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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致 谢 / i
文献缩写 / iii
导 言 与爱何干? / 1
情感的话语:一则概观 / 4
感觉的结构 / 8
关于术语的说明 / 21
部 儒家的感觉结构
章 “情教” / 25
儒家的感觉结构 / 26
“情”:由“诚”至“真” / 39
作为儒家浪漫思想的儿女英雄 / 52
第二章 美德情感 / 62
作为贞节的美德 / 63
新小说,新社会 / 78
爱与献身 / 85
第三章 浪漫主义的时代 / 101
“伟大的爱情” / 103
我爱,故我在 / 112
成为娜拉,还是不成为娜拉 / 119
契约 / 127
/ 135
第二部分 启蒙的感觉结构
第四章 爱情的微观政治学 / 150
爱情的法则 / 151
卷入丑闻的女 / 162
监管的话语 / 166
儒家礼教在理时代的修订 / 178
自由的窘境 / 184
的激进主义 / 190
第五章 的历史认识论 / 199
接受诊断的女诗人 / 203
为恶妇正名 / 213
被肢解的屠夫 / 219
第三部分 的感觉结构
第六章 民族同情的问题 / 5
同情与国民 /
“虚伪”的发明 / 255
爱与共同体 / 265
第七章 心灵的 / 272
一种文学公式的诞生 / 273
补充的逻辑 / 282
的双人舞 / 300
社会主义的情绪语法 / 305
结论 现代的内部 / 318
“心灵的母语” / 318
仪式与真实 / 321
注 释 / 330
参考文献 / 351
索 引 / 369
译后记 / 388
文摘目录1哭泣,情感,灵,人2儒家情感对侠义英雄的收编3成为娜拉,还是不成为娜拉,关于自由恋爱的条件4两则爱情“丑闻”中的民国女文摘1哭泣,情感,灵,人刘鹗,眼泪的力量刘铁云(刘鹗,1857—1909)于20世纪个十年创作的通俗游幕小说《老残游记》(1906—1907)素来被视为社会批评小说之一种,而在其书的自叙中却专门围绕“哭泣”一事展开详述,不免令人费解:婴儿堕地,其泣也呱呱;及其老死,家人环绕,其哭也号啕。 然则哭泣也者,固人之所以成始成终也。其间人品之高下,以其哭泣之多寡为衡。盖哭泣者,灵现象也,有一分灵即有一分哭泣,而际遇之顺逆不与焉。……灵感情,感情生哭泣。……吾人生今之时,有身世之感情,有家国之感情,有社会之感情,有种教之感情。其感情愈深者,其哭泣愈痛:此鸿都百炼生 [作者笔名]所以有《老残游记》之作也。
(《老残游记》自叙)作者在自叙中详述“哭泣”,实属一种古怪的选择,而评论家们为此提出,在一个国难当头、社会动荡的时代,一位良知未泯的学者完全有理由感到悲伤。这种解释虽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却遮蔽了作者在哭泣与人间建立的根本联系。刘铁云所持之言,正是波特所认为的中国未有之义,即:情感(sentiment)在人类身份与群体的定义中据的心地位。我们拥有种生的能力,可以通过哭泣这一行为,来表达痛苦、悲伤与折磨,刘鹗正是用此种能力来衡定人的概念。情感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素质,它将一切人置于平等的地位之上,而不论其社会与政治上的分隔。它是人类在争取平等之时永远可以诉诸的公分母。与此同时,情感又重新划定了社会等级与社会区隔,为规范人类社会的秩序设立了一种新的原则:感觉强度的大小与感觉真实的程度高低。于是,一个人哭泣得越多,其人便越伟大。又因为哭泣与“际遇之顺逆不与焉”,所以即便一个快乐的人在一个快乐的时代过着快乐的生活,他或她仍然必须以哭泣来明自己拥有“灵”,也就是人。
波特所持之论,基于她在乡民之间展开的田野调查,无论从历史的角度出发还是以民族志的视角观察,均有立足不稳之处。她所谓“[在中国社会]没有一种把社会结构建立在情绪纽带之上的文化思想”(1988,185),不仅抹杀了在帝国晚期(明清)兴起的活跃的情教(thecultofqing),还忽略了在20世纪发生的一次划时代的转变,情绪(或爱)由此成为社会生活与文化生活中的关键词。波特将中国人的情绪生活简化为一 系列的肌肉抽搐,即“眨眼”;在“情”的本土话语和舶来的浪漫主义知识相遇之际,刘铁云的这篇自叙,正可提供一例的反。而且刘鹗的情感哲学,也只是中国多元、异质、扩散的情话语之一种,这套话语存在于大量广泛的文本之中,围绕着爱、感觉、、同情等话题展开讨论,这也正是本书的主要论题。……我在本书中意在突出并强调一种现代的根本转变:以表达情绪的术语重新定义个人身份与社会的概念,换言之,即以情绪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的合法基础。
