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苏宁会员
购物车 0
易付宝
手机苏宁

服务体验

店铺评分与同行业相比

用户评价:----

物流时效:----

售后服务:----

  • 服务承诺: 正品保障
  • 公司名称:
  • 所 在 地:
本店所有商品

  • [正版新书]正版一本书读懂法律常识根据《民法典》全新创作的法律通识书解答日常法律难题手把手教你维权技巧大众维权利器书籍
  • 本店商品限购一件,多拍不予发货,谢谢合作。如遇套装商品/书籍无法选择选项,请联系在线客服。
    • 作者: 南湖法客著
    • 出版社: 天津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1-06
    送至
  • 由""直接销售和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
  • 加入购物车 购买电子书
    服务

    看了又看

    商品预定流程:

    查看大图
    /
    ×

    苏宁商家

    商家:
    萌萌哒图书专营店
    联系:
    • 商品

    • 服务

    • 物流

    搜索店内商品

    商品参数
    • 作者: 南湖法客著
    •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1-06
    • 开本:16开
    • ISBN:9780043994643
    • 版权提供:天津人民出版社

                                                                                                                店铺公告

    为保障消费者合理购买需求及公平交易机会,避免因非生活消费目的的购买货囤积商品,抬价转售等违法行为发生,店铺有权对异常订单不发货且不进行赔付。异常订单:包括但不限于相同用户ID批量下单,同一用户(指不同用户ID,存在相同/临近/虚构收货地址,或相同联系号码,收件人,同账户付款人等情形的)批量下单(一次性大于5本),以及其他非消费目的的交易订单。 温馨提示:请务必当着快递员面开箱验货,如发现破损,请立即拍照拒收,如验货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在线客服处理,(如开箱验货时发现破损,所产生运费由我司承担,一经签收即为货物完好,如果您未开箱验货,一切损失就需要由买家承担,所以请买家一定要仔细验货), 关于退货运费:对于下单后且物流已发货货品在途的状态下,原则上均不接受退货申请,如顾客原因退货需要承担来回运费,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非破损问题)可在签收后,联系在线客服。

    如遇套装商品/书籍无法选择选项,请联系在线客服。如不联系统一不发货,做不发货处理。

    书名:一本书读懂法律常识 作者:南湖法客                   定价:42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1173719 开本:16
    出版时间:2021.6 页数:232 装帧:平装

     

    第一章 结婚与离婚

    第一节 六礼之事俱备,周公之仪始成

    ——彩礼及其返还问题 // 002

    第二节 鸳谱已成还待来日,山盟虽在犹需约书

    ——婚前协议 // 010

    第三节 徒壁之家尚有片瓦,朱门之户难免债务

    ——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 018

    第四节 情浓意蜜不顾,劳燕分飞陌路

    ——离婚财产分割 // 026

     

    第二章 继承与家事

    第一节 社稷之重在于立嗣,百姓之本无过传家

    ——遗嘱与遗产 // 036

    第二节 乌鸦存吐哺之义,羔羊有跪乳之恩

    ——家庭成员间的扶养、抚养与赡养 // 046

    第三节 螟蛉有子难养,蜾蠃负之不悔

    ——继父母、继子女和养父母、养子女 // 056

    第四节 新社会父子各有人格,旧观念债务未必遗传

    ——父债是否子还 // 066

     

    第三章 债权与债务

    第一节 定订押金有区别,切勿大意留风险

    ——读懂定金、订金、押金 // 074

    第二节 谈钱财莫论生熟,欠借收大不相同

    ——欠条、借条与收条 // 081

    第三节 无债也应多留心眼,有保亦莫高枕无忧

    ——担保责任如何实现 // 089

    第四节 自然法律有差异,新旧规定要分清

    ——哪些债权受保护 // 098

     

    第四章 住房与物业

    第一节 恪守法令优质服务,传承美德邻里相亲

    ——物业管理纠纷 // 106

    第二节 百万座驾易得,丈余车位难觅

    ——车位产权归属问题 // 114

    第三节 不期广厦千万,唯愿陋室周全

    ——逾期交房办证问题 // 121

    第四节 旧屋新住亦非不可,易手交割切莫轻心

    ——二手房买卖问题 // 129

     

     

    第五章 消保与侵权

    第一节 子曰衣食不厌精细,诗云事大无非住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 // 138

    第二节 充值开卡办理会员,圈钱跑路集资诈骗

    ——消费储值卡跑路 // 147

    第三节 洋货虽好也有三六九等,海淘不易留心二五八分

    ——海外代购风险 // 154

    第四节 流光之思多宝贵,虚拟财产要保卫

    ——虚拟财产与网络知识产权 // 162

     

