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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新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张郁达 著9787513038331
  • 正版
    • 作者: 张郁达 著著 | 张郁达 著编 | 张郁达 著译 | 张郁达 著绘
    • 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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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张郁达 著著| 张郁达 著编| 张郁达 著译| 张郁达 著绘
    •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5-10-01
    • 版次:1
    • 印次:1
    • 字数:185000
    • 页数:205
    • 开本:16开
    • ISBN:9787513038331
    • 版权提供:知识产权出版社
    • 作者:张郁达 著
    • 著:张郁达 著
    • 装帧:平装
    • 印次:1
    • 定价:50.00
    • ISBN:9787513038331
    •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 开本:16开
    • 印刷时间:暂无
    • 语种:暂无
    • 出版时间:2015-10-01
    • 页数:205
    • 外部编号:1201265895
    • 版次:1
    • 成品尺寸:暂无

    章绪论
    节研究背景及其意义
    第二节研究方法
    第三节理论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第四节研究框架和逻辑结构
    第二章文献综述
    节发达农村土地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第二节国内农村土地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第三章国内外农村土地制度变革比较研究
    节欧美等发和地区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
    第二节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
    第三节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经济绩效评价
    第四章我国城镇化发展阶段与农村土地制度变革
    节世界城市化发展的S形曲线
    第二节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阶段分析
    第三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和紧迫
    第四节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影响
    第五章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节法律规章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规范
    第二节产权制度不清晰,征地补偿不均衡
    第三节交易市场不成熟,土地流转不顺畅
    第四节宅基地转换机制不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不均等
    第六章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节过时条款,规范确权操作程序
    第二节重构农地产权制度,公平分配征地补偿
    第三节健全统转市场,转变农业发展模式
    第四节建立农村宅基地转换机制,推动农村居民“市民化”
    第七章结论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张郁达,男,蒙古族,员。国社会科学院院金融学和政策与公共管理学双博±。注册会计师、不错经济师、靠前一级风险管理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中国博士后工作促进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欧美同学会副会长。金融学博士校友会。现任中国领导力研究中心副主任,战略研究院副院长。重点研究政策与公共管理、宏观经济、领导力理论。


    城镇化既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又是工业文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城镇化的过程, 说到底, 就是工业化的实现与提升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人口的集聚、集中与市民化发展。反过来说就是, 工业化的发生过程, 一定是一个由人口的城镇化和市民化相伴而生的制造业持续集中和生产方式不断大升级的发展过程。离开了工业化, 不可能实现人口的城镇化; 人口的普遍城镇化和广泛市民化, 相伴而生的一定是工业的现代化。城镇化及其实现过程, 不仅为人口的不断集聚与持续走向集提了必要环境支持和社会生载, 而且为工业化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社会
    依托。但是, 在不同由于其所处发展阶段不同, 工业化以及与其相伴而生的城镇化的实现路径也会有很大不同。我国的城镇化过程与一般相比, 就有很大的不同。尽管无论是我国城镇化的具体进程, 还是工业化的实现过程,都始终离不开人口的集聚和集中, 但由于我国城乡分割的户
    籍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的特殊, 不仅使人口的集聚和集中采取了“农民工” 形态, 而且使农村土地制度及其变革客观地成为我国城镇化实现过程中无法绕开的一个“节”。达博士在其博士基础上修改完成的《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一书, 站在我国工业现代化快展和从经济大国顺利迈向经济强国的高度, 运用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通过实分析, 探讨和阐明了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制度及其改革以及这种改革与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关系。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阶段, 城镇化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障碍, 直观地看, 似乎就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 即农村居民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所遇到的制度障碍。但是, 深入分析, 则不难发现, 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和突出问题, 实际上并非户籍及其制度。因为, 从户籍及其制度所反映的一般关系角度看, 户籍是居民个人参与某一个社区必须付出的各种成本及其作出参与安排后可能得到的收益之间的比较的确认凭。只有在他(她) 本人作出自己的选择并经其选定的特定社区确认而成为本社区户籍人口后,他(她) 才能参与到本社区的务期生活中来, 从而他(她)才能享有本社区为其提供的各种服务与福利。即使将上述一般关系上升到高度, 与之相关的户籍及其制度在内涵上并无本质差別。至于因户籍关系的变化所产生的医疗保障、子女入托或上学等社会利差异, 则是由户籍及其制度派生的居民福利。这类居民福利是一个地区或生产力发展和制度改进的结果, 而非城镇化实现与否的原因。因为, 只要没有非市场因素障碍的干扰,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更多农村人口进城经商并成为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市场主体, 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医疗保障、孩子入托、子女就学等社会福利, 均可以在市场竞争过程中通过税收和财政再分配