……情感的话语如何崛起从晚清民国(1890—1900年代)到五四及“后五四”时期(1920—1940年代),情感的话语一直在文学与通俗文化的领域中占据着支配的地位。在晚清,在写情小说、林纾(1852—1924)翻译的域外小说(林译小说)、鸳鸯蝴蝶派的言情小说和五四及“后五四”时期的浪漫派作品里,情感同时在主题与意识形态两个方面彰显其身。情感的理念是帝国晚期“情教”概念演变而来的,随着 20世纪初浪漫主义自由恋爱的理想和弗洛伊德欲理论的输入,经历了一次复杂的转变过程。这一过程以碰撞、盗用、压制为标志,在社会、文化、政治发生改与革的时代,不可避免地同重议并再造个人身份与群体的方式捆绑在一起。
20世纪初,伴随着通俗出版物的惊人崛起,情感次成为一种文学类型自觉使用的标签——即情感小说。其先驱者吴趼人(吴沃尧,1866—1910)是一位多产的小说家和散文家,以谴责小说闻名于世。吴趼人于1906年创作的中篇小说《恨海》与林译经典《巴黎茶花女遗事》(1899年)成为通俗爱情小说文体的奠基文本。世人称此类小说为鸳鸯蝴蝶派小说(鸳蝴小说),而对其影响力与读者群的认真评述,则直至近年才开始出现。徐枕亚(1889—1937)的风行之作《玉梨魂》(1914)标示着鸳蝴小说达到了,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以文言和白话两种语体各自写就的爱情长篇和短篇小说始终不辍,挤占着小说月报、文学副刊、娱乐杂志乃至政治日报上的文字空间。 情感小说排山倒海式地登场,当然躲不过在当时刚刚完成专业化的知识分子们的法眼。他们在同样的印刷媒介上,就情感小说的技法与社会功用发表了一番居高临下的高谈阔论。 五四运动虽然未能撼动鸳蝴派的市场地位(实际上,后者对于读者群体的牢牢把握,始终是令五四作家与知识分子感到挫败、愤恨的因素之一),却在文化领域内将鸳蝴派及其关于情感的诗学一并推入了边缘地带。与鸳蝴派将情感渲染为一种美德不同,五四一代主张将“爱情”视为自由、独立、平等的象征。胡适(1891—1962)的独幕剧《终身大事》(1919)为“自由恋爱”(freelove)的五四式表达设定了一个基调,将其呈现为一场发生在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封建与启蒙、虚伪与真实、迟暮与青春之间的战争。冯沅君(1900—1974)和丁玲(1904—1986)等女作家,对恋爱中的年轻女展开描写,鲜明而生动地刻画她们的激情、热忱与反叛的勇气,并凭此声名鹊起,享誉全国。灌注在五四小说中的感觉强度,在一种新式散文中得以爆发,对传统中国文化的腐朽与虚伪展开了炽烈的攻伐。
在五四反传统精神的驱动下,1920年代早期成为自由恋爱的鼎盛时期。短篇小说与散文如恒河沙数,大举鞭挞专制的家庭制度和对女的压迫,并争取更大的个人自主与自由。然而,到了1920年代晚期和1930年代,自由恋爱同时遭受两个阵营的发难:激进主义阵营批判其布尔乔亚式的局限,保守主义阵营则谴责其对社会道德和婚姻家庭制度的腐蚀。与此便绝不会比陶思瑾所承受的更轻。事实正与此相反,璧月完美地符合了将果决的行动力与弃己结合于一身的女侠典型(回想章曾讨论的《儿女英雄传》中的十三妹),被推崇为“现社会新女子的典型”。看起来,新女子为尚的使命,是在于维护安定,而非“情场”流连。然而,来自芳心女士的异质声音提示出,在后娜拉时代,并非所有的女都愿意接受这种以反浪漫主义的逞勇斗狠而赢得声名的角色楷模。同时,一场围绕爱情、婚姻与进行讨论的社会论争,以心理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的形式展开,形成了一次名副其实的爆发。在此,恋爱或多或少地卸掉了它在过去几十年中承受的道德负重,进入到日常生活现象领域。求爱以及之爱的技术,已可在《恋爱ABC》一类的指导手册中习得。同样是在这一时期,跳出了浪漫爱的影子,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话题,也变成了激进主义的表达工具。尽管有一小部分把奉为实现普世解放的一种途径,但越来越多的声音都出面谴责自由恋爱/自由对社会风俗和大计造成的恶劣影响。政治理论家们更是大声疾呼,提出为了把全副身心毫无保留地献给,恋爱的法则必须服从的律令。
在一个以启蒙、民族主义、女解放和商业文化为特征的时代,情感的观念何以如此重要?本研究考察文学创作、知识分子写作和通俗作品 中的情感话语,旨在借此理解隐伏在情感中心化之下的概念与社会议题,并特别处理以下问题:打破中国的传统中定义个人身份的方式,用情与欲取代亲族或乡土的纽带作为个人身份的基础,其意义何在?诸如 “多情人”“浪漫派”“儿女英雄”等基于情感的主体,象征着何种意识形态的信念与价值?以及,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情”由无化的道德向浪漫爱、欲和国热情的意义变迁,从而成为现代中国自我、和群体概念演变的组成部分?