    第六章 劳动者权利

    第一节 载月仆仆为生计,岂能无约不付酬

    ——劳动合同问题 // 172

    第二节 一拍不可轻易两散,劳资哪能随便殊途

    ——劳动关系的解除 // 179

    第三节 成疾定有因果,积劳当求补偿

    ——工伤赔付问题 // 186

    第四节 休息之权不可剥夺,加班补偿岂能漠视

    ——休息、休假与加班 // 194

     

    第七章 投资理财

    第一节 人单未必无用,有权怎能噤声

    ——公司股东维权之路 // 202

    第二节 股海沉浮黄粱梦,随波逐流岂甘心

    ——散户如何维权 // 211

    第三节 未雨绸缪量力,曲突徙薪趁早

    ——如何购买商业保险 // 219

    第四节 公私理财破刚兑,高额回报不可信

    ——警惕理财风险 // 227

    《一本书读懂法律常识(2021民法典实用版)》选取了婚姻、继承、债权、住房、消费者权益、就业、投资七个贴合老百姓经济生活的法律专题。每个专题设置了关键词,并分设了"引人入胜""条分缕析""典型案例剖析"等板块,分别介绍专题背景,具体阐述法律关系,并辅以案例说明,更显通俗易懂。同时,在每个专题中专门设立"TIPS"专栏,以方便读者扩展阅读。

    总之,本书紧紧围绕日常生活中有关财产的法律常识,语言通俗易懂,将生硬法条变得生动活泼,且穿插时事热点,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南湖法客是由朱鹏锦,贺国斐 ,曹汝明,马洪力,共同组成的作者团队。

    朱鹏锦,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任职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从事重罪案件指导、政策研究以及检察改革工作,理论研究与实务经验丰富。在《检察日报》《犯罪学论坛》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参与上海检察机关重大课题等多项研究课题,曾获上海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一等奖。

    贺国斐 ,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就职于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甘肃银行法务部门任职,主要承办金融诉讼案件,为多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提供法律服务,具有多年金融领域法律实务经验与理论积淀。

    曹汝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任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曾参与研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参与研发智慧公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公开发表多篇调研文章。

    马洪力,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任风控专员,擅长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建筑工程纠纷、不良资产处置、企业法律事务(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等)、民事纠纷(继承、婚姻),兼攻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为多家商业银行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第一章

    结婚与离婚

    第一节 六礼之事俱备,周公之仪始成

    --彩礼及其返还问题

    【关键词】彩礼性质 彩礼返还 返还条件

    【引人入胜】

    在中国古代,确立婚姻关系固然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除此之外,还有几项必备的仪式,合称为"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汉代的秦嘉在《述婚诗》中写道:"敬兹新姻,六礼不愆。"意思是说,婚姻大事不能草率,一切礼仪都必须认真对待。"六礼"中的"纳采"和"纳征"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金,也就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彩礼问题。

    【条分缕析】

    一、彩礼的性质和认定

    (一)彩礼的性质

    彩礼作为我国婚嫁习俗之一由来已久,寄托着男女双方家庭对于即将缔结的婚姻的美好愿望。但是如果处置不当,彩礼问题很容易引发家庭纠纷。我国并未明确界定彩礼的法律含义。结合彩礼的固有内涵,并充分尊重民间形成的婚嫁习俗,一般认为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男女双方或者双方家庭,依照当地风俗给予对方或者对方家庭的较大额财物。所以,一方为了结婚而产生的花销,比如办酒宴等的花费,虽然也是为了缔结婚姻,但是不能认定为彩礼,因为它不是直接给付另一方的财物。

    就法律性质而言,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予,是一种具有强烈人身属性的财产关系。彩礼所附的条件应当是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也就是说,给付彩礼是以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和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如果男女双方进行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那么这种赠予是有效的;如果男女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或者没有共同生活,那么赠予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二)彩礼的认定

    那么,如何判断给付的财物是不是彩礼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和立法精神,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认定为彩礼,进而才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返还的范畴。综合来讲,判断一方在婚前给付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主要从习俗、目的、价值三项要素来考虑。

    1.当地是否确实存在给付彩礼的习俗

    实践中,认定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的前提条件是:当地是否有给付彩礼的习俗。如果你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那么法院在结合个案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会审查男女双方或者收受财物的一方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明确是不是确实存在一般条件下,给付彩礼才能缔结婚姻的习俗。如果彩礼习俗确实存在,那么就满足了认定彩礼性质的第一步;如果审查后确定当地并不存在该习俗,那么给付的财物就不能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彩礼,不能适用彩礼返还的规定,只能按照赠予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要求返还彩礼的一方应当证明当地确实存在给付彩礼的习俗。

