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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新正版林则徐魏源/近代名人文库精萃9787551302579太白文艺
    • 作者: 林则徐//魏源|主编:刘东著 | 林则徐//魏源|主编:刘东编 | 林则徐//魏源|主编:刘东译 | 林则徐//魏源|主编:刘东绘
    • 出版社: 太白文艺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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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林则徐//魏源|主编:刘东著| 林则徐//魏源|主编:刘东编| 林则徐//魏源|主编:刘东译| 林则徐//魏源|主编:刘东绘
    • 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2-06-01
    • 版次:1
    • 印次:1
    • 印刷时间:2012-06-01
    • 页数:138
    • 开本:16开
    • ISBN:9787551302579
    • 版权提供:太白文艺出版社
    • 作者:林则徐//魏源|主编:刘东
    • 著:林则徐//魏源|主编:刘东
    • 装帧:暂无
    • 印次:1
    • 定价:18.00
    • ISBN:9787551302579
    • 出版社:太白文艺
    • 开本:16开
    • 印刷时间:2012-06-01
    • 语种:暂无
    • 出版时间:2012-06-01
    • 页数:138
    • 外部编号:2433883
    • 版次:1
    • 成品尺寸:暂无

    林则徐
    诗词
    高阳台和穋筠前辈韵
    驿马行
    病马行
    裕州水发村民舁舆以济感而作歌
    舆人行
    题曾静斋总戎大观巡海图
    题孙平叔宫保尔准平台纪事诗册
    题潘功甫舍人曾沂宣南诗社图卷
    区田歌为潘功甫舍人作
    中秋穋筠尚书招余及关滋圃军门天培饮沙角炮台眺月有作
    壬寅二月祥符河复仍由河干遣戍伊犁蒲城相国涕泣为别愧无以慰
    其意呈诗
    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二首
    出嘉峪关感赋
    途中雪次韵答姚春木
    次韵答王子寿柏心
    次韵答宗涤楼稷辰赠行二首
    柬全小汀全庆二首录
    次韵答陈子茂德培
    次韵和穋筠前辈
    散文
    江苏阴雨连绵田稻歉收情形片
    密陈夷务不能歇手片
    答龚定庵书
    致姚春木王冬寿书
    复邵蕙西书
    又复苏鳌石
    晓谕粤省士商军民人等速戒告示稿
    札南澳镇饬严办东路贩烟外国船只
    拟颁发檄谕英国国王稿
    筹议严禁章程折
    书信
    致叶申芗
    致林汝舟
    致怡良
    致沈维矫
    致李星沅
    致刘建韶
    致潘锡恩
    魏源
    散文
    默觚上·学篇
    默觚上·学篇四
    默觚上·学篇五
    默觚上·学篇十二
    默觚下·治篇
    默觚下·治篇三
    默觚下·治篇七
    圣武记叙
    道光洋艘征抚记(上)
    道光洋艘征抚记(下)
    海国图志序
    定庵文录叙
    归安姚先生传
    筹海篇三(议战)
    书信