……现代主体首先且首要是一种情感的主体,而现代民族则首先且首要是一种同情式的社群。浪漫小说沉溺于书写低回徘徊、顾影自怜的情中人,将个体塑造为自我中心、自成一体、道德自主的单体。 于是,民族由此获得了其为理想的主体,并通过诉诸一种普世的人概 念,而将自身与诸如家庭一类的排他结构区分开来。换言之,在民族共同体中,归属差异与社会等级至少在理论上是无效的。每一个人与民族之间的关系,都可以凭借其公民身份而达到同等、公平,这在浪漫的母题中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反复演练:不顾家族门第与社会地位,与任何一名公民同胞相爱、结婚。浪漫的心灵展示出一种随缘与冲动的特,对于民主民权和原生民族归属的理想而言,是一种难抗拒的支持。五四反传统 者以自由恋爱和爱国主义之名猛烈攻击儒家家庭,民族主义也是他们同盟。
2儒家情感对侠义英雄的收编如果说,凭借满纸辛酸泪成为不朽文学经典的《红楼梦》有力地表达了“情教”的激进潜能,那么文康在一个世纪后所著的《儿女英雄传》则将“情教”的意识形态钟摆推向了保守的一端。用文学史的术语来说,文康的小说据说是早把侠义小说和才子佳人小说这两种独立有别的题材结合成一个新的杂交文类的作品之一。而当这本小说被作为儒家感觉结构的一杆路标来阅读时,它则会展现出高度的原创。这不仅是因为它发明了一种新的文类,更是因为它努力地把“情教”的道德与美学洞见融入了正统的儒家礼教之中。如此一来,它便为儒家浪漫思想绘出了一幅全彩的肖像,既能在正统的眼光下博得尊重,也不妨碍与在“情教”中获得彰显和正名的根茎式情感结构同气连枝。
文康于《儿女英雄传》首回开宗明义,发表了一段如下的“闲评”:这“儿女英雄”四个字,如世人,半把他看成两种人[……]误把些使气角力、好勇斗狠的认作英雄,又把些调脂弄粉、 断袖余桃的认作儿女[……]殊不知有了英雄至,才成就得儿女心肠;有了儿女真情,才作得出英雄事业。(1976,3)18世纪以前,被浦安迪(AndrewPlaks)命名为“英雄史传”(1977,319)的侠义小说,与才子佳人小说鲜有交集。根据普遍的观察,中国传统侠义小说中的侠,或侠客、好汉,与欧洲中世纪骑士文学中身披闪光甲胄的骑士不同,侠客对女人几乎不感兴趣,是一种禁欲苦修式的英雄,“一 心只为行侠仗义,无暇顾及儿女情长。”宋耕与雷金庆及数位学者不谋而合地强调,侠义小说中的同社世界“持有一种对于女和异恋的敌意”(2004,175)。为维护自己的男尊严与兄弟之谊不惜赴汤蹈火的男人们,对女欲充满了恐惧和排斥,认定其为一种具有腐蚀与败坏的力量。有时候,成为一名英雄的先决条件,便是亲手杀死一名在道德上“苟且”的女子,这象征着侠义与情欲在根本上难以共存的设。
然而,到了1纪末,虚张声势、冷酷无情的剑客开始褪色失宠;多情善感的男女英雄取而代之,成为通俗小说中的常客。他们只有在经历过一阵充满激情的渴望、痛彻心扉的失望和忧伤苦闷的悔恨之后,才有可能完成自己的英雄壮举。对英雄的情感化和对情人眷属的歌颂渐成风气。 文康旨在纠正时人对于儿女和英雄的“误认”,也正是对这种趋势一次公然而清晰的表达。
此处不免遇到的问题是:为什么儿女与英雄一定要彼此相容?以及,为什么这两种角色一定要在单一的人格中完成联合?换句话说,在作为彼此割裂的两种人格而存在的英雄与情人身上,文康发现了何种缺陷?传统的英雄也许不于色,但是在如《三国演义》与《水浒传》一类的英雄小说中,仍不乏洋溢而出的情绪与滚滚而下的热泪。既然如此,那么所谓对这些往日已多情多义的英雄进行“情感化”,究竟意味着什么?另外,文康为什么在理解“儿女”一词时,坚持使用“儿子与女儿”这种字面意义的解释,而取代了更为常见的“年轻男女”这种说法?我认为,问题的就藏在文康赋予自己的使命之中。他担心英雄与情人总会在家庭礼仪的稳定上引发变数,将其暴露于一种冒险的、不确定的和变幻无常的威胁之下,而文康的使命则是在此背景下重新肯定儒家家庭的价值与尊严。一方面,常年的打打杀杀让英雄始终疏于自己的家庭义务,严重影响了其对于家族事务的投入。