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苏宁会员
购物车 0
易付宝
手机苏宁

服务体验

店铺评分与同行业相比

用户评价:----

物流时效:----

售后服务:----

  • 服务承诺: 正品保障
  • 公司名称:
  • 所 在 地:

  • 正版新书]税法实训教程戴正华,张群丽 编 著作9787509625613
  • 全店均为全新正版书籍,欢迎选购!新疆西藏青海(可包挂刷).港澳台及海外地区bu bao快递
    • 作者: 戴正华,张群丽 编 著作著 | 戴正华,张群丽 编 著作编 | 戴正华,张群丽 编 著作译 | 戴正华,张群丽 编 著作绘
    • 出版社: 经济管理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3-08-01
    送至
  • 由""直接销售和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
  • 加入购物车 购买电子书
    服务

    看了又看

    商品预定流程:

    查看大图
    /
    ×

    苏宁商家

    商家:
    君凤文轩图书专营店
    联系:
    • 商品

    • 服务

    • 物流

    搜索店内商品

    商品分类

    商品参数
    • 作者: 戴正华,张群丽 编 著作著| 戴正华,张群丽 编 著作编| 戴正华,张群丽 编 著作译| 戴正华,张群丽 编 著作绘
    • 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3-08-01
    • 版次:2
    • 印次:1
    • 字数:270.00千字
    • 页数:249
    • 开本:16开
    • ISBN:9787509625613
    • 版权提供:经济管理出版社
  • 作者: 戴正华,张群丽 编 著作
  • 著: 戴正华,张群丽 编 著作 译
  • 装帧: 平装
  • 印次: 1
  • 定价: 36
  • ISBN: 9787509625613
  • 出版社: 经济管理出版社
  • 开本: 16开
  • 印刷时间: 暂无
  • 语种: 暂无
  • 出版时间: 2013-08-01
  • 页数: 249
  • 外部编号: 五三B80173
  • 版次: 2
  • 成品尺寸: 暂无
  • 第一章 税法概述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训
    第三章 消费税纳税实训
    第四章 营业税纳税实训
    第五章 资源税类纳税实训
    第一节 资源税纳税实训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纳税实训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训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训
    第八章 其他税种的纳税实训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实训
    第二节 房产税纳税实训
    第三节 土地使用税纳税实训
    第四节 车船税纳税实训
    第五节 契税纳税实训
    第六节 印花税纳税实训
    第七节 车辆购置税纳税实训
    第八节 烟叶税纳税实训
    第九章 税务征收管理实训

    戴正华,男,1964年出生,副教授,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主要讲授课程有《国家税收》、《靠前税收》、《税法》、《税务会计》等。主编出版的教材有《国家税收》。《靠前税收》、《财政与金融》等。在《商业时代》、《财会通讯》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

        纳税担保有以下形式:
        (1)纳税人提供的并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纳税担保人作纳税担保,纳税担保人必须是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能作为纳税担保人。
        (2)纳税人以其所拥有的未设置抵押权的财产作纳税担保。
        (3)纳税人预缴纳保证金。
        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纳税担保书,按照纳税担保书的内容,写出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分别签字盖章,报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纳税担保人。
        纳税人以其所拥有的未设置抵押权的财产作为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作为纳税担保的财产清单,并写明担保财产的价值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纳税担保财产清单须经纳税人和国家税务机关签字后方为有效。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由其纳税担保人负责缴纳,或者以其纳税保证金抵缴税款,或者由国家税务机关拍卖其未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缴纳税款。
        (八)违反税款缴纳规定的法律责任
        (1)欠税及其处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应解缴的税款,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国家税务机关除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国家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除由国家税务机关追缴其欠缴的税款外,依照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2条的规定处罚;数额不满1万元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追缴其欠缴的税款,并处以欠缴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
        代征人不缴或者少缴已代征税款,由国家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
        (2)未按规定扣缴、代征税款及其处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但是,扣缴义务人已将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的情况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的除外。
        代征人未按照委托代征证书的要求征收税款的,由代征人缴纳应征而未征或者少征的税款。受托代征人已将纳税人拒绝缴纳的情况或者其因故不能代征税款的情况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的除外。
        ……

    售后保障

    最近浏览

    猜你喜欢

    该商品在当前城市正在进行 促销

    注:参加抢购将不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x
    您已成功将商品加入收藏夹

    查看我的收藏夹

    确定

    非常抱歉,您前期未参加预订活动,
    无法支付尾款哦!

    关闭

    抱歉,您暂无任性付资格

    此时为正式期SUPER会员专享抢购期,普通会员暂不可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