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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染图书清代地方司法职能研究9787513406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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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章 清代高度集权专制政体下的法制
节 清代专制与法制的高度结合
一 专制与法制、法制与法治
二 清代高度集权专制需要完备的法制
第二节 清代的完备
一 从《大清律集解附例》到《大清律例》
二 《清会典》、《清会典事例》、《六部处分则例》、《钦定台规》
三 民族与省例
第三节 清代司法的严密
一 以为主体的司法组织结构
二 职责严明的司法制度
三 司法职能的延伸
第四节 清代地方司法的重要
第二章 清代州县的司法职能
节 州县的司法组织结构
一 职官
二 吏、役
三 幕友、长随
四 乡保
第二节 州县的司法职能
一 实施教化与“普法”
二 维护社会治安
三 全权处理民事词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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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吉远,1963年11月生,四川省荣县人。1982年进入重庆师范大史系学习,获士学;1986年7月至1989年9月,在四川省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今四川民族学院)政史系从事教学工作;1989年进入四川大史系学习,获硕士;1992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学习,获博士。1995年7月进入工作,2007年7月调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工作,曾任集团公司监察局副局长、中航工业培训中心副主任,挂职中航工业曙光公司委副书记,现任中国航空工业经济技术研究院群工作部部长。已出版有《中国小通史》(清朝卷)、《转机与契机——面对危机时代的挑战》(译著)、《清代地方司法职能研究》、《中国政治史探微》等多部著作,发表有《古代社会的吏员》、《试论清代吏、役的作用和地位》、《清代打箭炉城的川藏贸易的产生和发展》、《试论明清代时期的守巡道制度》、《清代宗室教育述论》、《沦代会监督的领导干部》、《关于反腐倡廉的几个关键问题》、《关于廉政法律体系建设的思考》、《行政监察与行政管理》等历史学、政治学6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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