战场上的同袍情谊与江湖道义,对儒家情感体系的纵向结构形成了颠覆的威胁。另一方面,凡是在浮士德的意义上追求个人实现的情人,也都潜在地威胁着家庭集体意志的无上。 另外,在冒险与恋爱的横向领域中,信任的基础不再是血缘关系或预设的社会义务,而必须建立在对于风险的充分认识之上,而后者正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酒井直树关于信任问题展开过如下论述:通常而言,只能在诸如亲子、师生等预先安排好的社会关系中活动的人,我们不会认为其具有社会。社会可以理解为一种能力,它可以让人卸下在现有关系保障下的信任感,“走向外面的世界”,与陌生人建立新的关系[……]同理,一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必须显在地包含一种背叛与变数的可能;否则,信任便只是一句空谈。只有以不确定为条件,信任才有意义。信任[……]就是把自己暴露于背叛的可能下的一种决定。(1997,96—97)正因为每一种未经事先规定的关系之中都含有内在的不确定,所 以自己与他人之间的裂缝,绝不能仅仅简化为“一种主体间的互关系”“在不同主体位置间的关系中,压抑不确定,这等同于拒绝了他人的他者,拒了他人的尊重,而这说到底,又是对社会本身的拒绝”(1997,97)。酒井直树讨论信任的问题,借用了日本哲学家和辻哲郎的“间柄”(间,或主体间)这一概念的语义。这一理论旨在构建一 种清除社会的不确定的民族自我。
从哲学的层面来看,文康对于“儿女英雄”的构想同样是一次压制社会的不确定的尝试。韩倚松(JohnChristopherHamm)说这本小说“除了对女英雄侠义行径的单纯歌颂之外,还为图景提供了一个停靠的港湾”(1998,336),此言不虚。文康坚持把孝摆在社会的不确定的对立面,是为了把有关侠义与柔情的充满变数的话语植入到家庭稳定的夹层 之中。为此,他剥离了“儿女”与情欲之间的联系,将其固定在字面呈现的孝子之上,继而将孝这种居于位的庭美德稳定在侠义之道上,从而清空了侠义中原本具有的超凡世外与结交生客的涵义。换句话说,孝是文康手中的魔杖,将侠义与柔情点化为一种对儒家礼教效忠的美德。对他而言,儿女和英雄是这种美德的两面:英雄是外在的彰显,儿女是内在的驱力。二者间的相互勾连可谓滴水不漏,乃至于文康对这种关系的表述都变成了一种积极的同义反复:“立志要作个忠臣,这就是个英雄心,忠臣断无不爱君的,爱君这便是个儿女心;立志要作个孝子,这就是个英雄心,孝子断无不爱亲的,爱亲这便是个儿女心。”(EYZ,3)3成为娜拉,还是不成为娜拉,关于自由恋爱的条件易卜生的戏剧《玩偶之家》为五四一代带来的兴奋和刺激,没有任何一种的翻译文本能与之比拟。自从1918年译入中国后,它一直“在中国发挥着一种催眠式的作用,影响直延伸到下一个十年”(菲茨杰拉德,1996,99)。当时的评论者围绕娜拉受困与出走的象征意义展开争辩,讨论娜拉究竟象征同类个体的压迫与解放,还是象征普遍女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压迫与解放(艾德,1985,195—204;菲茨杰拉德,1996,99—100)。当时绝大多数的浪漫爱情故事都以出逃作为谢幕;同理,绝少有五四的评论家愿意追究娜拉离家以后的遭遇。
当然,鲁迅是一个例外。这本戏剧在五四时期被挪用的目的是为了抵制父权家庭,而鲁迅则在《娜拉走后怎样》(19)中提出尖锐的质问,为这场热火朝天的运动泼上了一 瓢令人清醒的冷水。如果家庭是娜拉遭受压迫的根源,那么她的离家就理应是问题的解决,而不是麻烦的开端。鲁迅前瞻地诉诸社会主义者的论点,直白地点明:经济独立的缺乏,判定了娜拉走后的命运,不是堕落为妓,就是蒙羞重返小资产阶级家庭的奴役:然而娜拉既然醒了,是很不容易回到梦境的,因此只得走;可是走了以后,有时却也免不掉堕落或回来[……]直白地说,就是要 有钱[……]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要紧了。