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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新书]大森林威廉·福克纳9787540239060
¥ ×1
总序
序
熊
古老的部族
一次猎熊
追逐在晨间
威廉·福纳(William Faulkner1897-1962),出生于密西西比州新奥尔巴尼一个没落的庄园主家庭,5岁时随家人迁至牛津,一生的大部分时光都在这个小镇度过。他从小爱好阅读,但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只在密西西比大学待了一年多。青年时参加过皇家空军,但未正式参战,之后短暂游历过欧洲。20世纪20年代末期开始以写作为业,30年代曾为好莱坞写电影剧本解决经济问题。他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与12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15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约纳帕塔法县,称为“约纳帕塔法世系”。很有代表性的作品是《喧哗与骚动》(1929)、《我弥留之际》(1930)、《押沙龙,押沙龙!》(1936)、《八月之光》(1932)等。这些小说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福纳成为欧洲现代主义小说创新潮流转移到了美洲大陆的象征。1949年,威廉·福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李文俊,1930年生,有名学者、翻译家,195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曾任《世界文学》主编、中国翻译协会副会长、加拿大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曾荣获中美文学交流奖、翻译文化终身成就奖,并被中国翻译协会表彰为资历翻译家。主要译著有《喧哗与骚动》《变形记》《逃离》《老人与海》《秘密花园》《小公主》《小熊维尼》等。
这一回,故事里也是有一个人和一只狗。有两只野兽,包括老班那只熊有两个人,包括布恩·霍根贝克,他身上有一部分血液是和山姆·法泽斯的一样的,虽则布恩的血是平民的血a,而这里面,只有山姆、老班和那杂种狗“狮子”是未受玷污而不可败坏的。
他十六岁了。他成为正式的猎人已经有六年了。
六年来,猎人们所讲的精彩的话,他几乎全都听在耳里。他们讲的是关于荒野、大森林的事,它们之大,之古老,是不见诸任何文件契约的——文件记录了白人自以为买下了那片土地的狂妄行为,也记录了印第安人的胆大妄为,竟僭称土地是自己的,有权可以出售;荒野与森林可比德·斯班少校与他僭称为自己私
产的那小块土地大,虽然他明知道并不是自己的;荒野与森林也比老托马斯·塞德潘b老,德·斯班少校的地就是从他手里搞来的,虽然塞德潘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荒野与森林甚至比老伊凯摩塔勃都要老,他是契卡索族的酋长,老塞德潘的地正是从他那里弄来的,其实他也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猎人们还讲关于人的事,不是白人、黑人或红种人,而是关于人,猎人,他们有毅力,不怕吃苦,因而能够忍耐,他们能屈能伸,掌握诀窍,因而能够生存,猎人们还讲关于狗、熊和鹿的事,这些动物混杂在一起,像浮雕似的出现在荒野的背景之前,它们生活在荒野里,受到荒野的驱策与支配,按照古老的毫不通融的规则(这些规则不知道什么叫惋惜也不懂得宽容),进行着一场古老的永不止息的竞争——是最了不起的活动,当时的那种吐露是妙不可言的,倾听时的全神贯注更是美妙无比,讲的人压低了声音,但很有分量,存心让人回味,让人追忆,并精确地讲到那些具体的战利品是怎么得来的——那些折断的枪啦、兽头啦、兽皮啦——它们有的挂在镇上公馆的书房里,有的挂在种植园宅第的账房里,还有的就挂在营地里(那才是最精彩的),这些兽肉还原封未动、热气腾腾的呢,杀死野兽的那些人就坐在壁炉中熊熊燃烧的圆木前,如果那里已经有了房子和壁炉的话,否则就是坐在帐篷前冒烟的篝火旁。人群中少不了有一瓶酒,因此,在艾萨克看来,心、脑、勇气、计谋与速度的最紧张、最美好的一瞬间,都集中、凝聚在这棕色的液体里,那是不让妇女、孩子与娃娃喝而只有猎人能喝的,他们喝的并非他们打死的野兽的血液,而是某种从是自己的,有权可以出售;荒野与森林可比德·斯班少校a与他僭称为自己私产的那小块土地大,虽然他明知道并不是自己的;荒野与森林也比老托马斯·塞德潘b老