    我们以张章和李莉的结婚彩礼为例。①张章和李莉都住在合州县,该县自古以来就存在男方给付女方彩礼的习俗,那么张章为了结婚,按照习俗给李莉家的财物就认定为彩礼。②张章住在合州县,李莉住在三阳县,三阳县有给付彩礼的习俗,张章按照三阳县的习俗给李莉家的财物就认定为彩礼。③张章住在合州县,李莉住在三阳县,合州县有给付彩礼的习俗,三阳县没有该习俗,因此李莉家并未要求给付彩礼,但是张章主动按照老家的习俗给李莉家财物,此时则不能认定为彩礼;如果李莉家主动要求张章给付财物,那么就认定为彩礼。④张章住在合州县,李莉住在三阳县,两县都没有给付彩礼的习俗,此时张章给付给李莉家的财物不宜认定为彩礼。

    2.给付的财物是否以缔结婚姻为目的

    在实际的恋爱、婚姻关系中,经常存在一方于婚前给付另一方财物的情况,但是给付财物的动机和目的则有很大的不同。有的给付财物是为了确定恋爱关系,有的是为了维持关系和增进感情,甚至还存在为了发生性关系而给付财物的情况。上述给付财物和彩礼的根本区别在于,给付彩礼是以双方缔结婚姻为目的,其他则不是。如果在婚前一方给付财物不是以结婚登记和共同生活为目的,或者目的与婚姻没有直接关系的,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彩礼。

    3.给付财物的价值多寡

    在符合习俗要素和目的要素的基础上,要准确认定给付的财物是不是彩礼,还应当结合给付财物的价值来综合判断。一般认为,彩礼是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价值较高的实物,包括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给付一方的"传家宝"等祖传之物,还包括汽车、房屋等价值较高的财物。如果给付的是数额较小的小礼品、小红包或者衣服、手机等物品,一般不宜认定为彩礼。至于多高的价值算大额,需要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以及给付方的经济条件来进行综合认定,无法进行机械的、"一刀切"式的认定。

    二、彩礼的返还

    之所以要将彩礼进行严格的界定和分析,主要原因是涉及彩礼返还的问题。虽然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大城市发生彩礼给付纠纷的概率相对较低,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许多原本生活就不富裕的家庭,为了给付彩礼债台高筑,使得整个家庭背上了极其沉重的经济负担。正是因为给付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因此如果男女双方最终未能进行结婚登记或者共同生活,甚至离婚的,是否返还数额不小的彩礼就成了很难避免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对于彩礼返还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我们从请求返还彩礼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返还彩礼的条件、返还彩礼的范围、返还彩礼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以及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的"生活困难"的准确理解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请求返还彩礼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在实际生活中,给付和接受彩礼的双方往往不是或者不仅是男女双方,更多情况下是男女双方的父母或者近亲属。那么在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界定,就涉及请求返还彩礼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对于彩礼的给付方和接受方不能进行狭义的理解,也就是说不能将彩礼的给付方和接受方限制在男女双方本人之间。就给付方而言,既可以是男女中的一方,也可以是男女中的一方的父母、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同理,接受方既可以是男女中的一方,也可以是其父母、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在真正的生活中,往往是男方全家人筹钱将彩礼给付给女方家庭,这之中真正用于置办陪嫁物品的反倒不多。因此,如果我们狭义地理解和解释彩礼给付方和接受方,不仅不客观、不公平,还不利于类似纠纷的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理解,当事人在诉讼中,要提起返还彩礼的诉求,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主要分两种情况来认定。

    第一,如果是在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之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提出返还彩礼请求的,直接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方和义务方。如果其中一方认为自己不是彩礼的给付人或者接受人,进而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采信。第二,如果男女双方没有进行登记结婚,一方提起返还彩礼的诉求,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如果彩礼的接受方就是男女双方本人,就以接受彩礼的男女本人为被告即可;如果实际接受彩礼的是男女双方的近亲属,就需要将实际接受彩礼的人列为共同被告,来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处理更加客观、公正,也更有利于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

    1
    • 商品详情
    • 内容简介

    售后保障

    最近浏览

    猜你喜欢

    该商品在当前城市正在进行 促销

    注:参加抢购将不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x
    您已成功将商品加入收藏夹

    查看我的收藏夹

    确定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关闭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此时为正式期SUPER会员专享抢购期,普通会员暂不可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