,在家应该先获得男女平均的分配;第二,在社会应该获得男女相等的势力。(鲁迅,1980,87—88;1998,153—154)鲁迅指出,娜拉所受到的压迫,不仅针对其女人的身份,而且还涉及财产权遭到剥夺的那一阶级的成员。这就指向了一个更为深刻的问题:个体自由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它要求一切受压迫的社会阶级和群体全部得到解放?五四的自由恋爱渴求者们显然不这么认为。对于他们而言,爱情就是个体自由与自主的肯定。他们指认家庭为敌方,相信只要成功 地逃离家庭的魔爪、完成自由的结合,这场战役便已大获全胜。年轻的恋人们的梦想,是凭借浪漫之爱的救赎力量,建造一个更加理化和人化的二人群体,即伙伴式的婚姻。但是他们并没有为爱情的内在风险做好准备,也没有准备好面对一个残酷的事实,即主观情绪无论有多么丰富、美好和高贵,都无法构成“本身具体的个人所应有的整体”(黑格尔,1975,567a)。这种对于浪漫之爱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了爱情命势的捉摸不定和虚无缥缈,以及爱情所处的与生活中目标、旨趣和诉求 相对的地位。鲁迅在讨论娜拉的这篇文章以及1925年所作的短篇小说《伤逝》中,都对以实现个人自主与自由为伪饰的爱情提出了质疑——这种爱情并没有带来相应的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型。
《伤逝》借用男主人公涓生的回溯口吻展开讲述。故事大约发生在一年前。涓生鼓励他的爱人子君反抗她的家庭并与自己结合为自由的联盟。然而,他们的事实婚姻在经济困境和社会隔绝的压力下迅速瓦解。子君返回家中,不久在羞病交加中故去。叙事从涓生听闻子君的死讯时开 始,他的思绪返回了他们从相爱到分离的共度时光。涓生在痛苦追忆之末,把发生在子君身上的全部不幸都归咎于自己。刘禾认为,涓生的这种忏悔姿态,其实是为了减轻自己抛弃子君而任其孤亡的愧疚,是一种缓解良心负罪感的尝试。他反复地诉诸自由,是为自己的残忍寻找托辞;他把子君比作一只鸟笼,而暗示自己是一只向往自由的囚鸟(刘禾,1995,169)。在此,爱情的男中心话语“反讽式地再造了它本来意在推翻的父权制度”(1995,167)。但是,除了对这种话语的批判外,这里还有更多的故事可供挖掘。在我看来,《伤逝》也是对自由恋爱观念内在矛盾的一次深刻反思。
涓生在与子君展开恋情的初始,独自住在一个破败的会馆房间里,远离家庭,不受家庭义务的羁绊。他是一个自由人,但也是一个孤独者。正如他所言,与子君的相恋把他从清简孤僻的“死的寂静和空虚”中拯救了出来。而对于子君,自由恋爱既让自己得以从叔叔的中解脱,也让自己体验到全新的社会交往形式的欢乐。维系这种社会交往形式的,正是黑格尔已清楚阐明的自我否定与自我肯定之间的辩法。爱情让他们次拥有了自我的意识,而且“双方都把各自的灵魂和世界纳入到这种同一里”(黑格尔,1975,563a)。当他们处于激情的顶点时,似乎确实单凭这种二项关系就建成了一整个想象的世界,把兴趣、环境以及实际生命与存在的目的塞入了爱情的范畴。两人在肮脏的小巢里拥抱相依,互相汲取支持,抵抗来自外部的压力,包括存心反对的叔叔、势利的邻居和路上的轻蔑眼光……自不必说,女人传奇式而的降于爱情,与她们本的关系不大,更多是源于生活施加给她们的可与之竞争的诉求过少,导致她们“精神生活和现实生活”的空间过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子君完全陶醉在她生活的“高峰”里,这让她可以大无畏地直面路人的白眼和与家人的决裂。可一旦抽离了爱情,她的结局只能是悲惨的香消玉殒。