    致陈起书
    诗词
    村居杂兴十四首呈筠谷从兄录
    偶然吟十八首呈婺源董小槎先生为和师感兴诗而作录
    次韵前出塞九首
    华山诗三首
    华山西谷四首录二
    粤江舟行七首录
    江南吟十首录二,效白香山体
    都中吟十三首录二,效白香山体
    金焦行
    江口晤林少穆制府二首录
    寰海(二首)

    魏源,(1794—1857)字默深,湖南邵阳人。近代文学家、思想家、史学家。战争后,编写了近代具有启蒙价值的国外地理学著作《海国图志》。在文学上,提出“贯经术、政事、文章于一体”的主张。同龚自珍一起,开创古文创作“以经术作政论”的风气。作品内容反映了中国近代社会的主要矛盾,歌颂民族英雄,揭露弊政,表达了自己的爱国情怀,发出了要求变革现实的时代呼声。艺术上融自然、历史、哲理于一体,感情激越,爱憎分明,其创作大多是政,激昂慷慨,气势磅礴,有撼人心魄的力量。撰有《古微堂集》、《海国图志序》、《圣武纪》等。 林则徐,(1775—1850)字元抚,一字少穆,号埃村老人,福建侯官(今福州)人。嘉庆九年(1804)举人,十六年(1811)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历官御史、浙江盐运使、江苏巡抚,以钦差大臣赴广州查禁。后为陕西巡抚,擢云贵总督,因病辞归。咸丰初,命为钦差大臣,赴广西督办军务,至潮州病卒,谥文忠。他不仅是近代政治家,还是诗人、散文家。早期作品多为消闲遣兴之作,但仍然渗透着济时拯民精神。战争后之作,表达了对时局的深沉忧思和对投降派的指责和愤慨,体现了他强烈的爱国精神。文章多为奏疏等政事文章,切中时弊,活脱自如,书函情真意切,生动感人。遗著有《云左山房诗钞》、《文钞》和《林文忠公政书》等。

    本年五月初二日准兵部火票递到刑部咨开:“道光十八年闰四月初十
    上谕:‘黄爵滋奏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一摺,著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直省各督抚,各抒所见,妥议章程,迅速具奏。摺并发。钦此。”“臣查原奏内称“近来银价递增,每银一两易制钱一千六百有零,非耗银于内地,实漏银于外夷。自烟流人中国,其初不过纨绔子弟习为浮靡,嗣后上自官府缙绅,下至工商优隶,以及妇女僧尼,随在吸食。广东每年漏银渐至三千万两,合之各省,叉数千万两。耗银之多由于贩烟之盛,贩烟之盛由于食烟之众,今欲加重罪名,必先重治吸食。请皇上严降谕旨,自今年某月日起至明年某月日止,准给一年限期。若一年以后仍然吸食
    ,是不奉法之乱民,罪以死论”等语。
    臣伏思流毒于中国,纹银潜耗于外洋,凡在臣工,谁不切齿,是以历年条奏,不啻发言盈廷,而独于吸食之人,未有请用大辟者。一则《大清律例》早有明条,近复将不供兴贩姓名者由杖加徒,已属从重,若径坐死罪,是与十恶无所区别,即于五刑恐未协中;一则是以犯者太多,有不可胜诛之势,若议刑过重,则弄法滋奸,恐讦告蕊攀,贿纵索诈之风,因而愈炽。所以论死之说,私相拟议者未尝乏人,而毅然上陈者独有此奏。然流毒至于已甚,断法之所能防,力挽颓波,非严蔑济。兹蒙谕旨敕议,虽以臣之愚昧,敢不竭虑筹维。
    窃为治狱者固宜准情罪以持其平,而体国者尤宜审时势而权所重。今之贻害于内地,如病人经络之间久为外邪缠扰,常药既不足以胜病,则攻破之峻剂,亦有时不能不用也。夫非难于革瘾,而难于革心,欲革玩法之心,安得不立怵心之法。况行法在一年以后,而议法在一年以前,转移之机正系诸此。《书》所谓“旧染污俗,咸与维新”,《传》所谓“火烈民畏,故鲜死焉”者,似皆有合于大圣人辟以止辟之义,断不至与苛法同日而语也。惟是吸烟之辈陷溺已深,志气无不惰昏,今日安知来日。当夫严刑初设,虽亦魄悚魂惊,而转思期限尚宽,姑俟临时再断,至期
