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苏宁会员
购物车 0
易付宝
手机苏宁

服务体验

店铺评分与同行业相比

用户评价:----

物流时效:----

售后服务:----

  • 服务承诺: 正品保障
  • 公司名称:
  • 所 在 地:
本店所有商品

  • 全新对抗式刑事审判的起源(美国)兰约787309070507
  • 正版
    • 作者: (美国)兰博约著 | (美国)兰博约编 | (美国)兰博约译 | (美国)兰博约绘
    • 出版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0-05-01
    送至
  • 由""直接销售和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
  • 加入购物车 购买电子书
    服务

    看了又看

    商品预定流程:

    查看大图
    /
    ×

    苏宁商家

    商家:
    萌萌哒图书专营店
    联系:
    • 商品

    • 服务

    • 物流

    搜索店内商品

    商品参数
    • 作者: (美国)兰博约著| (美国)兰博约编| (美国)兰博约译| (美国)兰博约绘
    •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0-05-01
    • 版次:1
    • 印次:1
    • 字数:20000.0
    • 开本:32开
    • ISBN:9787309070507
    • 版权提供:复旦大学出版社
    • 作者:(美国)兰博约
    • 著:(美国)兰博约
    • 装帧:精装
    • 印次:1
    • 定价:40.00
    • ISBN:9787309070507
    •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 开本:32开
    • 印刷时间:暂无
    • 语种:暂无
    • 出版时间:2010-05-01
    • 页数:0
    • 外部编号:11569660
    • 版次:1
    • 成品尺寸:暂无

       丛书主编序言
    作者自序与致谢
    译序
    中译凡例及注释说明
    导论
    章 没有律师的刑事审判
    节 庭上的争吵
    第二节 快速的审判
    一、没有辩诉交易
    二、作为信息来源的被告
    三、陪审团裁决的速度
    第三节 禁止辩护律师的规则
    一、法庭就是辩护律师
    二、据的标准
    三、被告的特权
    四、作为信息来源的被告
    五、与轻罪比较
    第四节 玛丽式审前程序
    第五节 被告陈述式的审判
    一、审前羁押
    二、被告人的
    三、禁止被告人?
    四、尚未成型的举责任制
    五、作为判罚程序的审判
    六、宽赦制度
    七、没有不得自其罪的特权
    第六节 被告的困境
    一、毫无准备成为优点
    二、历史背景

    第二章 1696年《叛逆罪审判法》:辩护律师的出现
    节 斯图亚特王朝晚期的叛逆罪审判
    、“主教阴谋”案
    二、菲茨哈里斯和科莱奇
    三、“赖宅阴谋”案
    四、血腥巡回审判
    五、补遗:七主教案
    第二节 对叛逆罪审判方式的批评
    一、法官的偏袒
    二、审前准备的
    三、禁止辩护律师
    第三节 法案的条款
    一、《前言》:无罪和平等
    二、起诉状的开示
    三、辩护律师在审前阶段的帮
    四、庭审的辩护律师
    五、事务律师
    六、辩方人
    第四节 有且只有于叛逆罪
    一、控方的不平衡地位
    二、法官的偏袒
    三、叛逆罪的复杂
    四、没有整体的后果
    五、平等化
    第五节 贵族和乞丐:叛逆罪留给对抗式刑事司法的遗产
    一、财富效应
    二、敌对效应

    第三章 控方催生的辩护律师
    节 控方律师
    一、事务律师的职业
    二、起诉方的事务律师
    (一) 事务律师的工作:造币厂
    (二) 行政机构提起的控告
    (三) 事务律师进行私人控告
    (四) 治安官的书记官充当事务律师
    三、起诉重罪的合会
    四、“纽盖特的事务律师”
    (一) 事务律师的不法行径
    (二) 1733年伦敦大陪审团呈文
    (三) 纽盖特的辩护者
    五、控诉律师
    第二节 起诉中的伪
    一、赏金制度
    (一) 诱发伪
    (二) 赏金的丑闻
    二、污点人的控告
    第三节 伪造成为重罪
    第四节 辩护律师介入重罪案审判
    一、保持“被告陈述”式审判
    二、平等化
    三、司法的基础

    第四章 刑事据法
    节 《审判实录》所见
    一、偏重伦敦
    二、该系列的发展
    三、范围和可靠
    第二节 品格据
    一、老贝利的实践
    二、反驳例外
    三、暂不适用于治安官
    第三节 补强规则
    一、排除?抑或仅是提醒?
    二、共犯排除
    三、阿特伍德和罗宾斯案中的收缩
    第四节 口供规则
    一、污点人的口供
    二、沃瑞克谢尔案与有毒之树
    三、对这一政策的质疑
    第五节 未竟的事业:传闻规则
    一、“不是据”
    二、出庭律师的影响
    三、以交叉询问为理由
    第六节 探索平衡点:排除据

    第五章 从争吵式到对抗式审判
    节 蹑足潜踪
    第二节 被告无言
    一、举责任:控方的事
    二、说服:排除合理怀疑
    三、“我让我的律师来说”
    四、审前程序的同步变化
    五、不自其罪的权利
    第三节 控诉律师
    一、事务律师的影响
    二、自律的义务
    第四节 辩护律师
    一、交叉询问
    二、规避
    三、“饱学于法的律师”:事实与法律的互动
    四、对抗的风气
    第五节 法官的默许
    一、超然事外
    二、无律师代理的情况
    第六节 陪审团
    一、陪审团噤声
    二、陪审团管控的转型
    (一) 官评
    (二) 罚金或以罚金相威胁
    (三) 宽赦
    (四) 不经裁决而停止审判
    (五) 拒绝裁决,要求重新讨论
    (六) 特别裁决
    (七) 从纠正错误到预防错误
    第七节 对揭示的缺陷
    一、只是副产品
    二、极刑的影响
    三、失之交臂:英格兰对欧陆模式的轻视
    征引缩略表
    译名对照表
    专有名词
    人名
    地名
    译后记
    ……

    作者:(美国)兰博约(John H.Langbein) 译者:王志强

    兰博约(John Langbein),耶鲁法学院法学与法律史斯特灵讲座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士(经济学,1964)、哈大学法学士(1968)、英国剑桥大学法学士(1969)、哲学博士(欧洲法律史,1971);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1987)。曾任教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在欧洲法律史和普通法史、退休金和劳工保障法、信托与财产法以及现代比较法等领域卓有成就。除大量外,还著有《文艺复兴时代的控告犯罪:英格兰、德国和法国》(1974年)和《刑讯和据法:古代的欧洲与英格兰》(1977),编有教科书《比较刑事诉讼:德国》(1977)和《退休金和劳工利益法》(合编,2006)。担任统一法律委员会《统一谨慎法》报告人、第三次《财产法重述?遗嘱和捐赠转让》副报告人、第三次《信托法重述》顾问,并任职于美国多个法案起草委员会。具有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和罗里达州律师资格、英国出庭律师资格(内殿会馆)。
    王志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法学士(1993)、法学硕士(1996)、耶鲁大学法学硕士(2006)、北京大学法学博士(1998)、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候选人。曾在复旦大中国史地理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史和比较法。著有《法律多元视角下的清代法》(2003),在《中国社会科学》和《法学研究》发表多篇。

    售后保障

    最近浏览

    猜你喜欢

    该商品在当前城市正在进行 促销

    注:参加抢购将不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x
    您已成功将商品加入收藏夹

    查看我的收藏夹

    确定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关闭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此时为正式期SUPER会员专享抢购期,普通会员暂不可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