    的办法得到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 户籍及其制度并不构成城镇化发展的首要障碍。这一点可以通过对比农村居民对于2014 年7 月30 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的反应得到印。《意见》虽然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 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等政策, 但广大农村居民却并未如同20 世纪七八十年代那样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恰恰相反, 很多在城里打工的农民似乎并不急于将自己的户口转成“城镇居民户口”。毫无疑问,这种现象的发生既与关于农村居民“三权” 长期稳定的政策有关, 也与各级地方相继了有于解决农民工子女入托、上学等帮扶政策关, 即与其福利化的比较与实现有关。大量案例调査和实际资料均表明, 在我国工业化发展及
    其实现过程中, 妨碍城镇化发展的障碍是农村土地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广大农民———包括已经进城的和正在准备进城的以及将来不准备进城和愿意永远留存农村务农的人们———特别关心的问题。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 是改革幵放后在继承“一化三
    改” 基础上形成的。现行土地制度, 本质上是“以联产承包负责任” 为基础的土地归属与管理制度。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第10 条
    第2款明确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以外, 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也属于集体所有。” 其实践依据是农民通过自食其力、精耕细作, 按照承包土地的多少, “交足, 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归自己的” 这样一个原则, 联产承包, 实现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充分发挥农民个人劳动生产积极的有机结合, 以此达到既保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集体共有,又能够放手让农民自主经营、自谋发展的目的。通过联产承包, 既保了农民对土地的实际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 又实现了农民合法收益的化。因此, 这一制度一经实行, 便收到合乎人之本要求的良好效果。但是,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同样遇到了农村劳动力进一步自由流动和土地承包者迫切要求实现主业转换的限制。于是, 在农村土地集体共有权不变前提下, 土地承包后的实际支配权、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允许流转问题便提到了日程。适应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需要, 中办、国办于2014 年11 月20 日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明确指出: 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 “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以达到“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 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发展多种
    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的目的。?然而, 这样一种改革模式必然会遇到一系列制度和法
    理挑战。其中, 挑战是农民如何通过土地的流转把他们所拥有的承包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宅基地的经营自主权变为实际财产收益权的同时, 允许经土地流转而得到新的土地规模经营权的土地经营者获得更加灵活有效的实际支配权。正如有专家指出的: “集体所有权实际上是在一个时
    点设置下的人人共有、人人有份的所有权制度”, “承包权是集体所有权跟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包和承包的关系”,“经营权是承包经营权派生出来的, 不是一个独立的权利, ……受承包经营权约束”, “承包权是一个田地权, 经营权是一个田面权”, 因此, 经营权必须小于承包权, 否则难免带来实际土地流与营过程中的权利, 形成包括潜在信贷风险在内的巨大风险。?
        张郁达博士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书中, 试图以制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为基本理论支持, 以博弈论为主要分析工具, 以统计实为主要研究方法,分析和探讨了城镇化进程与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关系, 论和阐明了农村上地流转制度的改革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的重要一步, 指出了这一改革对于全面解放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村人口“离土离乡”、并由此组成新型城镇居民和现代产业大军, 进而大幅度提升我国城镇化水平和新型工业化向更髙层次方向发展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围绕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这样一个主题, 作者首先对我国农村土地制
    度的历史变迁和城乡发展状况做了系统阐释, 进而运用计量经济学模型和土地绩效评估等方法, 分析了城镇化发展与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关系, 揭示了农村土地制度及其改革对于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影响, 分析了我国现行土地制度及其政策法规之间存在的不协调、不一致和个别条款过时严重
    妨碍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等问题, 提出了从法律上打破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限制, 阐明了按土地质划分农村土地流转范围和方式, 赋予农民土地承包支配权, 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居民宅基地, 并由此赋予农民实质财产权以及放宽资本下乡“适度规模” 限制, 引导和推进我国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发展等一系列政策建议。
        毫无疑问, 张郁达博士的这些分析、探讨和阐述仍然是初步的。随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 随着我国大国经济发展的路线图进一步清晰, 有关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制度改革问题的研究也会进一步深化。显然, 从这个角度看, 张郁达博士的
    这项研究成果付梓出版, 不仅有于进一步深化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论研究与政策实践, 而且有于为进一步深化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大力度推进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更加深刻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政策指导。
        刘迎秋
        2015 年12 月10 日于北京小倦游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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