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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新书]物权法要义陈华彬 著978756208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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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第一章 德国物权法的肇源、发展脉络与基本状况
第一节 日耳曼法中的物权制度与物权观念(公元5世纪至9世纪)
一、日耳曼法概要
二、古日耳曼的土地制度概要
三、土地总有权制度
四、日耳曼法的占有(Gewere)
五、日耳曼法的所有权观念
第二节 中世纪(Mittelalter)时期的物权制度与物权观念
第三节 中世纪以降至1896年《德国民法典》制定前的物权制度与物权观念
一、1794年《普鲁士普通邦法》与1811年《奥地利普通民法典》
二、德意志同盟时代
三、北德意志联邦、德意志帝国的立法与《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德国形式意义的物权法的形成
第四节 《德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系统构造与特色
一、《德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系统构造
二、物权限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与物权的类型系统
三、物权编系统构造上的特色
第五节 德国物权法的特性
一、资本主义的特性
二、物权法的封建色彩
三、非个人主义与非资本主义的倾向
第二章 日本与德国民法典的物权总则
第一节 《日本民法》的物权总则
一、概要
二、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采意思主义
三、物权变动的公示(对抗要件)
第二节 《德国民法典》的物权总则(一)
一、概要
二、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三、物权的推定
第三节 《德国民法典》的物权总则(二)
一、物权的善意取得
二、物权的顺位
三、物权的混同
……
第三章 19世纪德国普通法学围绕所有权移转对尤里安与乌尔比安法言的解读
第四章 物权契约概念的肇源、确立与演变脉络
第五章 罗马法的交付(traditio)、问答契约(stipulatio)与私法上无因性概念的确立
第六章 德国与瑞士的登记制度
第七章 瑞士与德国的相邻关系法
第八章 日本与德国民法的用益物权制度
第九章 德国的担保物权人的担保制度
第十章 从保全抵押权到流通抵押权:德国不动产担保权的演进脉络考
第十一章 所有人抵押权
第十二章 瑞士不动产担保权法
第十三章 债权的消灭时效与担保物权的效力
第十四章 日本、德国与瑞士民法的占有制度
附录一 潘德克吞体系的肇源、确立与演进
附录二 19、20世纪的德国民法学说史
附录三 瑞士民法典的制定(统一)及其特色
附录四 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物权行为与无因性理论研究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陈华彬,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教育部“新世纪很好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967年11月出生,四川仁寿人。199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4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博士学位。1996年1月至1998年7月,日本东海大学、日本学术振兴会、日本靠前交流基金访问学者。主要著作包括:独著《物权法原理》、《物权法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研究》、《民法典与民法物权》、《物权法》、《外国物权法》;合著《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财产法》、《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债权总则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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