这对年轻爱侣在度过了重重困难之后,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住所安家。子君全心全意地投身到日常的家居生活当中,怀揣着似是而非的信仰,认为他们亲手所造的爱巢,定能许给他们一世的幸福快乐。可是,种种烦恼接二连三地浮出水面,而且并不能以爱情日渐单薄为由简单地解释清楚。涓生失业后,没有能力保护他们的家庭免受贫困的磨难,这当然是他们二人关系的一个转折点;但是更加原生的问题早已在失业的灾难从外部对他们造成打击之前,就已经初现苗头。……正如刘禾(1995,169)所言,对于自由的渴望重新燃起,让涓生立即对子君发起了责难,认为是她使自己无法起飞,无法在天空中翱翔。他越来越频繁地怀念起自己往昔的独处岁月,尽管那曾经是令他恐惧并希望逃脱的所在。如今,日常生活与子君难以割裂地联系在一起,散乱的碗碟和油烟的焦味令他窒息,动物和人类的嘈杂 混声扰乱着他的安宁。每日家常的烦扰、拘束与倦厌给涓生带来的不快,总是伴随着他对子君爱意的削减,后者如今已经走下了“坚定而无畏”的新女神坛,回归到生物与社会繁殖育的庸常王国……子君从一名魅力十足的新女沦落为一位平庸的家庭妇女,更直接的成因,是这对恋人对于小资产阶级家庭分工的意识形态毫无保留的接纳,而这正是娜拉所反叛的对象。……涓生在发泄怨怼时,从未想过子君或许也拥有属于她自己的梦想,却受到了他们共同认定的家庭意识形态的压抑。他们所实践的自由恋爱根本不够,因为它只为女人留下了一条的“谋生之道”,那就是走入式的家庭。可是,日常生活的消磨吊诡式地展现出将爱情作为一种谋生之道的不可能。
子君显然并没有丧失全部的勇气,所以很快就质问了涓生对自己的感觉。涓生则抱着一 种对于真理的庄严诉求,坦白了自己爱意的消却,并迂回地暗示了他希望她离开的心愿。他再次搬出易卜生作为自己劝说的武器,把分离描画为两个人全新开始的起点,可并不能说,他丝毫没有意识到在他们破败的外,等待子君的是什么样的结局。,涓生进行了忏悔,并得到了作者的宽恕。被他们遗弃的小狗阿随也奇迹般地返回他的身边(也许象征着子君的宽宥?),而他也搬回会馆的房间,并承认在那里找到的只有空虚。 自由在此与“遗忘”和“说谎”发生了可耻的联系,而他曾梦想着重新跨上的新路则“像一条灰白的长蛇,自己蜿蜒地向我奔来”(鲁迅,214—215)。
笼罩着不祥之感的结尾似乎在暗示,悔恨与悲哀并不能挽救失败的浪漫实验。鲁迅或许可以原谅涓生,因为他虽然后知后觉,总归还是认可了鲁迅所持的对于经济自由之重要的信仰;但是他无法原谅自由恋爱的乌托邦理想,也无法原谅持续鼓吹自由恋爱的愿景而无视其内在的 及其与生活现实之间矛盾的那些人,他们要么是自欺欺人,要么就是在恶意操纵轻信而易受影响的青年。鲁迅在《幸福的家庭》(1924)中刻画的那位丈夫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是一个雇佣文人,怀着纯粹的恶意纺织着“幸福的家庭”的虚的纱,而对日常生活的庸俗细节不屑一顾,如柴火的价格、冬白菜的储藏、孩子的哭闹,在他眼中视若不见。他努力维护着 式家庭的理想图式,令其带着布尔乔亚的浮华泡沫漂浮在日常生活的泥沼之上,可他却几乎无法在中国大地上找到一块现实的地点,来承载他的故事。同时,他也无法阻止现实生活中顽固而刺耳的碎片打乱他体面的幻想。在小说段,鲁迅清楚地表明,这位雇佣文人正在构思一则讲述幸福生活的廉价故事,这并不是因为他相信这是现实,而是因为他了解如何才能迎合当时的风尚,以便谋取可观的酬金。如果说《伤逝》呈现的是自由恋爱的悲剧,那么《幸福的家庭》则是导演了一出滑稽戏。
鲁迅本人的自由恋爱实验(参见麦克杜格尔,2002)表明,它很少能达到悲剧的高度,也不会荒谬到让人们可以嗤之以鼻,并一笑置之。鲁迅之后的作家继续对自由恋爱的生存困境进行夸张化的书写;特别是女作家,她们开始讲述起子君的故事,并揭露小资产阶级婚姻的虚伪承诺。
4两则爱情“丑闻”中的民国女同恋与单身之罪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风卷了媒体的丑闻中,女总是扮演着一种带有侵略的角色。这些丑闻在公众中引起的反应可为我们提供一个间接的视角,观察当时的社会是如何调整并适应着变化中的关系和亲密模式。