,德·斯班少校的地就是从他手里搞来的,虽然塞德潘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荒野与森林甚至比老伊凯摩塔勃都要老,他是契卡索族的酋长,老塞德潘的地正是从他那里弄来的,其实他也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
猎人们还讲关于人的事,不是白人、黑人或红种人,而是关于人,猎人,他们有毅力,不怕吃苦,因而能够忍耐,他们能屈能伸,掌握诀窍,因而能够生存,猎人们还讲关于狗、熊和鹿的事,这些动物混杂在一
起,像浮雕似的出现在荒野的背景之前,它们生活在荒野里,受到荒野的驱策与支配,按照古老的毫不通融的规则(这些规则不知道什么叫惋惜也不懂得宽容),进行着一场古老的永不止息的竞争——是最了不起的活动,当时的那种吐露是妙不可言的,倾听时的全神贯注更是美妙无比,讲的人压低了声音,但很有分量,存心让人回味,让人追忆,并精确地讲到那些具体的战利品是怎么得来的——那些折断的枪啦、兽头啦、兽皮啦——它们有的挂在镇上公馆的书房里,有的挂在种植园宅第的账房里,还有的就挂在营地里(那才是最精彩的),这些兽肉还原封未动、热气腾腾的呢,杀死野兽的那些人就坐在壁炉中熊熊燃烧的圆木前,如果那里已经有了房子和壁炉的话,否则就是坐在帐篷前冒烟的篝火旁。人群中少不了有一瓶酒,因此,在艾萨克看来,心、脑、勇气、计谋与速度的最紧张、最美好的一瞬间,都集中、凝聚在这棕色的液体里,那是不让妇女、孩子与娃娃喝而只有猎人能喝的,他们喝的并非他们打死的野兽的血液,而是某种从狂野的不朽精神里提炼出来的浓缩物,他们有节制地甚至是毕恭毕敬地喝着,并不怀着异教徒饮酒时的那种卑劣的、毫无根据的希望:一杯酒下肚便能在计谋、膂力、速度上胜人一筹,而倒是通过干杯向这些本领表示敬意。因此,在他看来,在这个十二月的早晨,事情由威士忌开始便不仅是自然的,而实际上是恰当的了。
他后来才明白,整个事情早在这次打猎之前就开
始了。它在那一天就已经开始了,他在那一天第一次用两位数写自己的年龄,他的表外甥麦卡斯林第一次带他到打猎营地来,到大森林里来,让他向荒野为自己争取猎人的称号与资格,假如他这方面有足够的谦逊与毅力的话。当时,他虽然还未见到那只巨大的老
熊,但已经继承了熊的精神,这只熊被捕兽夹伤过一
只脚,方圆百里之内无人不知,像个活人似的享有具体的称呼——有许许多多传说,说它如何经常捣毁谷仓,把储藏的玉米棒子偷走,说它如何把一整只一整只的猪娃、大猪,甚至牛犊拖到森林里去吞吃掉,如
何捣毁陷阱,掀翻捕兽夹,把猎狗撕咬得血肉模糊,死于非命,还说猎枪和甚至步枪近距离照直了对它放,也如同小孩从竹筒里吹出来的豌豆,一点也不起作用——这是一连串在小艾克出生前即已开始的破坏与毁灭行动。在这些行动里,这毛茸茸、硕大无比的身形像一台火车头,速度虽然不算快,却是无情地、不可抗拒地、不慌不忙地径自往前推进。在孩子见到大熊之前,脑海里就常常出现它的形象。大熊在他的梦里朦朦胧胧地出现,高高地耸立着,当时,孩子甚至都没见过这片未经斧钺的森林,在那里,大熊留下了它歪扭的脚印,这头毛瘆瘆、硕大无朋、眼睛血红的大熊并不邪恶,仅仅是庞大而已,对于想用一通吠叫把它吓住的猎犬来说,它是太大了,对于想用奔驰把它拖垮的马儿来说,它是太大了,对于人类和他们朝它打去的子弹来说,它是太大了,甚至对限制它的活动范围的那一带地方来说,它也是太大了。孩子似乎已经凭直觉领悟他的感官与理智还没有掌握的情况:这荒野是注定要灭亡的,其边缘正一小口一小口地不断被人们用犁头和斧子蚕食,他们害怕荒野,因为它是荒野,他们多得不可胜数,连名字都不知道是什么,可是在那片土地上,这只老熊却享有盛名,在这荒野里飞跑的甚至都不是一只会死的野兽,而是一个从已逝的古老年代里残留下来的顽强不屈、无法征服的时代错误的产物,是旧时蛮荒生活的一个幻影、一个缩影与神化的典型。孱弱瘦小的人类对这古老的蛮荒生活又怕又恨,他们愤怒地围上去对着森林又砍又刨,活像对着打瞌睡的大象的脚踝刺刺戳戳的小矮人——这只老熊,孤独,顽强,形单影只;没有配偶,没有儿女,也无所谓死亡——简直就是丧失了老妻并比所有的儿子都活得长的老普里阿摩斯。
P5-P8
《大森林(精)》是一部完整的打猎故事集,是威廉·福克纳晚年时亲自编订篇目的作品。这部作品被视为成长小说,但是其中关于“大熊是人类的高贵的对手”,“必须用崇高的原则、公正的行为与之打交道”所蕴含的人与自然关系的阐释,更可视作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思想主题。因此,这部作品越来越受到福克纳研究者的重视和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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