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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新书]国土资源案例与答疑白新亚 著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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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编 法律理解
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资产关系 / 003
关于划拨土地房地产转让行政许可审批实质 / 009
企业改制土地处置的几个原则 / 015
试析 《土地管理法》 行政处罚的法条适用 / 019
关于征地纠纷案的几个问题 / 023
正确理解 《土地管理法》 第 73 条 / 027
正确理解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第 10 条 / 028
怎样理解收回国有土地 “适当补偿” 的标准? / 030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法律适用 / 031
私宅土地资产权历史沿革 / 033
第二编 案例分析
一 国有土地管理案例分析 / 039
主张土地所有权 阻扰国企改制不可取 / 039
协议履行与利益分配之争 / 043
公司增资合同纠纷谁为被告? / 046
承担农业税与土地权属转移没有因果关系 / 052
合建合同纠纷的处理结果决定土地归属 / 056
该地是有偿使用还是划拨使用? / 060
是什么使判决难以执行? / 063
怎样平息界址未变 面积 “缩水” 之争? / 067
查封前应摸清土地状况 / 069
土地确权, 司法权不能取代行政权 / 071
乡镇企业土地应按国有土地登记确权 / 075
二 集体土地管理案例分析 / 078
村民房屋侵权民事赔偿诉讼与土地证无关 / 078
这份用地无须审批的判决令人质疑 / 083
民事判决农民集体收回已拍卖的四荒地后果严重 / 089
林权证可作为土地确权依据吗? / 098
政府撤销土地证再确权引发拆迁赔偿 / 100
这个村委会能否与村民小组争土地所有权? / 105
镇政府无权发包土地 / 108
20 世纪 70 年代以前形成的土地管理范围, 一律维持现状 / 110
荒地可以流离用地管理之外吗? / 112
继续状态违法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 / 115
未利用地管理遭遇法律盲区 / 117
具体行政行为申请执行, 法院该不该受理? / 121
如何保障 “提前收回” 合法公正 / 122
祖遗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 126
是破坏耕地还是地力改造? / 128
标注面积与实际不符, 以何为准? / 130
“借法执法” 大家谈 / 132
第三编 咨询答疑
一 国有土地问题答疑 / 137
无建筑物的划拨土地不能抵押 / 137
亡妻的划拨土地能否变更至丈夫名下? / 138
政府不能忽视土地优先购买权中的程序问题 / 139
土地违法制止权的行使, 关键在合理、 适度 / 143
这份土地出让金由谁缴纳? / 144
法院向谁诉讼? / 145
处理土地闲置有区别 / 146
镇政府无权批准用地 / 147
划拨用地租赁做经营, 怎么处理? / 148
收回破产企业划拨地, 要给予适当补偿 / 150
已出让土地若改变用途, 国土局同意算数吗? / 152
这笔土地抵押款向谁追讨? / 154
企业法人资格灭失, 其非法占地法律责任谁担? / 157
出让手续不规范, 出让合同无效 / 158
客货运场能享受划拨用地吗? / 160
铁路报废, 用地怎样收回? / 161
土地相邻关系纠纷宜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 163
国土资源分局有权出租国有土地吗? / 164
应从违法主体名称入手 / 165
农转非后直接转为国有地的, 应按国有地主张权利 / 166
谁有权确认这几种土地使用权合同? / 167
土地闲置 该咋处罚? / 168
提前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应按市场价补偿 / 171
法院查封的闲置地, 使用权不能收回 / 173
二 集体土地管理法律问题答疑 / 174
单身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 174
在校大学生无权申请宅基地 / 175
居民在农村的宅基地能否批准建房, 应把握三原则 / 176
对宅基地超占部分不能以罚代法 / 178
破坏耕地的认定, 应以鉴定结论为依据 / 180
耕地毁坏鉴定谁出? / 182
如何处理非法转让集体建设用地行为? / 183
村民房地产能否抵押? / 184
养子也可以继承房地产 / 185
行政责令改正不属一事二罚 / 186
空闲集体土地不能乱占 / 188
村民再买住宅参照继承房屋原则处理 / 188
转包耕地制砖合同无效, 各自承担损失 / 190
宅基地不能收取超占费 / 191
村民翻建房屋谁来管? / 192
“插花” 地上建房如何审批? / 193
谁垦荒谁受益 / 194
正确区分土地 “租赁” 与 “借用” / 195
行政行为可依职权纠正 / 196
办饲养场用耕地必须备案 / 198
子女宅基地不能申报在父母名下 / 199
“插花” 宅基地可适当调整 / 200
因继承房屋形成 “一户两宅” 不违法 / 201
鼓励农村养殖与土地执法不矛盾 / 203
怎样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的初期行为? / 204
借征地村委会扣留村小组土地, 河流补偿该归谁? / 206
宅基地几种特殊使用情况处理 / 207
买荒地建坟, 国土资源部门该不该管? / 209
农户占相邻集体土地建房不违法 / 210
塌陷地开发利用权归谁? / 211
村民建房占耕地是否缴纳耕地开垦费? / 213
进城又返乡村民有资格申请宅基地吗? / 214
在政策范围内支持村民进城购房 / 215
