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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法律能为文化发展繁荣做什么秦前红97875620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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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绪论
节 法律可以为文化做什么
第二节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社会文化生活的理想模型
第三节 文化与法律
第四节 主要的研究思路
第二章 化职能的历史变迁
节 让文化的归文化――“公办文化”的产生、困境与蜕变
第二节 文化为谁而活――关于文化的功能定位的变迁
第三节 社会转型中的化职能
第三章 文化权:文化法律机制之规范建构起点
节 法律意义上的文化权利
第二节 文化权利的规范要素
第三节 文化权利的基本属
第四节 文化权利的规范功能
第五节 文化权利的保障模式
第六节 文化权利所要求之多元文化建制
第四章 面向文化市场的法律机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自由之维
节 文化市场的法律原则建构
第二节 文化市场受众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文化产业的自律、自治及其法律保障
第四节 文化产业发展与职能转变
第五章 文化权益保障的法律机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公平之维
节 文化事业的法律原则
第二节 文化给付义务体系的法律建构
第三节 文化事业的公共参与及其法律保障
第六章 当前文化法律秩序的完善之道
节 文化权限的调整与界定
第二节 基于法治原则的文化法规范检视
第三节 文化产业的法律规制
第四节 文化事业的法律保障:趋向一个公平、高效、协调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后记
秦前红,出生于湖北仙桃市。1981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律系,1988年获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1997年获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学评》主编。
学术兼职:中国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期刊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研究会会长。社会兼职:湖北省第二届、第三届行政复议专家组组长;湖北省人大会顾问、武汉市人大会不错顾问、武汉市第十界、十届人大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会不错顾问;武汉市第十二届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主要学术研究领域:基本理论、比较、地方制度。代表著作有:《变迁论》、《社会主义宪政研究》、《原则论》、《地方人大监督权》。在国内外刊物发表学术100多篇。
曾主持人文社科重大招标项目、社科重点项目、人文社科规划项目、重点项目等十多项省部级以上项目。先后获得2007年世纪很好人才、改革开放三十年法学很好成果三等奖、法学很好成果二等奖、钱端升法学很好成果三等奖等多种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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