,基于规则对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及伴随其经济活动产生的社会问题,进行干预和控制。参见马英娟: 《监管机构研究》,22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或许不宜将“规制”概念泛化,不宜将“规制”一词来泛指行政任务的方方面面。在我国目前的行政法学研究中,更多仍为静态的规范研究;在规制研究中,更为强调动态研究,须动态地审视规制法律规范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互动;不能孤立地审视某种行为方式,而是要动态地审视规制过程,关注规制规则的制定、监督和执行,关注规制法的制定过程、制度安排、实施效果,发展出相应的规制学习机制,对已有的规制法规范予以评估和修正。(二) 何为“治理”斯科特教授在本书章中,讨论了“治理”概念的流变。确如斯科特指出,“治理”概念与公司治理有着密切的关联。经济学家威廉姆森曾于1979年撰写名著《交易成本经济学: 契约关系的治理》,之后公司治理的法律经济学研究者开始关注治理。David LeviFaur, From “Big Government” to “Big Governance”, in David LeviFaur (Editor), Oxford Handbook of Governanc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5(2012).斯科特继而指出,治理的主体已不限于,而是涉及主体之外的各种非主体,治理更为强调与非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以治理网络乃至以“新治理”的方式,去实现相应的行政任务。的确,治理指向新的治理过程、新的治理规则、治理社会的新方式。David LeviFaur, From “Big Government” to “Big Governance”, in David LeviFaur (Editor), Oxford Handbook of Governanc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7(2012).在治理网络中,不同主体有着不同的立场、知识、信息、资源和能力,有着自己的优势与不足,治理网络更强调多元主体的合作与参与,以更为合作、互动更强的方式,形成相对更为持续、更为稳定的关系,通过不同主体来共享、动员和聚合分散的资源,协调利益和行动,来实现行政任务。参见李玫: 《西方政策网络理论研究》,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11页;宋华琳: 《论规制中的合作治理》,载《政治与法律》,2016(8)。(三) 何为“规制治理”“只有利害相关人共同承担责任并共同参与,在个人自由与社会需求之间,才能有平衡的关系。”参见Eberhard Schmidt—Assmann: 《行政总作为秩序理念——行政法体系建构的基础与任务》,林明锵等译,129页,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9。治理网络是对传统规制的有益补充,而非替代。治理网络通过增加治理的范围,调动起私人资源,使得不同主体共同形成和执行政策,进而改进了规制能力。Jacob Torfing, Governance Networks, in David LeviFaur (Editor), Oxford Handbook of Governanc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03(2012).与之类似,斯科特也认识到规制的局限,论及通过治理实现规制目标的可能,认为不同治理主体共同组成具有思想、利益和机构的“混合规制体系”。认为由于规制和治理的主体多元、工具多元,因此使用“规制治理”(regulatory governance)名词来指代此现象,或许更为妥当。根据笔者对西方文献的阅读,“规制治理”意在强调利用多元的治理主体,引入多元的治理工具,通过更好、更公平、更、更具参与的治理体系,来实现规制任务。David LeviFaur(Editor),Handbook on the Politics of Regulation, Edward Elgar,16(2011).因此或应由规制转向规制治理,规制治理的要素包括规制政策的目标、规制机构及激励、改进规制质量的规制工具和规制过程、规制政策工具,其间应关注规制与治理过程的民主正当。Scott Jacobs and Peter Ladegaard, Regulatory Governance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The World Bank Group, Washington, 6,19 (2010).(四) 何为“规制空间”斯科特在本书第二章中,对“规制空间”(regulatory space)理念加以阐发,探究了以“规制空间”理念重新审视规制过程,设计规制制度的可能。斯科特将规制空间理论源流追溯到汉彻(Hancher)和莫兰(Moran)在1989年的论说,规制包含了不同权力主体之间复杂的博弈,规制空间中不同组织所处的文化环境、组织运作流程、组织可支配资源、互动的习惯等,都影响着规制空间中不同主体的相互作用。Lei&nsp;Hancher and Michael Moran, Organising Regulatory Space, in Lei&nsp;Hancher and Michael Moran (Editors), Capitalism, Culture, and Economic Regulation, Clarendon Press,271300(1989). 斯科特认为,规制资源呈碎片化分布的样态,在规制空间理论下,更要强调法律与政策过程的多元化,要关注规制空间内所有规制资源与主体,要更多利用规制空间中不同主体的相互依存关系,来制定标准,实施监督与规制执法。Colin Scott, Analysing Regulatory Space:  Fragmented Resources and Institutional Design,Public Law,329350(2001).晚近也有学者进一步勾勒了“规制空间”的双重面向。认为这首先说明规制的普遍存在,令人们可以关注到规制活动和规制组织的“去中心化”属;其次,可以从法律、政治、市场、社会等多角度,来综合审视规制体系的作用。Frank Vibert, The New Regulatory Space:  Reframing Democratic Governance, Edward Elgar, 1617(2014).规制活动是对规制空间下不同主体活动的调适;在规制空间中,须关注规制活动的动态演进与自我纠错;在规制空间中,须关注不同主体的规制责任。Frank Vibert, The New Regulatory Space:  Reframing Democratic Governance, Edward Elgar, 910(2014).在中国的复杂规制空间中,存在复杂的层级结构,不仅有行使行政权的各级人民及行政机关,还有行使公权力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还有行业协会、传媒、专家、公众参与其间,因此在规制空间理路下,有必要把握复杂规制网络中不同主体的法律地位和相互间的法律关系,理解行政组织之间的互动,理解行政组织与社会主体之间的互动,考虑如何通过规制空间中的政策和网络,改进行政政策的形成,改进规制执法的有效,促进行政任务的实现。

    本书直面监管改革的时代课题,通过对规制、治理、规制空间、规制国等学术脉络的爬梳,对标准制定、公私合作、规制改革、回应规制、规制问责的探讨,对反身治理、优选规制、元规制的剖析,以及对规制与治理中可问责的探讨,为我们初步摹绘出了规制与治理的法律蓝图。    本书将在极大程度上推进我国规制法、治理学框架的形成,推进中国行政法学的革新。通过对本书的阅读,有于思考中国的监管型建设与治理转型,思考如何通过践行合作治理、自我规制、规制责、优规制,推进规制和治理改革,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的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本书适用于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师生,也适合从事法学、公共管理、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领域的研究者阅读。对于中国部门、研究机构、决策咨询机构,以及跨国公司、行业协会、媒体等实务界人士,乃至所有关注公共事务的有识之士,本书也是一本极好的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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