国土局公章具有允许使用土地的法律效力 / 216
拆除城镇居民原籍农宅应予补偿 / 218
闲置村办校舍能卖给农户吗? / 219
擅自挖沙取土出售属违法行为 / 221
将自己住房赠与 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 221
此房屋分割公证不具法律效力 / 222
同村住宅转让应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 224
外来农户申办宅基地要慎重 / 225
对城里人到农村买房采取什么措施? / 226
哪些情况下, 村民宅基地可以被收回? / 227
多年前占用耕地建住宅, 该怎样处理? / 228
无地农户安置补偿有哪些途径? / 229
村民 “新建住宅” 与 “翻建住宅” 的审批有何区别? / 230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什么规定? / 231
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就能保障耕地面积总量不减少吗? / 233
村办企业获取集体建设用地无须招、 拍、 挂 / 234
这座院落各半划分没有法律依据 / 236
土地承包权不能继承 / 237
怎样认定 “新建” 建筑物? / 238
这个蔬菜队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 239
未经批准在原基翻建农宅, 如何处置? / 240
农村翻建房屋须审批 / 242
长期空闲宅基地应由农民集体收回 / 243
三 土地确权登记法律问题答疑 / 245
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确权原则 / 245
换地协议合法有效, 单方阻挠构成侵权 / 247
土地证被扣押, 再申办算骗取土地证吗? / 248
补缴出让金后可登记 / 250
未确权, 执法就没有基础 / 251
土地登记有错必纠 / 252
空基地应确权给谁? / 253
20 世纪 60 年代镇办企业用地归谁? / 255
国有资本金转增手续不完备不能变更登记 / 257
丈夫名下宅基地能否变更给妻子? / 259
判断土地证是否合法有效的依据 / 260
判断土地抵押登记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据 / 261
分家后宅基地怎样办理分割登记? / 263
对历史遗留宅基地确权, 应以现状为准 / 265
房屋产权共有, 宅基地该登记谁名下? / 267
土改时的土地证已没有法律效力 / 269
建制镇土地所有权归属应按实际情况确定 / 270
土地登记, 经政府批准可以予以注销 / 271
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无权主张所用土地所有权 / 272
老人去世, 名下宅基地怎样分割变更登记? / 274
土地登记不慎惹事端 / 275
山林证可否作为土地确权依据? / 277
错颁土地证如何纠正? / 280
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几个问题 / 281
城镇居民购买集体地住宅能否过户? / 282
应该维护土地证的法律效力 / 283
没有土地初始登记不能作变更登记 / 286
继承房产的土地登记, 若造成 “一户多宅” 怎样登记? / 288
老人去世, 名字与土地证不符, 如何登记? / 289
相邻集体山林交叉, 如何确权? / 291
土地暂缓登记有无延缓时限? / 293
划拨土地不能继承 / 294
可按骗取批准定性处理 / 295
园艺场土地确权与补偿应分开 / 296
四 土地征用法律问题答疑 / 299
居住在县城, 乡下有耕地, 能要征地补偿吗? / 299
违法用地补办征收审批权限不能变 / 300
什么是作价补偿? / 301
如何界定大中型建设项目? / 302
征地补偿, 村民有知情权 / 303
补偿费应按征地安置方案发放 / 304
四荒地转为建设用地要走哪些程序? / 306
对征地补偿面积有异议该怎么办? / 307
国家征地不受土地承包合同约束 / 308
国土管理部门不能参与村民征地款的发放 / 310
农业人口迁入县城能否获得征地补偿? / 312
国家收回征而未用地是否给予补偿? / 313
五 矿产资源管理法律问题答疑 / 315
这宗非法转让采矿权案, 为何只罚一方? / 315
越界采矿的违法所得如何确定? / 317
这份协助执行文书违法 / 318
县国土局同意, 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采矿许可 / 319
不足一平方公里的矿区该怎样收取采矿权使用费? / 321
白新亚,男,1949年生,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籍,法律大专学历。下乡知青,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钢厂工人,中学教师,陕西省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干部。2001年3月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2003年8月起相继为原《中国国土资源报》通讯员、特约作者、法制栏目法律顾问、《国土资源案例分析》编委。2005年受聘为《国土资源》杂志法律顾问。2006年12月受聘为陕西继续教育大学副教授。2007年4月被中国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聘请为“土地矿产争议典型案例分析编辑工作组”成员。2009年1月22日被原《中国国土资源报》以“国土资源法制战线工作人员同贺新春”的方式刊登照片予以表彰。撰写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研究等相关问题文章200余篇,被原《中国国土资源报》、《人民法院报》、《国土资源》、《陕西国土资源》、《陕西律师》、《陕西日报》等全国多家报纸杂志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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