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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新书]民商法论要江平978756208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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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剖析
民法中的视为、推定与举证责任
论民法传统与当代中国法律(上)
论民法传统与当代中国法律(下)
市场经济和意思自治
罗马法精神与当代中国立法
民法文化初探
空前启后功不可没
——《民法通则》颁布十周年记
合伙的多种形式和合伙立法
法人本质及其基本构造研究
——为拟制说辩护
民法的本质特征是私法
论新合同法中的合同自由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
日本民法典100年的启示
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宏观思考
制定一部开放型的民法典
再谈制定一部开放型的民法典
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剖析
——对物权法责难的回答
民法的回顾与展望
《物权法》的理想与现实
《民法总则》评议
商 法
论股权
论中国的信托立法
关于股份制改组和公司制改组问题
论商自然人的破产能力
现代企业的核心是资本企业
公司法与商事企业的改革与完善(一)
公司法与商事企业的改革与完善(二)
公司法与商事企业的改革与完善(三)
公司法与商事企业的改革与完善(四)
公司法与商事企业的改革与完善(五)
公司法与商事企业的改革与完善(六)
中国职工持股研究
论有限合伙
入世与市场主体准入(上)
入世与市场主体准入(下)
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一元化
信托制度在中国的应用前景
企业家的“四不”责任
金融危机与法制建设
保护中小投资者需要及时立法
江平,中国著名法学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 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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