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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新书]法律工具主义(对法治的危害)/法律今典译丛(美)布赖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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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一部分 法律工具主义的传播
第一章 各种非工具主义法律观
第二章 19世纪急剧变化的社会和普通法
第三章 19世纪的立法与法律职业
第四章 法律现实主义者眼中的法律工具主义
第五章 20世纪最高法院的工具主义
第二部分 当代法律工具主义
第六章 20世纪70年代法律界的工具主义
第七章 法律学说中的工具主义
第八章 法律职业中的法律工具主义
第九章 公益诉讼中的工具主义
第十章 法律工具主义观和司法制度
第十一章 立法与行政中的工具主义观
第三部分 对法治的腐蚀
第十二章 高级法的坍塌,公共利益的堕落
第十三章 对合法性的威胁
结语
译后记
杨洁,女,安徽合肥人。2004年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于当年11月开始在国际非政府法律机构工作,专注于刑事司法改革、律师权利保护等领域,并多次赴国外考察,培训,参与国际学术会议。曾在《霍夫斯特拉法律评论》(HofstraLawReview)国际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现为美国律师协会全球法治项目中国办公室项目官员,主持中美刑事司法合作项目近十年。 布赖恩·Z.塔玛纳哈是圣约翰大学法学院本杰明·N.卡多佐首席讲座教授。他在蒂尔堡大学盂德斯鸠讲座课程上发表了自己的就职演说(2004)。著有《论法治》(剑桥大学出版社,2004)、《现实主义的法律社会学理论》(1997)以及《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2001),该书因其在社会学理论方面杰出的贡献而获得了2001年哈伯特·杰卡布图书奖(HerbertJacobBookPrize)和2006年法学理论方面的丹尼斯·莱斯利·马奥尼奖(DennisLeslieMahoneyPrize)。他还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同时担任Ⅸ法与社会评论》杂志的副主编。 陈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律师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华南职务犯罪与金融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武昌理工学院特聘教授。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中国博士后特别资助、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等科研课题多项,在《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5篇,多次荣获各种科研奖励。
《法律工具主义:对法治的危害》是一本有关法学基本思维方式的学术著作。总共分为三个部分,法律工具主义的传播、当代法律工具主义和对法治的侵蚀。就法律工具主义发展历史,当代法学理论、实践中工具主义思潮和工具主义兴起对法律规则根本性的腐蚀的反思,娓娓道来。其中,作者关于历史和现状的描述,文笔引人入胜,反思十分深刻,体现深厚法学功底,对于我国法学专业师生和其他有兴趣读者很有启发意义。
美国是一个奉法律为终极目标的国度,但是布赖恩·Z.塔玛纳哈所著的《法律工具主义(对法治的危害)》却为我们揭开了美国法律的另一层面纱,让我们看到了美国法律的深层思维结构,法律也被当作实现某种社会政策、目标,甚至是个人和集团利益的工具。我国法律工具主义的思维可谓根深蒂固,从根本上影响了我们对西方发达法治理念和制度的引进,而对美国法律工具主义和法治关系的探讨将会十分有助于我们自身的法治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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