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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正版王利明学术文集:2:2:物权编9787301314104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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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总则
论物权的概念
当代物权法的新发展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的修改与完善
平等保护原则:中国物权法的鲜明特色
物尽其用:物权法的基本价值
物权行为若干问题探讨
论物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分离
论物权法定原则
论《物权法》对我国券市场的影响
论民法典物权编中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
论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我国《物权法》制定对民法典编纂的启示
财产所有权
罗马法与日耳曼法的所有权概念比较
全民所有制企业所有权问题的探讨
产权保护:市场经济的基石
论物权法中车位、车库的归属及相关法律问题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以我国《物权法》06条为分析对象
论征收制度的公利益概念
试论添附与侵权责任制度的相互关系
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若干问题——对《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相关规则的评述
论相邻关系中的容忍义务
用益物权
论他物权的设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规则
空间权: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利
论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的完善——以成员权为视角
论民法典物权编中居住权的若干问题
民法典物权编设立典权的必要
试论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界分
海域使用权的若干问题探讨
担保物权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中担保物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担保物权的新发展
试论抵押物转让的限制
抵押权的竞合及其顺位
试论混合共同担保中的追偿权
试论动产抵押
收费权质押的若干问题探讨
占有
论占有的质
试论占有的权利推定规则
关键词索引
法律文件全简称对照表
《物权法》与《民法典》对照表
后记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获湖北财经学院法学士学;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后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哈大学法学院进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获得者”“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以及青年教师奖、届中韩青年学术奖等奖励。曾两次获得颁发的教学成果二等奖。 王利明教授曾任第九、十、十一届代表,第九届财经委员会委员,第十、十一届法律委员会委员,参与《民法典》《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 主要学术成果: 专著《违约责任论》(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司法改革研究》(获科研成果一等奖,吴玉章科研三等奖)、《物权》《物权法研究》(获第六届图书奖提名奖)、《合同法研究》(、二、三、四卷),《民法总则研究》 (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人格权法研究》(获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二等奖)、《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理由书》(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法律解释学导论》(获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主编或合著《民新》(上、下册,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学术专著奖)、《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教材奖)、《人格权新》(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合同新·总则》;发表集《民商法研究》(1至9辑)和学术二百余篇。
王利明学术文集是作者近四十年来学术研究的初步梳理和总结,全面体现了王利明教授的民法学思想及学术研究成果。文集按照民法典各分编体例加以编排,共分为民法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五卷。文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后集结出版,将成为学界研究民法典条文来龙去脉以及争议焦点的重要参考资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本书为王利明学术文集五卷本之一,收录已发表及未发表的、有关物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的共计38篇,分为物权法总则、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五部分。
书后附有民法典与既有法律条文对照表,以方便读者参照阅读。
王利明学术文集是作者近四十年来学术研究的初步梳理和总结,全面体现了王利明教授的民法学思想及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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