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自然辩法》的意图[土耳其] 康加恩刘冰菁 译在马克思主义,有不少的学术争论会演变成各方博弈的战场,恩格斯的《自然辩法》(Dialectics of Nature)在20世纪的接受过程便是这样一个案例。实际上,在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我从未见过有的作品像《自然辩法》那样遭受过如此多的争议与混乱。从他遭遇的攻击来看,恩格斯也算是成功了,竟引起了这么多的讨论。但是,对恩格斯的批判,尤其是对《自然辩法》的批判,已经持续了将近一个世纪,我也怀疑这会很快结束。许多学者指责恩格斯是形而上学、教条主义、折中主义、实主义等。我们被告知,自然辩法是恩格斯自己的创造,应当同马克思的社会科学事业区分开来。这种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起来、指责恩格斯的做法,遭到了另一批学者的反对。后者认为,唯物辩法并不是恩格斯个人的发明,而是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的产物。因此,在自然辩法的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分裂,反而是在相互补充。结果是,恩格斯的批评者坚持应该放弃两人合作的观点并继续前进。与此相对,恩格斯的支持者则坚决反对这一做法。因此,过去的争论都聚焦于一个狭窄的问题,即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中确立了自己的立场①。其中,马克思的学术成果就成了为赢得这场争论而被引用的间接文本据。从现在的视角来看,我们确切地想要把所谓马克思赞成(或不赞成)恩格斯对辩法的应用之类的争论归结为更根本的问题:如何基于恩格斯写作的文本来理解他心目中的辩法? 他写作的意图和目标是什么? 他成功获取了什么,又在哪里失败了?这些问题几乎不需要解释,因为如果辩法在自然界中的应用是这里的核心问题,那么辩法的定义及其与对立、矛盾的关系就是必须讨论的内容。困难并不在于恩格斯没有系统地定义或使用过这些关键词,而是他有时便是模棱两可的,并没有给出定论。多年来,由于恩格斯为自己设置了不同的问题并针对不同的听众发言,他的写作意图也就随之发生了改变。我们理应重新考虑恩格斯本人的写作意图,而不是任何人代他表达的观点。因此,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对恩格斯辩法的看法并没有人们通常认为的那么重要。从恩格斯争论的相关既往文献中可以明显看到,过去的学术研究倾向于忽略恩格斯的不完整的意图或失败的成就。因为这绝不只是与恩格斯的科学理论有关,恩格斯的学术威望和政治也备受威胁。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挑战恩格斯或捍卫恩格斯都具有一定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动机,尽管这种动机有时会导致科学争论成为互相指责和辱骂。在这些文献中,轻蔑的攻击而非理的推论成了许多争论的主题。这导致恩格斯的文本被添上了许多本不具有的含义,甚至是矛盾的、有争议的含义。当前的解释又常常使自己置身过去的文本中,这使得对作者的意图、文本和随后的阅读之间的明显区分处于危险之中。这种谬又在本编辑上产生了副产品。在持续60年(1925—1985)的出版历史中,恩格斯的文本被以不同的方式介绍和阅读。在《自然辩法》的后续版本中,标题的选择、手稿的排列各不相同,观众遇到了也被安排遇到了不同的恩格斯。但是,探寻完整的、成熟的恩格斯辩法始终是题中应有之义。因此,我将首先回顾过去的争论及其相关的编辑历史。然后,我将对恩格斯的《自然辩法》《反杜林论》(Anti-Dühring) 中的哲学术语进行文献学分析。这将表明:(1) 在不同的计划、不同的阶段里,恩格斯对辩法的处理和强调是异质的;(2) 与《自然辩法》相比,《反杜林论》为自然的辩发展提供了更为系统的解释;(3) 在《反杜林论》的后期,恩格斯的关注重点从哲学辩法转到了关于运动的自然科学理论上;(4) 恩格斯对过去的辩法哲学(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的引用和阐释过于粗略,缺少说服力。关于点,他对关于辩法矛盾、对立的阐释保持了沉默。他认为它们之间必不可少的联系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他的引用里出现了阐释。例如,矛盾即使不辩,也可以是合乎逻辑的(亚里士多德);对立即使不真实,也可以是辩的(康德);对立是辩的,但矛盾是思辨的(黑格尔)。更不用说,这些概念间的不同组织关系可能导致对自然辩法的不同理解。恩格斯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他或明或暗地表示需要一种更全面的历史、系统的方法。然而,对恩格斯意图本身的讨论很大程度上是不充分的,参与恩格斯争论的大部分学者几乎都没有认真审视这一问题。本文旨在重新阅读恩格斯,将恩格斯的成就和他未解决的问题都纳入讨论。恩格斯争论卢卡奇(Lukács)可能是位提出将辩法应用到自然问题的学者。他声称,恩格斯“错误地跟着黑格尔把这种方法(辩法——原作者注)也扩大到对自然界的认识上”。然而,辩法是严格“限制在历史和社会领域”的。 毫无疑问,“自然科学的方法都拒不承认它的对象中有任何矛盾和对抗”。相反,社会现实和社会科学却必然涉及矛盾和对抗。与自然科学不同,“理论”揭示了“社会发展过程的真正趋势”,并为克服、扬弃这些矛盾指明了道路。德波林(Deborin)嘲笑卢卡奇对恩格斯辩法的批评,指责他通过二元论批判恩格斯,为马克思主义辩护。“在自然问题上他是唯心主义者,但在社会历史现实方面,他又是一位辩唯物主义者”。“从辩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自然本身就是辩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对自然的认识也是辩的。”诸如卢卡奇这样的唯心主义者,“显然没有能力把握自然、历史中的辩过程的客观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