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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正版法律史译评:第六卷9787547515136中西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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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的均平秩序——以经济秩序为中心
秦、汉及唐代的法律与行政程式——兼论二者对官吏系统与读写教育的促进作用
关于岳麓书院藏秦简《亡律》中“廿年后九月戊戌以来”条
岳麓秦简“执法”考
秦代县下的“庙”——对里耶秦简与岳麓书院藏秦简“秦律令”中所见诸庙的考察
汉代的“守”和“行某事”
《政事要略》所引《会要》内容小考
非流之流:关于唐代配隶、安置、罚镇、效力等诸问题
唐代县行政下“不良”的犯罪调查
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的文献学研究——作为唐令复原的方法之一
控告与社会等级:中国律学内法律连贯及法律类别的确立
“刑科杨雍建等题本档”之发现——兼论“启心郎”与“给事中”清初的地位
清末《申报》所见律师观的发展及讼师观的变迁——由讼师到律师(一)
加藤弘之的反自然法观念与其天皇制理念的“和魂洋才”
**方的欧洲中心主义:比较中国和欧洲的法律传统
仁井田陛著作目录
重现的法律程序:早期帝制中国法律史的新来源
译注《晋书·刑法志》集大成之作——读周东平主编《(晋书·刑法志)译注》
周东平,1961年生,福建周宁人,史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客座教授。在《历史研究》《法学研究》《东洋史研究》等靠前外重要刊物发表数十篇,出版独著、合著、译著多种,主持社科等项目,参与多项靠前合作研究项目。
朱腾,1982年生,浙江舟山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在《中国法学》《哲学研究》《法学家》《清华法学》等重要期刊发表二十余篇,出版独著、合著、译著多种,主持及参与社科等项目多项。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传统中国的均平秩序——以经济秩序为中心、秦、汉及唐代的法律与行政程式——兼论二者对官吏系统与读写教育的促进作用、关于岳麓书院藏秦简《亡律》中“廿年后九月戊戌以来”条等。
《法律史译评》(第六卷)选取了海内外汉学界对中国法律史的全新研究成果,大多基于新出文献和历史档案,视角独特,方法新颖,对于中国法制史、思想史乃至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领域,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法律史译评》以境内外新出中国律史文为内容。第六卷包括《传统中国的均平秩序——以经济秩序为中心》《秦、汉及唐代的法律与行政程式——兼论二者对官吏系统与读写教育的促进作用》《岳麓秦简“执法”考》《汉代的“守”和“行某事”》等共18篇,内容丰富,涵盖了上至秦汉时期,下至晚清民国的法律诸多问题,旁涉出土文献、思想史、行政史等诸多学科,具有较强的可读和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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