    迫而又不能骤断,则罹法者仍多,故臣谓转移之机即在此一年中。必直省
    大小官员共矢~心,极力挽回,间不容发,期于必收成效,永绝浇风,而此法乃不为赘设。兹谨就臣管见所及,拟具章程六条,为我皇上敬陈之:一、烟具先宜收缴净尽,以绝残根也。查吸烟之竹杆谓之,其头装烟点火之具,又须细泥烧成,名日烟斗。凡新新斗皆不适口,且难过瘾。必其素所习用之具,有烟油渍乎其中者,愈久而愈宝之,虽骨肉不轻以相让。此外零星器具,不一而足,然尚可以他具代之,惟斗均难替代,而斗比尤不可离。遇无时,以习用之斗配别样烟杆,犹或迁就一吸。若无斗即烟无装处,而自不得不断矣。今须责成州县,尽力收缴斗,视其距海疆之远近,与夫地方之冲僻,户口之繁约,民俗之华朴,由各大吏酌期定数,责以起获,示以劝惩。除新新斗听该州县自行毁碎不必核计外,凡渍油之斗,皆须包封,黏贴印花,汇册送省,该省大吏当堂启封毁碎。无论此具或由搜获,或由首缴,或由收觅,皆许核作州县功过之数。若地方繁庶而收缴寥寥者,立予撤参。如能格外多收,亦当分别奖励。
    一、此议定后,各省应即出示劝令自新,仍将一年之期割分四限,递加罪名,以免因循观望也。查重典之设,原为断吸起见。果能人人断吸,亦又何求?所谓以人治人,改而止也。各省奉文之后,应由大吏发给告示,偏行剀切晓谕,自奉文之口起,扣至三个月为初限,如吸烟之人,于限内改悔断绝赴官投首者,请照“习教人旨明出教”之例,准予免罪。然投首非夺言也,必将家藏烟具几副,余烟若干,全行呈缴到官,出具改悔自新毫无藏匿甘结,加具族邻保结,立案报在。如日后再犯,或被告发.或经访闻,拘讯得实,加倍重办。其二三四限之内投首者,虽不能概予免罪,似亦可酌量减轻。惟不投首者,一经发觉,即须加重。盖四时成岁,三月成时,气候不为不久,果知畏法,尽可改图;若仍悠忽迁延,再三自误,揆以诛心之律,已非徒杖所可蔽辜。除初限以内拿获者,仍照原例外,其初限以外四限以内未首之犯,拿获审实,似应按月递加一等,至军为止。其中详细条款,并先后投首如何减等,首后再犯如何惩办之处,均请敕部核议施行。似此由宽而严,由轻而重,不肖之徒如再不知悔惧,置诸死地,诚不足惜矣。
    一、开馆兴贩以及制造烟具各罪名,均应一体加重,并分别勒限缴具自首,以截其流也。查开馆本系死罪,兴贩亦应远戍,近因吸食者多互相包庇,以致被获者转少。今吸烟既拟重刑,若辈岂宜末减!应请一体加重,方昭平允。但浇俗已深,亦宜予以自新之路。请自奉文之日起,开馆者勒限一月,将烟具烟土全缴到官,准将原罪量减。如系拿获,照原例。地方官于一月内办出者,无论或缴或拿,均免从前失察处分。倘逾限拿获,犯照新例加重,自获之员减等议处。其兴贩之徒,路有远近,或于新例尚未闻知,不能概限一月投首。应请酌限三个月内,不拘行至何处,准赴所在有司衙门缴烟免罪。若逾限发觉,亦应沦死。其缴到之烟土烟膏,眼同在城文武,加用桐油立时烧化,投灰江河。匿者与犯同罪。至制造烟
    具之人,近日愈伙,如烟固多用竹,亦间有削木为之,大抵皆烟袋铺所
    制。其头则裹以金银铜锡,口亦饰以金玉角牙。闽、粤问又有一种甘蔗,漆而饰之,尤为若辈所重。其烟斗自广东来者,以洋磁为上;在内地制造,以宜兴为高。恐其屡烧易裂也,则亦包以银锡,而发蓝点翠各极
    其工;恐其屡吸易塞也,则又通以铁条,而矛戟锥刀不一其状,手艺之人喜其易售,奇技淫巧竞相传习,虽照例惩办而制造如故。应请概限奉文一
    月内,将所制大小烟具全行缴官毁化免罪。并俞烟袋作坊、瓦器窑户以及金银铜锡竹木牙漆各匠,互相稽查。如逾期不首及首后再制,俱照新例重办。其装成斗可用吸食者,即须沦死。保甲知情不首,与犯同罪。P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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