在五四时期浮出水面的一代女,在争取个人权利和自主的斗争张,把自由恋爱作为一种有力的武器抓在手中。与政治参与权、经济独立权和受教育权不同,恋爱与婚姻的自由似乎是一种卓然个人化的功业,可以为一切勇敢的灵魂所得,而且不易到来自社会制度之惰的阻挠。对她们而言,个人的就是政治的,而通往解放之路的起点即在自己的家中,始于同父母就婚姻问题展开对峙,包括结婚、何时结婚以及与谁结婚。尽管如此,到20世纪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的时候,典型的桥段已经发生转移,从一名女儿对于家庭的反抗,变成挣脱束缚后的女在缺乏家庭管束的条件下对于爱情生活的灾难式管理。在保守派看来,丑闻的出现明,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把女人交付到她们自己的手中。甚至连自由派的批评家,也惯于把丑闻解读为女不成熟、缺乏经验以及无力在爱的矿藏探寻中保持平衡的明。可是当涉及可行的解决方案时,公共舆论的区分仍如以往一样泾渭分明,而在“爱情定则”论争中提出的议题也一再重现。
陶思瑾和刘梦莹的个案,把恋爱关系中女的侵略或越轨行为的问题,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或者在某些观者看来,是一个新的低点)。 陶思瑾和刘梦莹是两名女学生,经由作家许钦文相识,并同宿在许钦文家中。1932年某天,在两名室友之间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陶思瑾拿厨房里的一把菜刀砍死了刘梦莹。这起事件吸引媒体趋之若鹜,争相报道,对其新闻轰动的开发与利用,持续了数月有余。许钦文即刻成为众矢之的,不论是法庭还是公共舆论的审判场,都指控他与两名女子卷入了一场三角恋爱,并任由嫉妒日益加深,终致升级为一场谋杀。陶思瑾和刘梦莹的日记揭示出,二人已经维持了一段长达三年的热烈的同情关系。可即便如此,许钦文依然不断接到法院的传票,在刑事与民事法庭上先后受到共计10项指控。,他还被判入狱,服刑超过10个月之久。“三角恋爱”范式的影响力如此之大,竟足以让杭县的地方检察官以“年逾三十,尚未娶妻”和“以鳏居之人,而容留青年女子”两项罪名立案起诉许钦文(许钦文,1937,5)。
在许钦文的陈词中(部分以法庭对日记内容的选择披露为依据),陶思瑾和刘梦莹情火炽烈,乃至于立誓永结盟约,并购买订婚戒指。她们为同的坚强、高贵与亲密而深感无比骄傲,而当两人之间滋生出不协和的信号时,她们又感到无比的苦痛。可尽管事实披露如此,法庭和公众仍然坚持以异恋的方式对此事进行解读,甚至提出,即便不是(有充分的不在场明的)许钦文,也有的男参与共犯。莫名其妙地成为司法与民意偏见的受害者之后,许钦文对于女、法庭传统而保守的先入之见以及媒体之间的火热竞争,秉持着一种悲悯的心态;可与此同时,他本人也为渲染这起事件投入了不少笔墨,其中就包括他在《无妻之累》(1937)和《两条裙子》(1934)中收入的一系列回忆片断。许钦文在回忆文章中对纠缠数年的审判过程进行了轶事化的讲述,并为“的倒错”提供了现代心理学式的分析(许钦文,1937,145—150)。从本质上来说,他赞成普遍认同的观点,即同恋是一种未满足的异的变体,它可以像后者一样,在强度上极为“锋利”,而在表达上则相当“荒谬”(郑婴,1930,3)。如果说,许钦文对于这起事件产生兴趣,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潘光旦在他主办的杂志《华年》周刊上发表的评论,则更像是受到了专业冲动的驱使。
