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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日本典型担保法(日)道垣内弘人978730133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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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担保物权总论
节担保物权法学的往昔与今后
第二节担保改革元年
第三节担保客体的分解掌握
第四节担保的侵害
章留置权、先取特权
节建筑物建造承揽人对用地成立商事留置权——东京高院平成6年12月19日裁定(判时1550号33页)
第二节雇佣关系的先取特权
第三节破产与动产买卖先取特权的物上代位——优选法院昭和59年2月2日小法庭判决(民集38卷3号431页)
第四节扣押与动产买卖先取特权的物上代位——优选法院昭和60年7月19日第二小法庭判决(民集39卷5号1326页)
第二章质权
节保险合同权利的担保化
第二节普通存款担保化的有效
第三章抵押权
节总论
第二节抵押权的效力
第三节抵押权的实现
第四节优选额抵押权:将被担保债权的范围约定为“信用
金库交易产生的债权”所设定之优选额抵押权的被担保债权与保债权——优选法院平成5年1月19日第三小法庭判决(民集47卷1号41页)
首次发表信息
判例索引
主题词索引
日本年号与公历年对照表
译后记
[日]道垣内弘人,1959年出生于日本冈山县,1982年于东京大学法学部,现为东京大学教授。主要著作有:《担保物权法》(三省堂,1990年),《信托法理与私法体系》(有斐阁,1996年),《买主破产中的动产卖主的保护》(有斐阁,1997年),《民法研究手册》(共著,有斐阁,2000年),《金融交易与民法法理》(共编著,有斐阁,2000年)。王融擎,天同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学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东京大学特别。译著有《日本民法:条文与判例》,曾在《私法》《案例选》《北航律评》《券市场导报》等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文章。
本书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论述始终立足于担保实务,具有鲜明的实务特征。虽然论述主要是在日本法的框架内展开的,但其理论基础、解释方法等各种解释论,对后民法典时代的中国担保法解释的展开也具有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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