潘光旦基于法庭材料、新闻报道和他与一位知情朋友的人信做出诊断,肯定地鉴别出偏执妄想的症状,或曰“谕旨式的幻觉”(原文的英文翻译为“imperativehallucinations”),并把这些症状归因于由火炽热情所催发的酷烈嫉妒心(潘光旦,1993,8:437—438)。潘光旦以他在冯小青研究中同样的方式(第五章),为这一诊断添加了一剂社会改革的药方。 他感到痛惜的是,中国几乎不存在合格的精神病专家,可供法院传唤,以确认被告的精神状态。他们的专业意见可具有定夺被告生(减刑或无罪释放)与死(死刑)的意义(潘光旦,1993,440—441)。而即使被告足够幸运,得以脱罪,又什么措施可以防止再犯?“试问社会将如何安放。让她回家么?让她再进学校或公共场所么?谁能保她不发同,不再妒,不再杀?”(潘光旦,1993,441—442)。,潘光旦指出,目下中国的学校制度装备不足,难以应对青少年的情绪烦扰。所谓的训育主任,只晓得如何与洗衣工暗中串通,监控学生的频率;至于如何帮学生管理他们的情绪生活,而令他们不再有的必要,训育主任却毫无头绪。潘光旦将问题的根源定位于社会制度的欠缺,与当时主流的道德式回应拉开了醒目的距离;后者的展开,主要依赖的是个人化与化的话语:浪漫之爱腐蚀了道德素质;那些为爱而杀人之人,他们的行为都出于可鄙的自私动机;不论是同恋还是异恋,情都不能减轻一个人在道德与法律上所犯的罪孽。
情场女侠另一起牵涉到两名女子的事件,极具说服力。事件中的两名女子分别扮演了侵犯者和受害者的角色,其中侵犯的一方被奉为女英雄而得到人们的追捧,究其原因,便是她居于三角恋爱之外的位置。张璧月与张璧池两姐妹同在远方的一所中学求学,而已经订婚的璧池却与她们已婚的教师黄长典纠葛在一起。他们的私情被璧月发觉之后,璧池因为惧怕父母的怒火而逃到了另一个城市。璧月与黄长面对质,并向他开击(虽不致命),随之获罪入狱。在服刑期间,璧月成为媒体的焦点,轰动一时,公众也鼓噪喧哗,一致要求将她释放。不久,她的学校便将她保释出狱。 在《新女》上的一则评论中,署名芳心女士的作者区分了公众反应的三种类型:种类型堆砌了大量对璧月的吹捧,将她的行为作为一次向自由恋爱的正面攻击而大加颂扬。这位作者提醒我们注意到一个令人惊讶的事实:持有这种观点的不仅仅是礼教道德家和抱残守缺的儒家旧,还包括自诩的“青年志士们”。第二种反应是谴责璧池的轻信与天真,竟 然让自己甘心接受一名已婚男子的勾引。第三种主要是来自两姐妹所在学校同窗的声音,指认黄长典为真正的恶人,厚颜无耻地将一名女学生诱入一段虚的承诺关系,因而活该被击。公众情感似乎压倒地倾向于璧月,这位意图谋杀而未遂的罪犯。据说,甚至连冰心(1900—1999)也曾致信给她,称赞她的勇气。在娱乐的舞台上,也上演了一出赞美其英勇气概的戏剧,并冠以一个吸人眼球的标题:“情场女侠张璧月”(芳心女士,1929)。
芳心女士违逆公众的热情,给出了她自己的如下判断。璧月以暴力恐吓所谓的同流合污之人,蓄意地干涉了她妹妹的恋爱权利。而璧池也并非毫无指摘之处:如果她有勇气爱上一名已婚男子并要求他离婚,那么当情事隐瞒不住时,她也应该有勇气直面自己的家人。黄长典受到了不恰当的指责,因为他在自己的已婚状态一事上并没有欺骗过璧池。他真正的错误,只在于他竭力隐藏两人的秘密。芳心女士在的结语中充满焦虑地指出:“这次惨杀案表示出来,我国社会现存制度下[……]反动的空气窒息的喘不过气来的青年男女[……][以及]宗法因袭即封建思想与势力。”(芳心女士,1929,358)这位评论者显然不甘心承认这样一个事实:违法者得到公众舆论慷慨的宽恕,而受害者却只是因为违反了由保守派和自由派共尊的爱情的潜在法则,反而成为公众羞辱的靶心。璧月被神化为“侠”,说明女子的行动力若想获得认可与承认,前提是她的行为必须英雄般地代表了某些的人或事。如果璧月与璧池两姐妹都卷入了与这位教师的浪漫纠葛中,则暴力事件将不可避免地被解读为衍生自三角恋的争夺,那么对于璧月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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